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自己开翻车了不计免赔保险对方全责理赔流程

为什么我车子买的全险,自己开车翻了,人受伤了保险公司不赔_百度知道
为什么我车子买的全险,自己开车翻了,人受伤了保险公司不赔
哪位亲帮我下今天我家人把车子开翻了,怎么回事,所谓的全险不过是忽悠人的只包括几个主险和附险,可人家说不在,我也上网查了下,感觉我的是在理赔的范围,保险公司看后说我的保险里面没有投这个保,人也受伤了,买的时候是全险
而且我车子上当时还有给别人送的货也倒掉了,这个保险公司为什么也不赔?
或许您在投保时并不了解汽车“全险”的内容亲,车子投保了&quot,这个属于“汽车运输险”;在某些汽车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并不包括人;如果希望包含人的保险也是我们常说的“司机乘客险” 您补充的说车上货物也丢了;全险&quot,只是车,但是这个&;全险&quot
那这样说至少车子坏了是要赔的吧 现在车子受损严重 保险公司还是不赔 这不是等于买了也是白买嘛? 我家人已经找吊机把车子吊起来了 没有拍照片 我听人说好像还要报警做备案的 刚刚才报警了交警也不能过来 车子吊起来了 那这样说我们是不是毁灭证据了 有目击证人可以吗
保险公司拒赔必定是要给出合理的拒赔理由的,不会无缘无故。按照规定:出险后第一时间应该是报案,报保险公司或者是110都可以,或者出险后自己拍下照片也有帮助。在您的事件中按照目前的法规中目击证人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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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现场,或无证驾驶。再就是出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你保了车损险和车上乘员险了吗?车损险是负责赔偿车辆损失的?如果是这样的话,车上乘员险是负责赔偿车上人员医疗费的,保险公司必须理赔。还有就是驾驶人员是否酒后驾驶,保险公司是拒赔的,保险公司要查勘现场的,如果没有现场会很麻烦的,如果保了这两种险
如果你说的全险包括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话,就在赔偿范围。车上货物是不能赔的,除非附加了车上货物险,除了大货车,很少有投保这个附加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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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特殊说明 全险不能理赔的13种特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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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全险不能理赔的13种特别情况   “全险”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全都投保了上述险种,车主依然要自己“买单”,以下13种 ...
全险不能理赔的13种特别情况
  “全险”主要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全都投保了上述险种,车主依然要自己“买单”,以下13种情况就不属于理赔范围。
  1: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2:地震不赔
  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3:精神损失不赔
  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4: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
  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因此,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5: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赔(投保发动机特别损失险除外)
  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是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当车辆行驶到水深处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又强行打火才造成损坏,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夏天的暴雨过后浮出水面的。
  6:爆胎不赔
  未发生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坏,只是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当然,由于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然负责赔偿。
  7: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如果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击伤,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8:未经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
  如果车辆在外地出险,也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9:把负全责的肇事人放跑了不赔
  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10:车没丢,轮胎丢了不赔
  如果不是全车被盗,只是零部件如轮胎、音响设备等被盗,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11:拖着没保险的车撞车不赔
  如果因为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
  12:撞到自家人不赔
  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这些人以外的,都被视为第三者。而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如果自家人被撞,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13: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
  车主自己加装的音响、电台、冰箱、尾翼、行李架等,若无对此单独投保,一旦撞了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不会对此赔偿。
&&&&&& 目前国内有A、B、C三套保险条款,内容有细微差别,各个不同保险公司选择不同的条款对应险种也有有细微差别。例如:有的条款把后视镜和大灯单独成险,而人保A版则没有这一项,而是把大灯和后视镜统一算成车损险范畴。
一、主险介绍: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
  属于新车必上险种,赔偿最高额度12.2万元。不少人认为12.2万元的赔偿额度对于自己车辆来说足够了,其实在这12.2万元中只有2000元属于车损赔偿,另外一万元为医疗费用赔偿,11万元伤残赔偿,因此只有交强险保障是不够的。
  2:机动车损失险(车损险)
  也就是车辆保险中最重要的主体部分,用于赔偿车辆损失。但是在购买保险时要明确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部分。举个例子,如果事故中受伤或者死亡的是被保险人自己或者家庭成员,这是不会理赔的;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生事故也是不会赔偿的。
  在己方无责但无法找到肇事方的情况下,和保险公司签订责任转移赔偿协议后,己方要承担30%的责任。例如车停在路边被高空坠物砸中,且找不到责任人,己方就要自己承担30%责任。
  3: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三者责任险)
  属于对交强险中伤残赔偿的补充,目前常见的保额为20万、30万和50万等,但是保费的差别并不多,也就一两百的差别。这项保险对于私家车主至关重要,按照现行法律如果车辆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赔偿额度会依据当地平均工资置顶,最高20年工资,按照3000元工资标准最高赔偿达72万元,远远超过交强险赔偿额度,因此商业三者责任险就成为了人身伤害事故中一项重要保障。
  4:全车盗抢险
  盗抢险是防止车辆被盗丢失而准备的险种。如果您的车停车区域治安情况不佳,环境较混乱就很有必要购买这项保险。另外,如果您的车是被盗风险较高的车型,例如雅阁、A6等车型保险费率会有适当上调,这需要您向保险公司详细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全车盗抢险只有在您的车辆整车被盗时,保险公司才会索赔,如果车辆部分部件被偷不属于赔偿范围(常见的例如轮胎被盗、雨刷器被盗等)
  5:车上人员责任险
  用于赔偿在事故中车上人员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分为司机和乘客两种,可以单独保司机或者乘客。这属于人身意外险的一种补充,并且和其他人身意外险不冲突,共同赔偿。常见的保额有1万元、2万元和5万元。
 常用附加险
  一般车辆保险的主线只提供最基础的保障,但是日常行车还会遇到很多其他问题,这就需要一些附加险种进行保障。
  1:附加自燃损失险(自燃险)
  自燃损失险就是指车辆发生自然造成车辆损失的时候,对您进行补偿。自燃是指车辆的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所载货物自身原因引起火燃烧造成本车损失。
  保险专家提醒,一些增压车型或者散热有缺陷的车型在夏季自然风险较高,建议投保。另外,根据条款,自燃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承担损失额度的80%。所以避免车辆自燃才是硬道理。
  注:汽车厂家对于没有改动过线路,又在质保期内发生自燃的车辆进行赔付,所以这部分车主无需投保自燃险。
  2: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划痕险)
  划痕险是用来保护车辆车漆的,承保范围仅限于车身无明显碰撞的车漆损伤。任何碰撞造成的损失则属于车损险范畴。简而言之划痕险仅限于车漆部分,不包含任何需要钣金换件等损伤,保险金额有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者20000元。注:目前保险公司已经不再为三年以上的“老车”办理划痕险,另外目前车险保费的优惠幅度已经开始根据出现次数和金额挂钩,如果您已经连续几年未出现,那么也许自己花钱修补会更加划算。
  3: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玻璃险)
  玻璃险是指风挡玻璃或者车窗玻璃单独破碎而进行赔偿,不包括事故中造成的车辆玻璃破损。这款险可以选择国产玻璃和进口玻璃,车主可以自己选择。需要提醒你的是,天窗玻璃并不属于玻璃破碎险范畴,而是属于车损。
  4: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发动机进水险)
  也就是指在车辆涉水或者水中启动后造成的发动机故障保险。车损险是不包括发动机进水故障赔偿的,这款附加险可以增加发动机保障。如果没买这项附加险,进水后发动机大修的自己掏腰包可不是小数目,另外,还有20%的不计免赔率。
  5:附加不计免赔率特约
  前面的多项保险中都提到了不计免赔率,它是指在出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并不是100%赔偿你的所有损失。例如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不计免赔率为20%,就是指保险公司只赔偿发动机维修费用的80%,您自己要承担20%的维修费用。
  不计免赔率特约就是指,您购买该项附加险后,所指定的保险项目的不计免赔部分也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自己不需要花一分钱。往往很多人都忽略了,其实这是一项非常实用的附加险。
1:直销(电销、网销)
  通过保险公司服务电话或者保险公司官方网站直接购买车辆保险
  优点:价格有优势,所有保险信息透明,提供送单上门服务。
  缺点:没有面对面接触,客户信任感不高。
2:4S店等代理机构
  在购车4S店或者车险代理网点购买车辆保险
  优点:出险后在自己的4S点维修车辆既方便又放心;投保时一般都会有工时费折扣。
  缺点:由于代理属于下级分销,价格会高于其他渠道。另外,有些黑心4S店会通过客户骗保,影响客户信用记录。
  3:保险公司营业网点
  直接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购买车辆保险
  优点:直接从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购买最可靠,不用考虑受骗问题,可以详细咨询相关疑问。
  缺点:不能享受直销(网销、电销)渠道车险的优惠价格;需要亲自去营业网点投。
  购买方案推荐:
  车辆保险可以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也可以分为强制险和商业险。除了交强险是必须要上的以外,其他险种可以任意选择。选择适合自己车辆使用的险种十分必要,要保证既可以满足自己需要,又能最大限度节省费用。
  针对大部分主流车主,我们不妨把常见的车辆分为三大类,具体推荐如下:
  1、微、小型代步车(价格几万元,主要用作代步,省钱很重要)
  微、小型代步车推荐方案:交强险+车损险+10万商业三者+自燃险
  2、家庭紧凑级车(价格十几万元,车辆需要有实惠的保障)
  家庭紧凑级车推荐方案:交强险+车损险+30万商业三者+自燃险+发动机进水险+不计免赔特约
  3、中高级车/SUV(价格在20万元以上,对车辆有较高安全保障需求)
  中高级车推荐方案:交强险+车损险+50万商业三者+全车盗抢险+自燃险+发动机进水险+划痕险+玻璃险+不计免赔特约
  注意事项:
  关于折旧率:
  在投保之后,9坐座以下车型每月会有0.6%的折旧率,因此你投保后由于盗抢或者车损出险一般会比保额低,如果未到一年车险到期前所赔就要计算12个月的折旧率,但你当时上车险时却是最贵的时候。
  关于费率浮动
  以《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为例,为防止骗保,同时降低一部分车主的车险费用,北京目前实行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就是在核算出保费后乘以一个浮动系数。该系数是与你上一年的出险次数以及出险额度相挂钩的,按照北京市规定最低能低至保费的40%,最高达到保费3倍。
  该政策不同城市会有所差别,以下是北京市费率浮动详表,通过表格可以看出费率的浮动和出现次数直接相关,赔偿金额对费率的的影响很小,举个例子:A车撞了一辆劳斯莱斯,但是一年就出险了一次;B车每次出险就几百块,但是出了3次险。第二年B车的费率一定会高于A车。
1:车辆过户保险勿忘记
  在办理车辆过户时,如果保险未到期,需要按照保单条款中的约定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合同主体的变更手续,这样在剩下的时间里保险才能继续生效,要不然车辆有任何问题保险公司是不会理赔的,这点要切记。
  2:车撞墙了、掉沟了怎么办
  车辆发生撞墙(或水泥柱、树等)、掉沟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若公务车有急用且金额较小的情况下可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3:水淹了怎么办
  当车辆遇到不可抗拒的天灾时(暴雨、飓风、洪水等),购买车辆损失险的车主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相关赔付,这里和前面说的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容易混淆。
  4:爆胎赔不赔
  因操作失误或自然老化引起的轮胎、轮毂受损,并不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内,但如果因爆胎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应条款对事故本身进行赔付。
  5:车自燃了怎么办
  如果车内起火了,应立即停车、灭火,向交警、消防队报警,同时通知保险公司。注意向处理事故的交警消防部门索取责任认定书或火灾证明。
  6:车丢了怎么办
  如果发现停放的车辆不见了,应立即向附近的停车场、物业管理处、交警等打听、寻找,了解是否被交通部门拖走、扣车。若确定车辆被盗,及时向派出所或巡警报案。车辆停放时,请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索取停车证明。附近没有停车场时,也应尽量不要停入在偏僻、黑暗的地方。停车时,注意关好门窗锁上防盗锁,车上不要放贵重物品,并将行车证、附加费证随身带走。
  7:车在外地出险了怎么办
  假如车辆在外地出险了,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或向出险公司报案,当地的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人员协助处理事故,核定事故的损失。
  8:当您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以下将告诉您处理方法:
  1、立即拨打交通事故报警台“122”或医疗急救电话“120”,同时向当地95518报告事故详细地点以及事故概况;拨打报警电话后,请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如遇事故伤员急需提供救助,请在移动伤员进行抢救的同时,不要移动出险的车辆及现场。  2、交警勘查现场时,您应积极协助警方开展工作,并向警方提供发生事故的经过,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现场勘查完毕,应在现场勘查图上签字。  3、当事人应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的详细情况,积极配合警方做好询、讯问笔录,并以文字方式向警方提供自述材料。  4、因事故造成的车物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定损,并经警方确认,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有修复肇事车辆资格的修理厂修复车辆。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警方指定,并在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参加人须经警方同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经二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警方不再调解,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前保全和民事诉讼。  6、受损方在调解中应出具赔偿依据。如医疗证明、抚养、赡养人数及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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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窄道野蛮超车没“相撞” 法院判货车赔十万
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钱江晚报通讯员 钱俊皓 柴子峰 记者 盛伟 斯问) &我出交通事故了!&听到朋友这句话,多数人会紧张地问:撞人了?撞车了?谁全责?
  &相撞&通常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前提。
  但衢州的货车司机邱师傅却郁闷了,明明没有碰到对方一根毫毛,却也被判&要负责&,法院判他和保险公司需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货车窄道野蛮超车,电瓶车主受惊摔倒
  60岁的方先生家住衢州衢江区樟潭街道。事情发生在日7点多,当时他骑着电瓶车进城办事,正在爬坡上桥(引桥)时,一辆货车从身后疾驶而来。引桥很窄,比货车车身宽不了多少,等方先生查觉到后方有来车时,货车的车身已经紧挨着他准备超车了。
  右侧是一人多高的墙壁,左侧是货车车身,方先生在夹缝中骑行,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出事。他慌了,差点把握不住电动车的方向,好不容易等货车超了过去,方先生却因为紧张过度连人带车翻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
  事后,方先生报了警。交警赶到现场,但并没有发现电瓶车有被货车碰撞的痕迹。
  通过对当事人及现场目击者的调查询问,最后交警部门认定方先生和货车驾驶员邱师傅对本次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方先生和邱师傅均没有异议。
  邱师傅的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并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
  事故发生后,方先生因翻车导致尾椎骨骨折并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去年5月7日,方先生向衢州市衢江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邱师傅和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去年8月20日,此案在衢州市衢江法院交通庭公开开庭。法院一审判决邱师傅和保险公司需赔偿经济损失10万多元,邱师傅不服和保险公司上诉。
  上个月底,衢州中级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货车车主和保险公司一审叫屈:
  没有发生过碰撞,凭什么承担事故责任?
  邱师傅觉得自己实在太冤了,当时他其实从倒车镜里看到了方先生摔倒在地,还踩了刹车停了一会儿,以为不关自己的事就开车走了。
  在法庭上,他一再强调自己并没有撞到方先生,&当时我车子开得很慢,开出去10米外他才摔倒。&而交警经过现场勘查对比,也认为两车没有发现明显的碰撞痕迹。但邱师傅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并没有提出异议。
  保险公司方面也不服,他们认为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记载着两车没有发生碰撞,而且也没有被告邱师傅的签名。既然没有发生过碰撞,那么邱师傅就不应该承担事故责任,所以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保险条例,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货车超车没有确保安全,电瓶车避险措施不当
  一起没有相撞的事故,双方同等的责任是如何认定的?
  衢州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吴礼飞给出了观点:作为机动车一方,在超车的过程中应当尽到确保安全的义务,特别是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横向距离,这也是交警定责的重要因素。而电瓶车一方,在发现危险的时候采取的措施也不够得当,这种情形不会必然造成非机动车摔跤。所以,综合两方面因素,交警认定双方具有同等责任。
  &总之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惟其如此,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吴礼飞说。
  庭审法官详解为什么这样判:
  特定环境下,虽未&相撞&也要担责
  衢江法院交通庭的黄甘富法官是这个案子一审的法官,之所以判决邱师傅和保险公司有责,他给出了三点理由:
  其一,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发生过碰撞,但相对于方先生的电瓶车来说,邱师傅驾驶的货车对周围环境的危险性更大,控制风险的能力更强。但邱师傅没能履行义务尽可能减少和避免这种危险性。
  其二,邱师傅在超车时违反了文明驾驶的规定,在超越电动车时,没有做到礼让,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超车。
  其三,机动车在超车过程中会造成非机动车和行人心理上的不安全感。邱师傅超车的时候离方先生过近,特定情况下,货车所产生的气浪、声音、振动等,客观上都有可能造成方先生摔倒。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张锦伟:
  野蛮超车致人受伤,得担责
  张锦伟是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主攻交通赔偿方面的问题。他经手的车与车、车与人、车与物相撞等生活中或常见或奇葩的案例数不胜数。但听说这么一个案例,张律师也是顿了下。&之前没听说过类似的案例。不过可以明确的是,车子虽然没发生碰撞,但快速超车行为致人摔伤,车主肯定要负有法律责任的。&
  他解释,首先从法理上讲,相比行人和非机动车,机动车上路本身就有一定的危险性。尽管没有发生碰撞,但在狭窄的道路上相会或超车距离过近,会造成行人和非机动车心理恐慌,容易采取不当的避让措施。所以该起案例中,货车车主的超车和电动车摔倒是有因果关系的。
  另外,从法律上讲,车主应该安全文明驾驶,这是有法律依据的。该案中,货车车主在超车时违反了文明驾驶的规定,即机动车在超越非机动车和行人时,要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超车。但货车车主未做到文明驾驶,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施超车。
  张律师提醒:今后遇到类似的情况,千万要记住肇事车的车牌号,有条件的话要录像,同时请过往行人帮忙,并记下证人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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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羊年-到湖北威马购车险赚翻啦
还在为去哪买保险而操心?还在为续保到底怎样组合伤神?不用着急,湖北威马这就来给您排忧解难。
&&&&一、车主们会问了,电话车险方便又实惠,真的如此么?我来给您举个例子:
&&&&&您花了10万元买的车,电话车险会按照8万甚至更低的金额来给您核算车辆的保险。10万和8万的价值在相同保险项下,核算费用时肯定是8万的便宜。您觉得很划算,可理赔的时候,全损时保险公司就会按8万的保额来理赔。沟通好的不计免赔或许没有给您购买。&&&
&&&&&这样的信息不对等,电话车险您还敢买么?
&&&&但是在4s店就不同了,您能当场看到保单,专业的我们不仅了解您的车,还有保险理赔专员24小时为您服务!当您在事故现场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电话我们的理赔专员就可以协助您处理,不用和对方扯来扯去的说个没完!
&&二:豪车越来越多,万一&亲&上怎么办?
浙商保险告诉您,保障额度的适度提升,不会给您造成太大的经济负担,还会为您带来充足的保障,只要做好前期准备,豪车咱也不操心。
还记得前段时间日本车和豪车天价之吻么,如果日本车车主多花190元,投保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就会为她多承担4万元的赔款。所以在三者险的选择上,浙商建议车主购买50万以上的赔偿限额,同时投保不计免赔。
&三、湖北威马携浙商保险给您提供以下五种投保方案,给您经济又实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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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实惠型】车损险+第三者险+盗抢险+不计免赔:此方案适用于没有专门的车库停放车辆,出入停车点又不能完全保证安全的车主朋友。
【全面保障型】车损险+第三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为了保证车辆在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车上人员的赔偿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建议车上人员责任险尽量就高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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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翻车 一审判保险公司赔74万
3月6日,此案于南宁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 南国今报&& &&&& &&&&
&&&&今报南宁讯(记者彭宁莉&通讯员孙晓梅)一男子为自己的宝马车投保了车损险并附加不计免赔条款。一年后,在保险到期的前一天,因疏忽大意,宝马车翻车并自燃,车辆严重受损,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付74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3月6日,此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闭某称,日,他为自己所有的一辆宝马汽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86.8376万元,并附加了不计免赔条款,保险期限自日13时起至日13时止。日晚11时50分,黎某驾驶该车辆行驶至天等县天等镇时,因疏忽大意,侧翻至路边的水渠内,导致车头部位起火。事发后,闭某多次要求保险公司确认具体损失,但保险公司一再拖延不定损,赔付问题也多次协商未果。为此,闭某诉请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其车辆损失74万余元,以及拆检费8000元、施救费900元、评估费2.16万元。&&&&一审法院认为,闭某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该公司应依法理赔。且本案中,保险车辆是因倾覆后发生碰撞引起的火灾,是车辆本身外的原因引起的燃烧,故应属保险责任范围。&&&&在天等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下,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车损失情况做了评估,结论是要将该车损坏部分恢复原状需花费74万余元。至于残余部分,按保险条款第二十一条的约定,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残余部分的价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但因闭某已将车辆出售,因此闭某所得的保险金中,应扣减车辆残余部分的价值(残值)。至于保险车辆的残值,一审法院依法向出具本案评估报告的评估公司调查,该公司估价为1.5万元至1.6万元。一审法院予以采纳,将残值定价为1.55万元。&&&&另因事故发生时,驾驶人不是合同约定的指定驾驶人,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因此,保险车辆的赔款应为72.99569万元。据此,一审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保险金71.4万余元(72.99569万元-1.55万元),加上施救费、拆检费、评估费,共计74万余元。&&&&在3月6日的二审庭审现场,保险公司代理人认为,《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保险人。”闭某在保险赔偿未终了且未征得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置了保险标的事故车辆的残余部分,一审法院却仍按推定全损判决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违反了《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其次,代理人认为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且闭某对实际损失未尽到举证责任,依法应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而闭某单方事故责任的15%免赔率错误,也并未从中扣除。由此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针对这几点,当事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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