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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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国务院批准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发布)
  第二条 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邮编:100029&&&&办证咨询:(010)&传真:&&&&&网站:(010)
Copyright & 2008 NACAO&&&&京ICP备号&&&&京公网安备&提问标题:汉中市房产管理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您好,因为我在外地购买住房,现当地税务局涉及契税事宜,需要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首套房证明,必须在证明上注明户口所在地房管局的组织机构代码号,我在家办理证明时,户口所在地房管局不肯注明组织机构代码号和办公电话,希望您能帮我查询一下“汉中市房产管理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经核实,您提供的名称不够精准请以“汉中市房产管理处”名称查询。“信息核查”入口:一是网站首页导航栏“信息核查”栏目,点击进入;二是网站首页导航栏下方“信息核查”输入框。该单位代码证书已过有效期,所以网站上代码证书式样为星号。谢谢您的关注。
&&回复人:null&&回复时间: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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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2008 NACAO&&&&京ICP备号&&&&京公网安备政策法规处完成管理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工作_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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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处完成管理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工作
中国民航新疆管理局 xj.
组织机构代码是组织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是组织机构法定代码的凭证,其主要用于银行账户管理、税收征管、计划统计、财政拨款、车辆管理等方面。
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规定,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事项中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机构类型四项中任一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变更文件或者证明办理变更登记。因近期管理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按照上述规定要求,政法处于近日赴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完成了我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工作,确保了我局代码证的有效性,为我局与代码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版权所有:中国民航新疆管理局
网站管理:民航新疆管理局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迎宾路46号
邮编:830016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临桂县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秘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机关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临桂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桂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临桂县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受理点为临桂县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通报、便民资料及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桂县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
&&&&(二)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复制有效。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本机关将报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和途径;如不能够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非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根据《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桂林市财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标准,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应在《申请表》中予以说明。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临桂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临桂县临桂镇金穗路2号;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541100。
&&&&临桂县建设局
&&&&附件:
&&&&临桂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说明:申请人请完整填写《申请表》,并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当面或者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临桂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单位简介:
&&&&临桂县建设局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全县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目前建设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建设规划管理股、村镇规划管理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安全生产管理股、房产开发企业管理股、总工办、法制办等9个股室,下设村镇规划建筑勘测设计室、城乡建设综合管理所、城建档案室、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建筑规划设计院、房地产管理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安装公司等9个企事业单位。全系统职工203人,专业技术人员56人,其中工程师22人,助理工程师32人,技术员2人。
&&&&近年来,临桂县建设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全局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解放思想,事实求是,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全力推进临桂新区建设。年建设局连续荣获桂林市小城镇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获全区建设统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和2008年分别获得广西第五和第六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南珠杯”竞赛先进集体奖。
&&&&二、单位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1、单位地址:临桂县临桂镇金穗路2号
&&&&2、邮 编:541100
&&&&3、联系电话:5
&&&&4、传 真:2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1、李章娥同志
&&&&临桂县建设局局长。
&&&&女,汉族,研究生学历,广西临桂县人。
&&&&领导和主持县建设局全面工作。主管财务、人事、统计、规划股、总工办、法制办、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阳五福同志
&&&&中共临桂县建设局党组书记。
&&&&男,汉族,大学学历,广西临桂县人。
&&&&分管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纠风工作、政治业务学习、普法教育、工会、房地产管理所、设计院。
&&&&3、张昭良同志:
&&&&临桂县建设局副局长。
&&&&男,汉族,大学学历,广西临桂县人。
&&&&分管建设工程管理股、安全生产管理股、招标投标管理站、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交易中心、材料试验室、计生工作。
&&&&4、秦思文同志:
&&&&临桂县建设局副局长。
&&&&女,汉族,研究生学历,广西临桂县人。
&&&&分管局办公室、村镇规划股、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廉租房管理办公室、村镇勘测设计室、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房管股、拆迁办、基层组织建设、妇委会。
&&&&5、褚钟波同志
&&&&男,汉族,大学学历,广西临桂县人。
&&&&中共临桂县建设局党组成员、临桂县建设局纪检组长:
&&&&分管行政审批中心、城建档案室、县建筑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助阳五福党组书记管理党风廉政建设。
&&&&6、秦璇同志:
&&&&男,汉族,大学学历,广西临桂县人。
&&&&中共临桂县建设局党组成员。
&&&&协助李章娥局长管理规划、法制办、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四、单位主要职能
&&&&1、主管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和管理,以及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拟定的办法、方案、意见、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2、负责全县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管理控制性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审定城镇居民建房及单位建设项目选址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定点,发放“两证一书”。
&&&&3、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发放建筑施工许可证。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改革、推广、应用及管理工作。
&&&&4、依法对有形建筑市场、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相关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5、指导我县建筑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并对涉及农建房收费进行监管。
&&&&6、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贯彻执行房改各项方针政策,指导与管理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审核办理全县的集资建房项目。
&&&&7、对局属各行政许可办理机构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指导、监察,对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规范性文件实行事前审查和备案制度。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保密、督办、承办工作,做好上级和外来人员的接待,做好机关各股室和对外的协调工作,做好技术档案及技术性文件的收集、整理、管护工作,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完成各种报表、数据的填报和统计工作,负责单位的车辆管理和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5
&&&&2、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来文的审查和处理,做好接待和解释工作,督促承办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告之办理人,对各办事人员的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等进行督查。
&&&&联系电话:7
&&&&3、建设规划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规划县城区域的建设项目,包括项目选址,用地定点,建筑单体项目拆除重建、增建,用地定点手续完变更,各类工程管线的规划定点,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办理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设工程开工进行验线及竣工规划验收,协助局法制办处理建设规划项目纠纷及房管股对形式发小区的综合验收。
&&&&联系电话:5
&&&&4、村镇规划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乡(镇)、村私人建房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指导乡(镇)建设站工作,抓好阳光工程、村镇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并对涉及农建房收费进行监管。
&&&&联系电话:5
&&&&5、建设工程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建设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报建资料审查、劳动保险费的清退审核,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核退审核,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
&&&&联系电话:9
&&&&6、房产开发企业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地产项目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材料的初步审查、资质备案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初审、资格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住宅小区的项目竣工备案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备案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材料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住房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住房维修资金收缴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联系电话:8
&&&&7、安全生产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范围内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报建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条件审查并办理有关手续,负责施工企业安全员的短期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每个季度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和平时现场督查,组织和参与法律的宣传和行政执法,负责全县在建功立业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申报和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7
&&&&8、总工办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内规划评审报批工作,组织建设用地规划设计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的审批,做好工程地址勘察纲要、勘察资料的审查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及测绘勘察的管理工作,办理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到本县的注册登记手续,做好施工图的审查备案工作。
&&&&联系电话:6
&&&&9、法制办
&&&&主要职责:负责县城私房的竣工验收,负责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筑的查处,受理和处理建设举报和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普法学习计划。
&&&&联系电话:0
&&&&六、办事指南
&&&&(一)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计划立项批文;
&&&&3、填写合格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
&&&&4、申请项目所处位置地形图(含电子文件)1:100, 1:500 或测绘勘查委托书;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的会议纪要或批复;
&&&&6、工业项目用地需提供环保部门关于该项目的环评报告;
&&&&7、拍卖用地需提供土地成交确认书。
&&&&审批程序:
&&&&1、受理;
&&&&2、现场勘踏;
&&&&3、审核(经办人整理3天→股长初审1天→局长审核→办公室盖章);
&&&&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
&&&&(二)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用地审批单;
&&&&3、计划立项批文(核原件,收复印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原件,收复印件);
&&&&5、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及评审意见;
&&&&附件:申报项目的用地定点通知(或规划设计条件书),定点图。
&&&&审批程序;
&&&&受理;
&&&&审核(办理人员整理1天→股长初审1天→分管局长审核→法制办核对→局长二次审核→办公室盖章发证)。
&&&&办结时限:35个工作日。
&&&&(三)规划定点的申请审批
&&&&1、单体建筑规划定点
&&&&(1)公建
&&&&申报材料
&&&&A 、申请报告;
&&&&B、 计划立项批文;
&&&&C 、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用地定点通知,定点图;
&&&&D、已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设计成果电子文件);
&&&&E 、土地证或土地批文(核原件,收复印件);
&&&&F、 申报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
&&&&(2)私建
&&&&申报材料
&&&&A 、申请报告;
&&&&B 、填写合格的申请项目建设规划定点申请表;
&&&&C 、县人民政府或县领导对申请地块的同意批复;
&&&&D、拆迁安置提供的拆迁安置证明(含拆迁工作组意见与同意安置文件,合同);
&&&&E 、申请地块及周边地形图及电子文件1:500或1:1000。
&&&&(3)、变更(限未建土地)
&&&&申报材料
&&&&A、 申请报告;
&&&&B 、填写合格的申请项目建设规划定点申请表;
&&&&C、 转让方与受让方转让协议;
&&&&D、申请变更地块的定点通知(原件);
&&&&E 、土地证或土地批文(核原件,收复印件);
&&&&F、土地出让合同(核原件,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增建及加层
&&&&申报材料
&&&&A 、申请报告;
&&&&B 、填写合格的申请项目建设规划定点申请表;
&&&&C 、原房产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D、土地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E 、相邻单位,住户的同意意见(含申请人对增建后产生的安全及纠纷的承诺)。
&&&&2、管线类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填写合格的申请项目规划定点申请表(电力,自来水)供电,自来水公司初审意见;
&&&&(3)、地形图,电子文件及路由走向图;
&&&&(4)、(污水,雨水)市政工程管理所初审意见;
&&&&审批程序
&&&&(1)、受理;
&&&&(2)、现场勘踏;
&&&&(3)、审核(办理人员整理3天→股长初审1天→分管局长审核→法制办核对→局长二次审核→办公室盖章发文)。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单;
&&&&3、计划立项批文;
&&&&4、经有资质审图部门审定的单项建筑施工图意见;
&&&&5、单体定点通知,定点图及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
&&&&审批程序
&&&&1、受理;
&&&&2、审核(办理人员整理1天→股长初审1天→分管局长审核→法制办核对→局长二次审核→办公室盖章发证)。
&&&&(五)规划验收合格单的申请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测绘结果报告(原件);
&&&&3、申请项目的定点通知,定点图(复印件);
&&&&4、经签审的,放线前各股室意见表;
&&&&5、经认定的放线定位记录表;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收原件);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8、经审定的施工图一层平面图,立面图;
&&&&9、土地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0、有违法建设行为经处理后,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处罚结果。
&&&&审批程序
&&&&①受理;
&&&&②现场勘踏(每周五上午);
&&&&③审核(办理人员整理2天→股长初审1天→法制办核对→局长审核→办公室盖章发证);
&&&&(六)规划设计条件书的申请审批
&&&&申报材料
&&&&1、用地
&&&&①申请报告;
&&&&②用地定点通知,图(新征用地除外);
&&&&③土地证(核原件,收复印件)新征用地除外;
&&&&④地形图;
&&&&2、单体建筑
&&&&①申请报告;
&&&&②土地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③用地定点通知,定点图(复印件);
&&&&④审定的总平面图。
&&&&审批程序
&&&&①受理;
&&&&②现在勘踏;
&&&&③审核(办理人员整理5天→股长初审1天(综合技术中心主任)→分管局长审核→综合技术中心发放)。
&&&&(七)新建用地定点的申请审批
&&&&申报材料
&&&&1、提供经县领导签字同意用地的报告;
&&&&2、填写私人建房申请表;
&&&&3、建房户身份证复印件;
&&&&4、总平面布置图(经审核)或规划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测绘单位绘制的地形图(1:500或1:1000)。
&&&&(八)开工建设放线
&&&&申报材料
&&&&1、持建设局定点文、图复印件;
&&&&2、土地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筑图纸(建筑施工图、基础施工图、结构施工图);
&&&&4、提供施工许可证;
&&&&5、现场放线。
&&&&(九)改建、扩建、拆除重建
&&&&1、申请报告;
&&&&2、填写私人建房申请表;
&&&&3、现场踏勘;
&&&&4、相邻房屋主人签字;
&&&&5、建设图纸(建筑施工图、基础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或设计单位意见;
&&&&6、提供原批准文或房产证、土地文(证)复印件。
&&&&(十)、变更
&&&&1、变更申请报告;
&&&&2、填写私人建房申请表;
&&&&3、交回原定点文、图原件及土地文复印件;
&&&&4、变更协议书及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一方已婚提供共有权人,需共有权人签字同意变更并按手印。
&&&&(十一)办理施工安全报监办事指南
&&&&需提交的材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审记录(复印件);
&&&&3、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4、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审记录及继续教育记录(复印件);
&&&&5、经监理单位审定的(无监理单位介入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十二)《建筑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
&&&&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材料
&&&&1、当年基建计划(复印件);
&&&&2、建设工程定点文、图;
&&&&3、《建设工程规划工程许可证》(复印件);
&&&&4、土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工程预算;
&&&&6、报建申请表;
&&&&7、施工合同;
&&&&8、监理合同书;
&&&&9、施工组织设计;
&&&&10、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监理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监理上岗证(复印件);
&&&&12、《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13、廉洁协议书;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
&&&&15、《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16、施工图纸、图纸审查备案表;
&&&&17、招标申请表;
&&&&18、招标委托代理协议;
&&&&19、施工招标邀标函及邀请单位复函(邀请招标);
&&&&20、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报告(公开招标);
&&&&2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22、中标通知书,开标、评标报告(包括开标签到表、投标文件签到表、开标记录表、施工招标登记表、工程招标标标底汇总表);
&&&&承诺时限:所有材料齐全并已缴纳相关费用6个工作日发放施工许可证。
&&&&(十三)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核退办事指南
&&&&实地勘察合格的工程提交以下材料:
&&&&1、《临桂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缴申请表》;
&&&&2、建筑工程预算书(复印件);
&&&&3、收缴专用凭证发票(复印件);
&&&&4、购买新墙材发票(复印件);
&&&&5、新墙材企业资质证副本(复印件);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完核退墙改基金手续。
&&&&(十四)办理招标手续办事指南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工程
&&&&(1)当年基建计划;
&&&&(2)建设工程定点文、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土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
&&&&(5)报建申请表;
&&&&(6)招标申请表。
&&&&2、外地施工企业进驻临桂县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外地企业进驻桂林市临桂县参与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招投标工程,需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属直接发包工程,需提交直接发包审核表和施工承包合同(属分包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同意其承接该分包工程的证明);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拟参加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经理及安全员须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合格证;
&&&&(8)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承诺时限:所有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
&&&&(十五)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核退办事指南
&&&&办理劳动保险费核退的施工企业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份拨付申请表》;
&&&&(2)《建筑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缴纳劳动保险费的收费凭证(复印件);
&&&&(4)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复印件);
&&&&(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单据(复印件);
&&&&区外来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厅签发的《单项工程承包许可证》(复印件);
&&&&承诺时限:所有材料齐全15个工作日。
&&&&(十六)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的办事程序
&&&&1、投诉人必须提交投诉报告;
&&&&2、填写受理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投拆登记表。
&&&&(十七)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核退办理指南
&&&&1、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施工单位按规定在工地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公示单》进行公示。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凭以下材料到建设局建管股办理审核手续。
&&&&建设单位须提供审核的材料:
&&&&(1)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报告;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动态管理退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3)房屋建筑工程基础结构验收单(或主体结构验收单)(复印件);
&&&&(4)市政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5)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基础结构工程进度款或主体结构竣工进度款已支付总额凭据(双方签字盖章);
&&&&(7)工程款投诉的处理结果(存在投诉时)。
&&&&施工单位须提供审核的材料:
&&&&(1)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还申请报告;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动态管理退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3)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房屋建筑工程基础结构验收单(或主体结构验收单)(复印件);市政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复印件)。
&&&&(十八)总平面规划布置图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需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文;
&&&&2、申请报告;
&&&&3、环境评估报告书;
&&&&4、规划部门的用地定点文,定点图[土地证或土地批文(复印件)]
&&&&5、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书;
&&&&6、五套正式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图(必须注明用地周边环境),和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的电子文件一份;
&&&&7、其它材料(相关行业可行性报告书,政府会议纪要等);
&&&&审查时限:15个工作日。
&&&&临桂县建设局
&&&&临桂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原则。
&&&&二、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保密“自审送审终审”三审制度。即拟公开信息股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局长分别对拟公开的文件或资料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自查、复核和认可。
&&&&三、下列信息禁止发布:1、标有密级的三密文件;2、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3、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保密局确定。
&&&&五、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六、对发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把关不严,导致严重后果或安全隐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临桂县建设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做好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社会上传播和散布的,与事实不相符、不准确,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第三条 县建设局依据行政职责承担相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义务。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应当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
&&&&第四条 发现涉及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
&&&&第五条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临桂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除依照国家和我县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一)以县人民政府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二)以县建设局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工作内容的,须事先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涉及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的,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对未及时澄清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对传播和散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临桂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
&&&&和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是指: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一项机关效能监察制度,是加强民主监督、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改进服务,遏制以权谋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依据行政管理相对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第三条&&&&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主动公开的内容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分工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本机关转发的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设的法规政策、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建设的专项规划。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县建设局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需提交的材料,各类规划建设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重大事项及其他需公开的事项
&&&&1、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2、人事任免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情况,政府采购情况。
&&&&4、评先树优情况。
&&&&5、其他应对外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的方式,并辅以电视台和宣传栏公开相关信息。
&&&&第六条&&&&依申请公开内容和形式
&&&&(一)申请
&&&&1、填写《临桂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由公民和其他组织采取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2、注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3、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二)答复
&&&&收到申请后,应进行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3、不属于受理掌握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告知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三)部分公开
&&&&要求提供的信息含有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四)禁止行为
&&&&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信息,不得用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
&&&&(五)期限
&&&&1、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2、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意见;
&&&&(六)依申请提供公开内容的形式
&&&&1、依申请提供信息,有条件的可以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场所,供申请人当场阅读或者自行抄录;
&&&&2、应申请人的要求,可以提供打印、复制等服务;
&&&&3、申请人在申请中选择以邮寄、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获取政府信息复印件的,应当以该申请要求的形式提供,因技术原因无法满足的,可以选择以符合信息特点的形式提供。
&&&&第六条&&&&监督措施
&&&&1、群众监督:一是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二是设立监督意见箱,方便服务对象投诉;三是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2、内部监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应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的进行通报批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查检,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报局党组给予通报批评。
&&&&3、奖惩。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局党组对各机关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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