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梁弄股份经济合作社分红有多少分红

余党办〔2014〕90号
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促进集体经济健康运行和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和省、宁波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理顺村级集体经济分配关系为基础,以改革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以保障集体资产产权主体及其成员利益为核心,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全面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为构建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实施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以下简称&村社股改&,下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操作,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维护和保障村经济合作社所有成员的合法权益,实现集体资产股份占有的人格化。
  (二)明晰产权,有利发展。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不变,切实明晰产权、确权到户(人),探索建立新形势下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建立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机制,实现集体经济管理运行的市场化。
  (三)公平公开,发扬民主。实施村社股改,要切实保障社员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机制,实现集体经济管理运行的法治化。
  (四)分类股改,分步推进。根据省市有关政策,因地制宜确定股改类型,制定实施政策和方案,先易后难、平稳有序地推进改革发展工作,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保障的最大化。
  二、目标任务和股改类型
  按照&先完成基本股改、再分步改革深化,先搞成员界定相对简单村股改、再搞成员界定比较复杂村股改&的方法路径,到2014年12月底前70%的村经济合作社完成股改任务,其余村经济合作社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股改任务。目前已经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社,不在这次股改范围。
  根据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改革基础参差不齐的现状,村社股改分基本型股改和规范化股改两种类型实施,具体由各乡镇、街道和余姚经济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各村研究确定。原则上实施基本型股改的村社,今年要完成股改任务。
  (一)实施基本型股改的村社范围。集体经营性净资产较少、集体经济无稳定收入来源,或虽有一定数额集体经营性净资产,但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少、不稳定,难以维持村级日常管理费用、公益事业保障、公共设施维护等支出的村经济合作社,按照搭股改框架、打股改基础的要求,实施基本型股改,先界定固化成员,暂不量化资产,实行确权确股不确股值,只明确成员在集体资产中的股份数,待集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再量化集体资产,推进相关改革的深化工作。
  (二)实施规范化股改的村社范围。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数额较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稳定、经营性收入较多、增长潜力较大的城中村、园中村、镇中村、近郊村及经济强村,原则上要实施规范化股改,按照股份人格化、运作市场化、管理法治化、分配股红化的要求,量化集体资产,界定固化成员,明确股权股值。
  三、股改主要政策和具体实施措施
  村经济合作社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革,必须按照&依法合理、民主决策、公平公正、确保稳定&的要求,在具体实施中严格把握以下股改的基本政策:
  (一)坚持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不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社区性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股改后,集体资产不论是否折股量化到户(人),所有权仍属集体所有。现阶段折股量化到户(人)的集体资产股权,只作为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作经济担保,严禁非法侵占、私分。
  (二)准确把握现阶段集体资产量化的条件、范围和方式。集体资产的折股量化一般在实施规范化股改的村社中推行,现阶段折股量化到户(人)的资产必须是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含集体土地)暂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采取档案化管理办法予以备案登记。拟作为折股量化的资产一般不作重新评估,以账面资产净值作为折股量化的依据。目前阶段,实施基本型股改的村社暂不量化集体资产。
  (三)合理界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资格。成员资格的界定要遵循&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和资格唯一性&的原则,一般以户籍关系为基础,结合生产生活历史、土地承包关系、享受集体分配、与村经济合作社权利义务关系和管理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以村为单位,科学合理进行界定,注意落实和保护特殊利益群体的利益,做到全面、准确、公平和不遗漏、不两头占、不两头落空,着力增强改革的和谐性。对现行法律法规和本市、市级以上政策明确规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对象,应严格依法依规直接界定或保留其成员资格;对未有明确规定的特殊对象的成员资格界定,应按照&宽接受,广覆盖&的原则,依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综合考虑利益诉求的合法合理性,由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资格界定的截止日一般为股份合作制改革方案通过日,各村在股改时要成立成员资格界定专门工作小组,制定成员界定实施办法,明确成员界定基本流程,依法求实平稳开展成员资格界定工作;市级职能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相关政策指导、审核调查和矛盾纠纷调处,加强跨村域、跨乡镇(街道)户籍迁移农户的成员权益问题协调。
  (四)因地制宜确定股权设置配置和成员分类设权办法。为防止产权&二次模糊&,各地在股改时不应设置集体股,一般采取综合因素法设置&人口股&,也可再增设&农龄股&,人口股享受对象为截止日具有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资格的人员;如再增设&农龄股&的,人口股比例不低于50%,计算农龄时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总月数&P12个月),农龄股的享受对象原则上为一轮土地承包开始至股改时成员界定截止日止,户籍在册及曾经在册的年满16周岁(含)以上的成员。股权原则上实行静态管理,股权份额一次性核定,固化到户,股跟户(人)走,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可继承,可按规定在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转让,但不得退股提现。各地在配置&人口股&和&农龄股&股权时,可根据村社集体经济实际状况,根据成员履行权利义务、与村社集体资产关系、对村社贡献大小和户籍居住、生产生活等综合因素,区分不同成员对象、年龄农龄档次,确定股权的差异化、比例化配置办法,确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可以全部享受、部分享受和不能享受的成员对象。股改时,具体的股权设置、股权配置和分类设权、股权管理等政策须经社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
  (五)依法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架构。各地在完成清产核资、资产量化、成员界定、股权设置和股份配置后,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及时依法设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鉴于2014年全市刚进行过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村社现任社员代表和班子成员均经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因此可以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明确首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可以由本届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直接过渡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本届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监会成员直接过渡。
  (六)高度重视村社股改后的建章立制。村经济合作社实施股改后,统一改名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制订《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规范内部管理和运作。《章程》应包括总则、股东、股权设置与量化、组织机构、资产经营与管理、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董事会及监事会职责等内容。《章程》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印发到每一个股东。与此同时,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制定好集体&三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增进集体及其股东的利益。
  (七)切实规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股份分红。改革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体制保持不变,当年可支配收入应优先保障村级组织运转、集体经济发展、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保障等必要支出,收支结算有盈余的再进行分红。红利分配必须遵循同股同利原则,按成员拥有股权类型和享受比例进行红利分配。红利分配前,必须按规定先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公益金和应付福利费,原则上红利分配不应超过当年净收益的50%。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须报乡镇街道农经部门审核,经股东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后执行,并接受市级职能部门的审计监督。目前,我市大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仅能维持村级组织日常运转和必要公共支出,仍处在资本积累阶段,尚不具备股份分红条件,暂不予分红。
  (八)正确处理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关系。股改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功能保持不变,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本级组织的监督和村(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应当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工作,安排和保障村级组织履职、公共事业发展、公益事业建设等所需资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应当尊重和支持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按照规定程序兼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村(居)&两委&干部按规定程序可在股份经济合作社交叉任职。
  四、实施步骤和重点环节
  全市村社股改分2014年、2015年二批实施,具体股改中要按照以下实施步骤,切实把握好以下重点环节:
  (一)准备启动阶段(今年9月初前启动)。重点要抓好领导机构建立、方案政策制定和股改宣传发动三个环节。各地要成立专门的股改领导小组及实干班子,抽调精干力量具体负责所辖村股改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总体部署和目标,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征求意见和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分别排出今明两年二批实施改革的村社,制定村社股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股改村安排、股改步骤、时间安排、政策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电视、报纸标语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股改的性质、意义和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第一批股改为2014年9月-12月中旬,第二批股改为2015年9月底前)。重点要抓好村工作班子组建、村级实施方案制定和股改组织实施等三大环节。各地要指导村社组建股改领导小组,在上级组织和村党组织领导下,负责村社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在党组织、社管会和村委会三套班子成员中产生,可吸收5-10名社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由村党组织书记(社长)任组长。各村要根据全市股改工作总体安排,从本村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订股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必须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各乡镇、街道和余姚经济开发区审核批准后实施,同时报市农林局备案。股改具体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全市股改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精神,坚持依法依规、因地制宜、民主决策,务实创新和平稳有序地开展清产核资、界定成员资格、明确股权设置、确定股权配置、量化集体资产、制定章程制度及建立组织架构等股改具体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第一批股改2014年12月份底前,第二批股改2015年10底前)。重点要抓好手续办理、资料归档和工作总结等三个环节。股改基本结束后,各股改村社应及时申请办理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刻制印章等相关变更手续,并进行公告,原村经济合作社不再保留,并向全体股东颁发股权证书;股改工作完成后,各地要认真总结股改经验和做法,及时将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决议、清产核资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第一批村社股改完成后,各乡镇、街道要及早谋划部署剩余村的股改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村社股改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股改工作的政策研究、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作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市里将对这项改革工作列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各乡镇、街道和余姚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明确1名党(工)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乡镇长(办事处副主任)集中精力具体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这项改革工作列入对各村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奖金挂钩,与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挂钩。为了统一有关政策口径,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各地还要专门成立村社股改政策业务和信访问题调处专责小组,及时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调处群众的信访诉求。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地要切实担当起村经济合作社股改的第一责任,切实把好宣传动员关、政策研究关、股改指导关、权利维护关和信访调处关,集中精力,精心组织,平稳有序地推进村社股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加强股改工作的研究、指导、协调和督查,确保这项改革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对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原村经济合作社登记注册变更、资产产权变更登记和集体资产评估的,有关部门要研究相关优惠政策,并简化相应办理程序。
  (三)加强工作指导。为切实加强对各地村社股改工作的政策业务指导,研究分析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五个工作指导组,每组由一位市管领导带队,包片分乡镇、街道开展政策业务指导、具体问题研究和股改工作督查(市股改工作指导组名单见附件2)。各地也要选调骨干力量,由班子领导带队进驻股改村社,抓好股改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动态,注意把握相关政策的衔接协调,及时调处村社成员的切身利益问题。
  附件:1.市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市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指导组名单
  3.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目标任务分解表
  &&&&&&&&&&&&&&&&&&&&&&&&&&&&&&&&&&&&&&&&&&&&&&&&&&&&&&&&&&&&& 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
 &&&&&&&&&&&&&&&&&&&&&&&&&&&&&&&&&&&&&&&&&&&&&&&&&&&&&&&&&&&&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
余姚市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长:奚明
  副组长:诸晓蓓、李森苗、郑桂春
  成员:陈岳阳(市府办)、黄红珍(市委组织部)、陈为梁(市委宣传部)、葛柏明(市委政法委)、李国建(市农办)、郭磊(市公安局)、余国英(市法院)、高权(市信访局)、顾天祥(市民政局)、施建苗(市财政局)、项立秋(市国土资源局)、张建培(市农林局)、何吉忠(市审计局)、阮伯均(市法制办)
  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局,由张建培兼任办公室主任,柯勤夫(市农林局)任副主任,严建根(市纪委)、顾 &展(市委组织部)、黄其君(市信访局)、姚 &坚(市民政局)、方文辉(市国土资源局)、张碧珍(市审计局)、陈剑芸(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沈登灿(市农办)等同志为成员,下设综合组、政策业务组、信访组三个工作小组。
  三个工作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综合组
  组长:沈登灿
  组员:黄超(市委组织部)、吕立军(市农林局)、陈科(市纪委)、 金烨(市农林局)
  政策业务组
  组长:陈剑芸
  组员:姚爱珍(市农林局)、沈鸥(市法制办)、苏小惠(市公安局)、陈红铭(市民政局)、董君飞(市审计局)、邵小儿(市农林局)、毛天翔(市农林局)
  信访组
  组长:黄其君
  组员:魏建挺(市公安局)、余青(市农办)、林旭雯(市农林局)
  附件2:
市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工作指导组及指导乡镇街道安排表
  第一组
  组长:徐峰(市政协办)
  副组长:阮登坤(市住建局)
  组员:陈科(市纪委)、郑立东(市农林局)
  指导单位:朗霞街道、低塘街道、泗门镇、小曹娥镇
  第二组
  组长:唐裕康(市司法局)
  副组长:何黄真(市老区办)、沈登灿(市农办)
  组员:顾建华(市民政局)、王哲姿(市农林局)
  指导单位:阳明街道、凤山街道、兰江街道、梨洲街道、余姚经济开发区
  第三组
  组长:胡百钦(市科协)
  副组长:姜学军 (市农林局)
  组员:余青(市农办)、杨炯彬(市农林局)
  指导单位:马渚镇、牟山镇、黄家埠镇、临山镇
  第四组
  组长:孙启明(市档案局)
  副组长:孙建惠(市残联)
  组员:陈建红(市财政局)、邵小儿(市农林局)
  指导单位:三七市镇、丈亭镇、陆埠镇、河姆渡镇、大隐镇
  第五组
  组长:杨万里(市民政局)
  副组长:励人才(市招投标中心)
  组员:黄超(市委组织部)、林旭雯(市农林局)
  指导单位:梁弄镇、大岚镇、四明山镇、鹿亭乡
  附件3:
全市各乡镇(街道)、余姚经济开发区村经济合作社
股份制改革目标任务分解表
  (街道)
应开展股份制改革的村数
  2014年底前
完成股份村社数
2015年10月底前
  完成股改村社数
余姚经济开发区
&&& 注:小曹娥镇因开展省、宁波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2014年暂不开展。
抄送:中共余姚市委办公室日印发梁弄镇召开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动员暨培训会
09:57:21&&&&来源:农经办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健康运行和发展,8月29日(周五)下午,镇召开了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动员暨培训会。镇党委书记严忠苗作重要讲话,镇长王燎民主持会议,农业镇长黄银强对此项工作做出了部署,并进行了详细讲解。&&& 严忠苗书记对做好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深入发动,切实增强对做好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要注意把握改革的方式方法,做到&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平稳&地推进改革。要强化稳定意识,平稳推进改革,对苗头性、萌芽性问题要早预防、早发现、早纠正、早化解,及时定纷止争,妥善解决矛盾,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三要加强领导,明确节点,强化工作指导。争取全镇所有村9月底完成此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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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村村乐-京ICP备号-1京公网安备40号让农民吃下“定心丸”系上“保险带”我市扎实推进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
发布日期:
信息来源:余姚日报
保护视力色:
  据了解,目前,梁弄镇17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均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这表明我市新一轮&村社股改&试点任务已圆满完成,全市村级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已全面推开。&
  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对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我市&村社股改&工作开始于1994年,截至去年底,全市已有14个村社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认定股东数18484人,量化资产25000余万元。&
  通过对14个村社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我市在&方案制定、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份设置、建章立制&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和成功案例,为此项改革的全面推开积累了经验。经济开发区双河村、阳明街道二高村还成为宁波市的推广范本。&
  据悉,这些村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后,带来了三大变化:一是资产雄厚,收益稳定增长。据统计,除2个村成为城市社区外,2013年底全市12个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总资产达34024.6万元,平均每个村2835万元,比上年同比增长5.28%;拥有集体净资产31655.2万元,占总资产的93.04%,村均2637.93万元,较上年底增加了7.37%;2013年底实现集体收入4438.69万元,经营性收入3368.69万元,比上年增加15.14%,村均280万元。&
  二是股东受益,生活保障有力。股份制改革时,各村(社)资本金占所有者权益大都在80%以上,而折股量化到人的股权总额都不低于资本金的70%,折股量化到人的股权不低于净资产的60%,较好地体现了农村集体资产属于全体村(股)民集体所有的原则。2013年底,12个股份经济合作社累计分红13775万元,2013年当年派发红利1854.79万元,人均1072元,其中龙舌里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人均红利分配达6000多元。股东基本上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医疗保障,应参加养老保险的股东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三是权责明确,民主管理加强。改革后,股东享有民主管理权,并按股享有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重大决策、经营方针须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股东的民主权利得到了充分体现,提高了民主管理水平。如阳明街道庙弄村一幢房子原计划用于村干部办公,经社员(股东)代表集体表决,这幢房子全部用于出租,而且经村社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年租金从原来的35万元提高到85万元,一举为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收入50万元。&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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