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资质等级企业资质延期已在网上上报数据,如何修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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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根据省建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12〕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 凡2011年底以前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均应参加考核。二、考核内容(一)2011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情况,以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二)企业注册类与非注册类技术人员变动情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及技能岗位持证上岗等情况;(三)《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情况;(四)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三、考核程序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自查后,将考核资料报当地建筑业管理部门审核;各县市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汇总所辖企业考核资料后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企业自查后,直接将考核资料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将各县市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及市属企业的考核资料审核汇总后,提出审核意见并上报省建管局。(一)企业自查被考核企业对照相应的资质标准,对企业所拥有的各类别资质进行自查,对缺项的资质条件在考核期内必须完善补全。同时,按要求上报考核资料。(二)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上报网上和书面考核材料1、网上材料:&&& (1)2012年资质考核情况表;(2)2011年12月份月报表(含补充表);(3)2011年统计年报表。各企业登录山东省建筑业信息网(www.),点击&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图标,或直接进入网页http://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资质考核系统&,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数据,点击&保存数据&按钮。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主管部门&按钮,数据被发送到上级主管部门。企业一旦将数据&上传主管部门&后,将禁止修改。企业如需修改考核资料,必须由县市区、地市、省逐级退回企业上报的考核资料后,方可修改并重新上报。2、书面材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全部副本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中、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201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一览表》一份。(三)劳务分包企业实行书面考核,考核材料包括:1、《201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一览表》一份;2、《2012年建筑业劳务企业经营情况考核一览表》一份;3、《2012年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表》一份;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全部副本原件;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各县市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在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同时,按照抽查率不低于5%的原则进行实地核查,并将下列材料于5月11日前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所辖企业日至日,被建筑市场监管机构(执法、质监、安监、清欠等机构)处罚过的有关书面文件和资料;2、填写完整的《201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一览表》、《2012年烟台市建筑业企业汇总表》、《2012年劳务企业经营情况考核一览表》等年度考核表及电子文挡;3、年度考核总结。四、考核结论核定(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考核结论为合格;(二)不按时、全面上报考核材料,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资质条件未达到相应等级标准,或发生建设部159号令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对不合格企业,根据考核具体情况,责令限期整改,或降低资质等级,或撤回其资质。五、考核时间安排日开始网上填报,4月26日前企业完成网上填报;4月30日前各县市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完成网上审核意见的填写上报;5月11日前各县市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及市属企业将书面考核资料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6905292)。六、其他事项(一)为保证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各县市区建筑业管理部门认真核对以下材料,确保相关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对其有效性(含年检记录)、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是否一致,数量是否达标;2、资质证书副本,核对其全部内容,特别是主项和增项的资质类别、级别;3、注册建造师证书,核对其注册单位与考核单位是否一致,数量是否达标(可查询注册建造师网上数据库);企业对应相关资质标准的中、高级职称证书数量和专业是否符合要求。(二)企业动态信息将自动记入&资质考核系统&和&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网上查询系统&,网上无资质材料的企业均视为无资质企业。因此,企业必须及时准确完成网上统计、资质考核、资质变更等系统各项数据的上报。(三)审核意见栏目为&不合格&的企业,以及2012年累计3个月未上报网上月报的企业,不再受理其资质变更、资质增项、资质升级等申请。(四)日后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在&用户名&和&密码&办理后,从次月开始,到&山东省建筑业企业网络快报系统&上报统计、资质考核等有关数据。(五)关于网上月报工作须注意的问题1、自日起,&月报主报表&和&补充报表&合二为一,企业在上报&月报主报表&的同时,必须一并上报&补充报表&;2、企业上报月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月5日前),且上报数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企业每月上报数据为年初(每年1月份)至当月累计数,而非单月数据;除新办企业外,其它企业必须在月度调查表中完整填写&上年同期数据&,且&上年同期数据&必须是实际数。同时,月报数据填报完毕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等信息应一并填写;每年2月份至3月15日,为上年度12月份月报补报及企业年报上报时间,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年报及月报数据。附件:1、《2012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一览表》&&&&& & 2、《2012年建筑业劳务企业经营情况考核一览表》&&&&& & 3、《2012年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表》&二0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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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4:41:25 共阅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行字〔2014〕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3年底以前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二、考核内容
(一)企业资质条件情况及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三)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
三、考核程序
各建筑业企业自查后,直接将考核资料报建设大厦109室。
(一)企业自查。被考核企业对照相应资质标准,对企业所拥有的各类别资质进行自查,对缺项的资质条件在考核期内必须完善补全。同时,按要求上报考核资料。
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申报材料如下:
1.网上材料:①2014年资质考核情况表;②2013年12月份月报表(含补充表);③2013年统计年报表。
各企业登录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网站(www.),点击&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山东省建筑企业网上快报系统&图标,或直接进入网页http://60.216.103.24,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资质管理系统&,在菜单中打开&资质数据申报&,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和有关数据,点击&保存&按钮。核对无误后,点击&上传至主管部门&按钮,数据被发送到上级主管部门。企业一旦将数据&上传至主管部门&后,将禁止修改。企业如需修改考核资料,必须由省、市、县逐级退回企业上报考核资料后,方可修改并重新上报。
2.书面材料: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全部副本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任命文件、职称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⑤《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⑥中、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⑦《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一览表》1份。
劳务分包企业申报材料如下:
1.《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一览表》1份;
2.《2014年建筑业劳务企业经营情况考核一览表》1份;
3.《2014年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表》1份;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全部副本原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014年1月1日后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不参加本次考核,但应上报如下材料:①《201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情况一览表》1份;②网上考核资料上报2014年资质考核情况表(劳务企业不报)。
四、考核结论核定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条件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且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的,考核结论为合格;
(二)企业实际条件未达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或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之一,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注销,或企业自动放弃(未上报资质考核数据和书面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五、时间安排
2014年5月10日开始网上填报,6月6日前企业必须完成网上填报;6月30日前把书面材料报到建设大厦109室,过期视为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各县市区建筑业主管部门必须认真核对企业申报材料,确保相关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
(二)企业动态信息将自动记入&资质考核系统&和&山东省建筑企业资质查询系统&,在查询系统内无企业信息的均视为无资质,因此,企业必须及时准确完成系统内统计、资质考核、资质变更等各项数据的上报。
(三)审核意见栏目为&不合格&的企业,以及2014年累计3个月未上报网上月报(含上报数据不准确被省建管局打回)的企业,不再受理其资质变更、资质增项等申请。
(四)日后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在&用户名&和&密码&申请后,从次月开始,到&山东省建筑企业网上快报系统&上报统计、资质考核等有关数据。
(五)关于网上月报、年报工作须注意的问题
1.企业上报&月报主报表&时,须一并上报&补充报表&;
2.企业上报月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月5日前),且上报数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企业每月上报数据为年初(每年1月份)至当月累计数,而非单月数据;除新办企业外,其它企业必须在月度调查表中完整填写&上年同期数据&,且&上年同期数据&必须是实际数。同时,月报数据填报完毕后,&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等信息应一并填写;每年2月份至3月15日,为上年度12月份月报补报及企业年报上报时间,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年报及月报数据。
3.企业上报年报时应注意,在填报完年报数据,点击&保存&按钮并核对无误后,还应点击&上传主管部门&按钮,才能完成年报上报工作。
& & & & & & & 开发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 & & & & & & &日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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