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厂占了家里办厂开的荒地,应该怎样赔

我家的土地还能拿回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家里以前是一个现为城中村里的,八几年的时候村里给我家分了一块260平的荒地并办了土地证,但是我家没钱盖房就一直空着,后来村里有人他自己在这块地上开了荒种了点东西和盖了两间小平房。 后来我们想盖房子,但那人说这地他开了荒了就是他的了,现在我们的户口都移出去了,我想问这地我们还能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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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家里穷,没有挣钱的路途,,爸爸妈妈只能到山里“烧煤炭”来供我跟哥哥上学。我跟哥哥一到礼拜就去山里跟爸妈一起过。虽说那段时光是艰苦的,但也是快乐的、美好的、幸福的童年。可是在几年前; 我家土地竟被“他们村”强占去,把我爸爸妈妈辛辛苦苦种的树木也砍去,{事情要从我曾祖父说起;那时他很富有, 被”他们“强占去的土地是我曾祖父用珍珠项链跟“他们”的祖宗换来的,只因为那时农村缺少法律意识,我曾祖父并没有做好相关的证件。“他们”深知这一点,所以“他们”就为所欲为}。...
邻居占了我家护坡土地,并给我家后墙造成地基下沉,墙体开缝,应如何争取回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损失
我想请问的是:我们家的房子是租用的他人土地,但房子是我们自己修的,办有房产证等证件,并且和他的签约中也说的是长期租用,现在他想收回土地,他现在可以收回土地,让我们搬家吗?
我家的土地是我奶奶在世时叫我妈妈划了40多平方给我亲戚在我们旁边修房子 这40多平方地基所有权名字也改成他们的 现在他们做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份了!就像在身边放了个炸弹 过了户的 我现在可以收回来土地不?
事情是这样,他家盖了三间两层的,其中两间都在我家土地上,之前没有阻止住,现在房已建好,本来协商下自行解决,但是邻居出尔反尔,现在不管不问语言恶劣,看我们没有什么行动就感觉好欺负,之后找律师也没有弄好,法院说不属于管辖之内,驳回上诉,花了近一万,什么都没有结果,也不知道怎么办,家里这边也需要土地盖房,总不能占用人家地方吧,你们说要是我们在自己地里挖墙脚,不破坏他家房子有事吗,这样他们就会焦急就会协商的,要不真不知道怎么办
前几天,邻居建房(刚打好地基)占用了我家20公分的土地(我们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我们从法律上怎么去做,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
98年2轮土地承包的时候,我家是5人,合同上也是5人,后来我和我哥先后娶妻生子,在03年的时候,在我们组有机动地的情况下,我家要了新增的4口人,并且当年就交农业税(有队长写的证明)。到了06年的时候国家取消农业税并且有补贴的时候我家也有新增4人的农业补贴(有镇农经站的证明)。现在我们村要把我组所有的土地出租给企业办厂,要按98年的时候分,要把我家新增的4人土地拿掉,请问村里的做法对吗?如果我要走法律途径能赢吗?以什么理由起诉?
土地由来:我家老宅基地东边有一处原是邻组生产队的土地,大概有3M*40M面积。后因分田该组队长与我组队长经协商将这块地与我组相同面积坐落在他组附近的地块相交换,交换后这块地因在我家宅基地东边紧挨所以分田时分给我家,后扣除我家相应责任田,这块地以这种形式划归我家,当时也没有证明手续。分至我家后种了几棵树,盖了一处厕所,闲置。由于现在新农村建设在我家附近土地升值,这块地竟然无缘无故被邻组村民郭某暗地以请客吃饭形式获取他本组村民签字同意将这块地“证明”给郭...
法律界专家:您好!我家在丰顺县八乡山镇龙岭村,70岁高龄的年迈老父亲于去年9月(农历)发现经营管理近30年亲手所种植的杉树被人偷砍了9条,当即就向村委领导报案,村委领导说:“如果有证据就比较好”。家父即找人到处寻找被偷砍的树(被偷砍的树家父之前是做过记号的),结果2天后,在同村的一辆车箱里找到部份被偷砍的树,车主说是陈某兄弟卖给他的,家父当即向村委领导报告,并叫车主将此部份被偷砍的树拉回我家,当此部份被偷砍的树拉回我家时,陈某兄弟气势汹汹地到我家抢树并扬言...
法律界专家:您好!我家在丰顺县八乡山镇龙岭村,70岁高龄的年迈老父亲于去年9月(农历)发现经营管理近30年亲手所种植的杉树被人偷砍了9条,当即就向村委领导报案,村委领导说:“如果有证据就比较好”。家父即找人到处寻找被偷砍的树(被偷砍的树家父之前是做过记号的),结果2天后,在同村的一辆车箱里找到部份被偷砍的树,车主说是陈某兄弟卖给他的,家父当即向村委领导报告,并叫车主将此部份被偷砍的树拉回我家,当此部份被偷砍的树拉回我家时,陈某兄弟气势汹汹地到我家抢树并扬言...灰色市场的“地产梦”――天津北辰区屈淀村集体土地“以租代征”调查
灰色市场的“地产梦”――天津北辰区屈淀村集体土地“以租代征”调查
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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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是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重点清查内容。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百日行动的有关精神,最近,本报记者根据有关线索,前往天津,对该市北辰区北仓镇屈淀村“以租代征”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采访和调查。本篇报道旨在通过对这起典型案例的报道和分析,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行为作一个较深入的剖析。
这篇报道原载于中国国土资源报社主办的《中国地产市场》杂志2007年第11~12期合刊,本报今日予以转载,以期引发更多读者对“以租代征”行为的思考。
从2002年开始,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屈淀村的耕地陆续被村委会“征用”,有的盖上了厂房待租,有的则直接转租给了一些小企业主或包工头。果树被推倒了,玉米在钢筋水泥的夹缝里残存着……
最近,记者到这里采访和调查发现,这个“地下市场”的形成,起源于村民以土地变地产致富的梦想。但结果却是耕地大量流失了,而这些集体土地的私下交易并未给村民带来预想的财富。
农民郝志泉站在自家的承包地里,孤独而茫然。他的脚边是一个几米深的大土坑,坑旁零散地堆着些钢筋水泥做的楼板。身后,透过几排残存的玉米秆,已倒塌的田间小屋的残垣断壁依稀可见。一排已建好的厂房整齐地矗立在不远处,旁边的一栋建筑物上,还有一些工人正在脚手架搭成的框架上忙碌着。这个冬日的上午,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屈淀村地头田间的这幕场景,给记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片北方农田由于已被一幢幢厂房环绕,因而和它的主人一样,显得有些孤零零的。
郝志泉告诉记者,他脚边的那个大土坑是因这里的土被村里卖掉、取走而形成的,坑的一半原属于他自家的责任田。“当然”,郝志泉承认,“买主后来给了1.5万元补偿。”郝志泉家的承包地共2.8亩,原先种的是玉米,2000年,村里旱情严重,郝志泉就像村里不少人一样,把玉米改种为桃树。2005年,700多棵已开始结果的桃树一夜间有600多棵被村里连根拔起,两间看果园的小屋也被推土机毫不留情地推倒了。
推倒果树和房屋的是村委会派来的人,理由是这一带已被村里“规划”为“工业区”,要连片搞开发。郝志泉称自己事先对此并不知情。事后,他向警察报了案,但刑警队认为是村集体行为,未予立案。而与村委会关于果树的补偿问题,也始终协商未果。因此,他开始走上漫漫上访路。郝志泉先后去了北仓镇政府、北辰区检察院、信访办、土地局,没有得到他所期望的确定答复。随后,他又去找天津市房屋土地局有关业务部门咨询,终于得知一个让他大吃一惊的信息:这块地根本就没有办过合法的农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仅如此,村里的其他一些用以盖厂房的土地也都属于私自“征用”,应属违法用地行为。这下,他有了底气,坚持不让占用自家的这块承包地,并在地里再次种上了玉米。也正是这个坚持,让这片“厂房区”没法连成片,而旁边已租出去的土地,老板运来用以盖厂房的钢筋水泥板已堆放好长时间了。
村民孙亮的境遇与郝志泉比较相似。他家的承包地与郝家的紧邻,正好同处于这片“厂房区”内。现在,不仅他种的果树被拔了,而且这块地也已被一个包工头租用了。
租这块地的包工头刘世府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花了100万元,买了这里10亩地50年的使用权,打算用来盖厂房。那么,盖了厂房做什么呢?是自己办厂用吗?还是用以出租呢?对于记者的这些问题,刘世府的回答明显有些支支吾吾。尽管如此,他还是说明了自己现在并没有什么具体的企业生产或经营项目。“盖完以后再说吧。”他这样答复记者。
刘世府现在也很头疼。他花了100万元,与屈淀村村委会签订了合约,“买”来了这块地的使用权。但事实上由于受到像郝志泉、孙亮这样的村民的抵制,无法按计划使用。他不得不另外花钱雇了两个人,帮他日夜轮班“监管”着这块地。看管的人对记者说,老板前些日子带人来平地,村民不让他们干,他们只好撤了。楼板、白灰什么的还堆放在现场。现在老板留他们看着这块地,就是也不让村民动这块地。“这是刘老板买下的地啊!”这位雇工很是理直气壮地说。在这儿看地,他倒也很清闲,地头那边,就有一幢村里出资盖的新厂房,因为无人来租,所以一直空着,晚上他们就睡在那幢新房子里,很方便。
然而他们的老板却没有这么轻松。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他在电话那头焦虑地发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这块地允许卖吗?”“这块地我现在不想要了,还能退回村里去吗?”“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村民说: 地没了,补偿又这么少,原先的承诺也没有兑现,我们的生活保障从哪儿来?
郝志泉和孙亮还不算屈淀村由于村委会私自开发“征用土地”而引发补偿纠纷的最典型的村民。李宝才、孙增文、李玉仁这3位村民才是为此事在村里以及镇上都已大名鼎鼎的“上访专业户”。从2005年开始,两年多来,从镇里、区里到市里以及中央有关部门,他们的上访路线始终在这个圈里循环着。
记者见到一份盖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信访专用章”的书面通知,就是专门写给李宝才、李玉仁和孙增文的。内容如下:“你们来访反映北仓镇屈淀村委会强行将村里耕地出租若干企业问题,我们于日和日,分别对屈淀村委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又于2007年7月和2007年9月,分别向北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北辰区人民法院审理,2007年9月和10月分别发出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我局两个行政处罚决定书。
注:(1)村西(41户)共计591.6315亩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元整,并按非法所得的10%处罚款元。
(2)村西(1户)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
处罚决定:限15日内自动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从这个处罚决定及其通知来看,李宝才等3位村民的上访还是很见成效的。尽管这只是一个书面上的处罚决定,还未落实。
李宝才是村里的一位较特殊的土地耕作户。他最早曾在村里办的铁厂上班,所以土地承包时就没有要地。后来厂子倒闭了,村里又调不出地给他,他就买了一台拖拉机,干起了给村里除粪等活儿,还跑起了运输。不久,亲威把自己的承包地转给他种,加上他自己开了2亩荒地,他就在这些地里种上了桃树,并套种了大豆和大葱。2002年,村支书石豹告诉他,地要收回村里去,统一建厂房出租。
那么,种的庄稼怎么办呢?尤其是桃树,已结了果实。李宝才要求每棵树补200元,石豹只同意拿100元出来。就这样钱还没有谈好,树就被强行拔掉了。一个月后,李宝才一次性拿到了4万元补偿费。“这够什么用呢?”他咕哝着说。一家3口人,地没了,什么保障也没有。现在,全家就只能自谋生路、靠跑点运输或做点小买卖来生存。
李玉仁的承包地和其父母兄弟等的连在一起,共5亩。种着玉米。村里要“征用”这些耕地后,决定按每年每亩400元的标准算作青苗补偿费。一开始,他也不愿意,就去找村委会的有关干部“理论”去。不过很快他就被说服了。李玉仁解释说,因为村干部说,把耕地征用了搞开发,盖了厂房后出租,比种地可实惠多了。钱赚回来后,村民的就业、住房、养老以及其他种种社会福利就不愁不能解决了。他一琢磨:这不是好事儿吗?于是他接受了补偿条件,将自家承包的耕地交由村里统一开发。
然而,两年多过去,李玉仁开始后悔了。因为自家的耕地是交由村里作“市场化”处理了,但村里原先承诺的土地市场化后、将给村民带来的种种价值(如福利等)并没有看到。他看到的是:村里盖的不少厂房租不出去,原本还算红火的化肥厂等村办企业也被贱卖了,而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却再也回不来了。于是,他走上了漫漫上访路。
孙增文家的耕地被村里“征用”得较早。他原有1.2亩承包地,后来他在地周围开了点荒地,扩展到1.5亩。也是种的玉米。2000年,他的承包地就被征占并盖了厂房,村里调了一块面积大约为1亩的耕地给他,并承诺等2002年村里耕地再调整时再给他把面积补全。他就在这块调整后的责任田里种上了桃树。然而,到了2002年,全村没有再整体调地、非但他所欠缺的土地承包面积没有补上,反而一夜之间,他已有的这1亩承包地被村里再次征占,果树也被强制性拔光了。村里按一年400元的青苗费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了他剩下承包期(26年)约1万多元的补偿费,树苗则按每棵200元标准补偿。
孙增文说:“当时主要还是应着我调地的。但后来也不可能再调了,因为村里已没地可调了,征的征,租的租了。”
孙增文有个已在上初中的孩子,他自己目前的主要工作是捞鱼虫子,他的妻子则摆了个卖早点的摊儿,一家3口人的温饱目前倒是没太大问题。“生活是可以勉强维持着,可耕地没了,我们还有什么保障呢?”他反问道。对没有保障感觉更为强烈的是村民李春龙。
李春龙一家3口,应该分得2.1亩承包地,但实际上当年土地承包时,村里就留了一部分土地在集体,作经营用,所以李春龙家里的承包地,一开始就没有按人均规定的面积分,他家实际分得的是0.9亩地。2004年,这块地曾被列为村里的“征用”对象,但李春龙没有同意,这事就拖了下来。没想到2005年10月,他的孩子不幸得了白血病,需要钱治病,他就找村里借了12000元。但这笔钱很快就用光了。第二次借款,走的是银行小额贷款的渠道,李春龙押上了自己一半的土地。而另一半,也被征用、开发,盖了厂房了。
“村里征了这么多地搞开发,怎么就没赚到钱给村里人办好保障这一块呢?”
李春龙的疑问,大约道出了不少村民的心里话。
接受记者采访时,李宝才、李玉仁和孙增文等都一再强调自己不是孤立的,“村里对这个事有意见的可多了!”他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为此,记者采访了“高一个层次”的村民―曾直接参与最初村里制定“征地出租搞开发”计划讨论的党员村民。
这个位于北仓镇最西部、近1500人的村庄,有1560亩耕地。2002年,当时刚刚上任的新一届领导班子有了“开发土地致富”的想法,提出了2~3年解决屈淀村的就业问题,3~5年解决屈淀村的住房和养老问题等设想。村委会还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了这一思路,据说得到了大部分党员村民的支持。
郝志泉也是直接参加过这一讨论并对上述决定投了赞成票的党员村民之一。对此,郝志泉解释说,当时说得很好,不种地了,把土地统一开发建成厂房,让农民上班、变成工人,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等等。但现在的事实是,只有几个老人得到录用,在厂子里看大门。
因为承诺没有兑现而深感失望,是当初这些对“征占”村里耕地来搞开发致富思路投了赞成票的党员村民们眼下最真实的心态。
党员村民代表屈绍祥采访录
记者:您家的地都被占了?
屈绍祥:都占了,没地了。
记者:大概什么时候?
屈绍祥:2003年开始的。
记者:因为您是村民代表,也是党员、生产队长,那么他们在占你们家地的时候,是不是有协议什么的?
屈绍祥:原来的农工商公司的总经理孙增华给我们党员开会的时候,讲了一下村里征用耕地搞开发的大致思路。我们也赞成开发,因为农民守着这块地也只能生产口粮。这里面有一个退税的问题,村领导当时在党员会上一再强调的。现在几百亩土地被占了,却没有企业退税回来。让我们这些农民怎么办呢?
记者:你是说农业税吗?
屈绍祥:不是。当时说,引资来了、企业每年给国家纳税后有一个30%的退税,是可以留到村里的,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们没有看到。我们这些人都是五十多岁或者再往上的人,胳膊腿儿都有毛病,将来吃喝靠什么?政府能养活这么多人吗?只能我们自己从土地资产上找出路。
记者:说说您家里的情况。当初村里跟您签协议的时候怎么说的?
屈绍祥:就是同意开发。土地没有签协议。领钱的时候可能有一部分人签了。
记者:当时补了您家多少钱?
屈绍祥:一亩地给补了一年400元的青苗费。土地补偿费根本没有给。
记者:您家原来多少地?
屈绍祥:三亩半。
记者:他们当时说占地用途了吗?
屈绍祥:就说是开发,说是引进一些大老板办企业,将来可以纳税退税。但是后来的事实却不是这样。
记者:这是一个口头的承诺,没有落实到书面上?
屈绍祥:没有。
记者:出了公告吗?
屈绍祥:没有。
记者: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当时并没有具体的项目,只是把村民的土地收归到村集体,然后再去引资,是这样吗?
屈绍祥:对。我们去了附近的很多开发区,不管占了多少耕地,老百姓得到了实惠。我们就是希望老百姓能够得到实惠。
但是事实上,村里的这些耕地,被征用来搞开发后,可能80%都是二手倒卖。“扒皮”走了。
记者:二手倒卖?农工商公司把土地收回来再卖出去?
屈绍祥:然后私人再转卖出去。
党员村民代表孙士海采访录
孙士海:现在18座厂房已经卖掉一半了。当初说用来养老的钱也没有兑现。
记者:不是60岁以上每个月有100元钱吗?是村里出的?
孙士海:那应该是国家出,天津市、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实行了。开发区要正式地弄好还行,现在是谁都可以买个三亩五亩地就盖厂房,也不管有没有生产项目。这实际上就是卖地,转手赚钱。过去我们村几百年出一个大地主,现在几分钟就出一个大财主。
记者:不是在地上盖厂房吗?怎么是卖地呢?
孙士海::就是坐家卖地,村里卖给他五万元,他卖给别人六万元。
记者:村里的账目对党员,对您这样的生产队长公开吗?
孙士海:没有。
记者:您家多少人?
孙士海:4口人,应该是二亩八分地,实际上落实的是一亩二分地,那一亩六被村里占用了。
记者:你们也没有去争,是因为钱不多还是有别的出路?
孙士海:没有别的出路,在改革的大路上徘徊。
记者:您家这一亩二分地不够吧?
孙士海:不够。
记者:那主要是在外面打工?
孙士海:嗯,那点地也是补贴家用。农民还是以地为主的,东北的一个妇联主任说得对:爹亲娘亲不如土地亲。父母只是跟一时,土地是要跟几辈子的。农民有地的话,可以搞点深加工、立体养殖、立体种植什么的。没有土地就歇了。
记者:您家的一亩二分地种的是什么?
孙士海:主要是玉米、大豆。
记者:什么时候没了?
孙士海:五年前。当时一说开发,大伙儿心气都挺高的。当时讲建工厂后可以出租,另外可以安置就业。听起来都是好事,现在黄了。
记者:当时只是一个口头承诺,没有落实到协议上?而你们都相信这个口头承诺,而最后没有兑现?
孙士海:对。
记者:是因为没有赚到钱还是别的原因?
孙士海:我认为运作有问题。
记者:就是靠倒卖土地?
孙士海:对。
(插言)屈绍祥:您现在还可以去看看各厂房有没有营业执照,纳税不纳税。我们现在还再盼着退税,我们这些党员就因为这个挨骂。当时我们党员同意开发签的字,在渤海餐厅。说是大型企业,一个亿,可以退3000万。
记者:到现在一个大型企业没有?
孙士海:没有。
记者:现在唯一的方式就是租赁厂房?
孙士海:那也是寥寥无几,基本上是在卖地。
村支书说:一个贫困村,连水电路的问题都没解决好,还欠着外债,村民也都想致富。不征占这些耕地、不开发这些土地搞经营,钱从哪里来?
整个事件的关键人物――屈淀村村支书石豹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因忿忿不平而显得很激动。这位年轻的村支书未任职前在当地也算个能人,有自己经营的企业。他对记者说,他刚接任村支书时,这个村是北仓镇最穷的村,老百姓吃水都要去外村。路没修好,用电也经常因欠费被拉闸。此外,村里还欠着外面80多万元的债。“要解决这些问题,钱从哪儿来?只有用土地搞开发是条出路!”石豹理直气壮地说。
那么,屈淀村共有多少亩耕地呢?石豹说,全村455户、1500多人,当时可分到大家手里的地只有900多亩,还有预留地200多亩,实际从大家手里征来的地只有400多亩,补偿都付清了。至于强行推果树以及与郝志泉等村民的补偿纠纷问题,这位村支书也有说法:十来年前,那时的村委会提倡种果树,多种还优惠。但现在弊病就来了,树就等村委会去收了。按国家园林规划一亩地只能种50~60棵树,这些村民会密密麻麻给你种上80多棵、90多棵。他的一亩地就要五六十万元的补偿。村里要征地搞开发了,地上物怎么办?
记者:我们听说从您这里两万五买到土地转手就可以卖到四万。
石豹:那没有。情况是这样的:有的合伙在我们这买地了,钱已经交了,我们地也给了,但他迟迟不开发。我们有个时间限度,比方一个企业来了五年没动,我们要收回并另外敦促、帮助他们找到合作伙伴。在这个时间段中,土地增值了,以前是两万五,现在价格不一样了。
记者:我们看到村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和村民签订的协议,其中有一条规定,土地可以转租。
石豹:我们的目的是放水养鱼。我们提出优惠政策,把企业都吸引进来。我们屈淀纳入“工业区”的900多亩土地中,三四百亩已经是有规划的,有350亩已经取得“两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还有些地,是手续都报到上面了,没批下来。
记者:盖好的厂房空着,看上去效益似乎不如预想的好?
石豹:我们建好厂房后逐步对外出租,利用三年的时间,建三万八平米厂房。现在拖了一年半的时间了,因为郝志泉、孙亮等三户顶着,已经严重影响了招商。
记者:有些地村里“征而未用”也有三四年了吧?
石豹:地腾来了,还要找投资。请人先来垫资建成厂房,先给一部分资金,招租以后再给一部分资金,最后贷款慢慢还。比较起来还是合算的:贷款利息低,厂房租金高。另外,我们也是边干边招租。2007年我们的收入是140多万,2006年是110多万。财务公开。
记者:村里设了自己的工业区,耕地流失了。尽管也给了些补偿费给农民,但从长远看,他们的生存和保障问题怎么办?
石豹:这块地现在是你的,征上来了是集体的,三十年后还是你的,永远是你的。我们现在年收入140万,将来增加到250万的时候,村民退休每月就可以拿好几百元。
石豹的回答似乎总是很理直气壮的。
他说:农业没前途。发展二产,带动三产才是我们农村发展的出路。他又说:不管利用什么手段,让土地升值让老百姓家庭得到收益那是最好的。他还说:国家的形势政策我们是跟不上。村民委员会施行村民自治,形成了决议,就可以去实施。不过,这位村支书至少还是忘了一点,国家的土地国策、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是不能违背的。
土地管理部门说: 以租代征行为,我们坚决查处
应该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屈淀村的耕地流失和违法用地行为所持的态度是比较明确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土地局北辰分局2007年先后对屈淀村的集体土地违法用地行为作了行政裁定、下发了处罚决定书、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等。区局执法监察科科长兼执法监察大队队长任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他们对北仓镇屈淀村乱占土地搞开发的问题很重视。2006年,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后,就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发现该村的确存在违法违规用地情况。一个村自设工业园区,私自征用农民承包地,一方面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也没有合法的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属于典型的集体土地出租行为。因此,区局已于日和4月5日,分别对屈淀村委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又于2007年7月和9月,分别向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已于同年9月和10月分别发出行政裁定书,准予执行上述两个处罚决定。
2007年12月上旬,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土地局对媒体公布了四起决定查处的“以租代征”典型案例,北辰区屈淀村224亩违法违规用地情况是其中之一。
天津市局执法监察处副处长兼执法监察总队副队长凌亚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从屈淀村的情况引开去,探讨了目前集体土地违法的一些深层原因。
凌亚西:我给你介绍个案子,我们也在中央媒体曝过光。一封联名信61个人举报,是一个很大的违法占地案例――占了300多亩农田。举报什么呢?占用耕地堆放钢管、石油套管……而且是一个国家级重点工程违法占地。我们没有手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区政府也特别支持配合,把这22万吨钢管全都搬走,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损失了3000多万。结果你猜怎么着?村里600多个老百姓闹起来了。为什么?那61个人是少数……
记者:也许屈淀村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村支书就说如果强制执行我就带村民集体抵制什么的。
凌亚西:对,就是这个问题。这里引发的一个思考是:新农村建设,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如何把农民的生产生活搞上去,光靠种地行吗?集体经济怎么壮大?现在的事实往往是:种地不如种房。算笔账吧,667平方米一亩地,600元收入啊。如果一个月给劳动力400元工资的话,那他是赔本的。因为一年一亩地是600元钱。要是盖厂房呢?一个月租金最便宜也要1500元吧?
记者:事实上市场的情况也不像农民或村支书们想的那么简单,就像屈淀村这个情况,建了大量的厂房租不出去,都是空着的。那就是耕地毁了,厂房也并没有带来效益。所以这就是村民们跟他们产生矛盾的一个根本的原因。
其实,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屈淀村的采访与调查最让人觉得深思的,是除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几乎各方都忽略了屈淀村土地问题的实质,是集体土地“地下市场”的私自设立,是违法用地,是对耕地保护意识的淡漠。这恰恰是关键之处。遗憾的是,村民们频频上访,并不真的因为他们痛惜耕地的流失,而主要是因为他们土地变资产而增值致富的梦想没有得到预期实现。当然,其中也有补偿纠纷等其他原因。但村支书之所以能感到那么理直气壮,主要也是因为他把村里的这些“不值钱的”耕地转变为资产后毕竟让其价值飞升了,每年为村里创造了一百多万元收益……
我们希望,无论屈淀村还是其他任何地方,无论村民还是村支书,这样的意识少一点,耕地保护、合法用地的意识多一点,强一点。
记者 叶红玲 韩 笑 方黎明 实习记者 陈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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