房照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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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部门教你怎么开唯一住房证明
提要: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其中,江南八区、沿江开发区、浦口区、六合区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的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购房人,应在缴纳契税前开具。
  快报讯(记者 陈英 通讯员 宋昕 楚天佑)从昨天开始,对纳税人需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的,要在纳税申报时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哪些购房人需要开这张证明?怎么开?昨天,南京地税部门给出了权威说法。   根据苏财税[2010]33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对个人购买的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照3%税率征收契税,当然也就不需要这张证明了。  对需要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购房人,应到所购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登记机构开具。其中,江南八区、沿江开发区、浦口区、六合区应在购房人领取房屋产权证前开具;对于实行先到契税所缴纳契税再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的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购房人,应在缴纳契税前开具。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包括本次购买房屋办理房产登记的收件收据(江宁区、溧水县、高淳县应提供本次购买房屋签订的合同),购房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件、结婚证和户口本;如果是单身,应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有效单身证明。  如果是不同的家庭,要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应如何开具?则要按照不同家庭分别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分别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契税,分别开具完税证。  唯一住房证明也有“有效期”,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仅用于契税缴纳,自查询之日起二日内(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有效,逾期无效。缴纳契税后不再补发。  市区及各区县开具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的地点  区县 地点  江南八区(指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区) 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华侨路52号档案馆或大光路、中央门分市场)  江宁区 江宁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江宁区天元东路555号二楼27号档案查询窗口)  浦口区 浦口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浦口区象山路1号3楼档案室)  沿江工业开发区、六合区 六合区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六合区长江路34号1号楼5楼档案室)  溧水县 溧水县房地产管理所(溧水县中大街39号6楼档案室)  高淳县 高淳县房地产管理所(高淳县天河路28号7楼档案室)&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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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产证、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需要贴印花吗
&&请问房产证、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需要贴印花吗
&& 请问房产证、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需要贴印花吗?麻烦把有关政策文件发给我。谢谢!
间: 00:00:00
&&回复:请问房产证、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需要贴印花吗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现行印花税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作 者: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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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交地税时需要开唯一住房证明的情况?
提交日期: 10:47:19
受理部门:园区地税局
我们在园区买的是首套房,二手房。贷款于7月初已经批下来,但是前几天中介跟我说需要开个人唯一住房证明。我们属于无房还是有房呢,因为贷款批下来了,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地税还没交,中介说要去身份证的地址去开唯一住房证明。我们夫妻的身份证的地址都是学校的地址,但是户口现在是在公司的集体户口。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去学校开证明,我们都毕业四年了,学校也不可能再管我们户口的问题了,户口早就迁到公司了。我想咨询下,我们这种情况现在去什么地方开证明?现在是开无房证明还是唯一住房证明呢?
回复日期: 16:55:03
回复部门:园区地税局
您好:&&&&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苏财税[2010]33号)规定,自日起,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原定3%税率征收契税。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出具家庭唯一住房书面诚信保证书。纳税人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征收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若纳税人户籍所在地房产非本人所有,且没有其他住房的,仍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可按优惠税率缴纳契税。纳税人可提供以下资料证明户籍所在地房产非自己所有: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他人的,提供该地址房产的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2、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可提供以下材料,纳税人任选其一:A、提供单位证明,说明该房产为单位所有而非纳税人个人产权。B、纳税人集体户口复印件,C、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查询证明,能够证明纳税人无房产。&&&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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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管理 &你好 我是1997年买的我公司集资商品楼 开的收据 面积六十 现在想办理房照 房产征收说 到地税局换发票 交税 请问如何办理
你好 我是1997年买的我公司集资商品楼 开的收据 面积六十 现在想办理房照 房产征收说 到地税局换发票 交税 请问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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