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组织设计的原则工商行政管理体系转变应遵循的原则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工商办 (2012) 47 号
各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 现将《2012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2012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
&&& 2012年是上海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把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按照市委、市政府“五个更加注重”和国家工商总局全面推进效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攻坚克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力争在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参与社会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 一、完善政策措施,抓好政策落实,继续大力服务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
&&& 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海必须切实把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本市各级工商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和加快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做到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造性地开展服务,在工商行政管理政策措施中全面贯彻科学发展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本市工商部门先后出台了若干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先行先试成功的政策措施,要在总结提高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对实施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的,要通过进一步创新来调整完善。特别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的组织实施工作,发挥各项政策措施的创新效应、引导效应和推动效应,更加自觉服务科学发展。
&&& 围绕“四个中心”建设,抓住用好本市率先开展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的重要机遇,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和能级提升。继续支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各区县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
&&& 充分发挥市场准入的职能,研究支持和规范保理、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在沪设立功能性总部,制定实施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外商投资私募基金等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培育和吸引国内跨国公司在沪发展。
&&& 放宽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内航运经纪人的准入条件,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发展航运经纪人,推动航运经纪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 大力支持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继续发挥浦东先行先试的示范效应,积极在浦东开展国家工商总局支持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有关政策试点工作。研究试行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类型互变登记操作办法。继续在浦东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直接受理登记试点工作,适时推进境内自然人出资试点政策。
&&& 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浦东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建设,研究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工商登记注册办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 优质高效服务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支持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研究解决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中的登记难题;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组建集团或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研究在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集聚区设立“集中登记点”等政策措施,推动中小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和成长;扩大文化创意园区管理企业名称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等政策的受惠面。
&&& 加强广告业发展指导工作,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和推动国家重点扶持的广告产业园区试点工作,促进广告产业融合和创新。
&&& 继续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培育、有利于社会投资、有利于资本整合的企业登记制度和措施,促进企业数量平稳增长、结构进一步改善。
&&& 积极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支持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按照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和产业布局的要求,积极引导制造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大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为中小企业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积极研究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的操作办法,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型、微型企业。
&&& 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外商通过合伙方式来沪投资,加强完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 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以“稳增长、促创新、助转型”为年主题,继续深入开展“走千家企业”活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克服困难、防范风险,促进企业不断创新、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网上企业年检,扩大无纸化年检范围,实施差别化的年检服务措施,鼓励扶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限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 大力实施商标战略。认真组织实施《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和《上海市实施商标战略中长期规划纲要(年)》。继续加大引导力度,落实对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区(企业)、驰(著)名商标企业的政策扶持措施,发挥其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商标意识和自主创新意识。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发展商标。支持和引导市场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有国际知名度的自主品牌。
&&& 加大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力度,落实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措施,促进都市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快合同帮农指导站建设。鼓励涉农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
&&& 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工作,拓宽其业务范围和出资方式,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努力营造上海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提供有效保障。本市各级工商部门要把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面对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的形势,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网络交易、无证无照经营等监管执法的难点问题,做到严格执法、规范秩序,努力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特别要加强和完善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五个最严”的要求,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本市食品安全动态可控。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行业退出机制,规范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推进网格化监管,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加快推进索证索票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日常巡查监管效能。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整治力度。加强行政指导,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完善问题发现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食品抽检和快检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食品安全群防群治。在全市工商系统内继续推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立功竞赛活动。
&&& 加快推进实施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建立健全网上巡查机制,强化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衔接,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执法,建立网络经济户口,初步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
&&& 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治理机制,优化“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经营的线索发现机制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商机制、信息交流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集中统一登记”等疏导机制,实现高危领域无证无照经营基本消除,重点行业、热点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明显下降的目标。
&&& 继续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内联应用和信息共享互通,实施对企业准入、经营、退出的全程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进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建设,促进企业信用监管信息外联应用。积极探索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行业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新模式。
&&& 继续深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探索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深入推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 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服饰和小商品市场、主要商业街为重点,开展保护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的市场整治行动。加强对生产加工和印制领域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特卖会”、展销会和网络售假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在商业企业中推行《上海市商业企业商品销售商标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软件,在服饰和小商品市场大力推行《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进场经营示范合同》,引导市场内经营户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 坚持以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突出重点广告类别,强化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广告监管机制。提高广告监测集中度和广告监测效能,深入开展互联网等新领域的广告监测监管,加强广告执法的统一性。完善上下互动、内外联动的广告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广告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
&&& 加强行政执法,敢于作为,勇于担当,依法查案办案,加大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力度,严肃查处垄断、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傍名牌等执法行动。持续开展专项集中执法行动,把集中执法与长效监管结合起来,把阶段性重点工作与加强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巩固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 不断完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长效机制,按照“发现要早、打击要准、处置得当、防止蔓延”的要求,探索运用现代化手段发现、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直销经营行为。
&&& 三、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双重任务,要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在管理环节上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树立促进消费持续增长的观念,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扩大消费需求。要强化消费维权工作,更新维权理念,畅通维权渠道,扩展维权网络,提升维权水平。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优势和网络优势,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服务和管理,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 进一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着力解决消费领域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健全消费维权长效机制,既做好个体消费维权工作,更重视群体消费维权工作;既注重消费维权,更注重促进企业诚信和行业规范。
&&& 不断完善消费维权网络,进一步规范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规范化建设。突出重点商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为,引导并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的力度。
&&& 倡导消费争议的先行和解,探索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把消费教育引导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宽领域的消费教育体系,积极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反对和抵制“过度包装”等不健康的消费行为,引导并督促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 认真贯彻中央和本市关于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保持农副产品、基本生活用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 认真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查处“霸王条款”,打击合同欺诈。继续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修订和推广工作,强化合同监管。
&&& 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完善抄告断网等工作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参与“扫黄打非”、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工作。
&&&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本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的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
&&&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好建筑市场主体准入关,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企业搬迁调整工作,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整顿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务派遣用工”秩序,坚决取缔“黑职介”,规范人才中介、职业介绍等经纪企业的经营行为。
&&& 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贯彻实施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继续聚焦小型、微型企业,聚焦应届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完善扶持机制,促进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岗位。
&&& 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积极参与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持续健康发展。
&&& 主动关注个体工商户这一目前相对弱势的群体,会同个体劳动者协会等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个体经济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引导和规范,充分调动其积极因素,稳定就业,丰富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促进社会和谐。
&&& 积极支持和引导有关协会组织推进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和督促企业守法、自律、诚信、更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 四、着力提高效能,加强工商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 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以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制度和能力建设为内容,全面推进工商部门效能建设。按照把上海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执法、公平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上海各级工商部门的工作效能和行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打造一支“三个过硬”的高素质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市局和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广泛宣传和专题培训,推动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作用,营造人人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努力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形式和内容,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群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工商部门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 不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以基层工商所、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为重点,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做到在基层落实、在基层行动、在基层见效。表彰一批人民“满意工商局、满意工商所、满意工商执法人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集体、先进人物的事迹。
&&& 进一步加强工商文化建设,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工商干部努力做到“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结合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积极倡导和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推进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 以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干部政治坚定、服务大局的能力,心系群众、依法行政的能力,勇于创新、善解难题的能力,提高系统各级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职业道德”全员培训,积极组织各类针对性、实用性强的专题培训,重视岗位锻炼等实践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专家型人才、综合监管人才和业务能手,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以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为契机,推动工商系统内各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切实加强党的纯洁性建设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要求、严密制度、严肃纪律,扎实推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广“制度加科技”等成功经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工商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廉政文化网站。全力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启动电子行政效能监察系统,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工商所面向市场主体和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活动,以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 认真贯彻实施《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积极开展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评估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健全行政强制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积极参与本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立法工作。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
&&&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和完善新设企业并联审批工作。推动并联审批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全力推进网上审批,逐步实现“一口收件、一口收费、一口发证”。加强沟通协调,扩大纳入并联审批的事项范围。
&&& 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面完善网上登记功能。坚持加强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窗口服务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办事效率,千方百计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做好服务工作。
&&& 认真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建设的意见》,按照“精局强所”的思路扎实推进工商系统的基层建设,建立全覆盖、标准化、长效型的基层建设工作体系。深化检查支(大)队达标创建活动,确保检查支(大)队顺利纳入基层建设。全面开展第三轮工商所等级标准评定工作,推进精细化、标准化、现代化、科技化监管服务,基本形成以AAA级和AA级为主的工商所分布格局。
&&&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和对外宣传等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提高应对和引导工作的水平。主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回应关切、改进工作,运用“上海工商”政务微博,及时有效准确发布工商行政管理信息,把政务微博打造成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的新平台。
&&& 以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做好工商系统预算、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逐步扩大和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认真做好“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工作。
&&& 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重点落实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网上并联审批、一证通等建设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综合业务平台升级改造、新职能领域信息化系统、网上办事系统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建设,不断提升数据综合利用水平。
&&& 完善电子档案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档案远程利用”等新型服务模式,促进档案有效开发利用。
&&& 围绕工商部门服务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破解食品安全等市场监管难题、努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消费维权机制、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要课题,突出前瞻性、应用性,深入开展政策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的改革发展和持续创新。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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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专题班试题及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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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示:(公共课程练习)。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 。一、单选题。1.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的核心和基石是(A)。。A.“四个统一”理论。B.“四化建设”理论。C.“ 四个转变”理论。D.“五个更加”理论。2. “四高目标”,即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B。)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A.高水平。B.高效能。C.高效率。D.高水准。3.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监管与(B)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A.改革。B.发展。C.稳定。D.和谐。4. 落实“五抓”措施,大力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就是抓领导班子建设、抓党员队伍建设、抓各级机关建设、抓基层工商所执法队伍建设、(D).。A.抓基础设施建设。B.抓信息化建设。C.抓法制建设。D.抓党风廉政建设。5.“四个只有”理论的核心是(D)。。A.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基本方法和有效途径。B.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职到位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的。C.适应形势任务、推进职能转变的迫切要求和必然选择。D.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行法定职责规律性认识的科学总结和发展深化。6.“四化建设”就是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C)建设。。A.科学化。B.标准化。C.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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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  号:工商人字[2000]第70号 发布日期:执行日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议的需要,指导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重要历史时期。面向新世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任务日益艰苦繁重,对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去年,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新体制基本建立,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化监管执法,实现职能到位,奠定了良好的体制基础和组织保障。要把工商行政管理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队伍,这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通过贯彻实施《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初步形成了一定规模,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为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相对比较薄弱,教育培训工作在总体上还滞后于队伍建设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地方领导对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教育培训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强,培训对象层级差别不明显,内容“上下一般粗”,培训的整体效益和质量不高;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比较薄弱,规范的教育培训机制和制度还未形成,调训难、特别是存在抽调领导骨干培训难的现象;教育培训基地师资力量薄弱,教材建设滞后,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相对不足。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基本文化素质、人才结构、知识结构,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执法监管任务的需要,影响和制约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
  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基本途径和重要环节。在清醒地认识到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面临严峻挑战的同时,也要看到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党的十五大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把发展和振兴教育事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江泽民总书记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从建设高素质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战略任务出发,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执法监管的实践中,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教育培训的极端重要性,越来越重视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加大对教育培训的领导力度和人财物投入。全国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求知欲望日渐高涨,迫切希望通过开展教育和培训,尽快提高自身素质。这种普遍重视教育、参与培训的广泛共识和浓厚氛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各级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工商行政管理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抓好教育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要正视问题,揭露矛盾,又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改进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中央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决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按照调整人才结构,优化队伍结构,更新知识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总体要求,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革新教育方法和培训手段,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提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改革创新能力为重点,着眼于培养和提高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维护市场秩序的实践技能,为跨世纪的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原则。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属于在职教育、岗位学习,核心的问题是要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依法行政的实践能力。教育培训目标、计划的制定及课程设置,都要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和市场监管执法能力为“聚焦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最紧迫、最主要的问题是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在前几年深入开展工商形象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向教育培训要素质,向素质要效率、要形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总结市场监管执法的实践经验,依据不同层次、不同执法监管岗位的职责范围、工作重点、工作质量要求,积极探索制定各级各类执法监管人员的职业发展方向和职位素质标准,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的内容和考试考核标准,逐步实行岗位资格证书制度,推行持证上岗。
  ——坚持教育培训服务于执法实践的原则。这是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最基本的原则。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教育培训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服务的思想,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培训对象的发展变化,不断更新培训内容,使教育培训与执法实践贴得紧些、再紧些。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和适用性,逐渐形成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自己的风格和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紧紧抓住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重大问题,学习研究相关理论,探索解决实践难题。教育培训工作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重视培养能力。要使广大执法人员学会运用书本知识处理实践问题,尤其是要举一反三,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改革创新的能力。
  ——坚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的原则。强调“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建立分类指导、因人施教、灵活高效、充满活力的培训机制。在培训内容上,要进一步强化工商行政管理知识和执法技能的培训,加强市场经济、金融财政、高新技术、现代管理、现代信息技术、外语等方面基本知识的普及,扩大视野和知识面,促进知识更新,提高监管层次和水平。在培训对象上,重点抓好包括基层工商所在内的执法第一线和“窗口”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带动其他类的培训,努力使执法人员做到懂法律、懂业务、会办案、会执法。在培训班次和课程设置上,强调岗位特点,分级分类,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层次职位素质要求,设置班次,安排课程,拉开档次,内容有简有繁,时间有长有短,切实解决“上下一般粗”的问题。在培训要求上,要制定基本教学大纲,编写基本教材,建立基本师资队伍,改变“讲习班”式的培训,逐步实现正规化的教育培训。
  ——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的原则。要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发展需要出发,继续努力拓宽学历教育的渠道,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基本文化素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主动争取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的支持,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引导和鼓励广大干部,特别是基层和年轻干部,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学习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不断巩固和积极发展大专学历教育,扩大本科学历教育规模,适当发展研究生学历教育。要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的力度,充分发挥现有培训机构的作用。认真研究探索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机构的调整和改制问题,逐步增加承担在职干部培训任务。
  ——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培训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及其他类型的培训,逐步实行公务员培训证书管理制度。要认真研究和探讨教育培训与人事管理相结合的新途径,坚持把培训的经历和成绩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因素之一。使培训与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等结合起来。要继续坚持和推广“逢进必考”、“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建立行之有效的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
  三、当前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与措施
  1、认真总结“九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各地工商局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九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抓紧落实“红盾人才计划”。要进一步拓宽学历教育的渠道,提高全系统特别是基层工商所人员的学历层次,力争到2000年底使全国工商所40%的公务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大中城市工商所60%的公务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要进一步强化更新知识,优化调整人才专业结构。要把更新知识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研究探索新时期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全面到位密切结合起来,紧紧抓住和围绕市场监管中的热点、难点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和补充知识更新的内容,加快知识更新培训的进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各地总结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抽查。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五”计划和有关部门的要求,抓紧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也要从实际出发,集中精力抓好本系统“十五”教育培训规划的调研、起草工作。为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队伍素质现状及新形势下干部的培训需求,认真分析、全面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期间干部教育培训的新经验,使规划制定过程,成为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的过程,成为上下配合、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过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在今年适当时候召开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专题研究制定“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有关问题。
  2、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努力搞好今年的各项培训工作。年初,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今年的教育培训工作,普遍进行部署和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育培训,任务非常繁重。各地务必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干部队伍培训任务完成。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试办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干部高级研修班,重点研究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工商行政管理面临的形势和对策,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关于开展中长期培训的要求,拟在今年举办系统内处级公务员中期培训试点班,探索中长期培训的途径和模式,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对提高队伍素质的要求。上半年,各地工商所公务员过渡和“以工代干”考录工作基本完成后,要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要求,对基层工商所新录用的公务员普遍进行一次初任培训。各地对这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初任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宏观指导,强化教育培训的行政管理职能。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和工商所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使全系统人事教育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培训要认真履行管理教育培训的行政职能,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尤其要进一步强化归口管理,树立教育培训工作的权威性,建立良好的培训运行机制。要加强调查研究,增强改革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各级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认真解决教育培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制定统一的教育培训大纲和基本教程,还将在今年适当时候举办一次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教处长的培训班,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人事教育工作进行专题研讨。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指导下,对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基层人事教育工作的干部进行逐级培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完善管理
  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把教育培训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像抓业务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培训,动脑筋想办法,花时间用力气,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培训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定期对规划、计划和各种教育培训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切实负担起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责任。
  要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教育培训力量,完善组织管理机构,加强对现有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干部培训基地的领导,注意选配好领导班子,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的教育培训管理体系。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和《教师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教育培训教材编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一批适应形势发展和干部学习需要的高质量的教材。
  要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经费投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努力实现“九五”教育培训规划提出的“教育经费在总量和人均费用上同时实现两个增长”的目标,逐年提高教育培训经费在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经费中的比例。同时,要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加强对教育培训经费的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活动的管理,坚决克服和制止乱收费、乱办班的培训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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