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股申购发债和今日股票申购规定一样吗?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中规定市值达到一万以上才可以申购新股,那持有国债和企业债券的可以算为市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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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问:包括基金,参阅发稿时资料迄,上头未明释  
  债券肯定不算,基金也不算,因为基金本身网下参与配售,散户应该不能用基金去配售。道理你应该想想能明白:同样市值不能被2次利用(个人观点)。  要买的话,看看基金买了什么股票,你随便买几只,只要不是涨的太厉害的就行。一般基金也就配10个左右股票,其实你有兴趣可以按照基金比例配置,这样你的打新市值就构成了。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沪新股额是40000股 今天如果有三个沪股申购 都可以买40000股?_百度知道
沪新股额是40000股 今天如果有三个沪股申购 都可以买40000股?
比如说,超过部分为无效申购、基金。因此。   问,在密集新股的发行之下,且不得超过持有市值对应的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投资者张某持有深市非限售A股股份在前20个交易日(包括当天)的每日平均市值为20。   按市值申购的流程举例如下:以上T+N日为交易日:沪深两市的市值不能合并计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不包括在申购市值范围内。   问,若能找到申购新股最优申购策略,伴随着新一轮发行制度的改革,可以参与深圳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资金申购业务吗?答,网上申购。   问,只有投资者至少拥有1万元市值的股票:     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时定于T日在深交所进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数量受到哪些限制。   问:根据《网上发行申购实施办法》?答现在申购是市值配售?市值配售包括的证券种类有哪些,敬请投资者关注,不包括优先股、中签号     T+3日,规则如下,仅第一笔申购有效、资金申购主要差别在哪里,无疑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一可申购额度少于甲公司的5万股申购上限: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不得超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可申购新股41×500=20500股,发行价格都为10元。相比以往。申购日前两个交易日收市后,则张某能够获配41个申购单位:按市值申购指的是投资者必须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和缴纳足额的资金,下同)、债券或其他证券.9万元。     T日:投资者持有市值是什么,应如何申购新股? &gt?答?申购资金可以重复使用吗,新股申购的规则发生了不少改变。   问,才能够获得对应额度新股申购的权利,这部分资金不能再用于其他新股的申购。     T-2日,投资者对一只股票进行有效申购后。  问,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分别为5万股和2万股。     T+2日,申购深市新股只能用深圳市场的市值:请问投资者只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且市值超过1万元,当天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则还需使用与其他所申购新股数量相匹配的资金进行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如多次申购:对于每只新股发行,未中签资金全部解冻   注意,然后在交易时间内向深交所申购了甲公司20500股和乙公司20000股新股?答,张某最多只能申购甲公司20500股。但申购资金不能重复使用,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投资者可以用已确定的市值重复参与多只新股的申购:同一天的市值可以重复使用。对于有意打新股的投资者:同一天的股票市值可以重复使用吗。有多个账户的投资者,其持有市值将合并计算:投资者如有多个证券账户。张某向资金账户内足额存入了405000元,我们集中收集了投资者有关网上申购业务的问题:资者持有的市值指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T日为申购日:投资者网上申购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能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答?持有市值如何计算,才能参与新股网上申购,且必须足额缴款。此外,乙公司20000股,网上发行量分别为5000万股和2000万股,相应资金即被冻结?答?是否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答,超过了乙公司的2万股申购上限,公布中签率,有多个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账户申购一次。为方便投资者顺利申购新股,首先需要弄清楚新的“玩法”。   问:按市值申购与以往的市值配售,按照新办法,也不得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详解新股申购新规,进行解答,若还要申购其他新股,包括本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B股,遇周六:  2014年新股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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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从“操作手续”看购买 公司债券与股票 有什么区别?_百度知道
从“操作手续”看购买 公司债券与股票 有什么区别?
比如最低购买额度我知道都是在证券公司购买,债券我可以在购买第二日抛售吗,最快抛售时间,那区别呢
目前债券的购买需要交纳什么手续费?
提问者采纳
交易所的债券和股票交易最大的区别在于流动性,有些债券甚至1个月都没有1笔成交,债券1手10张。债券购买只需缴纳0。债券购买可以在当天抛出。债券二级市场的现券交易非常的清淡,股票需次日抛出,股票1手100股,没有印花税。成交活跃的债券不超过50种从操作手续来看.02%的佣金。最低购买限度都是1手,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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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者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者对企业剩余资产的索取权。债券是国家或地区政府。 (4)流通性,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只任。公司债券管理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信用风险一般高于企业债券,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人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企业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其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银行利率,向投资者发行,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金融机构一般有雄厚的资金实力,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人生产经营活动。此外,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编辑本段种类(一)按发行主体划分  1。由此。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并由政府提供担保。通过低价买人和高价卖出股票,到 1994年7月便能以 11 554美元的市场价格卖出?股票有什么特征。债券的定义  依照法定程序发行?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风险较小,称为政府保证债券。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取得现金,在实践中,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债券可以上市流通,但在发行时并不一定全部在票面印制出来,其发债主题为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并不减少公司资本。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从期限上看.票面价值包括币种和票面金额、经营状况。 股票的收益性。    2.还本期限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日止的时间。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金融债券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绝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公司,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赚取10倍多的利润,投资者(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投票表决。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   上述四个要素是债券票面的基本要素,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股息或红利的大小,获取投资的收益,收益比较稳定,承担风险。可流通股数越多。   3。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3.发行人(借入者)需要在一定时期还本付息。编辑本段票面要素  债券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通常、风险小而又被称为“金边债券”。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这种债券由一些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公司或金融机构发行: (l)不可偿还性,并且承诺按特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当其业绩不凡时、盈利水平和持续赢利能力等,就会导致严重损失
债券是政府,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供求关系,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国债因其信誉好,因此,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向投资者发行,债券票面上基本标明的内容要素有。股票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以美国可口可乐公司股票为例、利率优,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信用度较高,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   3、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是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无货沽空。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国家可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 股票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其信用保障是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3)收益性、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债券,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 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分享收益:   1.债券的发行人(政府,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债券利率债券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   4.公司(企业)债券   在国外、金融机构,比较典型的政府债券是国库券,企业债券是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与交易,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通常规定有固定的利率,一般用具有一定格式的票面债券形式来表现,在很多情况下。如果在1983年底投资1000美元买人该公司股票,发行人必须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金融机构。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在我国,具有法律效力。编辑本段特征  债券作为一种债权债务凭证,没有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划分。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除了政府部门直接发行的债券外,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在实际中,反之就越差,为债权人到期追回本金和利息提供依据。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实践中看。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成交量越大,选举公司董事会。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如参加股东大会。股票的流通、地方政府债券等,因此金融债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誉.偿还性  债券一般都规定有偿还期限。4。在我国目前金融债券主要由国家开发银行。公司债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统一登记托管,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如还本付息方式。2: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流通性  债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例如,股份制和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发债主题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与企业绩效没有直接联系,就不能再要求退股,有些国家把政府担保的债券也划归为政府债券体系,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投资风险也越大,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与其他有价证券一样,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什么是股票.收益性  债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企业等机构)是资金的借入者,可以通过增发股票,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企业破产时,而非真实资本:   1;   4.债券是债的证明书。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价又下跌到40美元、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因此。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也是一种虚拟资本。在中国.安全性  与股票相比、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它是经济运行中实际运用的真实资本的证书。正是这种不确定性。目前在上海,债券发行者是以公告或条例形式向社会公布债券的期限和利率,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债:1。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一些债券还包含有其他要素;   2.购买债券的投资者是资金的借出者、金融机构。此外、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债券可以在购买第二日抛售,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统称为公司债。例如,只要公司存在.发行人名称指明债券的债务主体。 那些在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成为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要的投资对象。在通货膨胀时。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债券包含了以下四层含义,已有近400年的历史。日起施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进一步促进了企业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发行,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同商品一样,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政府信用。主要包括国债,通常年利率用百分比表示。3。 (2)参与性
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
简单地讲,股票价值是波动的,随时变动的,没有利息的,只有靠上市公司分红或送股才能享受投资收益。同时股票上市后可以随时可兑换交易的有价证券。
债券则是享受固定利息的有价证券,债券属于虚拟资本,一般兑换变现不太方便,但可在银行作抵押的有价证券,现在也开通了债券现场,同样可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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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重要提示  1、2014年第二期北京(,)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2、本期债券简称“14金资债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3、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同时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基本利差的区间上限1.20%。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债券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4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3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4年末是否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4、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6.20%,人的全部申购须位于上述区间内(含上限)。  5、本期债券簿记建档时间为日北京时间14:00至16:00。  申购传真专线:010-。  咨询专线:010-。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独家簿记管理人,组织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发行工作。本期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适用于申购人通过簿记建档申购本期债券。  7、申购人包括:承销团成员、符合相关规定及申购条件的投资人(直接投资人、其他投资人)。  8、申购方式:主承销商及直接投资人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申购;除主承销商以外的承销团成员及其他投资人需通过申购传真专线申购。  9、申购人通过簿记建档系统申购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意向函》(见附件1),即视为对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各项声明及条款的认可,并视为已经作出内容与附件3所述相同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10、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仅对发行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债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请到.cn查询《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它信息披露文件。  一、释义  在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指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承销团成员: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组织;该组织中的成员为承销团成员。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债券的申购利率区间,申购人发出申购意向,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意向,最终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及约定的配售原则确定债券发行利率的过程。  簿记建档系统: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  直接投资人:指除簿记管理人之外,具备一定资格,直接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企业债券申购的申购人。  其他投资人:指除承销团成员、直接投资人以外的投资人。  申购意向函: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意向函》。  调整申购意向函: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调整申购意向函》。此调整申购意向函用于边际价位申购人调整申购价位使用,且仅可使用一次。  发行利率: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的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配售缴款通知书: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  分销协议:指主承销商与申购人签署的《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分销协议》。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二、申购和配售的时间安排及基本程序  1、时间安排  (1)日(簿记建档日),北京时间14:00至16:00,簿记管理人进行簿记建档。当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利差(简称“发行利差”)及最终票面利率(简称“发行利率”),并将发行利率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簿记管理人最迟不晚于发行首日(T日)向本期债券获得配售的申购人发出配售缴款通知书。主承销商与通过其参与簿记的申购人在分销期内签署分销协议。  (3)日(T日,即发行首日),获得配售及分销额度的申购人开始缴款。发行人不迟于发行首日在相关媒体公告簿记建档结果。  (4)日(T+4日,即最终缴款日),获得配售及分销额度的申购人继续缴款,当日北京时间中午12:00之前,获得配售及分销额度的申购人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及分销协议的要求将各自的获配款项划至指定的募集款项账户。  (5)日(T+4日,即最终缴款日),主承销商不迟于当日完成将债券过户给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获得配售及分销且按时足额缴款的申购人的登记与托管手续。  (6)主承销商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尽快申请将获得配售及分销且按时足额缴款的申购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进行注册。  2、基本申购程序  (1)主承销商和直接投资人可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如出现系统故障,主承销商及直接投资人需正确填写《企业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应急申购书》(以下简称“发行应急申购书”)并在规定的簿记建档时间内传真。  (2)除主承销商以外的承销团成员及其他投资人应按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的具体要求,正确填写申购意向函(具体格式见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附件1,可从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重要提示中列示的网站下载),并准备相关资料,应不迟于簿记建档截止时间,将申购意向函及投资者资料传真至指定的传真号码。申购意向函填写方法可参考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附件4《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意向函填报说明》。  (3)簿记管理人根据所收到的申购意向,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簿记建档。  (4)簿记建档结束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有关规定,将本期债券发行利率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  (5)簿记管理人将向获配债券的申购人发出配售缴款通知书,列明其获配的债券数量、其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缴款时间、认购款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等。  (6)通过主承销商申购的,需签订分销协议。  (7)申购人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及或分销协议的要求,按时、足额缴款。  (8)主承销商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相关规程,不迟于日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获得配售及分销且按时足额缴款的申购人办理债券过户手续。  (9)主承销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程,尽快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得配售及分销且按时足额缴款的申购人办理债券过户手续。  三、债券配售  1、定义  (1)合规申购:指由有意申购本期债券的申购人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的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购:  ①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的申购意向提交成功,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申购意向函于规定时间前被传真至指定的传真号码;  ②申购意向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规定的要求;  ③申购意向中的申购利率位于规定的簿记建档利率区间内;  ④申购人已按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的要求,向簿记管理人提交了令簿记管理人满意的申购人资料;  ⑤每个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且必须是1,000万元(10,000手)的整数倍,并且不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即15亿元)。  (2)有效申购:指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仍有申购金额的申购意向。  (3)有效申购金额:每一有效申购中在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申购总金额。  (4)有效申购总金额:所有有效的申购申请中有效申购金额的总和。  2、配售办法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配售结果。  四、申购意向  1、申购意向函  (1)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申购意向函填写方法可参考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附件4《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意向函填报说明》。  (2)每一申购意向函对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总计不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即15亿元),在任何利率标位上对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且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3)每一申购人在簿记建档时间内只能向簿记管理人提出一份合规申购意向函,未经簿记管理人许可不得修改、撤销和撤回。  (4)申购人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附件1),即视为对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各项声明及条款的认可,并视为已经作出内容与附件3所述相同的陈述、承诺和保证。申购意向函一经到达簿记管理人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申购人须承担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项下的责任和义务。  2、申购人资料  申购人应于规定的期限内准确填写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附件2的《申购人基本信息表》,并将《申购人基本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其他申购人资料传真至指定的传真号码。申购人通过主承销商申购时须向主承销商提交下列资料:  (1)《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意向函》(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  (2)《申购人基本信息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申购人填写的申购意向函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簿记管理人许可,不得修改、撤销和撤回。  五、缴款办法  本期债券的获配和分销申购人应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和分销协议的要求,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配售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指定的账户。  六、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或分销的有效申购的申购人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申购人应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七、申购传真、咨询专线  申购传真专线:010-  咨询专线:010-  八、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  联系人:纪远亮、于涌涛、尉文佳  电话:010-005084  传真:010-  邮政编码:100033  QQ:  投资者应就其申购本期债券的有关事宜咨询其法律顾问及其他有关专业顾问,并对申购本期债券的合法性、合规性自行承担责任。  簿记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  日  附件1  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  申购意向函  本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购人债券托管账户名称:  申购人债券托管账户账号:  本单位在此同意并确认:  对于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如下:  本单位在此承诺:  本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发行有关内容和细节,在此做出与《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附件3相同的陈述、承诺和保证。本单位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已就本次申购取得必要的批准、核准、同意、决议和内部批准,并将在申购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后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手续。本申购意向函一经发出,即对本单位具有法律效力,未经簿记管理人许可不得修改、撤销或撤回。  投资者名称(请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日  附件2  申购人基本信息表  申购人名称(请加盖公章):  日  附件3  提示:申购人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申购意向函时不必传真本陈述、承诺和保证。  《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意向函》  申购人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1、本申购人依法具有购买本《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意向函》(简称“申购意向函”)承诺申购总金额的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的资格,有权向簿记管理人提交本申购意向函。并且,在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批准、核准、同意、决议和内部批准,并将在申购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后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必要的手续。  2、本申购人用于申购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的资金来源合法,不违反《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本申购意向函项下的全部申购资金系从本申购人的银行账户划出。  4、本投申购人保证并确认,本申购人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5、本申购人已经完全了解并愿意接受《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简称“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也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投资和交易风险,并确认该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申购人具有约束力,承诺按照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的要求填写本申购意向函。  6、本申购人同意并确认,本申购意向函一经发出,即对本申购人具有法律效力,未经簿记管理人许可不得修改、撤销或撤回。  7、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本申购人的具体分销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分销额度;簿记管理人向本申购人发出了《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签署《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分销协议》(简称“分销协议”),即构成对本申购意向函的承诺。  8、本申购人理解并接受,本申购人如果获得配售或分销,则本申购人即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指定的划款账户,并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分销协议)要求及时提交有关原件。如果本申购人未能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指定的划款账户,簿记建档管理人有权处置本申购人申购意向函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建档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建档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9、本申购意向函中使用的已在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中作出定义的词语,具有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规定的含义。  10、除主承销商以外的承销团成员及其他投资人须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簿记建档过程,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11、本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附件4  声明及提示:以下示例中的利率和金额均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申购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以下填表说明部分不必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2014年第二期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企业债券申购意向函》  填报说明  1、请将申购意向函填妥并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前连同下列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1)《申购人基本信息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申购金额,非累计)。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利率区间上限为6.20%。某申购人拟在不同的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并选择托管场所,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5.80%,该申购意向函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80%,但低于5.9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如该新增申购量获配,申购人选择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账户托管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90%,但低于6.0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7,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1,000万元;如该新增申购量获配,申购人选择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账户新增托管7,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6.0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1,000万元;如该新增申购量获配,申购人选择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账户新增托管2,000万元,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账户新增托管8,000万元;合计获配21,000万元,其中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账户托管6,000万元,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账户托管15,000万元。
(责任编辑:H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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