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康复训练方面的合伙企业法实施细则需要什么前置条件

&&&& >> 详细介绍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
特别提请注意:&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投资资格问题,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出资资格问题,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被锁入武汉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担任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
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1&、出资额在&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
2&、从事工商注册代理业务的合伙企业;&
3&、专业从事旧机动车经纪业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
4&、从事验资、审计、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企业。&
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1&、市工商局受理范围以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由企业注册地所在分局负责登记注册;&
2&、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分支机构。&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费&300&元;&
2&、企业变更登记费&100&元;&
3&、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4&、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程序&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
4&、《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5&、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投资人: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
变更投资人的姓名或居所:相应的更改姓名或居所的证明文件。&
变更出资方式(出资方式有个人财产出资和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两种):改变出资方式的文件。&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
步骤&1&、申请人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受理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移通知书》;&
步骤&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向迁出企业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步骤&3&、迁入地登记机关以电话方式通知企业持《受理通知书》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核驳手续)。&
(三)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1)&债权债务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
4&、《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投资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投资人×××的警示限制”;&
2&、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事项(&1&)债权、债务清理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1&)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2&)《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1&、《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2&、投资人签署的情况说明;&3&、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1&、《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3&、原《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先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
(一)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指定(委托)书》;&4&、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3&、《指定(委托)书》;&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1&)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涉及隶属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提交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1&)加盖企业公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三)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负责人×××的警示限制”;&
2&、投资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职工工资完结情况的说明;&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1&、《指定&(&委托&)&书》;&2&、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3&、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1&、《指定&(&委托&)&书》;&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3&、原《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证件&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指定(委托)书》;&
4&、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5&、《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合伙人:新的合伙人身份证明。&
变更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书。&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三)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1)&债权债务清理完毕;&(2)&税款、职工工资已缴清;&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合伙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合伙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警示限制”;&
2&、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报告应载明以下事项(&1&)债权、债务清理已清理完毕(&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合伙企业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的以下文件、证件:&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1&)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2&)《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1&、《指定&(&委托&)&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情况说明;&3&、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1&、《指定&(&委托&)&书》;&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3&、原《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申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先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
(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3&、《指定(委托)书》;&
4&、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不同登记事项应提交的其它文件、证件,请参看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提请注意:&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三)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负责人警示限制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负责人×××的警示限制”;&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税款、职工工资完结情况的说明;&
3&、《指定(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1&、《指定&(&委托&)&书》;&2&、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3&、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1&、《指定&(&委托&)&书》;&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3&、原《营业执照》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
1&、设立登记的应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合伙企业合伙人之一办理登记手续。变更登记时,可委托企业职工办理登记手续。&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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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物资大厦1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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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清单(一)
[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双击滚屏】
遂川县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清单
前置审批条件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登记(含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从事所属行业规定需要取得的前置许可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登记(含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从事所属行业规定需要取得的前置许可
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营业单位(含分支机构)登记(含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从事所属行业规定需要取得的前置许可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含分支机构登记(含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从事所属行业规定需要取得的前置许可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含分支机构登记(含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从事所属行业规定需要取得的前置许可
个体工商户登记(含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从事所属行业规定需要取得的前置许可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从事所属行业规定需要取得的前置许可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审批(含权限内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审批)
1.发改委备案;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竣工验收监测报告);3、规划部门对项目选址、场地使用功能的证明文件;4、经行业预审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5、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6、涉及垦荒、开山的项目应提交林业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1份);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3、排污费缴纳收据。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
1、与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或合同;2、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权限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许可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含夜间特殊需要连续作业审批)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2、《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权限内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许可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批复。
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1、收集、贮存、处置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2、收集、贮存、处置剧毒化学品废物的,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3、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证明;4、省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的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5、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原件及复印件;6、经批准的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批复原件及复印件;7、工商登记许可证;8、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9、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10、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放射性同位素野外示踪实验审批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2、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1、行驶证;2、检测合格证。
县域内客运经营(新增客运班线)许可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2、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许可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一)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二)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一)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二)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三)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四)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一)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二)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三)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驾驶员;(三)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放案;(四)有客运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一)有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驾驶员;(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车辆所在地;(四)有客运服务、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汽车租赁经营
(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有十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三)有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停车场地;(四)有相符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五)有服务保障、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出租汽车、公共汽车的驾驶人员、道路危险货物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许可
1、申请客运经营从业资格证许可①、年龄不超过60周岁。②、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B2以上)1年以上。③、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2、申请货运从业资格证许可①、年龄不超过60周岁。②、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C4以上)&&&&&&&&&&&&&&&&&&&&&&&&&&&&&&&&&&&&&&&&&&&&&&3、从事出租汽车驾驶人员上岗资格许可①、年龄不超过60周岁。②、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C1以上)3年以上。③、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4、从事公共汽车驾驶人员上岗资格许可①、年龄不超过60周岁。②、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B2以上)1年以上。③、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5、从事道路危险货物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许可①、年龄不超过60周岁。②、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以上。③、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④、取得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2年以上&&&&&&⑤、初中以上学历&&
占用、挖掘县乡公路或使县乡公路改线审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4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1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法律法规
权限内更新砍伐县乡公路行道树审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2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1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6条法律法规
权限内铁轮车、履带车等机具行驶县乡公路审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8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1条法律法规
跨越、穿越县乡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1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法律法规
县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审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1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法律法规
权限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县乡公路审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0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30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5条法律法规
在县乡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5条&&《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21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7条法律法规
权限内县乡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验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25条法律法规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三级以下(不含三级)农村公路和小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33条法律法规
渡口设置、迁移、撤销审批
  (一)选址应当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物品生产、堆放场所;  (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
权限内水路营运性运输(含变更经营范围)和运输服务企业审批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船舶,并且自有船舶运力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其中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四)有与其申请的经营范围和船舶运力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五)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占全部船员的比例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  (六)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港口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库场、储罐、锚地等港口设施许可
1、符合《港口法》规定的港口经营许可条件;2、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急设备、设施;3、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至少有一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技能;5、配备足够的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6、具备事故应急预案;7、取得消防、环保部门核准意见。
港口工程设计图纸审批
1、建设方案符合经审批机关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规模及标准等符合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经核准、备案的项目申请报告或者备案文件;3、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4、符合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要求。
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港口设施建设项目有关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基本完成,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进行的交工验收合格;2、主要工艺设备或设施通过调试具备生产条件;3、一般港口工程经过3个月试运行;设有系统装卸设备的矿石、煤炭、散粮、油气、集装箱码头等港口工程,经过6个月试运行,符合设计要求;4、符合环境保护设施、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的设计要求;5、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并通过专项验收;6、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计;7、廉政建设合同已履行。
在港口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
1、已取得港口主管部门同意;&2、已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爆破作业许可;&3、作业单位、人员、设施符合安全作业要求;&4、已制定采掘、爆破作业方案,包括起止时间、地点和范围、进度安排等;&5、已建立安全、防污染的责任制,并已制定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保障措施和相应的应急预案。
权限内农村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般设计变更审批(三级以下(不含三级)农村公路和小桥)
非行政许可
经立项批复的公路建设项目
通村公路、小桥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备案
非行政许可
1、建设项目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后,招标人组织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后,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应将招标文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2、标人应在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资格评审报告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评标报告向交通主管部门核备。&&&&
权限内县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备案
非行政许可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七)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八)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合格。&&&&&&&&&&根据实际工作管理需要
权限内县乡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备案
非行政许可
1、建设项目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条件后,招标人组织编制完成招标文件后,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应将招标文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2、标人应在资格评审工作结束后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资格评审报告按项目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将评标报告向交通主管部门核备。&&&&
外国人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
1.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2.证明其考察目的的有效文件;3.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实施方案;4.中介代理机构具有代理涉外考察资格的文件、科研合作机构具备省级以上科研机构的资格文件;5.代理协议或合作协议各一份
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审批
1、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审批表一式二份;2、收购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一份;3、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4、收购单位用途证明和有关批准文件一份
外国人进入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审批
1、国家有关外事部门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文件和省外事部门的备案材料一份,2、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中英文版)上一份,3、证明其进入保护区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一份,4、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一份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2、证明其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3、开展相关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4、相关合作机构资料及代理协议,5、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其它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文件各一份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1、身份证复印件;2、资格证及聘任证书复印件;3、学历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一份);4、2寸照片2张
森林防火期内,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审批
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理由、实施时间、地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林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1.经营:(1)证明法人资格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公民个人身份证;(2)与其申请经营、加工木材规模相适应资金、资信证明(银行出具);2.加工:(1)证明法人资格的文件或营业执照,公民个人身份证;(2)木材加工审批表;(3)有林业设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森林资源可行性报告;(4)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5)与其申请经营、加工木材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资信证明(银行出具);(6)年消耗木材5000立方米或毛竹10万根以上的,还应当提供与之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自建工业原料林基地证明各一份
林木采伐许可
(1)取得采伐计划的相关文件(2)采伐申请;(3)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有林业设计资质单位出具的采伐作业设计;(5)上年度更新证明(营林股出具),造林更新承诺书,伐区责任书各三
木材运输许可
(1)商品木材采伐许可证(或经验证的木材运输证);(2)林业规费票据(林业工作站或****中心开具);(3)林木检疫证(****中心开具);(4)有资质中介机构检尺码单各一份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1.生产:(1)个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2)《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3)林木种子生产地检疫证明;(4)生产用地使用证明,采种林分证明(村委会出具证明);(5)林木种子检验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6)生产主要林木种子目录;(7)生产林木良种的,还应当提供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审定证书;(8)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良种转让合同。2.经营:(1)个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2)《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资金证明,(4)林木种子加工设备、包装设备、仓储设施和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清单,(5)林木种子检验人员和加工、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者培训证明,(6)经营的林木种子目录各一份
非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和《江西省保护植物采集证申报表》①申请报告要写清楚采集(伐)的目的,树种种类,数量,地点(组名及小地名),期限;当地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②《江西省保护植物采集证申报表》中的每项内容如实填写,对树木胸径、蓄积、出材量等要认真核查。③林业工作站人员要实地核实,并按规定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2、采集(伐)的树木彩色照片;3、所有材料一式三份(A4纸)
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审批
包括用火目的、地点、面积以及防火安全措施等内容的用火审批表两份
在非疫区对植物检疫对象进行研究的审批
1、《在非疫区进行检疫对象研究审批表》;2、有经批准的可行性报告;3、有接受江西省森林植物检疫站或其委托的森检机构全程监督的书面承诺;4、如为合作研究以第一单位为申请单位,同时合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5、如以种苗形式引进应有符合《种子法》的证明;6、专门管理检疫对象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各一份。昆虫类:10头、线虫类:50条、细菌、病毒、真菌培养体:100cm2、种子:10克(单粒重超过1克的不得超过10粒)、苗木:10株(胸径小于5&cm)、接穗:10根、草本:50株、段木:0.1m3、草皮:1&m2
权限内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许可
1.猎捕许可:(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2)证明其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3)实施猎捕的工作方案,包括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和方法;(4)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5)猎捕地设区市林业局关于猎捕区域资源状况的报告2.驯养繁殖许可:(1)申请表、申请报告;(2)场地设施证明材料(土地证、租赁协议、照片、规划图等);(3)可行性研究报告;(4)种源合法来源证明(供货方驯养证复印件、意向性引进协议);(5)技术人员资格证明(畜牧兽医证、聘请协议);(6)资金证明3.&出售、收购、利用许可:(1)申请表、申请报告;(2)证明申请人身份和经营场地的有效文件或材料(身份证、法人证、土地证、租赁协议等);(3)实施目的和方案,包括实施的种类、数量、地点、价格、利用方式、年均销售额、责任人等;(4)种源合法来源证明(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进出口证明书、执法查没物品处理书、购销发票、个体谱系证明、意向性引进协议等);(5)从事相关活动的背景材料或年度报告;(6)以协议方式出售的,提供协议复印件;4.运输许可:(1)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2)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3)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国家林业局或省林业厅批准文件;(5)其它证明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以上任一证件或文件)各一份
权限内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1、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2、建设项目批件;3、被征占用林地权属证明;4、使用林地补偿协议;5、使用林地申请表;6、《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附万分之一地形图);7、&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8、&确保恢复不少于因征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的措施(附万分之一地形图)材料;9、森林植被恢复费专用票据;10、其他证明材料各一份
面积在1000公顷以下非国有森林资源转让审批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2)新式林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统一文本格式的书面申请;(4)当地林业工作站提供的符合转让范围及证明是否公益林、项目区材料等各一份
采集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1、申请表;2、采集林木的权属证明;3、证明其采集目的的有效文件和材料(工程建设需要的,提供工程建设批准文件;需征占用林地的,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准文件;其他合同、协议;4、采集的工作方案,包括申请采集的种类、数量、树龄、期限、地点、方法和被采集植物彩色照片各一份
国有森林资源转让审核
1、书面申请;2、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复印件);3、林地类型、坐落位置、四至界址、面积及地形图、树种、林种、林龄等证明材料;4、受让的森林用途说明;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6、转让共有或者合资、合作经营的森林资源的,应提供共有人、合资或合作各方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7、拟转让森林资源的资产评估报告
非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
(1)个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2)《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3)林木种子生产地检疫证明;(4)生产用地使用证明,采种林分证明(村委会出具证明);(5)林木种子检验人员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6)生产主要林木种子目录;(7)生产林木良种的,还应当提供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颁发的林木良种审定证书;(8)生产具有植物新品种权品种的,还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或者良种转让合同各一份
外国人进入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审批
(1)国家有关外事部门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文件和省外事部门的备案材料;(2)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中英文版);(3)证明其进入保护区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4)省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5)其他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文件各一份
非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经营许可
(1)个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2)《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资金证明(4)林木种子加工设备、包装设备、仓储设施和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清单(5)林木种子检验人员和加工、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者培训证明(6)经营的林木种子目录各一份
在林业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审批
1、拟修筑设施的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文件;2、拟修筑设施的规划或工程设计文件;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审批文件;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修筑设施文件;5、有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修筑设施的意见及与建设设施单位达成的保护、管理、补偿等协议;如涉及保护区社区的,还应有与社区签署的补偿、安置等协议,以及协议公证书;6、拟修筑设施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的评价报告,包括减轻影响、生态恢复措施等;7、设区市林业局审核意见(省属保护区不需要提供该项材料);8、专家论证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意见;9、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文件各一份
权限内林木种苗工程作业(施工图)设计审批
非行政许可
1、项目立项批复或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作业(施工图)设计
森林公园发展规划审批
非行政许可
1、申请文件(一式两份);2、总体规划送审稿文本(根据论证专家组成员数决定);3、总体规划修改定稿文本(四本)
油茶采穗圃、油茶良种嫁接苗生产点审核
非行政许可
1、《油茶采穗圃、油茶良种嫁接苗生产点》申请表;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村委会出具证明);3、加工设备、包装设备、仓储设施和检验仪器清单;4、检验人员和加工、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者培训证明;5、资金证明;6、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身份证明各一份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审核
转办(过路)
1、占用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2、建设项目批件;3、被征占用林地权属证明;4、使用林地补偿协议;5、使用林地申请表;6、《使用林地现场查验报告》(附万分之一地形图);7、&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8、&确保恢复不少于因征占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的措施(附万分之一地形图)材料;9、森林植被恢复费专用票据;10、其他证明材料各四份
古树名木级别鉴定
名木古树基本情况和关于名木古树级别鉴定的申请报告
古树名木死亡确认
古树名木死亡确认申请书;树位平面图;树木现状图片各一份
对古树名木避让和保护措施提出意见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迁移方案和关于名木古树级别鉴定的申请报告各一份
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2、属植物及植物产品经营单位的,提供经营许可证和承办人身份证(均查验原件);属非植物及植物产品经营单位的,提供单位证明和承办人身份证(均查验原件);属个人调运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3、调往外省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须提交调入地森检机构签发的《森林植物检疫要求书》;4、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5、省内证换出省证的,提交县(市)区森检机构签发的省内《植物检疫证书》;6、省际间属二次或因中转更换运输工具调运同批次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存放时间在1个月以内,须提供有效的《植物检疫证书》
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l、申请人能够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愿意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管理;2、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在场地、语言等方面不能满足境内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3、有一定数量、信仰同一宗教并使用同一语种的常住外国人;4、有适合指定为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处所;5、有适合主持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的人员;6、有管理规章制度,并能保证参加活动人员为外国人
县级宗教团体举办宗教培训班审批
1、申请者为本区域宗教团体;2、&讲授者为本宗教团体负责人、规定教务区域内宗教教职人员或依法邀请的其他人;3、&被培训者为本行政区域内本宗教教职人员;4、培训地点及场所无安全隐患;5、&培训内容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县(市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审批
非行政许可
1.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捐赠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2、所接受捐赠用于与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旨相符的活动
权限内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
非行政许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2、信仰虔诚,有一定的宗教学识和管理才能,宗教学识的造旨较深,在其所属宗教的信教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和威望;3、身体健康、能胜任职位要求;&4、符合各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全省性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
宗教活动场所内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的审核
1.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3.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4.能够基本保证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5.有必要的资金
确定和变更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土地使用权的审核
1.应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2.不得违反宗教法规政策
拆迁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房屋、构筑物的审核
1.确因城市规划或者重点工程建设的需要;2.在安置工作中考虑便利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需要;3.不违反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4.拆迁补偿或重建不损害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含内、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
1、城乡建设局(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2、国土资源局(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3、环保局(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4、发改委(节能审查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5、法律法规有规定的
限额以上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含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核上报
1、城乡建设局(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2、国土资源局(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3、环保局(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4、发改委(节能审查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5、法律法规有规定的
限额以上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审核上报
1、城乡建设局(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2、国土资源局(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3、环保局(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4、发改委(节能审查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5、法律法规有规定的
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审核上报
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2.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3.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4.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5.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按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6.节能审查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
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含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报告)审批
1、城乡建设局(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2、国土资源局(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3、环保局(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意见)&&&&&&&&&&&&&&&&&&&&&&&&&&&&&&&&&&&&&&&&&&&&&&&&&&&&&&&&&&&&&&&&&&&&&&&&&&&&&&&&&&&&&&&&&&&&&&&&&&&&&&&&&&&&&&&&&&&&&&&&&&&&&&&&&&4、发改委(节能审查申请报告和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5、法律法规有规定的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
国土部门采矿许可证(非煤矿山项目“三同时”审查)
商品房预售许可
1.国土部门土地使用权证;2.国土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部门项目总平面图;5.建设部门施工进度计划表;6.白蚁防治合同;&7、建立楼盘信息的入网证明、商品房预测报告原件及房地产测绘审批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暂定级)
1.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
物业服务企业(暂定)资质审批
1.物业管理技术人员资格审查
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房屋竣工备案表。
房产预(实)测绘成果审核
1.、房产预(实)测绘成果报告书和项目通过图审的建筑平面图纸;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遂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
符合招标要求
遂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
符合招标要求
遂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建设、改造公共厕所或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
符合招标要求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1、工商部门名称预先核准书。2、消防大队出具的消防合格意见书、3、环保部门的环保噪音检测报告。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音像制品零售许可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设立、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公安局批准文书。2、消除大队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3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举办营业性演出审批
临时看台需消除大队合格意见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变更审批
消防合格意见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和分立的审批
消防合格意见书、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印刷企业的设立许可(含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含企业变更、印刷企业兼营该业务、兼并其它印刷业务的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许可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音像制作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或合并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许可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1、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2、消防大队合格意见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1、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3、消防大队合格意见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遂川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审批
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书
定价目录内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和部分商品价格审批
非行政许可
1、申请报告;2、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3、相关的价格政策文件;4、其它相关材料。
非法定培训收费核定
非行政许可
1、申请报告;2、县财政局的立项审批表;3、申请收费的成本测算资料;4、其它相关材料。
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年审
1、单位年审自查表;2、《收费许可证》副本;3、财务报表;4、其它有关材料
收费许可证核发
1、申请报告;2、批准设立机构文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4、经费来源情况文件盒其它相关材料
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代县政府收)
1、地税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2、其它相关材料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核
1、申请报告;2、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报表;3、相关的价格政策文件;4、其它相关材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1、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2、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1、已取得税务登记证;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纳税人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1、《经营情况典型调查表》;2、《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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