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方案 2015年要不要买房重复单位名称 2015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宿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自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入推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根据国家、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年)》和《宿迁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2020年)》(宿政发〔2008〕7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全面实施科教优先战略,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大科学技术教育力度,丰富科技传播和普及渠道,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及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市各县(区)要确保创成省级科普示范县(区),力争在创建国家级科普示范县(区)上有突破。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十二五”时期,全市以争创科普示范县(区)为抓手,将围绕五大重点人群,主要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提高未成年人科学认知水平。
2.完善科学教育手段,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层次,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3.加强养成能力建设,培养未成年人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1.积极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在幼儿教育阶段日常教育中要融入科学启蒙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办法,完善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的设置,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培养良好的习惯和思辨能力。在高中阶段,开设通用技术课、科学教育选修课。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2.开展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发挥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大力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快乐科学校园行”、“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社区)等活动。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把科学素质教育成效纳入“文明家庭”评比标准。
3.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考核激励机制。每两年命名一批市级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十二五”期间,创评50所“宿迁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50名“优秀中小学科技辅导员”。
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提高农民科学发展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促进广大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技术发展生产,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
3.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能力。
1.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科普活动,拓宽农民科学素质教育的渠道。以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以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低碳农业、建设生态家园为主要内容,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倡导卫生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
2. 构筑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农技推广机构和乡镇科协组织建设。培育和发展新型的农业生产和流通服务组织,重点发展培育50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5个农技协会;加强对农技推广员和专兼职科普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能力。充分整合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到2015年,全市年均培训农民不少于10万人次,培养持有涉农专业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或农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农民1万人。
3.大力实施科普惠民工程。深入开展科技强农富民工程、农民培训工程、百名专家进农村工程,总结推广科技入户等做法,推进科普惠民工程深入实施。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龙头企业等单位,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作用,不断壮大农村基层科普队伍。设立市级专项奖励基金,推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十二五”期间,每年评创5个先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个先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0名优秀农村科普带头人,通过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农民素质提升和农业管理方式创新转变。
分工:由市农委、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机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发展和健康生活的能力。
2.提高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新创造能力。
3.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1.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的科技教育培训。将科学发展和健康生活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相关职业标准,并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5万人。深入实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2.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建设和基地建设,通过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突出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中青年骨干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十二五”期间,全市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总数不少于4万人,建立5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培养5万名高技能人才,15万名技能劳动者。
3.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精一、会二、学三”、“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树新时代职工形象”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把科学素质教育纳入“文明职工”、“职工之家”评选标准。
分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能力。
2.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1.加强规划部署,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年公务员培训纲要》,将提高科学素质纳入干部学习考核指标。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领导干部培训和新一轮“5+X”公务员能力教育培训中,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纳入主体班次教学计划。
2.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围绕宿迁新兴产业发展,特别是适应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举办高端科技报告会等各类科技知识讲座和报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
3.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对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任用、竞争上岗的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强化科学素质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安全健康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促进社区居民科普知识应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
1.开展主题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社科普及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各类群众性的主题科普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安全科学知识六进”、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女性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创建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面向进城务工人员,重点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2.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挥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作用,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型传媒开展科普宣传。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评创50个优秀科普示范社区。
3.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以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由市民政局、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民防局、市妇联、市气象局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强科学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3.加强科学素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学方法。
1.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培训。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培养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在职教师培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以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2.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等,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大学、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3.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分工: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民防局、市气象局、市农机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繁荣科普创作,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开发、创作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2.集成全市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制作的社会化运用,积极推动科普资源产业发展。
1.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与集成。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市“科技进步奖”评选范围,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创作和科普理论研究,促进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
2.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充分利用中国数字科技馆,结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校校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集成国内外现有各类科普信息,建立市级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全市各类科普场馆之间交流。
3.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立项、验收时,将科普任务、科普效果纳入其中,推动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科普教育工作。鼓励支持科研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公众介绍科研最新发现、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工作者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高等院校向社会开放科研设施,开展科普活动。
分工:由市科协、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民防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2.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3.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大力传播科普文化,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传播科技知识、宣传科普工作,进一步提升宿迁“人人科普网”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的作用。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各类网站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和链接时间,报纸、杂志等开辟专栏、专版,加大科普内容的宣传报道。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2.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类媒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具体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推动科技社团、专家学者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打造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品牌。依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大众传媒,积极打造、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影响的科普宣传品牌栏目。加大科普内容的创作、出版、发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编辑出版和制作图文声像等科普读物发放基层,形成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物。
分工: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广电总台、宿迁日报社、市科协参加。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2.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加大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全市整体布局。
3.基本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
1.加快科普场馆建设。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位于江苏运河文化城的市科技馆,确保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综合性、现代化场馆,2014年科普周期间正式开放。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在全市所有的县(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十二五”末,各县(区)均要拥有特色鲜明的科技类博物馆或综合科普馆。
2.加快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到20个以上,并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合理布局,建设一批集防震、防火、交通等安全教育为一体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基地。推动市未成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会实践基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馆(站)等增加科普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大力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创建一座环境教育基地。
3.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一半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鼓励有条件的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等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4.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把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计划,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公益性科普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在科技馆建设中的项目实施和业务管理等作用,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者、服务者队伍建设,市级科技馆实现编制、人员、经费三到位。
分工: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民防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十)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专职科普人才队伍。
2.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1.全面提升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建设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依托科技工作者、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大众传媒的科技记者和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建立专业性科普人才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设置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科技辅导员”评比表彰活动。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高等学校在现有专业教学中加入科普内容或设立与科普相关的研究方向,培养从事科普活动与研究的高端人才。
2.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加大对基层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奖励和扶持力度,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十大科技之星”和“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活动,努力形成优秀科普人才脱颖而出的局面。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普带头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社区工作者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培养一批面向农村、学校、社区、企业的实用科普人才。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发展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
分工:由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参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市政府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将有关目标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明确责任。各级政府是《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扎实开展科普示范县(区)争创活动。沭阳县、泗阳县、宿豫区要在2013年底前创建成为省级科普示范县(区),泗洪县、宿城区要在2014年底前创建成为省级科普示范县(区)。“十二五”末,全市力争在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区)上有突破。
3.健全机制。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机构,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承担起协助做好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重要责任。
(二)加大经费投入
1.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达到县(区)人均0.4元、市级人均0.2元的标准。各乡镇(街道)应配套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普经费。
2.落实工作实施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3.广辟资金投入渠道。落实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税收政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加强跟踪督查
1.加大实施督查力度。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纳入到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并定期督查各地各部门《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开展情况。
2.营造有利外部氛围。编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简报》,对各地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养调查工作,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力度,确保如期达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
江苏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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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名称: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信息类别:
规范性文件2014
发布机构: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
文  号:
国科发计〔2014〕45号
实施日期: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4〕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部署,全面推进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
年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落实《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发挥科技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年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和形势
  “十一五”期间,国家把节能减排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围绕节能减排工作对科技创新的需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和节能减排全民科技行动,累计安排项目研发经费超过100亿元,有力地推进了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科技进步对节能减排贡献率显著提升。
  “十二五”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凸显,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节能减排的要求日益迫切。与此同时,国际上围绕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的博弈愈发激烈,绿色贸易壁垒日益突出,发达国家纷纷抢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低碳技术等未来发展制高点。面临新的形势,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也存在几个突出问题:一是部分高效节能减排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尚未完全掌握,一些自主研发的节能环保装备性能和效率不高;二是技术集成不够,装备成套化、系列化、标准化水平低,难以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三是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科技创新对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区域节能减排效果不显著;四是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配套政策不健全,技术服务推广市场机制亟待完善。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核心技术突破以及关键技术集成,大规模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装备和新产品,进一步依靠科技创新推进节能减排。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能源安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战略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典型区域节能减排科技需求,攻克重点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加大关键领域技术集成应用力度,提升节能减排相关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的大规模应用,坚持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有效支撑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1. 科技引领,协同推进。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强化节能减排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布局,加强与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实现部省、部际协调联动。
  2. 突出重点,持续支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及相关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大研发力度,重点支持当前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所需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解决制约全局的瓶颈问题,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
  3. 系统集成,工程带动。加强多学科、跨领域、全产业链的技术集成,依托国家重大工程,加大节能减排科技成果的推广力度,服务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4. 创新机制,政策引导。创新节能减排科技工作推进机制和管理机制,调动行业、区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积极性,推动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平台和服务平台,培育区域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综合示范。
  5. 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突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加强指导和服务,完善产业发展环境;继续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节能减排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节能减排科技意识与能力。
  (三)主要目标。
至2015年末,科技创新对国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自主知识产权节能减排技术和装备体系初步形成,节能减排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体系初步建立,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形成规模效应。
  1.突破共性和关键技术150项,相关关键设备能效提高10%以上,制修订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100项。
  2.在重点行业组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300项,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示范工程100项,应用普及率提高30%。
  3.建设20个国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具备技术创新、集成服务和产业化推广能力。
  4.形成节能减排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0个以上,形成一批节能减排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创新团队,完善国家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围绕工业、能源、交通、农业、建筑、资源环境等相关领域节能减排和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快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能源梯级利用、源头减量化、资源循环利用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突破交通运输工具的燃料利用效率、轻量化、尾气污染物削减等关键技术,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小型分散污染物处理等技术研发,加强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的研发,推进再生资源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染能源化资源化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研究。
  (二)加强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研究编制与产业政策、环境准入政策、污染排放标准等有效衔接的节能减排技术政策大纲。支持编制重点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目录,重点筛选出一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产业化前景好的重大技术成果,通过节能减排技术与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技术成果推介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合同能源环境管理等多种形式,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鼓励地方积极探索节能减排技术推广机制和创新模式。
  (三)深入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工程。
  以示范工程为抓手,促进节能减排协同控制技术的研发与示范,发挥辐射引领作用,形成可复制的科技成果推广模式。围绕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需求,创新实施机制,实施一批节能减排技术示范项目。建立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区域,提高节能减排关键产品或核心技术研发、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能力,扶持一批研发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
  (四)完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
  加强节能减排条件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相关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平台作用,提升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创新能力,完善节能减排相关科技政策、措施和推进机制,制定和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标准体系,推动建立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产品的检测认证服务机制,促进形成技术服务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和产业环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减排技术服务基地。
  (五)积极开展全民节能减排科技行动。
组织研究开发全民节能减排科技行动系列宣传品,开发基于互联网的全民节能减排科技教育工具。建立完善全民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及信息网,开辟节能减排科技成果信息化服务的新途径。依托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星火密集区等科技示范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节能减排综合科技示范活动,集成、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和装备。
  四、保障措施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单位,建立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组织协调机制,通过部省会商、部际合作,建立与节能减排重点地区的部省联动机制,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将节能减排科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明确具体任务,加大支持力度,落实配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实施机制。
  组建由多学科、多领域专家参与的节能减排科技行动专家组,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提供战略咨询。创新科研项目的遴选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发挥行业部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新服务平台、高校院所和相关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实现协同创新。完善节能减排技术遴选标准,筛选节能减排效果显著、产业化前景好的重大技术成果,建立节能减排技术信息发布共享机制。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等市场化机制中促进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的政策措施,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构建节能减排技术政策、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推动节能减排技术集成、工艺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深度融合与有机衔接。
  (三)拓展多元投入。
  加大公共财政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和科技成果示范补贴力度,将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纳入各类科技计划并给予重点支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社会资金,通过引导资金、贷款贴息、补助资金、风险补偿、后补助等手段,增加节能减排科技领域的资金投入。加强财税、金融等节能减排科技创新财税激励机制研究,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投入。
  (四)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
  抓好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研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节能减排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地方节能减排科技队伍建设,增强地方节能减排专业人员的科技能力。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人才的奖励力度。
  (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将节能减排作为优先领域纳入双边或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框架,并作为科技援外的重点领域,深化研发、示范、标准、能力建设及政策等方面的合作。有针对性地参与节能减排领域的国际组织和国际研究计划,鼓励并支持我国科学家和科研管理人员在相关国际组织及国际研究计划中任职,牵头或承担重要的研究或管理工作。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主要行业节能减排等领域关键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联合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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