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93资金流向非公开发行股份一般停好久

西水股份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停牌要停多久_百度知道
西水股份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停牌要停多久
  上述股东大会应当在通知发出后的20天之内召开。   八,应当在停牌期限届满之前向本所申请复牌、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停复牌申请符合本通知规定要求的,本所将视情况采取纪律处分措施或监管措施。   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上市公司按照本通知第六条延期复牌期后,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复牌。   上市公司董事,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七,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   七。   十二。   十五。   特此通知、上市公司应当在停牌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公告中,应当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停复牌事宜,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以筹划非公开发行为由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包括但不限于确定非公开发行方案各项要素的进展情况,详细说明仍无法披露发行方案的具体原因和工作进展,向投资者详细说明筹划过程以及停牌期间未完成筹划的具体原因,应当做好保密工作,应当立即向本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应当在非交易时间提出、上市公司以重大事项未公告为由申请停牌,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在延期期间无法披露发行方案的,确保公司尽快确定发行方案并及时公告,应当在公告中充分提示风险。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   十三、审计评估工作进展。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的。   董事会经审议否决第二次延期复牌议案的,将第二次延期复牌时间控制在20天之内:   (一)经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的停牌申请、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通知规定;   (四)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除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的规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外;停牌承诺期届满后。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通知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仍未消除,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内或者在延期复牌期间。   十八。   十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召开会议,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可以申请延期复牌的除外;对涉嫌利用停复牌措施从事内幕交易,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决定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   十,引导、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的规定要求。   上市公司第二次延期复牌期间仍未披露发行方案的,保证投资者及时。   §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停牌后确定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审议是否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平地获取应当知晓的信息,应当申请复牌,适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应当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其停复牌及相关事项,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时,可以取消股东大会,现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简称“筹划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要求通知如下,议案必须明确公司拟第三次延期复牌的时间,并在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停牌期间届满前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   (五)申请继续停牌的天数、相关审批工作进展等。   上市公司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申请停牌、上市公司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牌期间,由本所另行规定、配合并督促上市公司做好停复牌的相关工作,视同以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为由申请停牌,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要求、上市公司按照前条规定延期复牌的,提高证券市场交易效率,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告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后的2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充分,并承诺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二)筹划非公开发行的停牌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的、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的其他事宜,可以在停牌期限届满前2个交易日向本所申请第一次延期复牌;   (二)须事先取得有权部门批准的相关事项尚未获批的,应当披露延期复牌公告,你可以参考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十四,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办法》”)、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议案的。   二。   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复牌事宜、无故拖延复牌时间或者不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一,向投资者详细说明筹划非公开发行的进展,可能或者已经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同时披露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公告、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五。   按照前款规定披露延期复牌公告后,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存在其他影响发行方案确定和披露的客观正当事由、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天后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十一;   (三)重大无先例事项需要在披露发行方案前予以明确或者解决的,并公告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还应当承诺6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滥用停牌措施。   为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如评估认为延期复牌时间需要超过20天的,投资者对继续停牌事由有质疑的,上市公司未能披露发行方案的,提高论证和决策效率,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董事会按照本通知第八条规定审议通过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议案、支持:   (一)需要对募集资金拟收购的资产进行审计,本所及时予以办理;   (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基本情况表》,后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的;筹划结果因此存在不确定性的,或者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二次延期复牌期限届满前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议案并予以披露、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四。   公司在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停牌期间未披露发行方案的,公司应当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预计相关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应当对延期复牌时间进行审慎评估、评估且工作量较大的、解释继续停牌的具体理由以下是证监会的正式文件规定、上市公司根据《证券发行办法》筹划非公开发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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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荣盛石化(002493)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时间: 22:05:00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一四年三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全体董事签名: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2014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并于次日公告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9号),批复核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 万股新股,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2014 年 2 月 12 日本公司向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确定 2014 年 2 月 17 日为申购报价日。根据询价结果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4 日向 6 名发行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新增股份数 2,053 万股,发行价格 14.60 元/股,将于 2014 年 3 月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获配股数为 2,053 万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本次发行的 2,053 万股股份中,所有认购对象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从上市首日计算,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及债务转移情况。
目 录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6
一、公司基本情况................................................................................................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6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9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12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1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1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5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7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7
二、财务状况分析.............................................................................................. 18
三、盈利能力分析.............................................................................................. 21
四、现金流量分析.............................................................................................. 24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26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33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34第六节 保荐协议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 35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35
二、上市推荐意见.............................................................................................. 35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36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37第九节 备查文件........................................................................................................ 41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法定中文名称: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HUASI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159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350 万元注册地址:
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
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0 月 27 日, 2009 年 7 月 8 日整体变更成立时间:
为股份有限公司
农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服装、裘皮、革皮、尾毛及其制品的加经营范围:
工、销售;本企业生产所需原皮的收购;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国家禁止经营或需审批的除外)股票简称:
华斯股份股票代码:
002494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
2010 年 11 月 2 日法定代表人:
贺国英办公地址:
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062350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程序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华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履行了以下程序:
时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9 日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 年 11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董事会
2013 年 5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1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
2013 年 11 月 21 日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 年 12 月 9 日发审会表决时间
2013 年 12 月 25 日取得核准批文的时间
2014 年 1 月 15 日资金到账时间
2014 年 2 月 27 日办理股权登记时间
2014 年 3 月 4 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3 年 12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三)2014 年 1 月 15 日,公司获取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 万股新股。
(四)2014 年 2 月 24 日,公司向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6 位投资者分别发送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通知上述发行对象于 2014 年 2 日 26 日前,将应缴股款划至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本次发行专用收款账户。
2014 年 2 月 27 日,民生证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000 万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289,738,000.00 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4 年 2 月 2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 号《验资报告》,审验结论为:“经我们审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6 家配售对象缴纳的申购华斯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的申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299,738,000.00 元(大写:贰亿玖仟玖佰柒拾叁万捌仟元整),其中:截至 2014 年 2 月 17 日 17:00 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4 家拟申购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华斯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保证金 12,000,000.00 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截至 2014 年 2 月 26 日 17:00 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 6 家拟申购投资者缴纳的申购华斯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剩余申购资金人民币 287,738,000.00 元(大写:贰亿捌仟柒佰柒拾叁万
。捌仟元整)”
(五)本次发行新增 2,053 万股股份已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发行类型
非公开发行发行证券的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2,053 万股证券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4.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9,973.80 万元发行费用(包括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
1,402 万元师费用等)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14.60 元)相比的溢价比
0.00%率发行价格与申购报价日收盘价相比的比率
81.34%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股份的限售期
(一)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
本次申购报价配售过程严格贯彻“认购价格优先,认购价格相同则按认购金额优先的原则,价格与金额均相同则按时间优先的原则”,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14.60 元/股。共有 6 家投资机构获配,且其获配的金额、比例、价格、锁定期均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有关发行价格的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 年 11 月 13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14.60 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4.60 元/股,该发行价格相对于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 年 11 月 13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的发行底价(14.60 元/股)的比例为 100%;相对于本次非公开申购日(2014 年 2 月 17 日)收盘价 17.95 元/股的比例为 81.34%;相对于本次非公开申购日(2014 年 2 月 17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日均价 16.77 元/股的比例为 87.06%。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情况,请参见下表:
占公司发行后股
锁定期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本的比重(%)
上海纺织投资管 1
理有限公司
新疆鼎邦股权投 2
资有限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 3
限责任公司
华安基金管理有 4
太平洋资产管理 5
有限责任公司
诺安基金管理有 6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号:408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488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赵红光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新疆鼎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714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街 253 号数码港大厦
法定代表人姓名:常佳丽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7,6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363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泰康人寿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东升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号:071
住所:上海市浦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勍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号:355
住所: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31-32 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霍联宏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6、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235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秦维舟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深圳市试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
经营范围: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除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形成的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发行对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国英
联系人:郗惠宁、徐亚平
联系电话: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保荐代表人:田勇、刘灏
项目协办人:肖鹏
经办人员:顾捷峰、戴毅鸿、左桃林、董航、汤云、但云飞
联系电话:01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22、24 楼
负 责 人:张敬前
签字律师:余平、龚政
联系电话:6
真:0、3(四)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负 责 人:梁春签字会计师:张晓义、曾星联系电话:2传
真:5(五)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负 责 人:梁春签字会计师:季丰、姜纯友联系电话:2传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1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限售股份(股)
48,000,000
36,000,000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肃宁县华商投资管理有限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截至 2014 年 3 月 3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
股东名称号
48,000,000
36,000,0002
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公司-工行-外贸信托-外贸信托3
恒盛定向增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
肃宁县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90,0006
新疆鼎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100,0007
诺安基金-光大银行-张铁成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8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红-019L-FH002 深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10
个人分红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请参见下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股份比例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9,191,484
59,721,484
44.56%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法人持股
17,09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39,191,484
39,191,484
39,191,484
59,721,484
44.56%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4,308,516
74,308,516
55.44%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74,308,516
74,308,516
74,308,516
74,308,516
三、股本总数
113,500,000
134,03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公司的资本结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财务风险将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高。
(三)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的“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和“直营店建设项目”是公司发展战略的贯彻落实。通过“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生产条件,升级裘皮服饰生产加工业务;通过“直营店建设项目”的实施,布局国内大中城市,基本完成国内销售网络建设,提高公司裘皮服饰的影响力。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仍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仍将保持其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保持稳定;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构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关联交易大幅增加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 2010 年、2011 年度及 2012 年度的财务报表已分别经立信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就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 “立信大华审字[ 号” “大华审字[ 号”和“大华审字[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3 年 1-9 月份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131,283.94
108,758.52
102,455.36
89,612.77负债总额
4,030.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00,595.4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3 年 1-9 月
2010 年度营业收入
41,333.32营业利润
5,845.76利润总额
6,206.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3 年 1-9 月
201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76.3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46.31
-19,257.53
-479.5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57.3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632.05
-18,464.14
(四)主要财务指标
12月31日流动比率(倍)
27.57速动比率(倍)
18.7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54每股净资产(元)
2013 年 1-9 月
2010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63存货周转率(次)
1.52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53基本每股收益(元)
0.59稀释每股收益(元)
0.5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要求计算而得。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元☆
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198,814,046.95
405,134,530.91
601,975,898.32
529,942,366.74应收票据
400,000.00
59,886,585.32
31,259,562.89
13,540,800.14
21,796,226.80预付款项
17,102,318.48
3,304,522.47
44,152,025.05
3,326,570.73应收利息
402,777.78
4,016,377.78
4,107,340.57
1,199,630.87其他应收款
17,196,962.90
9,192,806.48
5,730,454.19
9,279,056.66存货
333,147,845.99
294,426,711.24
232,580,228.47
264,633,278.72其他流动资产
373,432.28
1,511,015.93
8,5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627,323,969.70
748,845,527.70
910,586,746.74
830,177,130.52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8,157,666.38
116,170,728.88
120,153,109.19
79,048,360.49
58,299,358.81在建工程
415,457,647.64
72,431,626.09
2,728,050.00
108,108,056.79
90,028,402.24
31,377,990.49
6,847,339.26长期待摊费用
2,434,761.75
2,151,779.85
701,343.98
631,428.57递延所得税资产
280,981.15
111,101.05
172,450.48其他非流动资产
34,566,264.00
53,693,73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5,515,460.14
338,739,632.52
113,966,846.01
65,950,577.12资产总计
1,312,839,429.84
1,087,585,160.22
1,024,553,592.75
896,127,707.64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流动资产所占比重较高。其中,又主要以货币资金和存货为主。
2011 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 7,203.35 万元,主要是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投资活动净流出及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现金 6,121.00 万元等因
2012 年末、素综合所致;
2013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较上期末减少 19,684.14万元和 20,632.05 万元,主要是当期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额较大所致。公司前次募投资金陆续投入用于项目实施,此外,子公司京南裘皮城因业务需要购买土地使用权,使得公司非流动资产增加。
报告期间,公司期末存货余额保持在 2 亿元以上,存货占流动资产比重在25%-55%之间。2010 年 10 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考虑到公司主要原材料貂皮皮张价格上涨,为减少水貂皮张价格波动的影响以及为了保证销售旺季产品的及时供应,公司增加了相应的原材料采购及储备。2011 年公司在消化期初原材料存货的基础上,综合业务订单及原材料未来价格预期控制存货规模,期末库存较上期末略有下降。2012 年,裘皮皮张等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考虑到公司加强国内市场的开拓,扩大业务规模,期末采购及库存增加。2013 年 9 月末存货较上期末增加 3,872.11 万元,主要是与生产安排的季节特点有关。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815.82应付票据
1,600.29预收账款
330.77应付职工薪酬
484.48应交税费
-468.22其他应付款
247.85长期借款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19.40负债合计
年度公司债务规模较小。2010 年 10 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得资金,短期借款需求减少;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略呈上升趋势,但总体金额相对较小。受子公司应付工程款增加等影响,2013 年 9 月末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 5,189.66 万元。随着子公司京南裘皮城的在建工程“中国尚村皮毛交易市场二期工程”逐步投入,子公司对资金需求增加,2013 年 9 月末新增银行长期借款 7,900 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2013 年 1-9 月
2010 年度流动比率(倍)
27.57速动比率(倍)
18.7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
4.50%表)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5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53金流量净额(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 年度偿债能力情况
(1)2010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 2011 年末、2012 年末高,主要原因是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使得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大幅提升。随着募集资金在 2011 年、2012 年陆续投入,货币资金等流动资产减少,固定资产增加,使得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期降低。
发行人负债及流动负债余额相对较低,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资产比重在 5%以下。公司原材料主要从农户处采购,农户具备较为明显的现金交易偏好,采购过程中公司需及时结算采购款项,使得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小,账期较短。
随着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的余额变化,各期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有所波动,但总体偿债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
(2)2011 年度利息保障倍数显著提升,主要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后新增借款较上市前下降,利息费用减少;另一方面是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净利润逐期增长。
2、2013 年 1-9 月偿债能力情况
2013 年 9 月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较 2012 年末下降,资产负债率较 2012末上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2013 年公司子公司京南裘皮城因中国尚村皮毛交易市场二期工程先后新增长期借款 7,900.00 万元。
截至 2013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19,818.40 万元,能够保证及时偿还即将到期的短期负债及利息,并保障公司的短期资金需求。
总体上,发行人偿债能力强,偿债风险较小。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收入产品构成项目
2013 年 1-9 月
(%)裘皮皮张
3.76裘皮面料
11.11裘皮服装
80.80裘皮饰品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裘皮皮张、裘皮面料、裘皮服装和裘皮饰品四类,其中以 裘皮服装为主。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9 月,来自裘皮服 装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2,490.36 万元、38,366.97 万元、43,541.07 万元和 39,364.24 万元,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9 月分别同比增长 18.09%、13.49%和 8.99%。随着公司持续推行产品结构升级战略,裘皮服装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逐年 提高,由 2010 年度的 80.80%增至 2012 年度的 85.88%。
2、收入区域构成
2013 年 1-9 月
2010 年度 项目
(%) 国外
85.31 国内
14.69 合计
公司收入的地域结构总体表现为以出口业务收入为主、内销收入增长较快的 特点。报告期内,出口业务收入由 2010 年度的 34,305.81 万元稳步增至 2012 年 度的 39,732.9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由 85.31%降至 78.37%,2013 年 1-9 月占比进一步降低为 73.40%。随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实施,以及公 司主动加大内销市场的开拓力度,报告期间公司内销收入较快增长,由 2010 年 的 5,905.17 万元增至 2012 年的 10,964.36 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 36.26%;2013 年 1-9 月继续加强国内销售及自主品牌建设,实现内销收入 11,868.30 万元,同 比增长 65.17%。
(二)毛利率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间公司毛利持续增长的原因是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以及主要产品毛利
率有所提高。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
别为 41,333.32 万元、47,032.65 万元、51,875.23 万元和 45,560.59 万元,同期主
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99%、21.52%、23.40%和 24.19%,各期主要产品毛利率
及毛利贡献率如下:
2013 年 1-9 月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注:收入占比=各项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各产品所处产业链节点不同,其内含的设计、品牌等价值存在差异,公司主
要产品按毛利率由高到低排序分别是裘皮服装、裘皮饰品、裘皮面料及裘皮皮张。
裘皮服装毛利率较高,且收入占比超过 80%,主营业务毛利主要由裘皮服装贡献。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从 2010 年度的 22.99%小幅增至 2012 年度的 23.40%,主要
源于毛利率较高的裘皮服装收入占比的提高。
(三)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期间费用变动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3 年 1-9 月
2010 年度项 目
比例营业收入
100%销售费用
2.29%管理费用
4.53%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总体较低,主要是有几方面原因:一是公司主要通
过参加裘皮展览会以及上门走访的方式开发客户,所需销售人员数量和广告费支 出均较小;二是收入占比高的国外销售多采用 FOB 方式,国内销售以直销为主, 客户上门提货,此类交货方式使得公司运费较低。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一方面公司将结合户外广告、组织时装秀等营销方 式加强业务宣传力度,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强内销市场开拓,直营店数量逐期增加。 因此,未来公司销售费用将在合理范围内有所增加。
报告期间,管理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并基本保持稳定,公司对管 理费用的控制较好。
报告期间公司财务费用率较低。2010 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大幅减少,主要短 期借款金额减少所致。2011 年以来公司财务费用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银行存款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2010 年发生汇兑损益 160.58 万元,主要是公司出口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导 致的汇兑损失。2011 年度汇兑损益分别为 3.78 万元,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公司 2011 年发生美元短期借款,短期借款与应收账款受汇率变化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方向相反,使得公司整体的汇兑损益大幅减小。随着短期美元借款到期,2012 年汇兑损益回升至 46.18 万元。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9 月
2010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76.3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146.31
-19,257.53
-479.5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157.33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0.4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20,632.05
43,661.0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一)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报告期间公司净利润稳步增长,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各期有所波动。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976.35 万元、10,769.10 万元、-551.92 万元及 9,378.04 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 5,267.41 万元、6,148.72 万元、7,049.67 万元及 6,146.96 万元。
公司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呈现各期波动的趋势,与公司业务发展阶段及策略密切相关。为减少水貂皮张价格波动的影响以及保证销售旺季产品的及时供应,公司增加相应的物资采购及储备,增加对貂皮等原材料的采购,较好的保障了毛利率较高的貂皮相关产品的销售规模增加,促进了公司的业务良性发展及综合盈利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二)投资活动净现金流量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9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9.50 万元、-9,421.98 万元、-19,257.53 万元和-34,146.31 万元,2011 年、2012 年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出较大,主要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陆续实施及因业务需要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2013 年 1-9 月投资活动净现金流出较大主要是募投项目实施及子公司京南裘皮城增加中国尚村皮毛交易市场二期工程建设投入所致。
(三)筹资活动净现金流量
2010 年度、2011 年度、2012 年度及 2013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0,157.33 万元、5,226.32 万元、1,391.49 万元和 4,090.78 万元。
各期影响筹资活动净流量的主要因素有所不同:201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58,483.60 万元;2011 年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收到现金 6,121.00 万元;2012 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 1,391.49 万元主要是为支付项目工程款向少数股东借款及美元贷款偿还后限制人民币存款解禁收回 1,220 万元;2013 年 1-9 月筹资活动净流入 4,090.78 万元主要是受子公司新增长期借款等因素影响。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29,973.80 万元,将用于如下两个项目: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序号
(万元) 1
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21,516.13 2
直营店建设项目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按照上述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以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不足部分。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现有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是在公司既有条件下,伴随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扩产需要逐步建成的,厂房使用年限较长。公司管理层在现有基础上很难在生产方面做出更优的整体规划与布局,且难以发挥工艺布局的协作效应。另外,随着公司规模的壮大及员工人数的增加,现有厂房人均生产面积逐步降低,基本达到饱和状态,不利于安全舒适工作环境的构建。
公司利用前次募集资金,通过“裘皮服装、服饰精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已部分对现有基地生产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但生产厂房老旧、生产空间拥挤状态并未得到改善。本次“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后能够更好地提高现有的经营管理效率。
目前,公司办公及生产基地位于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该镇距肃宁县中心约10 公里,是肃宁县裘皮生产企业聚集地,交易市场“肃宁中国裘皮城”即坐落于此。搬迁地点位于尚村与县城的中间位置,属未来发展的工业聚集区,既具备县城的餐饮及相关配套的优势,又能享受尚村原材料集散地的便捷。
(2)项目内容
公司拟将原生产基地搬迁至肃宁县尚村镇工业聚集区,基地规划占地约 92亩,总建筑面积 62,500 平方米,将建设华斯大厦办公楼、加工车间、精品服装生产线、后整理车间以及职工宿舍、食堂、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另外,通过改造原有厂区新建一座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的冷库。具体情况如下: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新厂区1、华斯大厦
框架2、加工车间
框架3、仓库
框架4、宿舍
框架5、精品车间
框架6、后整理车间
框架7、餐厅及员工休闲中心
框架8、供暖及配电室
框架9、消防水池
老厂区冷库
2、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21,516.1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21,516.13 万元。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额为 19,405.6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4,676.65 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291.53 万元,预备费 1,437.45 万元。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2,110.50 万元。
3、项目发展前景
(1)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新基地厂址将按照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生产需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建成后的新生产基地拥有华斯大厦办公楼、全新加工车间、精品生产线、后整理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华斯大厦的投入使用会全面改善公司办公条件和公司的现代化企业形象。公司现有厂房、加工车间使用年限较长,在布局上呈现出各生产车间相对不够集中、工艺流程比较分散、组织协同难度较大,对生产效率的提升产生一定程度的制约。新加工车间建成后将对原材料仓库、编织部、服装部、成衣仓库等进行合理布局,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此外,还将新增精品服装生产线和后整理车间,主打高端产品制造、精品服饰定制。项目建成后,生产基地内将形成以加工车间、精品车间、后整理车间有序协同、生产经营设施与文化活动设施相配套的格局。预计搬迁及新增精品服装生产线和后整理车间达产后,公司新增裘皮服装及饰品产量及销售收入将进一步奠定华斯股份行业龙头地位。
(2)调整产品结构,坚持高端路线
本项目将新建精品生产线和后整理车间,面向高端裘皮服饰市场,推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未来主要以中高端产品为主。随着扩内需政策的实施,以及国内消费品市场的升级,未来以紫貂服饰为代表的高端裘皮服饰市场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高端产品具有高品质和高附加值。打入高端裘皮服饰市场是公司树品牌、立形象的必由之路。高档裘皮服饰的制作不仅需要技艺纯熟的技师,也需要更先进的设备。精品生产线的设立,一方面将整体提升公司高端产品的生产能力,另一方面,精品生产线的设立也将引入高档裘皮服饰的个性定制服务,培养高端客户,拓展品牌影响力。裘皮服饰的后整理工序对于提升产品品质至关重要。同时由于裘皮制品的特殊属性,消费者购买裘皮服饰后需要相应保养,后整理车间的建设也将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后续保养服务,培养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
(3)发展企业文化,凝聚优秀人才
华斯股份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树立“进了华斯门,就是一家人”的人文关怀。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已成为裘皮行业龙头企业,为了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不可或缺。本项目生产基地内将建设员工宿舍、餐厅及文化活动中心,大幅提升员工生活条件,满足员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项目建成后,员工人均居住面积进一步增加,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同时能丰富员工业余文化活动,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4)发挥区位优势,提升公众形象
新建生产基地选址位于肃宁县省级工业聚集区。工业区规划面积 16.33 平方公里,目前工业区已经形成了以毛皮产业为主导、以电器装备制造业为支撑、以路缘经济为拉动的产业格局,是河北省政府批准的省级重点产业聚集区。园区内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进驻企业按照自身需要整体规划厂区建设、系统安排厂房布局。工业区周边环境美化,毗邻火车站、大型宾馆、文化广场。本项目选择具有区位优势明显的省级工业聚集区作为搬迁新厂址,将促进华斯股份企业形象的提升,推动公司向现代化裘皮企业转型。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华斯股份将建成一流的裘皮服饰生产基地,公司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新基地的投入使用将进一步巩固华斯股份裘皮行业龙头的地位,企业公众形象再上新台阶,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相统一,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本项目部分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序号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动态投资回收期
总投资收益率
5、项目批文情况
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冀发改产业备字[ 号)。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已于 2013 年 1 月 25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出具了编号为冀环评[2013]14 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同意公司“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发展规划、选址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内容进行建设”。
6、项目用地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裘皮服饰生产基地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需新增建设用地61,123m2,折合 91.7 亩。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购买 130 亩土地以满足该项目的建设需要,其余土地预留作为公司未来经营用地,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留出空间。
公司已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取得了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 70 亩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肃国用(2013)第 022 号,其余本次募投所需建设用地公司仍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二)直营店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保持良好发展,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高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为国内居民中高档服装消费能力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国内裘皮服装内需增长较快,中国逐步成为裘皮消费大国。一方面裘皮经销商开始把产品销售的重点转移到中国市场,另一方面国内裘皮服装企业获得较快发展。2010 年、2011 年国内规模以上毛皮及制品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同比增幅分别为 37%和 31.19%。截止至 2012 年 8 月,国内规模以上毛皮及制品企业共有 444 家,工业总产值 447 亿元。
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有利时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良好平台,加快对产品结构调整及产业链延伸的发展节奏。2010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陆续实施裘皮服装、服饰精深加工技术改造、直营店及配送中心建设等项目,国内专柜覆盖鞍山、济南、唐山等地市,内销收入由 2009 年的 5,364.58万元增加到 2011 年的 7,618.22 万元,2012 年 1-9 月实现收入 7,185.35 万元,同比增长 112.72%,增长趋势较为明显。
为配合公司扩大内销市场、优化产品结构的发展战略,公司于 2011 年 3 月成立了北京华斯服装有限公司。随着子公司的设立及专业团队的投入到位,公司未来国内市场产品销售的能力得到较好提升。在此背景下,一方面前次募投项目中“直营店及配送中心”将有序推进落实,另一方面为公司继续扩展国内市场销售能力提供了良好支撑。
公司在内销市场积累了良好的运营经验,内销收入规模逐年增长,但收入规模及占比总体偏小,市场提升空间较大。在欧美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增长相对乏力的背景下,国内市场是裘皮服装企业的竞争重点区域。在逐步实施前次募投项目“直营店及配送中心”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销售区域,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公司拟加大对国内市场营销网络的建设,持续的推进落实产品结构优化及产业链延伸的发展战略。
(2)项目内容概况
本项目拟通过新增专柜或专卖店等营销网络终端的形式,扩大公司的裘皮服装销售渠道,完善营销网络体系。
具体内容:拟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杭州、武汉、郑州、青岛、榆林、大同等 10 个国内城市新增 12 家商场专柜或专卖店。上述专柜或专卖店位于该类城市繁华地段的商业街或重要的综合商业中心,采取租赁的方式获得。
数量(家)
店铺面积(m2)
2、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8,469.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所占比例(%)
店铺租金费用
店铺装修费用
3、项目发展前景
随着我国人均国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和消费升级,人们对品牌的追求意识和消费能力日益增强,裘皮服饰将迎来良好的增长机遇。从应用领域来看,除传统的裘皮服装以外,裘皮制品已广泛应用于各种时尚元素,走进家庭装饰、汽车装饰等领域,应用范畴不断扩大,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可以预计,裘皮服装行业的良好发展趋势为公司项目实施的发展前景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本次项目实施达产后,公司销售区域将覆盖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及其他多个城市,销售区域拓宽的同时布局更加合理。本项目新增直营专卖店或专柜位于北京、上海、杭州、西安等国内城市的繁华商圈,此类地区客流量大、消费能力强,在此类区域开展直营店销售,一方面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另一方面自主品牌销售渠道得以拓宽,OBM 模式的销售规模及占比扩大,有助于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提升,巩固和增强公司综合盈利水平。
4、项目经济效益评价
(1)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根据各城市店铺建设需求的紧迫性以及店铺资源的可获得性合理控制店铺建设的进度,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2)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部分经济效益指标如下:
年均营业收入
年均净利润
税后内部收益率
税后投资回收期
总投资收益率
31.58%注:以上测算以出厂价为基础而得。
5、项目批文情况
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 26 日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冀发改服务备字[ 号)。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已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营店建设项目”出具了编号为沧环登[2013]1 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同意公司“直营店建设项目的建设”。
6、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为商业流通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第五节 中介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决议规定的条件,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应该取得的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上述发行过程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有关股东大会的规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询价过程中向投资者发出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
《认购合同》符合《管理办法》《实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发行的股票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的核准。”
第六节 保荐协议内容及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华斯股份与民生证券签署了《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聘请民生证券作为华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民生证券指定田勇、刘灏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华斯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上市推荐意见
民生证券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文件所载的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上市文件真实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申请本次
、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愿意保荐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 2,053 万股股份已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4 年 3 月 11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之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5 年 3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第八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保荐机构声明
本保荐机构已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协办人:
肖 鹏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灏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郝 群保荐业务负责人:
杨卫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敬前经办律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春经办注册会计师:
大华事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办注册会计师:
姜纯友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第九节 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2、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3、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重要文件。二、查阅地点1、发行人: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电话:传真:2、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电话:010-传真:010-(此页无正文, 为《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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