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暂保单所有人有什么意义?

<body onclick="for(var i=1; i
欢迎访问劳达分支站点
上海分公司
北京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
苏州分公司
无锡分公司
西安分公司
云南分公司
重庆分公司
厦门分公司
贵州分公司
- 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
<div class="m" onmouseover="for(var i=1; i
<div class="m b10" onmouseover="for(var i=1; i&
<div class="m" onmouseover="for(var i=1; i
关于印发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核心提示:关于印发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
地区法律:天津
&关于印发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 & & 现将《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暂行规定》
& &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促进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市和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市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简称: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单位及其被派遣劳动者应依法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
& & &&第三条 用工单位负责代劳务派遣单位,为本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劳务派遣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其被派遣劳动者的个人缴费部分,用工单位不再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直接缴纳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应督促用工单位按时足额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 & &&第四条 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如下:
& & & (一)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照被派遣劳动者缴费基数之和的20%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本人工资的8%缴纳。
& & & (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照被派遣劳动者缴费基数之和的10%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缴纳。缴费有困难,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降低缴费比例,不建立个人账户。
& & & (三)工伤保险按照用工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核定基准费率并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浮动费率。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职工统一核算浮动费率。
& & & (四)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照被派遣劳动者缴费基数之和的2%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缴纳。按规定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 & & (五)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按照被派遣劳动者缴费基数之和的0.8%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 & (六)被派遣劳动者本人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照最高缴费基数缴费。
& & & (七)农籍职工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农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若干规定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40号)规定,可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 & & 国家和本市对社会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调整的,按照新调整的政策执行。
& &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被派遣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 & &&第六条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标准、缴费时间、确认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内容。
& & & 第七条 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如下程序办理:
& & & (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等信息进行核对后,由用工单位向其参保区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费手续,并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数名册》、《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上盖章确认。
& & & (二)用工单位在缴费申报后,将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直接缴纳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出具收费凭证及《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务派遣单位)》。
& & & (三)用工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应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务派遣单位)》交付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劳务派遣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月与用工单位核对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信息。
& & & (四)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以及用工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应全额开具发票。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在同一张发票中注明。税务部门根据《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务派遣单位)》计算个人所得税扣减金额。
& & &&第八条 用工单位参保区县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用工单位设立劳务派遣管理户,并标注被派遣劳动者所属劳务派遣单位名称,按月向用工单位提供被派遣劳动者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劳务派遣单位)》。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适应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跨区县派遣劳动者的需要,简化经办要件、优化经办程序、完善信息系统,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 & &&第九条 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未按时足额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部门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 &&第十条 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暂行规定执行;未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但使用发包单位场所等生产经营设施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的,应在发包单位场所等生产经营设施坐落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
& &&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用工单位、在本辖区存在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的劳务派遣单位、在辖区内进行生产服务的承揽或外包单位、使用本辖区内发包单位场所等生产经营设施进行生产经营服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日起执行。
&<<点击关注劳达微社区单证_百度百科
关闭特色百科用户权威合作手机百科
收藏 查看&单证
单证是指通过研究生教育的硕士从学校毕业时拿到硕士学位证,没有学历证。在国际贸易中,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文件、。外文名single diploma含&&&&义硕士毕业时拿硕士学位,没有学历解&&&&释单证可以考博所属类别文凭 高等教育
一、什么是单证?什么是双证?
研究生教育的双证是指通过研究生教育的硕士从学校出来拿到的两张证书,即硕士学历证(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单证是指通过研究生教育的硕士从学校毕业时拿到硕士学位证,没有学历证。
从学习收获来看,“学历”代表着学习的经历;“学位”代表着学习水平和层次(当然,为了获得硕士学位也一定有相关的硕士学习经历)。学历仅仅证明了一个人学习的时间和过程,但学位却是对这个人所学知识达到一定水平的认可。
二、单证能不能读博?
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满足若干条件者可报考博士研究生,其中包括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很显然,考博对学历并没有要求,有硕士学位证书即可,单证可以考博。
三、单证出国前景如何?
如果考生对欧美的教育体制比较了解,就会发现毕业证只有才有,全世界包括教育水平领先的欧美国家,学位证才是一个人学习水平的最终证明和唯一证明。欧美学生,无论学士、硕士、博士,毕业时都只发一个Diploma(同中国的学位证),Diploma上并没有文字指明“毕业”,只证明“授与某人XX学位”。事实上获得学位就表示了学习毕业(“学历”)。
四、单证会不会影响找工作、找高质量的工作?
要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去看这个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说,员工能迅速投入工作为企业创造价值才是最重要的。这就导致大趋势是,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关心的是应聘者学位背后的真实能力,“唯学历论”的市场正在迅速缩小。尤其是像计算机、软件等专业具有自己的行业特殊性,用人单位都是高科技企业,他们比一般企业更注重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上的创新能力,而非这位员工是否有学历证。
有人说名企喜欢招名牌大学的学生,这种说法并不全面,应该说名企喜欢招在学科排名靠前的高校毕业的学生,因为大学的品牌影响、与大型企业合作、与市场需求接轨的教育模式、师资背景力量、教学质量等才是衡量一种教育形式成功与否的关键。每个学校都有它的优势专业,选择就读学校,一定要把这个因素考虑进去,综合考虑学校的知名度及自己所就读专业在市场上的认知度。
五、一流大学单证VS普通大学双证,要哪个好?
经常见一些调剂考生对这个问题颇为纠结,一方面觉得A名牌大学的品牌名声、优良的学习环境和强大的师资力量,对自己专业知识的提高大有裨益,但是凭自己的分数只能拿到单证;一方面又觉得在B普通大学虽然教育水平不高,但能多拿一个证书又似乎不错。
其实要做出选择并不难,还是前面提到过的,考生首先应该明确自己读研的目的。
不管是硕士毕业即参加工作,还是读博出国继续深造,最终总是要走向社会参加工作的。所以读研从本质上说,就是为了找到一份有前途待遇好的工作,从而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如果仅仅是为了来拿证书,那就将眼光放得太短了。要参加工作就要明白用人单位的考虑。多拿一个证书是没坏处,但对用人单位而言,更有诱惑力的是你的专业背景和你的实际能力。单证就是指在国际结算中应用的、文件、,凭借这种文件来处理国际的支付、、、、结汇等。
狭义:单据和
广义:各种文件和凭证。
就出口而言,是出口货物推定交付的,是结汇工具。
单证作为一种贸易文件,它的流转环节构成了贸易程序。单证工作贯穿于企业的外销、进货、运输、收汇的全过程,工作量大,时间性强,涉及面广,除了外贸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外,还必须和银行、、交通运输部门、保险公司、商检机构、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发生多方面的联系。环环相扣,相互影响,互为条件。
单据是办理货物的交付和货款支付的一种依据。单据可以表明出口商是否履约,履约的程度。进口商品以单据作为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有了单据,就表明有了货物。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P/I=Proforma Invoice=发给客户催定金用的,通常是在下单前使用。
P/O=Purchase Order=下定单用的。
S/C=Sales Confirmation=如果客户没有下P/O给你,你又想把要求说清楚,就做这个给他签字回传。内容与P/O差不多。
C/I=Commercial Invoice=做完货后催余款用的。
P/L=Packing List=装箱资料,多少箱,总方数,总重量。这个单据方便定仓。
Booking=S/O=Shipping Order=一般是下给货贷定仓用的。
B/L=Bill of Lading=提单。客户提货用的。是外贸最重要的单据,代表货权。
最主要的单据就都在上面了。偶尔还会出现:
C/O=Certificate of Origin,FormA=原产地证=证明产品来自中国。其中FormA可以减免当地税费。
Weight List : G
I/C=Inspection Certificate1 i) b. L
最常用的就是这些了。一般B/L分3/3(3正3负)与1/3(1正3负)其他的都可根据客户要求做。[1]“五要求”说起来共十个字,操作的时候难度还是不小的,如果真的做到了这十个字,就说明你的制单水平炉火纯青、无人能比了。
1.正确/准确(CORRECTNESS)。正确是所有单证工作的前提,要求制作的单据应首先满足单单、单证一致,其次各种单据应符合、各国/法律和规则的要求,第三单据还应与所代表的货物无出入。
2.完整(COMPLETENESS)。从某种意义上讲主要指一笔业务所涉及全部单据的完整性。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第一、内容完整;第二、份数上完整;第三、种类的完整。凭单据买卖的/信用证都会明确要求出口方需提交哪些单据、提交几份、有无正副本要求、需否背书及应在单据上标明的内容,所有这些都必须得到满足。
3.及时(INTIME;PUNCTUALITY)指单据制作不迟延。具体可以这样理解:及时制单、及时审单、及时交单、及时收汇。制作单据是个复杂的工程,多数单据由出口方完成,有些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审核应齐抓共管,这样就可以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全部合格单据向有关方面提交,及时交单肯定意味着能及时收汇,及时收汇意味着又一个良性业务环节的开始。
4.简明(CONCISENESS)指所制作的单据简单、明了。UCP500规定,“为了防止混淆和误解,银行应劝阻在信用证或其任何修改书中加注过多的细节内容”,有关专家也指出,单据中不应出现与单据本身无关的内容。
5.整洁(TIDINESS)指单据应清楚、干净、美观、大方,单据的格式设计合理、内容排列主次分明、重点内容醒目突出。不应出现涂抹现象,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加签修改。一、打制。
1. 订舱单用下货纸根据货主提供的委托单制作。需要填制的项目有:SHIPPER、CONSIGNEE、NOTIFY 、POR、MARKS&NOS、QUANTITY、 DES CRIPTION OF GOODS、GROSS WEIGHT INKILOS、MEASUREMENT、TOTAL。
2. 打制完上述内容后,注明运输条款。在订舱单的右上角打上的电话、传真,并加盖代理人方章,送至配载的船公司。
二、收到货主正式单据后进行审单。
1. 单证 必须齐全。
货主必须提供的单据有:(售货确认书、形式发票)、正本至少一份、正本发票至少一份、正本,出口货物如需 海关 监管条件还必须提供相应证件。
2.如果货主提供的单据已缮制好,可以从以下方面审核:
A、合同、委托与装箱单、发票上显示的尺码、重量是否一致。
B、合同、委托与装箱单、发票上显示的金额以及币种是否一致(不小于发票金额)。
C、合同、委托与装箱单、发票上显示的发票号是否一致。
D、合同、委托与装箱单、发票上显示的合同号是否一致。
E、正本单据不许有任何涂改。
F、合同不能是手写,否则用重新缮制。
3.如果货主提供的单据空白,可按下列项目缮制:
A、装箱单主要填制的内容为麦头、发票号码、合同号、装货港、卸货港、品名、规格、数量、毛重、净重。
B、发票主要填制的内容为唛头、合同号、发票号、装货港、卸货港、货物描述、数量、单价、总价。
三、转 报关单 据。
接到船公司集港通知后,取回下货纸。在集港前一天下午3时前,电话同港务局货运科做集港计划,制下货小条(一式三联)。
A、转至的单据有,装箱单、发票、合同、委托报关协议、 报关单 、下货纸、联系单(一式两联)、 海关 监管条件涉及的证件,上述单据各1份。
B、编号为1、2、3的单据必须由货主提供。
C、委托报关协议(副本也可以),用规定格式加盖公章,填上相应内容。
D、下货纸。在前述订舱单的基础上,在相应的位置补充船名、航次、号,货物描述需用中文加以标识,报关只需提供收货单留底联,每一联的右上角都应加盖代理人方章。下货纸装货单应盖有该条船的签章。
E、联系单。联系单是代理人与报关行联系的单据,上面列明代理人转给报关行何种单据及份数,将单据转至报关行前,应填好一式两联的联系单,单据转至报关行后,其中一联应有报关行相关人员的签字,以备存档。
F、合同、装箱单、发票、 报关单 、许可证、商检证转至报关行前应有留底。
四、确认提单。
A、前应注意货主有无特殊要求,一般情况下,货主都会在委托中注明。
B、如要求在提单中显示&SHIPPED ON BOARD&签单时,应注意上、下签章(其中之一应签在SHIPPED ON BOARD 旁边)。
C、如果涉及倒签、预借,应事先与船公司确认好是否能接受,如果可以接受,应填制好保函传真给货主,让其加盖公章,返回后再由代理人提供给相关船公司。在出口业务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单据不符,即单据存在不符点,而受益人又因时间条件的限制,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更正,则有下列处理方法:
凭保议付。受益人出具保证书承认单据瑕疵,声明如开证行拒付,由受益人偿还议付行所垫付款项和费用,同时电请开证人授权开证行付款。
表提。议付行把不符点开列在寄单函上,征求开证行意见,由开证行接洽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接到肯定答复后议付行即行议付。如申请人不予接受,开证行退单,议付行照样退单给受益人。
电提。议付行暂不向开证行寄单。而是用电传和传典通知开证行单据不符点。如开证行同意付款,再行议付并寄单,若不同意,受益人可及早收回单据,设法改正。
有证托收。单据有严重不符点,或信用证已过,已无法利用手上的信用证,只能委托银行在向开证行寄单函中注明&信用证项下单据作托收处理&,作为区别,称为&有证托收&。而一般的托收,则称为&无证托收&。由于申请人已因单证不符而不同意接受,故有证托收往往遭到拒付,实是一种的方式。单证审核指南单证的审核是对已经缮制,备妥的单据对照信用证(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方式)的有关内容进行单单,单证的及时地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达到安全收汇的目的。
单证审核的基本要求:
及时性:及时审核有关单据可以对一些单据上的差错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更正,有效的避免因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各项工作的被动。
全面性:应当从安全收汇和全面履行合同的高度来重视单据的审核工作,一方面,我们应对照信用证和合同认真审核每一份单证,不放过任何一个不符点;另一方面,要善于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衔接,使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按照“严格符合”的原则,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是安全收汇的前提和基础,所提交的单据中存在的任何不符哪怕是细小的差错都会造成一些难以挽回的损失。
单证审核的基本方法 单证审核的方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纵向审核法 是指以信用证或合同(在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为基础对规定的各项单据进行一一审核,要求有关单据的内容严格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横向审核法 在纵向审核的基础上,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审核其他规定的单据,使有关的内容相互一致,做到“单,单相符”。上述审核一般由制单员或审单员进行,为第一道审核;为安全起见,应当对有关单据进行复审。
单证审核的重点
(一)综合审核的要点: 检查规定的单证是否齐全包括所需单证的份数. 检查所提供的文件名称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 有些单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认证. 单证之间的货物描述,数量,金额,重量,体积,运输标志等是否一致. 单证出具或提交的日期是否符合要求.
(二)分类审核的要点:
汇票 汇票的付款人名称、地址是否正确;
汇票上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
付款期限要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规定;
检查汇票金额是否超出信用证金额,如有信用证金额前有“大约”一词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都必须符合信用证或合同(非信用证付款条件下)的规定;
币制名称应信用证和发票上的相一致。
出票条款是否正确如出票所根据的信用证或合同号码是否正确。
是否按需要进行了背书。
汇票是否由出票人进行了签字。
汇票份数是否正确如“只此一张”或“汇票一式二份有第一汇票和第二汇票”
商业发票 抬头人必须符合信用证规定;
签发人必须是受益人;
商品的描述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商品的数量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单价和价格条件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提交的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信用证要求表明和证明的内容不得遗漏。
发票的金额不得超出信用证的金额,如数量、金额均有“大约”,可按10%的增减幅度掌握。
保险单据必须由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出具;
投保加成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保险险别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并且无遗漏;
保险单据的类型应与信用证的要求相一致,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经纪人出具的暂保单银行不予接受;
保险单据的正副本份数应齐全,如保险单据注明出具一式多份正本,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所有正本都必须提交;
保险单据上的币制应与信用证上的币制相一致;
包装件数、唛头等必须与发票和其他单据相一致;
运输工具、起运地及目的地,都必须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相一致;
如转运,保险期限必须包括全程运输;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
除信用证另有规定,保险单据一般应作成可转让的形式,以受益人为投保人,由投保人背书。
4.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的类型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起运地、转运地、目的地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装运日期/出单日期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收货人和被通知人须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商品名称可使用货物的统称。但不得与发票上货物说明的写法相抵触;
运费预付或运费到付须正确表明;
正副本份数应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运输单据上不应有不良批注;
包装件数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唛头须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全套正本都须盖妥承运人的印章及签发日期章;
应加背书的运输单据,须加背书。
5.其他单据如装箱单、重量单、产地certificate、商检certificate等,均须先与信用证的条款进行核对,再与其他有关单据核对,求得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6.常见差错
汇票大、小写金额打错;
汇票的付款人名称、地址打错;
发票的抬头人打错;
有关单据如汇票/发票/保险单等的币制名称不一致或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多装或短装;
有关单据的类型不符合信用证要求;
单单之间商品名称/数量/件数/唛头/毛净重等不一致;
应提交的单据提交不全或份数不足;
未按信用证要求对有关单据如发票/产地证等进行认证; 漏签字或盖章;
汇票/运输提单/保险单据上未按要求进行背书;
逾期装运;
逾期交单。
有问题单据的具体处理通过对有关单据的认真审核,对于有问题的单据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如下处理:
对有问题的单据必须进行及时更正和修正。否则,将影响安全收汇。
在规定的效期和交单期内,将有问题的单据全部改妥。
有些单据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期更改或无法修改,可以向银行出具一份保函(通常称为担保书),保函中交单人要求银行向开证行寄单并承诺如果买方不接受单据或不付款,银行有权收回已偿付给交单人的款项。对此银行方面可能会接受。不过最好不要这样做。因为出具保函后,收不到货款的风险依然存在。同时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
交单人向银行出具保函一般应事先与客户联系并取得客人接受不符单据的确认文件。
请银行向开证行拍发要求接受不符点并予付款的电传(俗称“打不符电”)。有关银行在收到开证银行的确认接受不符单据的电传后再行寄送有关单据,收汇一般有保证,此种方式可以避免未经同意盲目寄单情况的发生。但要求开证行确认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要冒开证行不确认的风险并要承担有关的电传费用.
改以托收方式。由于单据中存在不符点,原先信用证项下的银行信用已经变为商业信用,如果客人信用较好且急需有关文件提取货物,为减少一些中间环节可采用托收方式。
上述各项措施主要是从有效控制货物所有权的前提下,以积极,稳妥的方式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单据,避免货款两空情况的发生。因为只要掌握了代表物权的运输单据,买方就不能提取货物的.如果买方仍然需要这批货物,那么买方也会接受有不符点的单据的。这里必须切记的是,不符单据是有很大风险的,对不符单据的接受与否完全取决于买方。承运人办理的卸船:承运人的代理收到舱单、货物积载图、分舱单后向海关办理船舶载货入境手续,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书,同时将上述单证分送港口、理货等单位;船舶抵港后,理货公司凭舱单理货,凭货物积载图指导卸货,当货物发生溢短或原残时,编制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经大副签认后,提供有关单位。货物由发货人托运开始至收货人提取货物为止,几种主要海运单证及其流转程序如下:1、装船单证(由托运人办理) 托运人填制托运联单(包括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等),由于这三个单证内容大致相同,所以将它们合并成联单,一次打印制成。托运单:托运单也是定仓委托书,内容有托运人、船名、目的港、货名、标记及号码、件数、重量等项。托运人凭此单向承运人的代理人办理托运,代理人接受承运后,将承运的船名填入联单内,留存托运单,其它联退还托运人,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凭以到海关办理出口手续;海关同意放行后,即在装货单上盖放行章,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凭以向港口仓库发货或直接装船;然后将装、收货单送交理货公司,船舶抵港后,凭此理货装船,每票货物都装上船后,大副留存装货单,签署收货单;理货公司将收货单退还托运人,托运人凭收货单向代理人换取提单,托运人凭提单等到银行办理结汇,并将提单寄交收货人。装货单:即承运人办理的装船单证。是船公司或其代理人在接受托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后,发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的单证,承运人的代理人依据托运单填制装货清单和载货清单,根据承运人的要求,依据装货清单编制货物积载图,船舶抵港后,送大副审核签字后,船方留存一份,提供给代理人若干份,转寄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编制分舱单;代理人根据装船实际情况,修编载货清单,经大副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离境手续;依据载货清单填制运费清单,寄往承运人的卸货港代理人和船公司。2.卸船单证(由收货人办理) 收货单:是货物装船后,承运船舶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表示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收货人收到正本提单后,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提货单;代理人签发提货单后,须保持正本提单、舱单和提货单内容相一致;收货人凭提货单向海关办理放行手续后,再到港口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货物提清后,提货单留存港口仓库备查;收货人实收货物少于提单或发生残损时,须索取货物溢短单或货物残损单,并凭以通过代理人向承运人索赔。[2]
新手上路我有疑问投诉建议参考资料 查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暂保单的有效期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