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社保局关于工人烈士家属抚恤金的抚恤金什么时侯涨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4〕2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
&&& 经研究,现将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调整如下:
&&& 从日起,我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因病非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不含各项补贴)。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
&&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 &&&&日
【】【】【】旗社保局2014年度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新标准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旗社保局2014年度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新标准
发布时间:   来源:旗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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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日起。按照内蒙古企业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最新标准,我旗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待遇新规定已出台,从1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按照丧葬补助金16604元的标准兑现待遇。较2013年增加金额1308元,比例提高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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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投稿邮箱: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上海劳动保障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沪劳保福发(2007)7号
      
保护视力色: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为保障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日前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享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或按《关于本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等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以下称《通知》)享受的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抚恤费(以下统称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目前享受的标准基础上人均增加40元/月。
  对于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中的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其调整后的抚恤金标准低于416元/月的,按416元/月计发。
  二、按《实施办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抚恤金标准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保险待遇已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老工伤人员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抚恤金标准后的人均320元/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为416元/月)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过部分的支付结算,按《关于本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手续,仍按《通知》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抚恤金标准后的人均320元/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为416元/月)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申请上述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应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确认手续。经确认后,凭确认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手续。
  五、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 &&&&
上海劳动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上海住房公积金
国际劳工组织
上海市总工会
中国劳动保障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闵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长宁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黄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青浦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松江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金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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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7:《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申领的通知》的解读
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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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失业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待遇申领的通知》政策问答
(ZJBC13—2014—0017 甬人社发〔2014〕61号)——就业局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何申领?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死亡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凭《死亡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证明》、死亡人员《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原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银行存折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继承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核发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死亡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证明》由哪个部门出具?
  答:《死亡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证明》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本人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出具。
  3、失业人员未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哪个部门支付?
  答:失业人员未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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