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申请表续贷中学生申请表是什么

琼中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启动 22日前办理
琼中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启动 22日前办理
日 08:21  来源:()
  琼中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5年来,已向该县1904名困难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共计1669万元。这是记者5日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的。
  据了解,琼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学生可在8月22日前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业务。
  据介绍,续贷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信息系统提交申请,下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出示续贷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或者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现场办理前,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系统。(洪宝光 黎大辉 朱德权)
编辑:叶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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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13年)
发布时间:日  浏览次数:
  来源:黄冈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提前学习资料
1、《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201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所有申请贷款学生)。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2013年)》、《支付宝使用说明》(所有申请贷款学生)。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查看
3、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申请续贷学生)。资料来源:湖北省学生资助网、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查看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的贷款借款学生手册、助学贷款宣传卡(新申请学生)。资料来源: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免费领取,领取后请长期保存,也可以在&湖北省学生资助网&上查看。
二、材料准备工作
(一)续贷学生
1、准备高校出具的困难证明一份(外省学校可以凭学生证等证明)
2、准备2012年贷款合同一份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联系一位愿意作为自己&贷款联系人&的亲戚朋友或老师,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时请实事求是填写,县级资助中心会进行抽查,如填写虚假信息会导致贷款审批不能通过(空白表格可自行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填写要求可提前咨询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2012年已填写类似表格的学生,2013年不需再填)。
如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授权人)如果无法到现场办理申请,另一方(被授权人)还要准备《授权委托书》一份。
(二)新贷学生
1、准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一份;
2、《2013届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一份;
3、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
4、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联系一位愿意作为自己&贷款联系人&的亲戚朋友或老师,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时请实事求是填写,县级资助中心会进行抽查,如填写虚假信息会导致贷款审批不能通过(空白表格可自行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填写要求可提前咨询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
1、准备高校出具的困难证明一份(外省学校可以凭学生证等其他证明)
2、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印证材料之一(申贷条件中八种申请条件之一)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联系一位愿意作为自己&贷款联系人&的亲戚朋友或老师,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时请实事求是填写,县级资助中心会进行抽查,如填写虚假信息会导致贷款审批不能通过(空白表格可自行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领取,填写要求可提前咨询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
如预计明年申请贷款时,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授权人)如果无法到现场办理申请,另一方(被授权人)还要准备《授权委托书》一份。
三、网上申请(导出申请表)
(一)学生在线系统使用对象:
所有申请对象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
1、登录系统。(网址,如提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忽视,选择&继续浏览此网站&)
A:续贷学生登陆系统(以前已经获得贷款,2013年再次申请的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
(3)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见续贷学生材料准备3)联系人信息与系统内已存联系人信息有变化,点击系统界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修改联系人信息,经县级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变更信息有关规定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学生信息变更规定(2013年)》)
B:新贷学生登陆系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以参考附件《专业科类别》选择填写),录入学号、入学年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可以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建议密码设置方便记忆,设置后写在本子上或记在手机上通讯录上。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按照附件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填写。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刚注册用户名对应密码)登陆系统,如身份证号无法登陆,请点击&选择使用用户名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申请额度原则上应该为&学费&或&学费 住宿费&,但不超过6000元,但必须为&100&的整数倍而且大于3000元,在元以内的&整百&申请额度均有效,如:3300元、4500元、5600元等,请申请学生按实际需求选择,以避免超出学费、住宿费贷款资金&提现&带来的资金安全和操作困难,同时避免贷款资金过多给还款带来压力;贷款年限最长14年,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 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年限 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再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共同借款人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如为父母可不受年龄限制)。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见网站说明。首次申请贷款生成的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打印在贷款受理证明上,登陆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此支付宝账户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用账户,由支付宝公司统一扣划,专门用于贷款发放和归还,不能用于其他转账支付,如有余额,只能通过&提现&功能支取)。
3、打印申请表格
贷款申请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必须在系统中填完后从系统导出,不得手填,也不得导出空白表格后,自己编辑),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
注意:打印出申请表格,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内容(如申请表上学制信息、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内容与系统中显示应保持一致),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申请表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导出、打印申请表格,不得直接在申请表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申请表格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4、现场办理
(1)现场申请:学生按照规定办理时间持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和&二、材料准备工作&中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申请。
(2)资格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资料进行审查。
(3)现场考核:新贷申请人进行贷款知识的考核,考核内容以《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为主,对续贷学生进行支付宝还款操作的考核,考核内容以《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为主,同时续贷学生也要求熟悉《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重点知识问答》内容。
(4)预签合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各拿一份。
注意: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应尽量工整,保持与系统、合同信息一致,注意不要遗漏手印、日期。签订合同后,请不要再到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涉及内容,如果确实填写有误,需要在系统中更改合同上的内容,修改后必须重新打印、签订合同,不得直接在合同上涂改。否则会因为系统中信息与合同中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
(5)打印回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需上交高校)交给学生,如&校验码&遗失,回执将无法录入,贷款将不能获得审批
5、学校报到
学生持贷款合同和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报到手续,上交回执,高校录入电子回执。
6、贷款审批
县级资助中心整理学生贷款合同,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含贷款学生家庭情况、联系人有关信息),汇总材料后送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约10月10日左右)。
7、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同意后(约在11月份中旬),将贷款资金划拨到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同时按照学生回执上的金额将学费和住宿费划拨到高校,多余资金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
在贷款申请(9月5日前)到贷款审批发放(11月中旬)期间,申请学生可以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系统&查询贷款情况;贷款发放后,申贷学生可以按照合同上支付宝账号登录支付宝,了解贷款资金到账情况。
以上《申请指南》为原则性内容,各地在具体办理中操作程序上会稍有不同,具体办理见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申贷学生可以随时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全国统一咨询电话95593咨询(收取市话费)或登录&湖北省学生资助网&或&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了解有关政策。各地联系方式及贷款办理地址见:
2013年黄冈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期间联系方式
贷款办理期间咨询电话
黄州区学生资助中心
黄州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团风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团风县教育局院内(团风县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红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红安县将军大道38号(将军城小学大门西)红安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大厅
麻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麻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原麻城市广播电视大学)
罗田县资助贫困生管理中心
罗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实验小学)
英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英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英山县温泉镇北门坳14号)
浠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浠水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蕲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蕲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武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武穴市永宁大道西47号雄风公司1楼
黄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教育局贷款服务大厅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知识问答
3、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
4、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
5、支付宝使用说明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系统专业类别选择参考
7、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
8、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联系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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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14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字体大小:[] [] [] &来源:教体局计财股&& 发布时间: 08:41:35 阅读次数:1729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 (一)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⑴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⑵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⑶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⑷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⑸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⑹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⑺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规模和用途。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元之间100的整数倍(如果标准调整,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设定标准为准),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五)本息回收。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9月20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20日为提前还款日,学生需在当月1-10日通过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可选择一次性结清或部分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六)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请
1.首次贷款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2.续贷学生
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二)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需提供贫困佐证材料。
(三)现场受理
1.首次贷款学生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致贫佐证材料、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贫困佐证材料。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并由父母方或学生方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关系证明》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5)致贫佐证材料:
①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低保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查看)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孤儿证、残疾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查看)
③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受灾损失证明原件一份)
④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近期病历和大额缴费单据复印件一份)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残联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一份)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村委会出具的单亲证明原件一份)
⑦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失业再就业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查看)
2.续贷学生
&&&&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致贫佐证材料。
提交:(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乡镇民政盖章的《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3)贫困证明:
①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低保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查看)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孤儿证、残疾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查看)
③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受灾损失证明原件一份)
④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近期病历和大额缴费单据复印件一份)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残联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原件一份)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村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单亲证明原件一份)
⑦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失业再就业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查看)
3.现场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9月15日。
(四)账户开立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所载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
五、特别提醒
(一)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
(二)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合同文本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将不再受理。
(三)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及时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四)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五)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六)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七)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受理地点: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服务大厅三楼。&
砀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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