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场以收租赁户的管理费为收入,那企业所得税上介管理费如何来计算

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如何合理减少交税_百度知道
纳税人出租财产取得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征税时如何合理减少交税
还有哪些办法可以合理减少这种出租收入所交的个税和其它税收?产权证上多加个名字可少交个税吗?还有哪些费用可扣除不计?贷款利息等能扣除吗,按照个税法规定该交多少朋友一商业门面每年租金16万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但全国不少省市(绝大多数)都针对个人出租房有地方规定您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进行回答相对简单,建议您还是了解当地政策后再进行税收筹划,因为总局是有相关规定,而个人认为其实质对您帮助可能也不大
财产租赁个税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20%税额=[每次财产租赁收入总额—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每次800)—800]*20%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个20%税额=[每次财产租赁收入总额—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每次800)]*(1—20%)*20%
计算个税时贷款利息不能扣除,不发生修缮费用则不能扣,发生了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的据实扣,超过800则当月只能扣800,以后月份可以继续扣,每月以800为限,扣完为止。营业税=租金收入*5%城建税=营业税*7%(城市市区为7%,县城、建制镇为5%,上述以外地区为1%)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地方教育附加=营业税*2%房产税=租金收入*12%房屋出租的营业税、房产税有的地方比如湖北省地税有专门规定综合征收率征收,你可咨询当地地税部门,我所列的是国家法定的计算标准。像你说的例子,年营业税=%=8000,年城建税=0,年教育费附加=0年地方教育附加=0,年房产税=%=19200则月均缴纳地方税费=(+160+19200)/12=2333.33在不发生修缮费用的情况下,月个人所得税=(—2333.33)*(1-20%)*20%=1760年个人所得税=20也就是说一年各项地方税费合计==49120算起来是不少哦,国家是这样规定的,纳税光荣啊。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也就是说是两个人的收入,每人年租赁收入是80000,我用以上公式分开算了的,两人各交地方税费9560元,合计还是49120元。从理论上来说,只有平均到每人每月收不超过4000元才对个税略有影响,不论收入多少,对其他各税费的总额是没影响的。如果有合法的发票表示发生房屋修缮,修缮费用方能列支,800元对月租赁个税的影响也只128元,毛毛雨。似乎没有什么好的避税方法。希望以上对你有帮助。
其他类似问题
租赁收入的相关知识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商场租赁柜台不与其签立正式合同,商场是否能随意按个时间开始计算租赁费?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商场租赁柜台不与其签立正式合同,商场是否能随意按个时间开始计算租赁费?
陕西-西安&05-22 15:26&&悬赏 0&&发布者:低调的猫 & 回答:(4)
我是在日在某商场签了两个柜台,当时商场招商人员与我签订了一份商铺预订协议,我并给他们交了6000元定金,每个3000元,办完手续后我问商场何时能正式开业,他们的工作人员说日正式营业,但在日并没有接到商场通知去营业,在日商场督促我们交了2个柜台的1年租金19600元及1年的物业费1200元,总共20400元,办完手续后我又问什么时候正式营业,他们没有给准话,在此期间我多次到商场内部转悠,发现他们很多设施还不完善,于2013年2月底的时候通知说2月28日试营业,可以去经营,并告知试营业期间不算租赁费,只算物业费,(物业费是按照日开始算的,但是我们进驻商场已经到2月底了,因为他们没做好基础设施)我们按照规定去经营,但在经营期间,商场一直很冷清,也不做有效的宣传,商户们跟他们沟通后也无果,并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坐在商场管理办公室内,大家就这样天天混日子,但在4月份告知5月1日正式签合同,在此情况下没有一个商户去签合同,都知道签了后就开始计算费用了,怕入不敷出,商场看这样很尴尬,就让他们工作人员在5月上旬对每一个柜台拍照并贴通知到你柜台,意思是5月1日正式收费,已经通知,就是不管你签不签合同,我们都是按这个时间计算租赁费的。现在每天都入不敷出,对了,我们是商场的3楼,商场总共有3层,我们3层的老板应该是承包了这个层数,并分包给我们,我想咨询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们不签合同的话,他们是否在一年后强行扣除我们的租赁费,我们的商铺预订协议是2年期限,1年后他们肯定会要求再交1年租赁费,如果没有签正式合同,我们是否能不交并要回我们的柜台押金?还有物业费收取时间是否合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陕西-西安]
207384积分
回复时间:
你好,应该归还,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我想咨询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们不签合同的话,他们是否在一年后强行扣除我们的租赁费?我想现在退出,并要求其退还所有费用,合理吗?
[陕西-西安]
511762积分
回复时间:
物业费收取时间不合理,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陕西-西安]
120228积分
回复时间:
你好,押金应该退还,物业费的收取不合理,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陕西-西安]
回复时间:
协商要回,拒不归还可起诉处理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景德镇
最佳律师解答
(康治斌)()&
(凌爱军)()&
(韦淑芬)()&
(吴明勇)()&
(崔新江)()&
(齐志龙)()&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128814
人气:14956
人气:135728
人气:20400
上海 徐汇区
人气:94144
人气:42887您好,有形资产租赁在缴纳了3%的增值税后,再缴纳了6%个人所得税,请问6%的个税是如何计算的,谢谢。_百度知道
您好,有形资产租赁在缴纳了3%的增值税后,再缴纳了6%个人所得税,请问6%的个税是如何计算的,谢谢。
是按每月所得扣除20%必要费用(如果所得在4000内,真不知是怎么出台的财产租凭所得:(1-20)*10%=8%你所说的6%的个税,则扣除800元)后,乘税计征的部分省份就居民住宅出租有优惠,减按10%计征则实际征收率为
是我描述错误了,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按照0.6%的个税缴纳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有形资产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个税有个最高免税额。个人收入超过免税额的部分上缴6%的个税。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的位置: >
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作者:编辑组 |
  一、房屋租赁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二、房屋出租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个人所得税会计延伸阅读
个人所得税会计推荐阅读
| 版块推荐
服务中国会计行业 广告合作:010-
E-mail:.cn
Copyright &企业、个人出租房屋、场地的房屋租赁费、场地租赁费如何计算
| & | &| &| &| &| &&bug您当前的位置: >>
>> &咨询标题:企业、个人出租房屋、场地的房屋租赁费、场地租赁费如何计算bug | 浏览次数: | 来源:
网站留言 | 【
】&咨询内容:企业、个人出租房屋、场地的房屋租赁费、场地租赁费如何计算?回复内容:网友您好:网上咨询收悉。
1、个人出租房屋(非住房)、场地:
(1)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费2%。
(3)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4)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双方均要缴纳。
(5)出租房屋(非住房)还需缴纳: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算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2、如果是企业纳税人出租则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他应交税费与个人出租房屋、场地一致。
3、个人出租住房有关税收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免征印花税。
部门:蚌埠市地税局
答复时间: 11:05&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bugbug蚌埠地税服务网
版权所有 蚌埠市地方税务局&&|&& |
| 维护单位:蚌埠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1 地址:蚌埠市胜利中路21号  电子信箱: & 皖ICP备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所得税上介管理费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