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7年到14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制度做了哪些改变

2007年新会计制度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正稿比较于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货币计量为基础,以综合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财务结果与影响。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和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条会计如实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的信息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并反映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一条企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可靠。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利用。第十二条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对使用者决策有用。
第十五条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备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三条企业会计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十四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准则允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公允价值等计量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第十五条企业会计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应当仅仅以其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十七条企业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备可比性。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以及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第十九条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第二十条企业的会计处理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期间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期间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二十一条企业会计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和延后。
第二十二条企业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进行会计处理。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从而影响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误导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条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项目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的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企业自觉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企业较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企业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
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七章费用
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来源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成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成片承包、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八章利润
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除收入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损失是指除费用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
第三十九条利润的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与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会计计量
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企业的财务结构、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企业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等。
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经营成果主要包括企业的获利能力、成本费用的高低与控制情况等。
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现金流量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有助于使用者进一步理解和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列报企业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披露对于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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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会计准则》与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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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会计制度与老会计制度的对比
新《企业会计准则》与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比较
主讲人:陈德荣
上海公正会计师事务所主任
上海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上海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考前培训指定授课讲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第一部分:总说明
第二部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三部分:确认和计量类具体准则(24项)
第四部分:特殊业务类具体准则(5项)
第五部分:披露和报告类具体准则(8项)
第六部分:新老体系衔接类具体准则(1项)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新版《企业会计准则》的重大意义
1、资本市场全球化、中国加入WTO、跨国收购兼并推动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会计准则(现改称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2、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赞同采用国际会计准则。
WTO、欧盟、亚太经合组织等号召使用,越来越多得国家使用或与之趋同,如英国;不少国家准备趋同,如美国和俄国。具有重大影响的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也表示鼓励和支持。
3、我国从国民经济战略高度制定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重大的意义超过了会计体系改革的本身。
二、我国会计体系改革的历史
1、解放初期的前苏联式的会计体系
2、1993年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3、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配套的《企业会计制度》
4、2007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不再制定《企业会计制度》
三、新版《企业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分类
1、新版《企业会计准则》分为两大部分:基本准则和38个具体准。
其中基本准则替代了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第一章总则,38个具体准则替代了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中核算部分及其配套的原来没有编号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适用于全体企业,38个具体准则自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2、38个具体准则中,分类情况如下:
确认和计量类准则24个,特殊业务类准则5个,报告和披露类准则8个,新老体系衔接类准则1个。
上述38个新准则中,16个是根据原有准则改写的,9个是根据2001年制度改写的(以*表示),13个是新制定的准则(以*表示)。由此可见新准则内容和概念的更新的广度和深度。
四、新版《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
1、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多数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少数不一致的内容也是非本质性的。
2、引进国际上新概念新方法。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激励高管用的股份支付、包括公允价值在内的五种计量基础等。
3、保留了我国特色。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并不意味着照抄照搬,新准则仍然保留了我国特色。如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两大类、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一旦提取除非处置不得转回增加利润等。
4、螺旋式上升。2001年之前曾经推出公允价值、以准则代替制度的做法,由于少数上市公司“做假”而被迫退回到原来状态,即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公允价值只是在总数需要分拆明细数时偶尔使用、以详细的制度替代准则或者是两者并存。2007年的新准则再次否定之否定,大量的使用公允价值、以准则替代了制度,同国际潮流趋同。本次螺旋式上升,将我国的会计体系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五、新版《企业会计准则》带来的影响
1、对财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在计量时多次用到了高等数学方法,在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具备很多非财会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等。
2、对企业会计核算带来了较大的调整空间,如公允价值计量,资产减值的确认等。与此同时对审计工作带来不少难题。新准则下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值得密切关注和进一步研究。
3、对纳税环节带来一些新的问题,特别时企业所得税方面,新的核算方法同具体的纳税规定的关系,有待税务机关明确。
六、讲解的方法和内容的省略
1、由于时间和篇幅的关系,下面围绕着新老体系变化和比较并分为内容简介、主要差别、解释和举例三部分进行讲解。新老体系比较的一方是2007年实施的新准则及其配套的应用指南,比较的另一方是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没有编号的原准则和问题解答。
2、由于同样的原因,在讲到按照原有准则、原有制度修改的新准则时,除了基本准则外省略了内容简介部分,在讲到新制定的准则时,省略了主要差别部分。
第二部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新准则主要内容
1、基本准则自日在境内的全部企业施行,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基本准则。
2、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其三大作用为:提供会计信息、反映履责情况、有助经济决策。
3、企业应当遵循四个基本前提: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4、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六个会计要素为核算对象,并采用借贷记帐法。
5、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为九条会计原则:客观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一贯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6、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条件、主要内容和核算基本要求。
7、企业应当按照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五种会计计量属性。
8、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三主表一附注”(小企业可不编现金流量表)。
9、基本准则从宏观上作出原则规定,对执行新准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行业会计制度的所有单位均为适用。
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
1、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规定了13条会计原则,新规定第二章有9条加上第一章的权责发生制共计10条原则,少的3条原则是: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配比、历史成本。前二条下降为会计方法并在具体准则中规范,最后一条被第九章取代。
2、增加了第九章。五种计量属性(其他准则中称为计量基础)。
3、某些定义作了修改。如六个要素等。
4、引入了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
5、同38个具体准则相比,基本准则的变化不是很大,因为基本准则适用于全体企业,38个具体准则目前适用于上市公司。
三、新准则内容解释
(一)、新准则中关于五种计量属性的应用
多数准则中用到公允价值作为资产的计量基础,这也是新准则的重大变动之一。
公允价值的主要特征是自愿而非被迫、懂行而非外行、公平交易而非受骗上当、也不包括清盘甩卖等特殊情况下不利交易。主要来源于市场和双方自愿进行的交易价、符合上述精神的资产评估价。
38项具体准则对计量基础的应用都有具体规定。
(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关于五种计量属性的应用
历史成本、可变现净值、重置成本、现值四种计量属性概念同新准则无大的差别,但是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是基本放弃使用公允价值,只是在非货币性交换和债务重组获得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只知道总数时才用公允价值分拆明细数。
(三)、新的基本准则对原有制度的影响
基本准则的颁布不影响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行业会计制度以及配套的没有编号的原有准则的继续执行。
1993年行业会计制度
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
2007年新的具体准则
及其配套准则
及其配套准则、问题解答
以及应用指南(不再制定会计制度)
第三部分:确认和计量类具体准则(24项中6项*,5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
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
1、取消了发出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指南中明确计划成本法、商品进销差价法仍可使用,施工等企业的周转材料可以使用分次摊销法。
2、取消了商品流通企业存货采购成本中不包括运杂费的内容。改为:较大的进货费用通过“待摊进货费用”归集后按比例在销售成本和存货中分摊,较小的可以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原营业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扩大到生产周期较长的存货项目。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原规定按照各方确认的价值入帐,现改为不公允的按照公允价值入帐、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三、新准则内容解释,略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一、新准则主要内容
1、投资性房地产指已出租的或持有准备增值后转让或两者兼有的房地产。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历史成本作初始计量,包括相关支出。后续支出满足确认条件的可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不满足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3、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参照固定资产准则执行、土地适用权参照无形资产准则执行。
4、投资性房地产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及公允价值相关信息可*的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计量要点是:不计折旧或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调整期末帐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投资性房地产内部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的按照会计政策变更处理,但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换称成本模式。
6、有确凿证据情况下,可以在投资性房地产和非投资性房地产(自用资产)两者之间转换。转换双方均为成本模式的按照帐面结转,无差额;转换双方一方为公允价值模式另一方为成本模式,以转换日公允价入帐,借差减少利润、贷差增加资本公积。
成本模式转换为
按照会计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模式
内部两种模式
公允价值模式
转换为成本模式
转换双方均为
按照帐面价值
成本模式的
结转,无差额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
与自用资产的
与原余额差额计入损益
转换双方一方为
公允价值模式、
自用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另一方为成本模式
借差减少利润、
以转换日公允价入帐
贷差增加资本公积
7、处置的差额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贷差转入损益。
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
本准则为全新的内容。
三、新准则内容解释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1、已出租的建筑物和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以经营租赁(不含融资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建造或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房地产。其中,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投资性房地产租赁期满,因暂时空置但继续用于出租的,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的土地使用权。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 年的。
3、一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可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否则,不能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4、企业拥有并自行经营的旅馆饭店,其经营目的是通过向客户提供客房服务取得服务收入,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5、企业出租给本企业职工居住的宿舍,即使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二)、举例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计量
某公司购入用于出租的楼房一幢,以公允价值计量。
购入时: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00,贷:银行存款100
第一年末升值: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
第二年末贬值: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5
第三年出售:借:银行存款120,
贷:投资性房地产105(成本100,公允价值变动5)
投资收益15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贷:投资收益5
2、以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某公司一幢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楼房在7月1日从以成本计量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增值100万,用追溯调整法:(反向转换不允许)
借:投资性房地产100
贷: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
3、以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以成本计量的自用固定资产
某公司一幢楼房属于以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7月1日转为以成本计量的自用固定资产 ,按照帐面价值转帐:
借:固定资产,贷:投资性房地产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成本计量的自用的固定资产
某公司一幢楼房在7月1日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为成本计量的自用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105(转换日7月1日公允价)
贷:投资性房地产100(年初公允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
含义是“站好最后一班岗后移交”,即先作公允价值变动、后转帐。
借:投资性房地产5,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
借:固定资产105, 贷:投资性房地产105
5、自用的成本计量的存货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某房地产公司A、B两幢楼房从成本计量的自用存货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分别为85,105万。
A楼房转帐:借:投资性房地产85(转换日公允价),
存货跌价准备(A)10,营业外支出5,
贷:开发产品(A)100
B楼房转帐:借:投资性房地产105(转换日公允价),
(B无存货跌价准备)
贷:开发产品(B)100,资本公积5
6、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售
以上例B为例,出售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120,贷:投资性房地产105,投资收益15
借:资本公积5,贷:投资收益5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
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
1、规定了特殊行业的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包括弃置费用并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目的是为了平时能够足额地提取折旧。
2、待出售时停止折旧和减值测试并调整帐面净额为可出售价减去处理费用,但只能调低不能调高。
3、暂估入帐固定资产价值调整后不需调整已提折旧。
4、后续支出资本化后替代原帐面价值的处理方法有所改变。
5、对非主要经营用固定资产的单位金额标准原规定2000元,新准则无此规定,由企业决定。
6、固定资产盘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用追溯重述法处理。
三、新准则内容解释
(一)、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仅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应预计弃置费用。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三)、后续支出记入固定资产时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帐面价值
某固定资产原价1000万、分10年折旧、无残值。折旧4年后更新改造发生支出500万并符合资本化条件、拆除部件原价400万并获得废料收入10万。处理方法如下:
借:在建工程 600,累计折旧400,贷:固定资产 1000
借:在建工程 500,贷:银行存款等 500
借:银行存款 10, 贷:在建工程
借:固定资产 860,营业外支出 230,贷:在建工程 1090
注:230=400减去4年折旧160再减去10变价收入.
原规定的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090,贷:在建工程 1090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
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
1、定义作了修改,可辨认是基本特征,排除了商誉。
2、开发费用允许有条件地资本化。
3、新增了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规定,并规定不予摊销改为测试是否减值而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4、摊销方法有所改变。可考虑净残值、可以产量为基础。取消了在分不清楚年限时按照十年摊销的方法。
5、延期支付购买无形资产中的利息部分不能记入无形资产。
6、将土地使用权记入固定资产建筑物改为两者相互独立。
7、允许外购无形资产借款费用按照17号准则资本化,很少发生。
8、取消了原准则第10条中的“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者的帐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9、原规定摊销数直接冲减无形资产,新准则增设了“累计摊销”备抵科目核算摊销数,以保留无形资产的原价。
三、新准则内容解释
(一)、商誉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
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二)、准则的难题——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区分及费用处理
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三)、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
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在到期时可以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历史经验等,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的期限。经过上述努力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才能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并规定为不应摊销、但必须定期进行减值测试。
(四)、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分配的,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原价。
(五)、举例
1、购买无形资产延期支付初始计量举例:
某公司日购买600万的无形资产延期分两次在06、07年底支付各半。假定银行贷款利率为6%,查2年期年金现值系数为1.8334,处理如下:
无形资产现值=每年300万×1.万
未确认融资费用=600万-550.02万=49.98万
购入时:借:无形资产 550.02,未确认融资费用49.98,
贷:长期应付款600
第一年年底付款:借:长期应付款300 贷:银行存款300
借:财务费用33.0012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33.×6%)
第二年年底付款:借:长期应付款300 贷:银行存款300
借:财务费用16.9788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6.-33.0012)约等于(550.02-(300-33.0012)×6%)
2、合同或协议约定不公允的除外举例:
某股份公司接受A公司以其专利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价值为3000万,按照市场价格估计其公允价格为2000万,已办妥相关手续。
借:无形资产2000万、借:资本公积1000万,贷:股本3000万
3、研究和开发支出费用处理举例:
某企业自行研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第一年发生费用7000万、第二年发生费用1000万,其中5000万属于开发费用并符合资本化条件。第二年年底新产品专利技术试制成功。
第一年: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3000万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4000万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7000
借:管理费用3000万,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3000万
第二年: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1000万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1000
借:无形资产5000万,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5000万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
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
1、新规定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为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计量和除此之外的其他两种,原规定不加区分。
2、原规定一律以帐面价值作为核算基础,新规定将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计量的交换改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同帐面价值的差额计算损益,其他类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仍以帐面价值作为核算基础、不计算损益。
3、原规定对收到的补价都要计算损益,新准则规定不再计算损益。准则第7条规定“对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计量的交换的补价计算损益”是指联合计算公允价与帐面价之间的损益,而非补价本身的损益。
4、原规定存货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不通过销售收入处理,新准则规定将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计量的交换视同买卖、通过销售收入处理。
三、新准则内容解释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当A需要B拥有的设备,B需要A生产的产品,双方在货币性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交易行为。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般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通常以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作为参考。高于25%(含25%)的,视为以货币性资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等相关准则。
(二)、商业实质的判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具有商业实质: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时间、风险、金额三个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例如,某企业以一批存货换入一项设备,因存货流动性强,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产生现金流量,设备作为固定资产要在较长的时间内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两者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显著不同。
例如,某企业以其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国库券换入一幢房屋以备出租,该企业预计未来每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与房屋租金在金额和流入时间上相同,但是国库券利息通常风险很小,租金的取得需要依赖于承租人的财务及信用情况等,两者现金流量流的风险或不确定性程度存在明显差异,风险显著不同。
例如,某企业以其商标权换入另一企业的一项专利技术,预计两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相同,在使用寿命内预计为企业带来的现金流量总额相同,但是换入的专利技术是新开发的,预计开始阶段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明显少于后期,而该企业拥有的商标每年产生的现金流量比较均衡,在各段时间里两者产生的现金流量显著不同。
2、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例如,A以一项专利权换入B拥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同、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和金额亦相同。但对A而言,换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使该企业对被投资方由重大影响变为控制关系,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专利权有较大差异;B换入的专利权能够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也与换出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差异,因而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三)、举例
1、具有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计量的交换
A公司以一辆小汽车
B公司一辆中巴,
会计处理要点为:视同“买卖”或“销售”,换出固定资产计算损益、换入固定资产用公允价。
A 公司:借:固定资产清理19,累计折旧11,贷:固定资产30
借:固定资产 20,营业外支出3,贷:固定资产清理19,现金4
注:第一步,卖出固定资产,售价为公允价16,成本帐面数19,
营业外支出3;第二步,买入固定资产,买价为公允价20,支付货币4、以未收的固定资产卖出价16抵补。
B 公司:借:固定资产清理25,累计折旧15,贷:固定资产40
借:固定资产 16,营业外支出5,现金4,贷:固定资产清理25
注:第一步,卖出固定资产,售价为公允价20,成本帐面数25,
营业外支出5;第二步,买入固定资产,买价为公允价16,以未收的固定资产卖出价20抵补后再收到货币4。
注:两者出现的损益均为自己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与帐面价的差额,与补价无关。
2、不具有商业实质或公允价值不能可*计量的交换
将例1改为假定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车辆的公允价值不能可*计量,A公司按照帐面价值的差额支付6万现金补价(一般为集团内部)。
A公司以一辆小汽车
B公司一辆中巴,
会计处理要点为:视同资产“置换”,换出固定资产不计算损益、换入固定资产用帐面价加减补价及相关税费。
A 公司:借:固定资产清理19,累计折旧11,贷:固定资产30
借:固定资产 25,贷:固定资产清理19,现金6
B 公司:借:固定资产清理25,累计折旧15,贷:固定资产40
借:固定资产 19,现金6,贷:固定资产清理25
注:第一步,换出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科目,第二步,换入固定资产入帐数等于换出的固定资产加减补价及相关税费,无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
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
1、职工薪酬范围扩大,包括了各种附加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补偿等。职工范围扩大,包括全部为企业提供服务的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
2、新规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将解除劳动关系所给予的补偿计入管理费用、其余的职工薪酬按照用途别计入成本费用并确认为负债。
3、取消了14%福利费计提的概念。除了能按国家统一规定比例计提的“五保险一公积”之外,其余部分企业应根据历史经验和自行情况计算并列为负债,期末调整。
三、新准则内容解释
(一)、职工薪酬的范围
本准则将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企业年金基金本质上也属于职工薪酬,但其具有特殊性,由其他相关准则进行规范。
1、职工,是指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计划、领导和控制下,虽与企业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或企业未正式任命的人员,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也纳入本准则的职工范畴。
2、职工薪酬,是指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既包括提供给职工本人的薪酬,也包括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3、养老保险费,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类似于国际准则养老金计划中的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补充养老保险费,适用于第10号准则。
以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
4、非货币性薪酬主要为非货币性福利,通常包括企业以自己的产品或其他有形资产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向职工无偿提供自己拥有的资产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类似医疗保健等服务等。
(二)、除了辞退补偿之外的职工薪酬的确认和计量
1、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全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简称“辞退福利”)除外。注意时间配比(权责发生制)、对象配比(用途别)。
2、确认应付职工薪酬金额时,很多项目是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统一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比如,“五险一公积”以及工会经费等,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国家(或企业年金计划)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自身实际情况,计算确定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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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根据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综合考虑物价变动、预计实施的职工薪酬计划等因素,对下一会计期间预计金额进行调整。从年度角度看等于按实列支,但月度相对比较均衡。企业计提职工薪酬,税收允许扣除的职工薪酬标准与企业预计金额不一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处理。(三)、辞退福利解除劳动关系或自愿接受裁减,应当根据预计数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确认因辞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计入当期费用(管理费用)。不需要考虑用途别。*《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一、新准则主要内容1、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了获得职工的服务而授予的本单位的权益工具,分为以权益工具和现金结算两种形式。2、以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在规定期内以初始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期末人数求出最佳估计数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中其他资本公积,行权时将所得款项和其他资本公积转为股本和股本溢价。3、以现金结算的应当在规定期内以各期期末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期末人数求出最佳估计数计入成本费用和负债,行权时结清负债。4、企业可以先购入本公司股票,待符合条件时授予职工,处理雷同。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全部为新的内容。三、新准则内容解释(一)、股份支付的基本情况我国《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企业可以通过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对职工实行激励的办法,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允许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本准则内容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比较特殊单列一个准则。(二)、股份支付操作办法的分类1、用本公司增发的股票期权激励:同职工订立合同,服务满年限并作出成绩可在将来的某一时刻以低价甚至无价获取本公司增发的股票。2、根据本公司业绩用现金激励:同职工订立合同,服务满年限并使得本公司业绩上升如股票增值等可在将来的某一时刻获得现金奖励。3、用本公司回购的股票激励:同职工订立合同,服务满年限并作出成绩可在将来的某一时刻以低价甚至无价获取本公司回购的股票。本办法的特点是公司先回购本公司股票再用于奖励,而不是增发新股。(三)、举例1、以增发新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分录每年年末预提: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每年年末按照最新的人数和初始市价减去个人低价交款数计算费用,不考虑股票市价的变动、只考虑人数的变动,以下回购库存股同。行权:借:银行存款&(实收),&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计提)&贷: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2、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分录每年年末预提: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每年年末按照将要支付数计算,价格和人数的变动都要考虑。行权: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贷:银行存款&3、回购本单位股票的会计分录购入本公司股票:借:库存股,贷:银行存款每年年末预提:借:管理费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行权:借:银行存款&(实收),&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计提)贷:库存股,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同增发新股处理雷同,多了库存股的核算。《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1、原规定只要一方财务困难并修改了合同都认定为债务重组,新规定为债务人财务困难并且债权人作了让步才能认定为债务重组。2、原规定一律以帐面价值作为核算基础,新规定一律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核算。3、原规定债务重组中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收益增加资本公积,新规定改为增加利润。4、原规定债务人以存货抵债不通过销售收入处理,新准则规定视同买卖、通过销售收入处理。5、原规定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带有或有应付金额计入应付款项,新规定将或有应付金额单独计入预计负债科目,不需支付时再转入营业外收入。三、新准则内容解释(一)、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的情况。“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二)、举例1、无或有应收应付的债务重组甲公司应付乙公司100万元,因财务困难经协商双方同意债务重组:以甲的小汽车抵债,原价100万元、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50万元,不考虑税费。乙公司已经提取坏帐准备1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甲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账面80&-&公允50&=&30债务重组利得:&原欠100&-抵债公允价&50&=&50借:固定资产清理80,累计折旧20,贷:固定资产100借:应付帐款&100,营业外支出(处置损失)30,贷:固定资产清理80,营业外收入(重组收益)50乙公司:借:固定资产50,营业外支出40,坏帐准备10贷:应收帐款1002、有或有应收应付的债务重组亏损企业甲公司应付乙公司100万元,因财务困难经协商双方同意债务重组:明年1月1日归还货币资金60万元结清债务,但是如果今年甲公司扭亏为盈则届时归还70万元。乙公司已经提取坏帐准备10万元。会计分录如下:甲公司:&&借:应付帐款40,贷:预计负债10,营业外收入30(应付帐款余额为60,预计负债准备了10)甲扭亏为盈:借:应付帐款60,预计负债10,贷:银行存款70甲仍然亏损:借:应付帐款60,预计负债10,贷:银行存款60,贷:营业外收入10乙公司:&&借:营业外支出30,坏帐准备10贷:应收帐款&40(先不考虑或有应收10)甲扭亏为盈:借:银行存款70,贷:应收帐款60,营业外收入10甲仍然亏损:借:银行存款60,贷:应收帐款60《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1、新规定增加了一些内容,如重组义务和待执行亏损合同应当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选择时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2、明确了未来经营亏损不得确认为预计负债。三、新准则内容解释(一)、常见的或有事项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等。其中,亏损合同、重组义务是新准则特别规定的或有事项。(二)、亏损合同的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劳务提供合同、让渡资产使用权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亏损合同如果不可撤销,企业就存在了现时义务,同时满足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和金额能够可*地计量的,通常应当确认预计负债。例如,某公司20×7&年1&月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生产线生产产品,租赁期3&年,生产的产品预计每年均可获利。20×8&年12&月,市政规划要求公司迁址,加之宏观政策调整该公司决定停产上述产品,原经营租赁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还要持续1&年,生产线无法转租给其他单位。此时,该公司执行原经营租赁合同发生的费用很可能超过预期获得的经济利益,该租赁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应当在20×8&年12&月31&日根据未来期间(20×9&年)应支付的租金确认预计负债。待执行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的,应当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通常不确认预计负债;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规定条件时,应当确认预计负债。例如,商品销售合同属于待执行合同。在其售价低于成本时,该合同即变为亏损合同,存在标的资产(存货)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和存货跌价准备,不确认预计负债;如果合同不存在标的资产(存货),企业应在满足确认条件时确认预计负债。(三)、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业务;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1、收入金额确认的方法有所改变。名义收入和公允价收入之差表现为融资利息时应从收入中扣除。2、增加了商业折扣的定义和核算方法,原有做法而无文字。三、新准则内容解释(一)、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1、企业销售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通常为公允价值。但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销售商品需要延期收取价款(通常为3年以上),如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2、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应当按照公允的交易价格确定收入金额,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公允的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不应当确认收入、记入资本公积。判断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是否公允时,应当关注企业与购货方之间的关系。通常情况下,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二)、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销售商品收入举例某公司于20×7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大型设备,合同价格为1000万元,分5年于每年年末收取200万。假定该大型设备不采用分期收款方式时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均包含17%的增值税。税法规定按照1000万计算应交增值税。该应收款项的收取时间较长,相当于对客户提供信贷,具有融资性质,应按800&万元减去应交增值税后的余额确认收入,合同价格1000万元与800万元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5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冲减财务费用。根据1&元年金现值系数表,该公司计算得出年金200万元、期数5年、现值800&万元的折现率为7.93%,即为该笔应收款项的实际利率。该笔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账面余额后的差额,即为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7.93%的乘积为当期应冲减的财务费用。分录如下:07年1月1日:借:长期应收款1000&贷:应交税金—增值税145.3(×0.17)贷:营业收入&654.7(800—税金145.3)贷:未实现融资收益&200分5次收款:先做: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注)再做:借:银行存款200,贷:长期应收款200注:以摊余成本即两个科目余额之差乘以7.93%,五年分别为63.44,52.61,40.92,28.31,14.72,共计200:第一年:()&×0.第二年:&[&800—(200—63.44)&]&×0.第三年:&[&600—(200—63.44&—52.61)]&×0.第四年:&[&400—(200—63.44&—52.61—40.92)]&×0.第五年:&[&200—(200—63.44&—52.61—40.92—28.31)]×0.,修正为余额14.72如果摊销结果相差不大的,也可以采用直线法每年行摊销40。《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1、新规定增加了一些内容,如合同的分立和合并,直接和间接费用的内容等。2、长期合同成本可以包括利息资本化的内容。三、新准则内容解释(一)、会计核算的特点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在会计科目设置方面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按照原工业企业的核算习惯用常用的会计科目,见以下例1;二是按照施工安装企业的核算习惯,主要两个会计科目为“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下设“成本”和“毛利”两个明细科目(或将“成本”再分设为“合同成本”和“间接费用”),“工程结算”核算已经开出发票数,最终等于“工程施工”、但平时往往不等,见以下例2。(二)、会计核算的举例资料:日,A公司与B公司签定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承接B公司的大型项目,总价5000万,大约一年完工。B公司于签定合同之日5日内支付40%货款,余款在完工验收后3日内支付。日,A公司收到2000万元货款。日,A公司实际发生费用累计2500万元,预计完工还需发生费用700万元。日完工并通过验收,13日收到余款。2008年完工前发生费用710万。会计核算如下:1、按照工业企业习惯核算假定一:结果能够可*估计、07年年末完工进度为70%:(1)收到预付款: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帐款2000(2)发生费用:&&借:生产成本,贷:银行存款等2500(3)年末结转:&&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3500(70%)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2240(70%)&(4)再发生费用:借:生产成本,贷:银行存款等710(5)完工结转:&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余数)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970&(余数)&(6)结请余款:&借:银行存款3000、预收帐款2000,贷:应收帐款5000&假定二:结果不能可*估计、07年底无法计算完工进度:(1)收到预付款:借:银行存款,贷:预收帐款2000(2)发生费用:&&借:生产成本,贷:银行存款等2500(3)年末结转:&&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已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2500(已发生)&(4)再发生费用:借:生产成本,贷:银行存款等710(5)完工结转:&借:应收帐款,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余数)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710&(余数)&(6)结请余款:&借:银行存款3000、预收帐款2000,贷:应收帐款50002、按照施工安装企业习惯核算假定一:结果能够可*估计、07年年末完工进度为70%:(1)收到预付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帐款2000之前先开票:借:应收帐款,贷:工程结算2000(2)发生费用:&&借:工程施工(成本),贷:银行存款等2500(3)年末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2240&(70%)借:工程施工(毛利)1260(差额)贷:主营业务收入3500(70%)(4)再发生费用:借:工程施工(成本),贷:银行存款等710(5)完工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970&(余数)借:工程施工(毛利)530(差额)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余数)(6)结请余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帐款3000之前先开票:&借:应收帐款,贷:工程结算3000(7)销帐:&&&&&&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5000假定二:结果不能可*估计、07年底无法计算完工进度:(1)收到预付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帐款2000之前先开票:借:应收帐款,贷:工程结算2000(2)发生费用:&&借:工程施工(成本),贷:银行存款等2500(3)年末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2500(已发生)借:工程施工(毛利)—500(差额)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已收到)(4)再发生费用:借:工程施工(成本),贷:银行存款等710(5)完工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710&(余数)借:工程施工(毛利)2290(差额)贷:主营业务收入3000(余数)(6)结请余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帐款3000之前先开票:借:应收帐款,贷:工程结算3000(7)销帐:&&&&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5000*《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1、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定义和分类。政府补助是指企业无偿从政府取得资产。从补助的资产形式可分为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两种,从补助的原因可分为与收益相关和与帐面资产相关两种。2、原规定政府补助的处理是部分记入损益、部分记入资本公积,新规定全部(或最终)记入损益。政府补助应当在实际收到或确信能够收到情况下在应该收到时确认,其中非货币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帐,公允价值不可*的按照名义金额即1元入帐。政府补助的原因与收益相关,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补偿以后期间损益的应当计入以后期间的损益。政府补助的原因与帐面资产相关,应当按照该资产的生命期平均计入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入帐的可以一次计入损益。三、新准则内容解释(一)、政府补助的特征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一是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二是使用条件,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2、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财政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部分,也属于资本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但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1、财政拨款。例如,政府拨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的专项资金,政府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政府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政府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拨款等。2、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3、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但是其他一些税收优惠如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出口退税等,政府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政府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在实务中发生较少,有时会存在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综上所述,本准则规定的政府补助指政府给钱给物。(三)、举例1、按照实收数入帐的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某开发区发展公司同当地政府订有合同,每年可以根据开发情况向当地政府申请补贴,属于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但数据需要经过审批且变动较大。每年在实际收到补助时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2、按照应收数入帐的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某公交公司系政策性亏损企业,每月可以根据行车公里数从政府取得补贴,属于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数据可*、无大的争议。每月月末会计处理为:借:其他应收款,贷:营业外收入3、按照实收数入帐的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某开发区内的企业同当地政府订有合同,购买该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可获得补助。区内企业购买土地使用权后收到补助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按照土地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计入时,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4、按照应收数入帐的同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为少见,举例略《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1、扩大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原规定仅限于固定资产,现扩大到生产时间相当长的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2、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原规定仅限于专门借款,现扩大到一般借款。3、改变了利息资本化的计算方法,原规定用累计资产支出计算,现改为一般借款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用累计资产支出计算,专门借款的利息扣除存款利息和投资收益全部确认。4、改变了溢价和折价资本化的计算方法,原规定直线法和实际利率法均可使用,现改为只能用实际利率法。三、新准则内容解释(一)、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机械制造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存货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要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如果由于人为或者故意等非正常因素导致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时间较长的,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二)、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1、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通常签订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金额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应当全部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不计算借款资本化率和资产累计支出,即采用了“认定法”。2、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处理方法类似于原规定,但是强调用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计算。(三)、专门借款、一般借款混合型借款费用资本化举例某公司于20×7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幢办公楼,工期为1年,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分别于20×7年1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1500万元、3000万元和1000万元。办公楼于20×7年12月31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为建造办公楼发生了两笔专门借款,分别为:(1)20×7年1&月1日专门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利息按年支付;(2)20×7年7月1日专门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10%,利息按年支付。闲置专门借款资金均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假定该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0.5%。公司为建造办公楼的支出总额5500&万元(00&)超过了专门借款总额4000&万元(),占用了一般借款1500&万元。假定所占用一般借款有两笔,分别为:(1)向A&银行长期借款2000&万元,期限为20×6&年12&月1&日至20×9&年12&月1&日,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2)发行公司债券10000&万元,于20×6&年1&月1&日发行,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按年支付利息。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建造办公楼应予资本化的利息费用金额如下:1.计算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将闲置借款金额短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为简化计算,假定全年按360&天计算。据此,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为:00×10%×180/360-500×0.5%×6=245&万元。(第1笔&&+&第2笔×借入时间比例&-&投资收益×月份数)(注:500系1月1日借入2000支付了1500万后用于投资)2.计算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其中: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180/360+=500&万元。(截止7月1日支付数4500-专门借款数4000=占用一般借款数,日支付数,也是占用一般借款数,均需乘以时间比例)一般借款资本化率=(2000×6%+10000×8%)/()=7.67%。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为:500×7.67%=38.35万元。3.计算建造办公楼应予资本化的利息费用金额该公司建造办公楼应予资本化的利息费用金额283.35万元,即: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245万元和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38.35万元之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1、将原来的“外币帐户”和“非外币帐户”改为“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处理同原来的“外币帐户”处理方法类似。“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中期末价值随公允价值变动的(如外币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汇兑差额随同并混入公允价值变动数一并计入损益或资本公积。&&&&&&&&2、首次明确了境外经营的概念,使得外币报表折算的原因清晰。3、首次明确了境外经营恶性通货膨胀、处置境外经营时的处理方法。4、取消了投入外币资本按照合同汇率折合的规定,一律以即期汇率(当天汇率)计入实收资本科目。三、新准则内容解释(一)、即期汇率和即期汇率近似汇率“即期汇率”通常是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但是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应当以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即期汇率近似汇率通常是指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采用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汇率波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但前后各期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当期的近似汇率。(二)、外币投入资本不产生汇兑差额外币投入资本属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不再采用合同约定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期末汇率变动处理举例国内甲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20×7&年12&月2&日以30&000&港元购入乙公司H&股10&000&股作为短期投资,当日汇率为1港元=1.2&元人民币,款项已付。20×7&年12&月31&日,由于市价变动,当月购入的乙公司H&股变为35&000&港元,当日1&港元=1&元人民币。20×7&年12&月2&日,该公司应对上述交易应作以下处理:借:交易性金融资产&36&000(30&000×1.2)&贷:银行存款&36&000(30&000×1.2)&由于该项短期股票投资是从境外市场购入、以外币计价,在资产负债表日,不仅应考虑其港币市价的变动,还应一并考虑汇率变动的影响,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以资产负债表日的人民币35&000(即35&000×1)计量,与原账面价值36&000&元(即30&000×1.2)的差额为1&000元人民币,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相应的会计分录为: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1&000&1000&元人民币包含甲公司所购H&股公允价值变动以及人民币与港币之间汇率变动的双重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一、新准则主要内容,略二、新老准则(制度)主要差别1、原规定一律以帐面价值作为核算基础,新规定按照控制的性质分为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公允价值为基础核算,支付大于取得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时内含在长期投资中、非控股合并时单列;支付小于取得的差额记入损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帐面价值为基础核算,支付同取得的正负差额均调整净资产。2、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应编制合并日的各种合并报表。3、原规定控股合并时初始的长期投资有借差、贷差,新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只有借差并改称为商誉、没有贷差(已记入损益);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没有差额(已调整记入净资产)。3、原规定没有对吸收、新设合并作过明确详细的规定,新规定做了具体的规定。三、新准则内容解释(一)、按照控制的性质分为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实施最终控制的一方,通常是指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或者有关主管单位。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多方控制,控制时间通常在1&年以上。相同的多方,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定,为扩大其中某一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某一投资者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地位,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相同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A、B均属于同一集团,A、B都投资C、D各40%,B将对C、D的股权管理委托给A,A行使对C、D的控制,实际上A、B两方对C、D控制,当C与D合并时,属于受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双方的合并行为不完全是自愿进行和完成的,这种企业合并不属于交易行为,而是参与合并各方资产和负债的重新组合,应当以帐面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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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合并各方自愿进行的交易行为,作为一种公平的交易,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
(二)、按照合并的组织方式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简单地讲:
吸收:A + B = A,两套帐合成一套帐
新设:A + B = C,两套帐合成一套帐
控股:A投资B = A、B两个企业,A为母公司,B为子公司。
在A + B编制合并报表时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但仍为两套帐。
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基本相同。准则要求新设合并的也要确定一个为主的合并方。因此,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吸收合并后公司名称仍为合并方的名称,新设合并后公司名称为新的名称;吸收合并后合并方仍然保留法人地位、被合并方注销,新设合并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两者都已注销。以下对新设合并不再举例。
(三)、审计等直接费用的处理
在同一控制下,准则认为是一种内部的调整和组合,不是一种买卖行为,因此将发生的审计、评估、法律等直接费用作为日常经营管理支出对待计入管理费用。而在非同一控制下,准则认为是一种买卖行为,
因此将发生的审计、评估、法律等直接费用如同材料采购的运杂费一样计入合并成本。
(四)、合并日合并报表的规定
同上理由,在同一控制下,准则认为合并以前已经被控制只是被集团内其他单位控制,从集团角度看,历来都是属于合并范围,因此,在合并日应当编制除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之外的全部合并报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主要反映母公司状况、不需编制)。在非同一控制下,准则认为在合并日才取得对资产的控制权、对过去的利润和现金流量没有经济关系,所以只需编制合并的资产负债表。
(五)、会计政策、或有负债、合并成本的调整、合并日的确定
1、会计政策。在同一控制下,准则规定被合并单位的会计政策如果同合并方不一致,应当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调整后再作会计处理。在非同一控制下,准则规定合并方按照被合并单位的公允价值作会计处理,其中已经包括了会计政策的调整。
2、或有负债。根据13号准则规定或有负债必须同时符合很可能发生、现时义务、可*计量三个条件才能作为预计负债。本准则规定,在非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只要符合可*计量就可以作为合并是的负债。仔细分析,能够满足“可*计量”条件,多数情况下符合“很可能发生”、“现时义务”的要求,否则难以做到“可*计量”。在同一控制下,没要上述规定,即不需考虑帐面以外的事项。
3、合并成本的调整
在非同一控制合并下,合并定价(合并成本)往往是先暂时确定以后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如资产负债移交情况、合同中或有事项的结果等,在12个月内对原确认的确暂时价值调整的,视同初始确认和计量。
4、合并日的确定
企业应当在合并日(或购买日,下同)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控制权的日期。即被合并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合并方的日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通常可确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4)、合并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合并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业务合并的处理
除了一个企业对另外一个企业的合并外,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涉及业务的合并比照本准则规定处理。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但不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部分。例如,企业的分公司、独立的生产车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部等。
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某分公司、分部或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生产车间的并购均属于业务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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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后大家心里应该有个底了吧?
‘(三)、新的基本准则对原有制度的影响
基本准则的颁布不影响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行业会计制度以及配套的没有编号的原有准则的继续执行。’
2007并不是要求所有企业要用新要求。主要是大中型企业。现在用2001年的也没有问题。
2005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可以持续使用得
研究和开发支出费用,从税收上是否50%奖励的政策。
5楼 tenglf
辛苦了!!
真不知道这会计政策能用多少年,到现在也没有个准数,标准不确定,没有明细的操作指南。谁都能做会计,谁都做不好会计。哎……
6楼 gzwws
楼主,还没结束吧,接下来的内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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