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学骗买入喝到假酒怎么办办

8月底,五粮液发出涨价的通知,随后岛城迎来了一波抢购五粮液的高潮。各大商场搞起促销,又赶上中秋节市民置办礼物,五粮液销售火爆。但是近日有业内人士爆料,在这波抢购热潮中,很多假酒也混在五粮液中进入了市场,假酒制造商也狠狠赚了一笔。
随后记者调查发现,岛城的五粮液市场确实有不少猫腻 。
◎街头调查
寻假挺难,小店一般不公开出售
既然青岛市场上存在假冒五粮液,那么这些冒牌货都在哪儿卖?9月4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市北区和四方区的几家小烟酒店,询问有没有较为便宜的水晶装五粮液。不过几家小店的店主都声称,自己的五粮液是真货,最低价也在700元以上。就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这些小的烟酒店正是出售假酒最多的地方,那么为什么他们不往外发售呢?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现在的市场上,想买到低价位的假冒五粮液酒很不方便。“目前假酒监管非常严格,如果抓到了会重罚,所以,一般小的烟酒店并不会明目张胆地售卖假酒,除非有熟人介绍。”
业内人士还透露,现在的制假售假者不仅小心谨慎,而且利欲熏心。比如,高仿的五粮液成本或许只有100余元,但是售假者会把价格提到700到800元,把假酒当成真酒来卖。“卖假酒的人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如果他把价格定在300元,消费者一下就知道这是假酒,反而不会买;而如果把价格定在800元左右,比专卖店略低,销量反而会很好。”
◎记者暗访
889元的五粮液250元就能买
几次“寻假”受挫后,记者决定把目光投向网上。有市民反映说,在网上经常能看到叫卖假五粮液、假茅台的信息。果然,记者在百度贴吧五粮液吧看到了很多帖子,都在明目张胆地出售假冒五粮液酒,并且留下了联系方式。
酒贩子网上兜售高仿酒
9月4日晚,记者按照帖子里留下的QQ号,联系上了一位售卖假酒的刘老板。记者注意到,刘老板的QQ头像就是五粮液的标志,他表示,自己做这一行已经好几年了。
“你这儿有高仿的五粮液吗?”“有啊。”刘老板很爽快地承认了,并向记者介绍起来,“52度水晶装专卖店卖 889元,我这儿只要300元。”刘老板说,他这儿有两种高仿的52度水晶装五粮液,普通的300元一瓶,口感更好的400元一瓶。
“如果你是用来在单位处理重要关系的话,建议你买400元的这种,口感更柔和,更保险一些,市面上现在大部分都是这种,但是都当成真的来卖。”刘老板说,“要是想便宜些就买300元的,口感相对差一点,但是只要不是经常喝五粮液的人,保证喝不出来差别。”
防伪的标签怎么弄?“质量你放心行了,都是青岛的,我们不敢糊弄。我们这些是高仿的,不仅外观、口感差不多,防伪也是全通的。”
记者提出想去看看实物,徐老板则显得很为难。“我做高仿酒,是不开店的,你要的话,我可以给你送货。”最后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刘老板将普通高仿的52度水晶装五粮液的价格定在250元,而口感较好的只用350元。
记者和刘老板约定,9月5日上午10时在李村维客广场附近见面交易。
高仿五粮液竟装着金六福
9月5日上午10时,记者准时来到李村,等候刘老板的到来。上午10时30分,刘老板开着一辆黑色朗逸轿车,姗姗来迟。见到记者他颇为警惕,看记者不像是“调查”的,他似乎安了心。他告诉记者,酒在车里,让记者来他的车里看货。
刘老板从车内的坐椅上拿起了一个红色袋子,解开袋口,从里面取出了这件高仿的52度水晶装五粮液。记者仔细观察了一下,并未发现与专卖店里的正品有什么区别,仿得很逼真。
“你要的这个水晶装五粮液分老款和新款,我给你拿的这个是新款包装的。”刘老板解释说,“新款包装没法通过专卖店大型防伪机器的检测,但其他防伪都能通过。老款包装更简单,因为老款只能打电话或发短信检测,我们都是可以通过的。”
刘老板对于假酒为什么会这么放心?假酒是怎么做出来的?记者很疑惑。在记者的追问下,刘老板终于透露,原来,这些250元的高仿五粮液实际上就是四星金六福。“我们这里边都是灌装的四星金六福,而且金六福也是五粮液集团生产的,口感都比较相似。”至于350元的高仿五粮液,刘老板表示那些灌的是五星金六福,所以口感要柔和一些,价钱也更贵。记者默默算了一笔账,四星金六福仅需80元左右,而这瓶高仿的五粮液却卖到了250元,利润在200%以上。而有些小的烟酒店将高仿的五粮液买去,却按照800元左右的正品价格出售,所获取的暴利更是惊人。
小烟酒店卖的都是高仿酒
随后刘老板透露,这种高仿五粮液在市面上已经非常普遍。“高仿的酒分了好几种,保险的就是这种里面灌着金六福的,成本虽然高了一点,但是比较容易造假。也有人比较大胆,直接用酒精勾兑,那种酒一喝就能喝出来。另一种是直接从酒厂买酒兑在里面,搞大假酒生意的人就是用这种方法,成本低卖价高。高仿酒在市场上能占到一半以上,特别是婚宴用的特别多,而且像小的烟酒店卖的都是这种酒。”
他告诉记者,要是想买真正的五粮液,一般还是得去专卖店买,其他店都不太靠谱。“不过你要是想要真的,我这儿也有。52度水晶装五粮液出厂价509元,我卖你720元一瓶,比专卖店便宜了将近200元钱。”记者递给刘老板250元钱,拿着这瓶假冒五粮液下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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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半岛网  先简化一下。  假说仅有一个行业,白酒行业。  其分工如下:  一,老板。投资运营。  二,经理。策划运作。  三,业务员。分销渠道建设。  四,劳动工。生产运输。  五,其他后勤支持。  如果说假酒出事了,要捣毁窝点儿,以上人员就是所谓的“黑心厂家的”。也就是电视一爆光之后,被全民怒目仇视的“良心被狗吃了的人”。  其实完成“假酒坑人”还需要两项支持:  一,销售者。且不分代理商分销另售什么的。  二,消费者。特别注意这个。  ————  通常出事之后,都是对厂家的按职位进行量刑,小作坊的生产工人也有刑罚,大企业决不会涉及下层工人,甚至仅罪一人。  也有罪及销售渠道各环节人员的。  但要说消费者也有罪,可能许多人无法理解。仔仔想想的话你会发现,有些行业的确罪及消费者。  ————  我们以不懂法律的自身良知去审视一下,在这个假酒伤人事件中都是谁有罪。  厂家的,不用说,一个个都是良心大大地坏了,该拉出去枪毙十分钟的。  因为他们就是假酒坑人的主谋元凶。  经销商,也决不是真不知情者,任何行业利润均在那些见不得光的地方,如果说初入行,不懂,就挣不到钱,既然生存了下来,就一定是摸着了门道且认同了行业规则,这时候,他非旦不是一个不知情的销售者,更是一个利益驱动下主动去贩假的黑心商户!  当然了,商品是否黑,是否坑人程度深,与利润是非丰厚,也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有些利润微薄的传统行业所隐藏的坑人黑幕也是触目惊心的。  消费者,表面上看他与以上各环节是相对立的,一大帮人层层分利,就坑害的他一个人。  实则不然,通常所谓的受害人——消费者,一个人与一大帮子缺德奸商站在了对立面,像是很无辜一样,其实这种对立也正好说明:他一个人的罪孽与那帮人的罪孽之和相等!  为啥这样说?  前面那帮人多环节运作之后,终于为坑人布置完毕,但这仅完成了一半,仅使坑人变成了一种可能。只有消费者的到来,才能使之完成!  那位说,消费者是不知情的啊!  好,姑且恕你不知情!  但是,许多事情已经不是句不知情能开脱得了的。  比如酒水。人人知道:统统是黑心假酒!为什么还不自己酿呢?  如果人人理智地拒绝一切黑心玩艺,那么也就没了黑心玩艺。  以白酒行业为例,推及中国的各行各业去,哪一个行业没有触目惊心的黑幕呢?  你,正是其中的一个从业者!  相互的拿自己生产的毒药去骗对方手中的钱,又相互的谩骂着自己之外的一切人良心坏透了!  甚至,还有一线生产工,骂自家老板的。其实你自以为心安理得的劳动生存,正是你所谩骂的老板的帮凶。  连白衣天使和辛勤的园丁都成了被社会唾弃的对象了,还有谁敢说自己是清白的?  扪心问问你自己,你所从事的都是些什么样的勾当!不是主谋就是帮凶!  如果你仅是个打工仔,你有没有过一年辞掉十二家公司?因为,这,这行业太坑人了!——当然,这种人是边缘人,见过就不错了。  到一个写字楼转转,成群结队的阳光少年都在处心积虑的谋划着一个骗局!骗得好的,渐渐的也就成长为社会栋梁了。天分差的,就需要再到其他行业中修炼。——甚至,就连这些骗人天份极低的人半生滚打一无所获都不曾明白自己所从事的就是最缺德的欺骗。  大家都习惯了。小心防范,一旦不小心被骗就让栽,甚至还要和骗子达成长期战略盟友关系:找个机会再骗回来!  生产工人?按步就班的职员?没区别的,分工不同罢了,大家都是在为国家更美好努力上进的好工人嘛,虽然说生产的尽是假酒,这也正是中国特色嘛!  因此,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不配说别人长短,看看你自己吧!  舆论?正义呼求?  扯到蛋了吧!就算是没有电视没有报纸没有网络的明朝,东林党形成了舆论势力,有毛用啊!  今天的日子很特别。  我想说别再一本正经的嬉戏了,即便你像东林党一样,血洒了一地,也只是一场貌似严肃的嬉戏!  有事,就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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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说,老龚丧尽天良,欺负我!  欺负,不公道,这是不公道的主体事件。  但需要主语和宾语。不能单方面的斥骂主语。没有宾语也构不成不公道事实。  那么,把双方等罪了。  这样逻辑并不是要扭曲是非,而是要取消嘴皮子上的无用功。  甲从小被乙欺凌,每次被揍之后都只会哭给大家看,一辈子被欺凌着,街坊都由怜悯到讨厌他了,成为街头的闹剧笑料了。笑话的不只是乙,也包括甲。  省去所有的理论和诉求,甲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一,最不堪的,最绝望的,自杀。甲去死了,乙还能欺凌谁?那么,世界就公平了!甲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啊,让我选择的话,还是卑污的活着好啊!——既然如此了,任何给甲的同情心就都是多余的了。甚至,当甲再到街头哭泣的时候,街坊应当像乙一样恶狠狠的骂他:再不收声,揍死你!他就安静了。  二,甲还可以自强。当乙没有绝对优势的时候,就会和甲勾搭,一起喝酒一起嫖娼,好哥们不计前嫌的;当甲强大反超时候,乙就会来舔痔献媚,甲或许已忘记了旧恨。一山还有一山高,这就是个打豆豆的游戏,你只管自强不息,至于你上面还有几重天,你下面还有几层地,一层压一层,人人都有自己打豆豆的乐趣,管好你自己,能混个人上人,这才是自然生存的王道。  三,甲不通世故,让为这世上有绝对的善恶,分别就是自己代表的善与乙代表的恶,甲为了世间的正义,白刃格斗,与乙同归于尽了。对于甲自己来说,他完成了为世间除恶的神圣使命,对于街坊来说,又是个愣头青!甚至,曾经乙也骑在街坊头上撒尿过的,也只会窃笑:好死不如赖活着啊!甲死得真傻!  选择多了。哭泣诉求,不过就是一种自虐式嬉戏,
  看了您的贴后,感觉别有一番风味,只是您的知识渊博!文章深奥!对我肤浅知识有些东西难以理解!您还记得您在大自然一留下的文章吗?我很想请教您一些东西,本人感到很无助,内容全在您写文章后面,如您愿意指点大自然一,帮助一个无助之人,请到大自然一博文里指点指点!非常谢谢!
  @大自然一 2楼
14:28  看了您的贴后,感觉别有一番风味,只是您的知识渊博!文章深奥!对我肤浅知识有些东西难以理解!您还记得您在大自然一留下的文章吗?我很想请教您一些东西,本人感到很无助,内容全在您写文章后面,如您愿意指点大自然一,帮助一个无助之人,请到大自然一博文里指点指点!非常谢谢!  ------------------------------  没印象了。就在这贴里说好了。  我最专注的是正解《大学》。我以为自朱熹解偏《大学》之后居然没一人跳出那框框,所以认为正解《大学》很关键。  后来发现清代一个不知名的普通书生刘沅的《大学》解说,再次验证:无所谓追求理论上的真理的。解得又如何?解不得又如何?无人去正解又如何?有人做正解又如何?  人间事理,简单到没法再简单了,历代圣贤已用不同话语讲过无数遍了。  可是有用吗?  尤其是在个谬论漫天的时代,污七八糟的知识充盈整个世界,即便说有人还在落实的做学问,和谬论搅缠在一起,也只会越说越糊涂。这,也正是某些人期望的结果。  《大学》不用二十分钟就能读完,是彻头彻尾的全套理论。请读。加上《中庸》《论语》《孝经》,也不用一天时间就能读完。  读明白以后也就一句都不记得了。如果要去读浑说谬说,永没尽头,越转越晕
  作者:司马五牛 时间: 06:40:51   说句没人性的话,这实在是个好贴。  当事人双方都在喊冤叫屈,且都摆明了自己的正义与对方的邪恶。也就只有那个浑骂人的家伙敢于去评判个是非。  一,被打者的母亲先发起诉求的。抛开护犊心理和子女或有隐瞒之类的过分推测,被打者当是有冤屈的。  旁证就是:被打者事后报案,判决竟是各拘五天!——须知,房东是在二对一完全控制情况下完成自己的收租的。其间打斗损伤轻重,常理来说应是报案人伤得重。而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就有问题。  (当然了,谁摆理都只会说对自己有利的话,这种罗生门不能怪双方扯谎。)  二,房东收到了8000房租。事发时候,当是已经是欠租状态的。不然,通过一场纠纷断绝租赁关系时没理由收这钱——要说抢了讹了的事,双方都是很体面的人,谁会沾谁一毛钱光?后来立案也没这项。——如果房东收到的8000实属应得房租的话,差佬默视这钱是如何追讨过来的过程而否定抢劫指控是应该的。  三,如果第二条成立,那么事件的确起自一个老赖。  被打者应理解房东恼火心理,总算逮到个人了,势必要解决掉这麻烦。至于女儿并没有交租责任,到最后反而挨打出钱,还是罪在老赖。女儿被堵住当时,租房人就应当出面承当的,却没有。说白了,包租婆强势一点儿也是全中国的自然现象,一个租房客由于自己的不承当致使朋友被讨租者协迫,正是他的罪责。(另,房东通常有房客的身份证登记,知道他几岁是正常。)——如果追租驱客事件是房东的过错,这个租房人在事后都应当出头为自己争权益,均没提及。  四,综上,女儿应当是真冤,就像母亲所诉的那样。但是,房东也并不理屈:包租婆岂能受房客的鸟气。至于差佬,这屁大点儿事儿就纯属给他们添乱了,东偏偏西偏偏都无所谓的,除非人民在自力维权中闹出了人命!这个时候差佬们就威武起来了:杀人凶徒,毙掉!毙掉!最大的鬼并不在场,或者就躲在门后边,或者就出差了…  五,看看满街的人,衣裳鲜明,气质高贵!我告诉你:他们都会脱光衣裳的,臃肿就不说了,拉屎尿尿的事他们都做。两个衣冠楚楚的绅士滚泥坑里打架也跟狗没什么区别。谁鸡巴高贵了?谁鸡巴下贱了?就那么大点儿的小龟龟罢了,不要装逼,不要冒犯他人,得容人处且容人,得宽心处且宽心!这一局,房东胜了,但我知道房东也有战败的时候,女儿败了,这点亏不吃这点风浪不经,如何能演艺圈中混呢?胜的时候也多了。  增强战斗力,争取每一局的胜利,别喊冤述苦,每天打扮得光光鲜鲜的到街上晃啊晃的,少做些嫌隙纠纷,因为,一张嘴,就露出了牙:无论言辞多巧妙,都会被人当笑话看的。正如大家都觉得各打五十大板亏大了一样。  高得高才能看得远。心胸。涵养。功能。修为。直正翱翔天空的时候是不会与野狗争臭肉的。  后汉时,有个王烈,民间的一切纠纷一旦说要去找王烈评理,都会在半路上羞愧地放弃,怕见王烈,王烈的德行让所有人自省,甚至有个恶贼听说要去见王烈洗心革面变成活雷锋。  事情过了这么多年了……  标榜自己,会凌辱别人,夸耀自己,会掩没他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话并不是要为别人着想,而是权衡得出自己的立身标准。  仅仅在衣饰言语上装修没用,没人会因此敬重你,你自己内心也终归是粪草堆。  祝二位快乐!   -----------------------------------------------------------------  这是您给我留的言,还记得吗?
  作者:大自然一 时间: 23:36:33   @司马五牛 34楼
06:40:51  说句没人性的话,这实在是个好贴。  当事人双方都在喊冤叫屈,且都摆明了自己的正义与对方的邪恶。也就只有那个浑骂人的家伙敢于去评判个是非、、、、、、、  -----------------------------  朋友:看到您的贴后,感觉另有一番风味!可以看出您是具有专业水平且是一个直爽人,很想向您请教:  1、女儿,无缘无故遭到来势汹汹的翁某、王某某用暴力殴打、非法拘禁抢劫8000元,在抢劫过程中手段如此恶劣。在街上殴打女儿时,为了蒙骗围观人,对不相识女儿编出说:是小姐,偷男人,不要脸。叫大家不要管。后把女儿强行拖到家门口没有人时,用膝盖不停踢女儿下体。又逼着女儿叫开锁人来把门撬开后,强行把女儿推进家,在家里逼着女儿写自愿书,由于女儿在这之前一系列恐怖事件发生,女儿已经被打昏吓昏,很多字不会写,写字速度也慢,翁某用手搓着女儿头说:“动作这么慢!”女儿受惊吓得字也不会写了,翁某又是一巴掌一巴掌打着说:“字都不会写!”翁某二人为啥对素不相识女儿如此下的手?无法理解!之所以导致女儿受到极大伤害,以至于现在女儿无法面对此事,只要提到此事,女儿就会竭斯底里又哭又叫说:“不要说了!不要再折磨我了!”每当看到这场面我就是揪心的痛,没有经历过的是无法体会这样的感受!这么多年来女儿经常噩梦连连,总是不断梦到被抓、被打、被关此类噩梦。如果您是一个孩子的家长,您能接受这样的残酷事实吗?面对女儿此状况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从您话语中认为是件小事,但对一个刚入社会人来说怎能接受?  2、欠租情况,先从时间推算看,翁某说:“2010年6月,我的房子到期该交房租了,我几次给租房人打电话,租房人说在出差,等出差回来后交房租,我等了一个多星期再打电话问还是说没回来,我说房租可以从银行打钱在外地也可以办理,也可以请朋友代交,租房人推说不方便,我又等了一个星期,再打电话就不接了,我起了疑心,就在24号到物业去询问了,物业人告诉我没有出差,昨天还看见两个人同时进出,既然没有出差为何骗人???”从翁某说的(多次打电话,等了一个多星期,又等一个星期,)这时间推算至少是3个多星期,3星期多就算25天吧!就是说翁某等了25天才发生抢劫女儿的8000元。  看看:实际租房合同是6月12日交房租。但抢劫女儿8000元是在6月25日,从交房租到抢劫时间就仅13天,就等于只等了13天就发生了抢劫女儿的事件,从翁某说的时间推算是25天,看看这时间出入多大?再说翁某也说打电话,租房人说出差回来给房租(后听说出差国外),租房人并不是说不给房租。翁某说与租房人失去联系,是否夸张!还有租房人交房租到7月12日,翁某为啥半个字不提。从6月25日算起到7月12日还有17天房租没有住翁某就应该把17天房租退给租房人才对?从翁某表述谎话多多,可称得上谎话大王?为什么翁某都不敢把具体时间说清楚?  按翁某二人逻辑是欠了房租就可以找到谁就抢谁?就是说朋友欠钱,找不到朋友抓到谁就抢谁?这合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又如那天遇到是一个凶的厉害的人,不是翁某二人打别人,那就是别人收拾她们。凭什么问要钱?毫无道理!太欺负人!又如那天遇到凶的厉害的人,她们还敢去抢劫吗?另一种方法,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房租。翁某二人为什么不这样做?是谁给了翁某二人的特权?  3、房租不该女儿付?那翁某、王某某用暴力抢去的8000元算什么?难道翁某有一个到她家打牌的某分局副局长就能没事吗?另:翁某二人与租房人不管有多少纠纷矛盾,都与女儿没有丝毫关系!  要房租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特定的。就连子女欠债,父母都没有法定义务来替子女还钱,女儿与租房人是一般朋友关系,有义务替租房人付房租吗? 通俗一点就是谁欠钱找谁要,这是天经地义!  最后很想知道这些问题的决定方法,能指点吗?谢谢!  -----------------------------------------------------------------------  这是我回复您的!能帮帮指点吗?非常谢谢!
  作者:大自然一 时间: 23:36:33   @司马五牛 34楼
06:40:51  说句没人性的话,这实在是个好贴。  当事人双方都在喊冤叫屈,且都摆明了自己的正义与对方的邪恶。也就只有那个浑骂人的家伙敢于去评判个是非、、、、、、、  -----------------------------  朋友:看到您的贴后,感觉另有一番风味!可以看出您是具有专业水平且是一个直爽人,很想向您请教:  1、女儿,无缘无故遭到来势汹汹的翁某、王某某用暴力殴打、非法拘禁抢劫8000元,在抢劫过程中手段如此恶劣。在街上殴打女儿时,为了蒙骗围观人,对不相识女儿编出说:是小姐,偷男人,不要脸。叫大家不要管。后把女儿强行拖到家门口没有人时,用膝盖不停踢女儿下体。又逼着女儿叫开锁人来把门撬开后,强行把女儿推进家,在家里逼着女儿写自愿书,由于女儿在这之前一系列恐怖事件发生,女儿已经被打昏吓昏,很多字不会写,写字速度也慢,翁某用手搓着女儿头说:“动作这么慢!”女儿受惊吓得字也不会写了,翁某又是一巴掌一巴掌打着说:“字都不会写!”翁某二人为啥对素不相识女儿如此下的手?无法理解!之所以导致女儿受到极大伤害,以至于现在女儿无法面对此事,只要提到此事,女儿就会竭斯底里又哭又叫说:“不要说了!不要再折磨我了!”每当看到这场面我就是揪心的痛,没有经历过的是无法体会这样的感受!这么多年来女儿经常噩梦连连,总是不断梦到被抓、被打、被关此类噩梦。如果您是一个孩子的家长,您能接受这样的残酷事实吗?面对女儿此状况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从您话语中认为是件小事,但对一个刚入社会人来说怎能接受?  2、欠租情况,先从时间推算看,翁某说:“2010年6月,我的房子到期该交房租了,我几次给租房人打电话,租房人说在出差,等出差回来后交房租,我等了一个多星期再打电话问还是说没回来,我说房租可以从银行打钱在外地也可以办理,也可以请朋友代交,租房人推说不方便,我又等了一个星期,再打电话就不接了,我起了疑心,就在24号到物业去询问了,物业人告诉我没有出差,昨天还看见两个人同时进出,既然没有出差为何骗人???”从翁某说的(多次打电话,等了一个多星期,又等一个星期,)这时间推算至少是3个多星期,3星期多就算25天吧!就是说翁某等了25天才发生抢劫女儿的8000元。  看看:实际租房合同是6月12日交房租。但抢劫女儿8000元是在6月25日,从交房租到抢劫时间就仅13天,就等于只等了13天就发生了抢劫女儿的事件,从翁某说的时间推算是25天,看看这时间出入多大?再说翁某也说打电话,租房人说出差回来给房租(后听说出差国外),租房人并不是说不给房租。翁某说与租房人失去联系,是否夸张!还有租房人交房租到7月12日,翁某为啥半个字不提。从6月25日算起到7月12日还有17天房租没有住翁某就应该把17天房租退给租房人才对?从翁某表述谎话多多,可称得上谎话大王?为什么翁某都不敢把具体时间说清楚?  按翁某二人逻辑是欠了房租就可以找到谁就抢谁?就是说朋友欠钱,找不到朋友抓到谁就抢谁?这合法吗?法律依据是什么?又如那天遇到是一个凶的厉害的人,不是翁某二人打别人,那就是别人收拾她们。凭什么问要钱?毫无道理!太欺负人!又如那天遇到凶的厉害的人,她们还敢去抢劫吗?另一种方法,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房租。翁某二人为什么不这样做?是谁给了翁某二人的特权?  3、房租不该女儿付?那翁某、王某某用暴力抢去的8000元算什么?难道翁某有一个到她家打牌的某分局副局长就能没事吗?另:翁某二人与租房人不管有多少纠纷矛盾,都与女儿没有丝毫关系!  要房租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特定的。就连子女欠债,父母都没有法定义务来替子女还钱,女儿与租房人是一般朋友关系,有义务替租房人付房租吗? 通俗一点就是谁欠钱找谁要,这是天经地义!  最后很想知道这些问题的决定方法,能指点吗?谢谢!  -----------------------------------------------------------------------  @大自然一 6楼
18:56  这是我回复您的!能帮帮指点吗?非常谢谢!  ------------------------------  出了钱,又白挨了顿打,肯定是屈。  但你要考虑能不能雪辱,不能就不要记挂了。有输就有赢,别说草民,横行一方的人出了门也少不了忍气吞声。  如果说整件事的是非曲直的话,决不是你一面之辞了。  你且站到房东角度,按房东陈述的想一想:房客欠租,随时有跑的可能。堵他,堵上了他女朋友,哈哈,无论如何不能让她跑了!哈哈,贱货,不挨顿打不舒服是吧?早点儿付钱不就没这回事了吗?  如果欠租不属实的话,那么这事就是租房男导演的好戏了!我认为没恁多弯转。  关于欠租不欠租,知情者是房东与租房男,女儿和你均是听别人说。所以我认为房东收租是理直气壮的。  至于朝你女儿要,不合法理,但合情理,作为一个房东,这方面霸道一点儿也说得过去。  最终憋屈的却是你女儿:平白的被她胖揍一顿,气死了!  从房东角度看,自己就理所当然,且为自己所做感到十分得意:完胜!不揍你不知道你老几了。  ————  你总说:房东瞎咬人。但为啥咬到的是你女儿?你也承认,女儿曾是租房男的女朋友,且是被堵在小区内的。对于房东来说这就足够理了,堵的就是你!  她总说:我多么有钱,犯得着抢你那八千吗?——有钱与抢不相干,抢我一毛都是抢。  ————  说到底,你的冤在于差佬的判决,并没有惩戒打人拘人行为。而房东那边从事理上不会认输理。  让被打人与打人者一同拘留,是你的不公所在。
  作者:大自然一 时间: 23:36:33   
06:40:51  说句没人性的话,这实在是个好贴。  当事人双方都在喊冤叫屈,且都摆明了自己的正义与对方的邪恶。也就只有那个浑骂人的家伙敢于去评判个是非、、、、、、、  -----------------------------  朋友:我敢对我说的话负一切责任,我敢向上苍说我没有半点谎言。我为什么不说我做什么职业?我为什么不说我女儿做的如何如何对,在这里说是多余的, 这里说容易误导观众!我知道高深的人不会夸夸奇谈!不会炫耀一番!我并不是说我有多高深,我们是差之千里。但我做到的是我每说一件事是有依据,翁某很多东西是无法经得住驳,是经不起验证的!  女儿为什么无法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女儿怎么也想不到翁某二人对不相识的女儿下手是如此之狠!我永远记住女儿对我说的一句话:“妈妈,她们太凶了,如果我还手,要被她们打死的!”女儿知道这力量的悬殊,女儿只能是不停的求饶,但翁某们毫无怜悯!在整个殴打抢劫过程中,翁某二人对女儿野蛮殴打一直没有停止过,同时翁某二人还不断对女儿强调说:“不许告诉别人我们打你!没人打你!听到没有?”就是说打你了还要你说没人打!可恶!可恨!  您也说得好:“人活在世上都会有屈辱的。在内心中无偏私的审视一下事情的是非曲直,如果说真的和嘴上说的那样:自己是纯粹的无辜受害者,那么就再想一想有没有申冤方法,如果没有,立即清除遗忘,余下的就是未来和明天。纠缠一个不可能的事没用。”但女儿做不到,无辜女儿遭到的是双重伤害!一是翁某、王某某对女儿进行暴力殴打、非法拘禁并抢劫她。二是报案后,公安又把无辜女儿送去看守所拘留。对一个刚入社会女孩来说是如此的残酷!如果是谁能坦然接受吗?女儿此状况我真没有办法说服她!真希望有这方面能力的人来救救无辜女儿!非常谢谢!  朋友:我真心想问问您,您说:  1)关于欠租不欠租,知情者是房东与租房男,女儿和你均是听别人说。所以我认为房东收租是理直气壮的。  2)至于朝你女儿要,不合法理,但合情理,作为一个房东,这方面霸道一点儿也说得过去。  这是您的真实想法吗?  如果是可以看出大家思维都觉得翁某是合情的,同时可以看出对房东翁某有钱人就有一种宽容态度,翁某作为有钱人,就可以理直气壮收房租(不管是谁?),就可以霸道一点。但被打被抢的无辜人(即无钱人)的伤害难以让人理解?这是我胡思乱想的想法,但大家是可以思考的。  不管怎么,我想问的是:像翁某二人这样有钱人的合情不合理的做法该怎么往下走?谢谢大家指点!谢谢大家参与!
  作者:大自然一 时间: 23:36:33   
06:40:51  说句没人性的话,这实在是个好贴。  当事人双方都在喊冤叫屈,且都摆明了自己的正义与对方的邪恶。也就只有那个浑骂人的家伙敢于去评判个是非、、、、、、、  -----------------------------  @大自然一 8楼
06:18  朋友:我敢对我说的话负一切责任,我敢向上苍说我没有半点谎言。我为什么不说我做什么职业?我为什么不说我女儿做的如何如何对,在这里说是多余的, 这里说容易误导观众!我知道高深的人不会夸夸奇谈!不会炫耀一番!我并不是说我有多高深,我们是差之千里。但我做到的是我每说一件事是有依据,翁某很多东西是无法经得住驳,是经不起验证的!  女儿为什么无法接受这残酷的现实?女儿怎么也想不到翁某二人对不相识的女儿........  ------------------------------  一,三国演义中有个典韦。他参加工作前是个豪侠。刘氏与李永有仇,典韦为之报。驾车载了酒肉,直奔李府。藏匕首入,尽杀之,出,从车上取出长刀,且战且退……  又,黄氏与市长为仇,豪侠杨丰出面调解:认为黄氏理曲,黄氏不听,攻杀市长。杨丰为之复仇………  这是两汉时的事。  这是两汉时的事啊!  祝你在一千八百年后,在人人都极擅审时度势,人人都梦想别人打虎自己喝汤,人人都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着,极尽了耻辱仍恬不知耻的兲着张人脸的现代中国,找到一只能为你雪恨的人。
  东晋有个大将军,叫桓温。  他父亲被同僚陷杀,他成年后,在仇人喜庆时,单身复仇,玩了个灭门。  朝廷表彰,给了他一份公差工作。后来他成为了叱咤风云的大将军!  ————  隋朝有个名将,叫来护儿。  出身在陈国。少孤。寄养在亲属家。  亲属被害。来护儿长成后玩了次类似于桓温式的复仇。  杨坚说:小伙有种。给了他一份工作。到杨广时,他成为大将。  ————  梁末时,陈霸先袭杀王僧辩。  隋灭陈时候,跳出来一个人,把陈霸先的墓挖了,焚骨和酒饮之,这个人就是王僧辩之子,王颁。  隋文帝杨坚默许,不罪。甚至委以重任。后来死在杨谅之乱中。死得忠烈。  ————  著名的复仇之神:刘黑闼。  未遂。时代结束。  ————  之后的世风,宁可张献忠,也不孙文。  张献忠是个杀人魔王,不枉此生。孙文呢?一腔热血喂狗狗也不食。  ————  杨广说,可否选择个死法?  他预知将不得好死,预备了毒酒。索毒酒未获,被缢死。  杨广何以要选择饮鸩?  这是种深沉的失望与怨毒!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的话,他毋宁灭掉这世界
  朋友:您所说以上古人事迹,他们毕竟是古人的伟人,您的劝诫我理解。伟人毕竟是伟人!我们是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凡人。翁某二人制造的灾难降落在刚入社会、涉世未深的女儿身上。我作为一个母亲,如您是为人父母,应该有同感,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快乐成长!当您看到的是您的孩子在痛苦中煎熬的生活着,您心情是如何?肯定不好受!如果女儿是像翁某们说的那种坏女人,我绝不支持!  在翁某的描述中也许不明真相的人确实很多被忽悠,就连您有头脑不简单的人都说出此话:“你且站到房东角度,按房东陈述的想一想:房客欠租,随时有跑的可能。堵他,堵上了他女朋友,哈哈,无论如何不能让她跑了!哈哈,贱货,不挨顿打不舒服是吧?早点儿付钱不就没这回事了吗?”这种说法就变成翁某二人合情合理!女儿变成无理者!谁叫你是租房人的前女朋友,就该找你!对此结论我确实在法律上找不到法律依据?是前女朋友就要该付房租?我只知道:要房租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特定的。就连子女欠债,父母都没有法定义务来替子女还钱,女儿与租房人是一般朋友关系,有义务替租房人付房租吗? 通俗一点就是谁欠钱找谁要,这是天经地义。  想想,您都有这样的想法,一般人的想法就会想法多多,就连口口声声说与翁某没有任何关系的《作者:好日子笑着过》说:“楼主,打的好,下次再打偷偷滴,哈哈!说正经的,有证据告这俩臭不要脸的女流氓,法律和道义都支持你,一定给这把脸当屁股的女人应有的惩罚!支持楼主”。我理解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这里我不必多说,这样容易误导别人!我只想用事实说话!
  @司马五牛 10楼
12:44:21  东晋有个大将军,叫桓温。  他父亲被同僚陷杀,他成年后,在仇人喜庆时,单身复仇,玩了个灭门。  朝廷表彰,给了他一份公差工作。后来他成为了叱咤风云的大将军!  ————  隋朝有个名将,叫来护儿。  出身在陈国。少孤。寄养在亲属家。  亲属被害。来护儿长成后玩了次类似于桓温式的复仇。  杨坚说:小伙有种。给了他一份工作。到杨广时,他成为大将。  —......  -----------------------------  朋友:您所说以上古人事迹,他们毕竟是古人的伟人,您的劝诫我理解。伟人毕竟是伟人!我们是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凡人。翁某二人制造的灾难降落在刚入社会、涉世未深的女儿身上。我作为一个母亲,如您是为人父母,应该有同感,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快乐成长!当您看到的是您的孩子在痛苦中煎熬的生活着,您心情是如何?肯定不好受!如果女儿是像翁某们说的那种坏女人,我绝不支持!  在翁某的描述中也许不明真相的人确实很多被忽悠,就连您有头脑不简单的人都说出此话:“你且站到房东角度,按房东陈述的想一想:房客欠租,随时有跑的可能。堵他,堵上了他女朋友,哈哈,无论如何不能让她跑了!哈哈,贱货,不挨顿打不舒服是吧?早点儿付钱不就没这回事了吗?”这种说法就变成翁某二人合情合理!女儿变成无理者!谁叫你是租房人的前女朋友,就该找你!对此结论我确实在法律上找不到法律依据?是前女朋友就要该付房租?我只知道:要房租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特定的。就连子女欠债,父母都没有法定义务来替子女还钱,女儿与租房人是一般朋友关系,有义务替租房人付房租吗? 通俗一点就是谁欠钱找谁要,这是天经地义。  想想,您都有这样的想法,一般人的想法就会想法多多,就连口口声声说与翁某没有任何关系的《作者:好日子笑着过》说:“楼主,打的好,下次再打偷偷滴,哈哈!说正经的,有证据告这俩臭不要脸的女流氓,法律和道义都支持你,一定给这把脸当屁股的女人应有的惩罚!支持楼主”。我理解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这里我不必多说,这样容易误导别人!我只想用事实说话!
  删了这贴,谢谢
  灑家好好一個貼居然只招了塊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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