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门卫老杨和校花刘丽用起来复杂吗?担心不会操作怎么办?

小区最近在楼下装了个机器叫安居门卫,说以后访客都不用登记了!谁知道是什么啊?_百度知道
小区最近在楼下装了个机器叫安居门卫,说以后访客都不用登记了!谁知道是什么啊?
提问者采纳
楼下的门才能打开,或者你自己在楼下输入密码开门,只有当你确认了是找你的人之后,在家里按下开门键不是视频门铃系统就是语音门铃系统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我这小区好像也装了个,昨天我爸还在楼下跟着保安问东问西,然后回来就跟我一通说这个高科技啊。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安居宝生产的安居门卫是不是一个门禁系统啊?_百度知道
安居宝生产的安居门卫是不是一个门禁系统啊?
户主自己进入单元门只需要刷卡就能进入,这样就用到门禁功能了,按门禁分机按钮楼下单元门自动打开,访客到访按门禁与户主通话确认后户主内部有门禁分机,里面有门禁的模块。安居宝生产的安居门卫实际是楼宇对讲系统可以算是门禁系统,访客就能进入到楼内
其他类似问题
门禁系统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对不起!您查找的页面在火星,地球暂时无法访问
根据本站服务条款,天涯在线删除了本页部分内容
秒之后页面自动跳转,您可以:
2) 去其他地方逛逛:   泰州新闻网-泰州新闻尽收眼底!
[网友]-秃旧:问题ID-234
&&本期话题,物业负责人不怕被揭“家丑”主动出面“对话会”,了不起!泰州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有希望的苗头。
&&看了对话,感谢陈局长能朋友相称。以后局里召开“业委会主任会议时,盼望能邀我去旁听。我正缺少与‘高层人士’的对话。谢谢!”
&&关于业委会的生存,我本人不倾向“基金扶持”的政策考虑,那样会滋生“主任”终身制,不利于更新换代。
&&房管局是建设局的下属事业单位,说话的份量还嫌少。“物业管理”这个主题需要建设局最高层重视,需要市政府高层重视,《物业管理条例》就是由国家最高政府制定的。在泰州,市政府必须尽早地把这个关系到社会平安的大事提到日程上来。
&&市政府要责成房产局组建“投诉平台”,象工商局组建“315投诉”平台一样,做实事,做行之有效的考虑。建立“业委会扶持基金”还不如去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平台”,有专门的政府工作班子,腐败的“社会现象”就会越来越少。
&&比如说,我们六号小区的开发商伙同物业公司搞假收支,他公司的员工购房后,物业费不交,算是职工福利。结果,对小区来说,是实实在在的稀释了物业服务水平。享受这个免交待遇的还有一些特权人士,老百姓都被骗了。这个腐败现象反映到物价局也没有用,因为现在政府没有一个有效的“投诉平台”。业委会形同虚设,委员也在享受各种特权,包括吃喝玩乐。这些都是“不公示、不公开、不透明、不开会、不牵制、‘终身制’”给搞出来的。&&&
状态:等待回答!
主持人:下期预告(初定):
&&&&话题:警民齐努力,共同营造文明的交通环境
&&&&时间:日(周六)下午3:00至4:30。(按栏目周期应为每两周一期。恰好下一期碰上国庆长假,所以向后顺延两周。)
&&&&届时我们将邀请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就交通文明、交通安全、交警的人性化执法等问题,与广大网友对话。具体内容以10月8日至10月13日《泰州日报》预告为准。
&&&&如果您对我们的在话题设置或嘉宾邀请上有什么高见,欢迎致电,或发邮件至。
&&& 17:00:03
陈松林:很高兴通过这个平台与广大网友交流!物业管理比较复杂,涉及千家万户,仅一个下午讨论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希望广大网友通过泰州日报的信息平台也可通过泰州房地产信息网直接与我们联系。谢谢大家!&&&
主持人:&&&&各位网友:
&&&&“泰州日报新时空-网络对话”第五期话题——“小区物管怎么管”的互动直播就进行到这里。谢谢大家的参与,也谢谢我们的嘉宾!
&&&&我们今天对话的相关内容将刊登在后天(周一)的《泰州日报》上,敬请关注。
&&& 16:59:07
[网友]-虞美人:问题ID-230
哈哈,进一步得到了陈局的肯定,有希望了!明儿就去报考房产局去!可我没什么硬关系,请多多关照!祝好!&&&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没希望了:问题ID-229
堂堂局长,怎能称一个居民——————“秃鹫”先生??!!替盛先生鸣不平!&&&
陈松林:您误解了。这是盛先生的网名,我们相互很熟悉,是朋友,这是一个爱称。&&&
[网友]-贪欲害人:问题ID-228
陈局长,作为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你一手托两家。一方是物业公司,一方是业主。你们与物业公司的接触肯定很多吧,但与我们业主接触太少了。我们担心您一碗水端不平啊!提醒:别中了物业公司的权钱圈套!多为老百姓讲话!&&&
陈松林:市区物业服务公司一共70多家,我所接触的业主肯定远远超过70位。您希望我多接触、了解业主是非常正确的。我将花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沉下去,与最广大的业主沟通,以求得真经。我的目标是实现业主满意、企业可持续发展、社会各界反响良好这样一个局面。
感谢您在廉洁方面对我们的善意提醒,同时也欢迎您的监督。&&&
[网友]-虞美人:问题ID-227
我想请问戴阿姨,你作为业主委员会主任每月有收入吗?你们是怎么代表业主们与物业公司打交道的?你们小区物业费交给谁?业主不交物业费你们怎么办?请谈具体些。谢谢!&&&
戴粉红:请参阅118条。&&&
[网友]-和谐号:问题ID-226
我认为业主和物管产生矛盾的根源是物管收费不透明,小区安全问题,物管人员服务不到位。
房管局你们调查过吗?建议你们深入群众,从做调查,找出对策,这样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陈松林:接受您的建议,我们会做量化的调查分析,以作出科学的决策。谢谢您。&&&
[网友]-都交物管费:问题ID-225
实际上,大家争论的焦点就是收费与服务的问题,少部分业主不交费搭便车的行为是对缴费业主极大的不公平,问题的关键是怎样解决公平的问题?请问王律师,泰州的律师协会能否建议泰州法院为民办实事,像香港小额纠纷法庭一样简化程序处理这些争端,因为目前中国的诉讼成本太高,甚至可以说中国陈旧的司法体制在严重阻碍着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在这种状况下,司法解决物管费问题的效率太过于低下。&&&
王长林:现今人民法院对于物业管理费的纠纷,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能够及有效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网友]-愤愤不平:问题ID-224
王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交”行得通吗,程序复杂、周期长、费用多,对于这种小数额的费用,得不偿失呀!法院应该针对这类小数额的钱债简化程序,从速办理!&&&
王长林:现在对于起诉催收物业管理费的诉讼,人民法院通常采取简易程序。&&&
[网友]-和谐号:问题ID-223
我觉得要引入文化氛围,创设和谐文化小区。比如经常举办一些活动,动员业主参加,让大家沟通交流,互相熟悉。&&&
陈庆庆:&&&&这位网友,我们认为你的建议很好,我们将把你的建议带到我们今后的工作中去。&&&
陈松林:我们将您的意见转告社区,以他们为主体,多开展活动,我们也将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促进和谐社区的建设。谢谢您。&&&
[网友]-法不容情:问题ID-222
业主“炒”物管公司要以什么样的形式解雇?通过业主委员会解雇?通过某种法律程序?我想目前最好的办法应该是不交物管费逼它们自己走人。&&&
徐翰林:如何解聘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已作了明确的解释,由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第12条还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就可实施,这就是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途径,用不缴费来炒物业公司,不是什么好方法,也不可取。我们希望加强沟通,彼此理解,从而共同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这才是我们的希望所在。&&&
[网友]-老实人吃亏:问题ID-221
为什么不起诉那些不交物管费的业主呢?不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吗?&&& 16:43:13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虞美人:问题ID-220
不好意思,刚刚上来,看到陈局长的夸奖,很激动,谢谢!能不能到您手下帮个忙?开个玩笑,别当真。&&&
陈松林:准确运用“制衡”这个词的至少对"三权鼎立"有所了解,因此我认为您对社会管理方面的学问有一定研究.我非常欢迎高水平同志加入房管事业,请关注房管局的招考信息.谢谢.&&&
[网友]-123333:问题ID-219
新“物管条例”关于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原先的规定是“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现在只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以了,基本上就是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即可。你们物业公司都小心点儿,不听话请你们滚蛋。&&&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我是黄蓉:问题ID-218
六号区盛先生说的对,我也觉得现在小区管理最薄弱的环节是业主委员会,主要表现在:一、现在的业主委员会大部分是由老大爷、老大妈等“老”字辈组成,活动能力低,有知识有精力的中青年较少;二是缺少活动和管理经费,大部分在做公益义务劳动;三,有的业主委员会确实存在着被物业公司操纵的情况。改变这种状况政府管理部门有责任。请问陈局长,怎么改变这种状况?&&&
陈松林:请参阅217条。&&&
[网友]-向戴主任致敬:问题ID-217
想不到戴主任是无偿地奉献。
首先向您致敬!
我要说的是,现在这社会,什么事都靠奉献总不是个办法。因为无偿,所以他们不需要负任何责任。我们也没有办法对他们提过多的要求。我建议成立一个有报酬的业主委员会!
陈局长、王律师,你们怎么看这个问题?&&& 16:31:30
王长林:业主委员会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但任。法律对于业主委员会成员可否获得相应的报酬未作禁止性的规定,因此业主大会可对此作出相应的规定。&&&
陈松林:目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都是一些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志,他们为广大业主提供了无偿的劳动,也牺牲了属于自己的大量业余时间和精力,对他们的这种精神,我们十分感佩!但是,业委会的工作这样下去,是不会长久的,我们设想要通过创新机制的办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具体的说,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得益,应该提取相当一部分作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我们还将推动政府设立专项基金,对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支持,并保证业主委员会有专门的工作场所。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我们的工作是应该使这个过程尽量缩短。&&&
主持人:经与嘉宾商量,今天的对话延长半小时,到五点整结束。&&&
[网友]-主持人:问题ID-215
六号区的盛先生再次来电,他说,按照有关规定,业主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三年改选一次业主委员会。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小区基本上常年不开。泰州第一批业主大会是2003年5月成立的,按说2006年就应该改选业主委员会了。作为泰州房产管理部门,应按照建设部等国家有关规定,对此进行检查和监督。同时,国家现在对小区管理越来越重视,出台了很多法律和管理条例,我觉得作为房产管理部门改革的步伐太小了。希望泰州能充分重视起来,走在小区管理创新和改革的前面,国家管理部门管理到位了,小区内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就会顺畅起来,小区整个管理就会越来越好。请问陈局长,泰州这方面可有具体的打算?&&&
陈松林:您对物业服务很有想法,建议也很有价值!
目前,我们已出台了《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细则》,在物业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以维护业主的权益。另外,我们通过与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了将物业服务费的缴交情况纳入个人征信系统的办法,在要求企业严格按约服务的前提下,业主也需要按约缴费,这样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这在江苏省还是首创。
我们正着手组织业主委员会主任座谈会。
我们正在筹建物业管理网,作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主管部门沟通交流的平台。等等。
感谢您为我们出谋划策。&&&
[网友]-新婚燕尔:问题ID-214
请问物业公司,我们当初入住时签合同了吗?合同是些内容?当时拿房时比较兴奋,没怎么留心。&&&
陈庆庆:&&&&请你自行查询物业管理合同,如遗失请到所在物业公司查询。&&&
[网友]-愤愤不平:问题ID-213
[网友]-渴望好环境:问题ID-202
陈局长,物业管理在全国都非常的艰难,根据我的了解,泰州的物业管理工作相对别的城市还比较不错,特别是新建的小区,但我们不愿看到因为部分低素质的业主不缴物业管理费而使小区的管理环境每况愈下,请问陈局长和王律师,我们可否由市房管局定期在网络上集中公布这些欠费人员的名单等信息,让他们无地自容?从而让那些欠费搭便车的奢望落空。。。&&&
王长林:业主应当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起诉讼。催收业主欠付的物业服务费,不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的职能范围。
请问可否建立一个“物业服务网”,通过网络公示不交费业主名单,当然对于贫困家庭应该给与优惠或减免。&&&&
&&& 16:22:45
王长林:建立“物业服务网”公示不交费业主名单,这种做法是不适当的。对于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的行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交纳,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交。&&&
[网友]-泰州房地产:问题ID-212
陈局长,今天你的问题回答得都非常直接,先顶一下!!!本人提个建议,你们的泰州房地产信息网办得非常好,我经常浏览,能否在泰州房地产信息网上设置一个“泰州房产我关注”建议栏,供广大市民提出一些好的管理意见和建议,然后呢每个月评出金点子一个并予以现金奖励,当然对于一些反社会分子无聊乱七八糟的东西可以置之不理,从而调动全社会对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局长不要忘了,社会上也有很多平民专家呢。相信大家的参与对房管局是百利无一海呀!&&&
陈松林:立即采纳您的建议,9月份我们一定设置“泰州房产我关注”栏
目,欢迎积极参与。谢谢您。&&&
[网友]-老东进:问题ID-211
六号小区电话尾数为-336的盛先生说得好,说得对!
有一次我有问题向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反映(不是戴主任,好像是个姓叶的老同志),他竟然说先看看物管公司的态度!如果都像这位同志,那这是什么业主委员会!完全一个傀儡!&&&
戴粉红:对网友提出的批评意见表示需心接受,我们业主委员会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网友]-幸福小家:问题ID-210
97号问题应该是华总回答的吧。投放垃圾箱看来是件好事,但你们为什么推不下去呢?为什么不能拿出收物管费的工作精神去做一些业主的工作呢?一撤了之,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主持人:问题ID-209
六号小区电话尾数为-336的盛先生来电说,国家新的《物业管理条理》将小区物管公司改称做“物业服务公司”,突出了“服务”,业主才是小区的物权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是平等的关系。业主委员会应制定《服务规约》,按规运作,有章可循。现在的业主委员会大多不能正常运作,与物业公司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某种程度上,业主委员会被物业公司操纵着、控制着,代行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就拿六号区来说,去年五月份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当时业主们提出意见,每幢楼选一名代表,尽量选有知识、有文化、管理水平高的中青年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现在小区的氛围很不好,小区有业主委员会活动的场所,可平时都被经理锁起来了。提两个建议:一是建议房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投诉平台;二是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要公示,按规定程序接受业主们的监督。最后,请陈局长多多关心六区的管理。谢谢!&&&
陈松林:“秃鹫”先生,长时间不见了,六号区的问题我们怎会放任不管?更何况,您时时耳提面命,我们怎敢不作为,欢迎来局多交流。您的建议我们会认真研究。谢谢您。&&&
[网友]-有希望了:问题ID-208
[网友]-小市民:问题ID-197
陈局长、华经理、徐总、王律师,请问你们分别住哪个小区?你们对小区物业管理有意见吗?
戴主任一定是住东进吧,相信物管公司对你这位主任还是比较尊重的吧,但他们对普通业主就难说罗!!!&&&
陈松林:我住在莲花七号小区。七号区虽是国家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但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做,而且,物业服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过去的成绩不能代表未来,随着业主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将会越来越高,所以七号区的物业服务水平仍需要不断提高。作为七号区的一名普通业主,我愿意与大家一道,为七号区物业服务再上新台阶贡献一份力量。&&&
看到陈局长直言不讳的回答,我们就放心了,人品决定政绩,相信泰州的物业管理有希望了,陈局长,支持你!!!&&&
戴粉红:我住在东进小区,我每天上午都会到业主委会员办公室去的。对小区的物管工作有什么建议和要求欢迎共同商谈。&&&
[网友]-游子:问题ID-207
我发现提问题的好像大部分是新区莲花小区的业主。我想总体来讲新区的物管还可以。我倒是比较关心老城区的物管问题,不知道你们是怎么管的。还有那些没有物管的小区、不上规模的居住区,怎么办呢?&&&
徐翰林:海陵区老小区确实偏多,而且大部分现在都在我们广厦物业管理范围之内,原来这些小区都是老子开发儿子接管,或者找来其它物业管理一下,从而形成了问题较多.现在广厦接管后正逐步理顺思路,根据各小区情况配置相对人员,充实小区管理.同时我们已创建国家城为契机对老小区进行了综合性整治,应该说现在的小区整体环境比原来上了一个台阶,但是跟新区小区相比,确实存在一定的差距,说实在,条件不一样,管理的难度也可能大一点,但是我们有信心在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努力工作,尽最大努力改善小区环境,造福于广大业主.现在的兴业小区管理就可以看出我们的决心和能力.我想我们会制订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强化管理,热心服务,逐步使老小区整体环境上一个台阶.&&&
[网友]-愤愤不平:问题ID-206
顶一个!强烈赞成“渴望好环境”业主的意见!!!!
通过网络公示,让不交费享受物业服务的人无处遁形,无地自容,特别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物!!!&&&
王长林:参见213号问题的回答。&&&
[网友]-七区业主:问题ID-205
我们觉得我们七区的楼道里墙壁该重新粉刷一下了,脏兮兮地。我看到二号区已经重新粉刷了。不知道沁莲物业有没有这个打算。另外,楼梯扶手现在好像也不擦了,过去是擦的。&&&
陈庆庆:&&&&楼道部分属公共部位,如需粉刷须要动要公共维修资金,要征得业主的同意。重新粉刷需要的资金比较大,我们将把你的意见转达给业主委员会,建议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审议。
&&&&关于护手不擦的问题,我们将进行调查处理,我们已在每个楼道都公示了保洁员的名单,欢迎业主监督。&&&
[网友]-老东进:问题ID-204
大家看看:“[网友]-希望:问题ID-89”--“沁莲的职工的福利待遇可不低,观光旅游是常事,感觉太有钱了。”
如果你们公开了收支费用,那么从合理利润中拿出一部分为职工办点事也是可以的。问题是你们没有公开,而且还经常说收不到足够的物管费。那组织观光旅游就不太合适了。
华经理,是这样吗?
&&& 16:07:58
陈庆庆:&&&&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对小区的物业管理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对于福利待遇及旅游一事不可盗听途说,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希望你详细了解一下实际情况。&&&
[网友]-爱莫能助:问题ID-203
,看了你对196号问题的回答,我是满意的。感谢你对开发区物管工作的重视,家乡人民拭目以待了。&&&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渴望好环境:问题ID-202
陈局长,物业管理在全国都非常的艰难,根据我的了解,泰州的物业管理工作相对别的城市还比较不错,特别是新建的小区,但我们不愿看到因为部分低素质的业主不缴物业管理费而使小区的管理环境每况愈下,请问陈局长和王律师,我们可否由市房管局定期在网络上集中公布这些欠费人员的名单等信息,让他们无地自容?从而让那些欠费搭便车的奢望落空。。。&&&
王长林:业主应当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的行为属于违反合同的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提起诉讼。催收业主欠付的物业服务费,不属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的职能范围。&&&
[网友]-愤愤不平:问题ID-201
请问华经理,
我也是小区业主,平时总是很早就缴纳每年的物管费,但小区内有不少业主就是不交,照样享受服务,我们心中很是不舒服,得不到平衡。那些不交费的业主没有任何惩罚或罚款,你们如何保护缴费业主的权益!!&&&
陈庆庆:&&&&首先感谢这位网友对物业公司工作的支持,对于欠费现象我公司一直通过多种渠道(上门催缴、门前公示、发放律师函)进行催缴。今后我们将根据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汇同业主委会员将对欠费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收取,以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
[网友]-莲花一区业主:问题ID-200
陈局长,我86号问题的回答很不满意。
“物管公司的财务是否公开,要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这一项应当有硬性规定,必须公开!你下来听听,我相信全泰州的业主都会要求公开。看看今天的发言就知道了。
“对于物管公司管理不到位的,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但不可以拒缴物管费。”明显的霸王条款!我们业主的义务就是交费。我们履行了全部义务,剩下来就是看物管公司的脸色了!
他管理不到位,我们只能去慢慢反映,等待解决,同时我们的钱必须缴掉——这就是你的逻辑吗?&&&
陈松林:您误解了。属于小区公共财务部分(比如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公建配套设备设施的收益、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使用等)应该也必须公开,但对于企业自身的财务,要不要公开、怎样公开,应受《公司法》的制约。这两个“财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业主缴费是购买的约定的服务,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是有渠道来申张自己权益的。希望您能够理解。&&&
[网友]-急等解决问题:问题ID-199
[网友]-急等解决问题:问题ID-191 急等解决问题:问题ID-188
请问华经理:您是否知道一区小区会馆将改成“净菜超市”,小区内部建菜场将严重干扰居民的生活及小区的环境卫生,遭到近在咫尺的居民楼广大业主的反对,要求停止施工,可是直到现在,会馆还在响声一片地施工。
15:35:53&&&&&&& 15:38:02&&&
陈庆庆:&&&&该网友的问题请参照151条答案。
请问陈庆庆经理,你可是我们一区物管的一家之主,
这就是你解决问题的方式吗?我们已经向一区物管公司提交了我们的反对意见,可现在一点解决的诚意都没有,目前会馆现场还在施工.&&&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牛人:问题ID-198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由“管理”改为“服务”了!物业公司本来就是我们业主花钱聘请的,从本质上说双方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契约关系,就跟我家请了个保姆一样。王律师是不是啊?
但现实中好像不是这样的关系。物业公司还很牛的。
&&& 15:54:54
王长林: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和主业委员会之间是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是主业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所聘用的物业管理服务机构。既非“保姆”也非“管家”。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现实中确实存在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利用对管理区域享有管理的优势,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批评不予接收或改正。但是随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这种情况将会得到纠正。&&&
[网友]-小市民:问题ID-197
陈局长、华经理、徐总、王律师,请问你们分别住哪个小区?你们对小区物业管理有意见吗?
戴主任一定是住东进吧,相信物管公司对你这位主任还是比较尊重的吧,但他们对普通业主就难说罗!!!&&&
陈松林:我住在莲花七号小区。七号区虽是国家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但仍有许多工作需要做,而且,物业服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过去的成绩不能代表未来,随着业主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将会越来越高,所以七号区的物业服务水平仍需要不断提高。作为七号区的一名普通业主,我愿意与大家一道,为七号区物业服务再上新台阶贡献一份力量。&&&
徐翰林:谢谢这位网友,本人住在永泰花园,我们也是小区里的业主,说实话,对物业管理有何看法,我想大家都有不同程度的看法,现在泰州市住宅小区数量不断增加,物业公司的数量也同步增长,所有物业公司的服务理念不是完全一致的,确有些物业公司因为物管费收不到就不尽责,对业主提出的问题不积极主动去做,而造成恶性循环,但这种现象我认为不是多数,很多物业公司还是很敬业的,总想把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为此我希望这位网友如果对物业公司有些看法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使他们在工作中予以改正,让业主满意,企业得以发展。&&&
[网友]-爱莫能助:问题ID-196
对开发区所建小区物管建议纳入市区统一计划、管理的范畴。陈局长不能以体制的理由放任不管,你是泰州市的房管局长,不能将开发区的几万居民排除在外,要知道陈局长的祖籍也是开发区人。&&&
陈松林:管理有些是直接的,有些是间接的。开发区的物业服务工作是市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当然希望家乡物业服务水平有长足的进步、有本质的提高,对于在开发区辖区内有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不高的情况,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加强直接指导的力度,使这些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与市区大部分小区同步。谢谢您。&&&
[网友]-骆驼:问题ID-195
请问陈局长:
现在国家如何界定业主委员会的职能???
我觉得住宅小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只是服务型的企业,并非政府机构,企业那就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兼顾社会效益,不可能不顾成本只付出服务,所以作为现代的住宅小区,规模大,业主多,可以说是社会的缩影。那就需要国家政策条文强化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赋予其更多的社会责任,能真正代表小区业主的利益,市场的各方主体才得以完备,形成良性运作。&&&
陈松林: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您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也正在朝这个方向努力。谢谢您。&&&
[网友]-急等解决问题:问题ID-194
请问华经理.
首先谢谢王长林律师这么快就给我们指明了方向.
作为莲花一区物管的华经理应该更清楚物业管理办法里的规定,小区的共公会馆应当属于物业的共公部位,属于住宅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于共公部位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会馆应当首先用于开展业主的共公活动。如改变用途应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收益应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对该部分的收支享有知情权。
可是现在作为模范小区的一区,其会馆要改变用途,作为商业用房出租,经营的项目是所谓的&净菜超市&,小区内部建菜场将严重干扰居民的生活及小区的环境卫生,遭到近在咫尺的居民楼广大业主的反对,要求停止施工,可是直到现在,会馆还在响声一片地施工。&&&
王长林: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违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改变管理区域内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行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持人:现场
[网友]-扬桥口:问题ID-192
市场经济的道理告诉我们,只有引入竞争机制,允许更多的物业公司进入小区,才能使服务质量提高。不知陈局长认为如何。但我们实在看不到竞争,也就没有选择。&&&
陈松林:我们已出台了《泰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实施细则》,对物业管理特别是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必须进行招投标,不允许开发商自建自管,在前期的物业管理中引入了竞争机制。对于已建成的小区如果要改聘物业服务企业,也应该实施招投标。这样就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引入了竞争机制。&&&
[网友]-急等解决问题:问题ID-191
急等解决问题:问题ID-188
请问华经理:您是否知道一区小区会馆将改成“净菜超市”,小区内部建菜场将严重干扰居民的生活及小区的环境卫生,遭到近在咫尺的居民楼广大业主的反对,要求停止施工,可是直到现在,会馆还在响声一片地施工。
15:35:53&&&&&&& 15:38:02&&&
陈庆庆:&&&&该网友的问题请参照151条答案。&&&
[网友]-牛人:问题ID-190
请问王律师,业主委员会与居委会从法律上讲有何不同,两者与物管公司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王长林: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由小区或建筑物内享有房屋所有权的业主组成。居委会是所在区域内的居民自治组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会员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是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的服务机构。&&&
[网友]-扬桥口:问题ID-189
陈局长效率挺高嘛。很快就回答我的问题了。那请问你们是不是做到了呢?是怎样站在我们业主的角度考虑问题的呢?&&&
陈松林:提个建议,手谈不如面谈,您在这个问题上是有研究的,我愿意当面听您的意见,请约个时间到我局,我来接待您。&&&
[网友]-急等解决问题:问题ID-188
请问陈庆庆经理:您是否知道一区小区会馆将改成“净菜超市”,小区内部建菜场将严重干扰居民的生活及小区的环境卫生,遭到近在咫尺的居民楼广大业主的反对,要求停止施工,可是直到现在,会馆还在响声一片地施工。
15:35:53&&&&&&& 15:38:02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扬桥口:问题ID-187
业主和物业公司双方,颇有点像旧家庭里的婆媳,其关系鲜有融洽和睦的,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有时候简直成了冤家。业主依靠业委会,但业委会是松散的群众组织,物管则是强硬的经济组织,而且,物管公司信息上占有优势,一旦业主和物管发生纠纷,在维权行为中公司占据有利的位置,吃亏的往往就是我们业主。所以,陈局长,你们作为政府部门要多为业主讲话,多站在业主的角度想问题!&&&
陈松林:我非常同意您的观点,谢谢您。&&&
[网友]-急等解决问题::问题ID-186
请问陈庆庆经理:您是否知道一区小区会馆将改成“净菜超市”,小区内部建菜场将严重干扰居民的生活及小区的环境卫生,遭到近在咫尺的居民楼广大业主的反对,要求停止施工,可是直到现在,会馆还在响声一片地施工。&&&
15:27:20&&& 15:35:53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西进大区:问题ID-185
戴主任:你们业主委员会换届吗?多长时间一届?&&& 15:35:04
戴粉红:我们东进小区业主委员会已成功进行改选,新一届业委会已于日成立。按照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要求,业主委员会每3年改选一次,委员可连选连任。&&&
[网友]-五区业主:问题ID-184
我们希望由沁莲物业或广厦物业来管理我们的五区,可以吗?&&& 15:33:52
徐翰林:这位网友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沁莲物业和广厦物业的信任,每个小区总希望有个好的物业公司来服务,这样能树立一种品牌和形象,业主们更能安居乐业,但是我要告诉你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选聘与解聘物业公司是要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决定的,我想你这个意见可以到业主委员会去反映,由他们出面处理这个问题。&&&
[网友]-网友:问题ID-183
请教一下王长林律师:
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会馆,改变其用途(比如作为商业用房出租)是否要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在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下,其经营收入是否应该也用于小区居民,是否应该公开收支情况?&&&
王长林:小区的共公会馆应当属于物业的共公部位,属于住宅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于共公部位享有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会馆应当首先用于开展业主的共公活动。如改变用途应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收益应用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对该部分的收支享有知情权。&&&
主持人:对话现场
主持人:王长林
主持人:徐翰林
主持人:华庆
[网友]-俺来了:问题ID-178
陈经理,不,应该是华经理吧?说起来容易,你们平时怎么与业主沟通?通过业主委员会吗?一区、二区的业主委员会怎么样?我们的小区的可是形同虚设,他们能代表业主们吗?能起到桥梁沟通的作用吗?
&&& 15:28:08
陈庆庆:&&&&我们主要以以下形式进行沟通: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业主委员会各位成员的意见及建议;二是我们不定时的对小区业主进行回访;三是通过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时候收集相关意见。&&&
[网友]-一网友:问题ID-177
请问陈庆庆经理:您是否知道一区小区会馆将改成“净菜超市”,小区内部建菜场将严重干扰居民的生活及小区的环境卫生,遭到近在咫尺的居民楼广大业主的反对,要求停止施工,可是直到现在,会馆还在响声一片地施工。&&&
状态:等待回答!
主持人:戴粉红
主持人:陈松林
[网友]-惠泉啤酒:问题ID-174
请问泰州目前有多少家物管公司啊?比较上规模的是哪几家(估计都谈不上好的公司)?如果我们想换一家物管公司可以吗?怎样才能实现?&&&
陈松林:目前,泰州市区约有7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比较上规模的企业有沁莲物业、金盛物业、新时代物业、香江物业等等。
业主如果要换物业服务企业,需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决定,并且要到我局备案。&&&
[网友]-老东进:问题ID-173
东进小区东大门进出口主干道简直是一条准公路,汽车从半夜三四点开始整天川流不息,喇叭声不绝与耳,让人无法入睡。还有做铝合金的刺耳声,吵得人要发精神病!这个问题我找过物管、业主委员会,还打过电话到你们房管局物管科,怎么就是解决不了呢?
这不是你们不作为吗?&&& 15:23:13
陈庆庆:&&&&东进小区东大门外的老东河村及几家船厂,由于历史原因一直到现在没有一条主出入通道,目前情况下只好走小区内通行。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曾经打算封门,但遭到老东河村全体村民的强烈反对,以至于未能实施。经过我们多次与几家船厂协商,目前他们正在开通一条通往东风路的主出入通道,据了解,道路目前正在施工当中。&&&
[网友]-狗咬耗子:问题ID-172
谢谢陈局长的回答。记入银行诚信档案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操作起来也恐怕没那么容易。问题是我们小区拆迁户比较多,不交物业费的人也较多,法不责重,怎么办呢?再说,小区管理也确实有问题。&&&
陈松林:对物业服务企业在提供小区物业服务过程中,确有不到位的,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我局反映,对业主的合理化诉求,业主委员会以及我局可以责成物业服务企业改正。
目前,我省正加大诚信江苏建设工作,这肯定是需要一个过程的,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必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那就是以无理欠费为耻,以积极参与家园管理为荣。&&&
[网友]-八区人:问题ID-171
你们公布的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中有关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夏季对垃圾房(箱)、楼道、公共场所消杀蚊、蝇2次。我们小区好像从来没有过。我知道二区有过。&&&
陈松林:如果物业服务企业确没有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请您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或我局反映,业主委员会和我们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按合同履约。&&&
[网友]-难得糊涂:问题ID-170
物业公司不可能包揽小区内的一切事务,但业主可不这么以为,总把小区内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于物业公司。那物业公司究竟提供哪些服务,哪些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这个问题要让业主们明白。徐经理能谈谈吗?&&&
王长林:物业服务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应当由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顶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陈庆庆:&&&&很高兴在泰州新闻网与大家见面,我是沁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庆,非常感谢网友对我公司及托管服务区域的关心支持,借这个机会与大家交流我们共同关心的物业管理问题。&&&
[网友]-俺来了:问题ID-168
早想问几个问题了。我是五区的,五区的管理不怎么样,其实一区、七区等地方的管理还是不错的,到五区看看,一区的同志们就不会发牢骚了。小区管理不好物业公司当然有责任,我原来也这么以为。昨天正好遇到同楼上的一个老同志,他是业主委员会的,顺便问了他小区管理的一些情况,他说,也不能老怪物业公司,现在五区的物业公司基本没什么人了,原因在于好多业主总是不交或拖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也形同虚设,难啊!看来再这样下去,我们小区要越来越乱了!陈局长,这个问题怎么解决?陈、徐二位经理,你们能从你们的角度谈谈看法吗?&&&
陈庆庆:&&&&作为物管公司要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进行服务;作为业主要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要经常进行沟通,相互理解,达成共识,共同管理好小区。&&&
陈松林: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好高兴参加日报社组织的这次网络对话节目,与各位网友共同探讨“小区物管怎么管”。小区物业管理关系到我们每一户居民的居住生活,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问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居住条件也有着更高的追求,这就对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房产管理局作为全市的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真诚地愿意倾听广大网友的意见和建议,请大家畅所欲言、言无不尽,为推动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向前发展出谋划策,共创和谐、文明、美好的居住环境。&&&
主持人:我们的对话正式开始,先请嘉宾向大家问好。&&&
[网友]-失望之旅:问题ID-165
永兴花园物业太差!!物业公司垃圾根本不扫,到处都是,我们物管费可全交了。那垃圾箱附近全是垃圾,还有最东侧路上到处到是石块,最差就是那公共厕所,根本没办法方便.
还有不少人节约自家自来水,在厕所淘米洗菜。如管不好,就太让老百姓失望了。&&&
陈庆庆:&&&&对于永兴花园的管理,我们是根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服务的。关于垃圾的问题,经有关部门与环卫处协调,已有初步结果。因为永兴花园是农民拆迁安置居住小区,目前正处在农忙季节,我公司已增加人手,加大小区清扫的力度。对我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悉心接受,将会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持人:&&&&非常抱歉,沁莲物业总经理陈庆庆由于特殊情况,今天下午不能来到现场与大家对话。该公司副总经理华庆将代表陈庆庆回答大家的提问,请大家见谅!&&&
[网友]-狗咬耗子:问题ID-163
说实在的,小区里的事老骂物业公司也不公平,我们那个楼上我知道就有好几家不叫物业费,总是找借口,虽然表面上附和他们,可心里我觉得也不是那回事,不能说理直气壮。不交物业费人家怎么给你服务?这是问题的关键。这个利益攸关的情况解决不好,一切都白搭。请问陈局长,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呢?&&&
陈松林:我们会敦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提供优良的服务以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同时,广大业主也应当及时地在接受了服务后缴纳相关的物业服务费。
像您这样理解物业服务本质精神的业主越多越好,对恶意欠费的个别业主,物业企业可以将他们的情况通报给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做诚信不良记录,必要时,还可以诉诸法律。&&&
[网友]-懒得多说:问题ID-162
莲花六区若再不管理就快成了菜园了,别光是在收物管费的时候积极,承担责任的时候也要到位&&&
陈松林:我们将督促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同时小区的业主也需要严格自律。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
[网友]-我爱家园:问题ID-161
&&&&物管费为何难收?我认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物管没有真正到家。现在物业管理叫作物业服务,理念转变了是好事,但真正还要落实到行动。
&&&&百姓之事无小事。关注民生,物管是最直接的渠道之一。该怎么做?我想我们有关部门的领导要好好深思。物管好不好?要看老百姓怎么说。
&&&&如果能想百姓所想,甚至能想到百姓还没有想到的,那么这个物管就是一个成功的物管,就是咱老百姓所拥戴的物管。区区物管费又算什么呢?
&&&&有个小小建议,希望我们的陈局长等领导能抽空实地到各个小区看看,你们就会发现咱老百姓为什么会对物管有怨言。但请注意,事先不要通知有关物管部门。&&&
陈松林:您的意见非常好!经常到小区察看了解业主的意见、收集业主的建议,是我应该做的。感谢您的提醒,我将进一步多走多看,在此基础上,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让业主满意、拿物业服务企业得到可持续发展、方方面面都认可。谢谢您。&&&
[网友]-郁闷:问题ID-160
  我们是莲花六区11号楼的居民。我们楼的北边原来一直没有草坪,是一块荒地。后来砌了一堵围墙,在墙的北面起了两栋房子。两年后的现在,房子起好了,那块荒地也成了草坪,但直到现在还没有装路灯,我们出行不方便,晚上回家更不安全。这件最起码的事情为什么物管上不问?
&&&&还有,紧挨着我们这栋楼的出口处总是排满了汽车,我们上下班都要绕道走。请物管管管好吗?谢谢!&&&
陈松林:您提的问题我们将尽快了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到位。您及其他网友以后如果有这类的问题需要投诉,请登录泰州房地产信息网(.cn)或泰州物业管理网()直接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及时设法处理您所提出的合理化的要求。&&&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
关于小区物管的现场对话将于今天下午3:00正式开始。今天邀请的嘉宾以及他们负责的工作先前都向大家作了介绍,不少网友也在此前提了问题。我们的嘉宾马上就到达“网络对话”直播室,就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构建和谐的物、业关系与大家交流。
欢迎踊跃参与讨论。
&&& 14:19:28
[网友]-直言:问题ID-158
  我们入住莲花六号区已有4年,感觉买什么都不方便,尤其是菜场。好像现在正在建。请问什么时候才能交付使用?
  作为一个比较大的住宅小区,为什么拖了这么多年才建菜场?
  类似的还有。请问物管部门,你们有无责任帮我们居民去反映解决这些难题呢?&&&
陈松林:小区的菜场建设,请这位网友咨询规划部门。&&&
[网友]-泰州人:问题ID-157
泰州市凤凰花园小区西区一直不断的在建设,小区内的灰尘和噪音一直没有断过,我2003年入住以来,说句实在话,没有住的让我舒心,对于一个不能说完全建造好的小区,让我交物业管理费,我不是很服气,另外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也从来没有真正的服务意识,配套设施也不齐全,对于这样的物业管理,我们该如何办?&&&
陈庆庆:小区分期建设,对先期入住的业主是肯定会有影响的。但这也确实也是没办法的事,只能希望施工单位尽量缩短工期。
另外,如果违规施工产生噪音影响,业主可向环保部门反映。&&&
[网友]-全部拆光:问题ID-154
据说守信物业服务标准根本达不到一级,却按一级以上的标准收费。不知道是不是。&&&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拆迁户:问题ID-153
泰州市海陵区守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海陵工业园区安置区-紫东花苑,收物业管理费,为0.12元每平方米,按0.15元每平方米的80%收的,但是本小区还没有完全竣工,按照规定应该是按60%收取,收物业管理费的时候也没有出示物价收费批复,
平时只打扫小区路面, 楼梯上从来没有打扫过,,,,您说这样个物业要他干什么的&&&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一网友:问题ID-152
莲花一号小区会馆作为小区公共设施之一,在广大业主购买房屋时已摊入购房成本当中,改变其用途应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在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后,其经营收入也应该用于小区居民,请物管部门公开会馆改变用途后的收支情况?&&&
陈庆庆:&&&&一区属安居房性质,土地属国家划拔,小区会所的产权不属广大业主所有。出租的收入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收支不足。关于物业公司的收支情况,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每半年在小区主要出口进行公示,请广大业主注意查看。
[网友]-网友:问题ID-151
莲花一号小区原会馆现改为“净菜超市”,菜市场经营时间的不确定性、买菜人来往停放车辆和人与人对话的噪音会对近在咫尺的居民楼业主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不利于保持模范小区的环境卫生。
请问:在小区内紧邻居民楼的小区会馆(特别强调一下,不是出租商业用房,而是小区居民活动场所的会馆)里建所谓的“净菜超市”合理吗?物管部门在出租房屋时是不是要考虑所租房屋经营项目是否会对居民造成影响,是不是也该把好监督关?
现在都在讲和谐社会,如果在业主反对的情况下执意要在小区会馆开设所谓的“净菜超市”,势必会造成业主和物管之前的矛盾,那和谐社会从何而来?&&&
陈庆庆:&&&&关于此问题目前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正在协商解决之中。该门面房以前用于饭店经营,因经营方向的调整,拟改为“净菜超市”。我公司已多次与其交涉,但经营户声称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对其是否扰民可向环保部门投诉。另外我公司将对该经营户的经营时间进行限时,尽量避免扰民现象。&&&
[网友]-人间正道:问题ID-150
想请问陈局长,10月份将正式实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不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房产管理局,如何贯彻实施这两部法.
另外,请陈局长展望一下泰州的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前景,以及如何保障发展,如何让广大的居民业主得到实惠.谢谢&&&
陈松林:《物权法》和修改后的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我们都会严格执行,对照这两部法律、法规,我们将在江苏省出台贯彻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我们市区的实施细则。
泰州物业管理市场的现状在全省属于中上水平,随着中心城市的规模不断扩大,业主文明守法程度不断提高,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不断加强,我们有理由相信泰州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前景一定是光明美好的。&&&
[网友]-wendy:问题ID-149
我觉得现在的物业与业主之间最大的问题是物管费该不该交的问题.
我觉得现在的物业是光拿钱不干活,以前的水管坏了是免费上门修理,现有水管堵住了让物业疏通一下都要收费.如果是收费就要有好的服务,可是有时报修好几天都不理.
&&&我觉得泰州现在的物业最重要的是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如果光收钱不做事或者做的不到位,谁愿意付物管费呢?如果服务质量提高了,大家都觉得的不错,怎么会有人不交物管费呢?
所以我觉得应该搞一个物业测评,如果物业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业主有权不交物管费,反之,物业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记入到他的个人信用档案中.
&&&&这样做人认为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物业纠纷了.
&&&&当然,测评机构不能由哪一个说了算,应该由业方,物业,有关部门的人一起组成,这样才比较公平.&&&
陈松林:您的建议很有创意。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采纳。谢谢您。&&&
[网友]-冷静思考:问题ID-148
陈局长,我现在在上海明华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先问一下,泰州有没有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如果实行,请问到哪里可以获取信息?&&&
陈松林:欢迎外地有实力的物业服务企业来我市区拓展市场,我们必定为你们提供优质的服务。物业招投标的信息可以在泰州房地产信息网(.cn)和泰州物业管理网()可以查询。&&&
[网友]-人在外地:问题ID-147
尊敬的陈局长,我是泰州人,现在广州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我想问一下,目前泰州物业管理的市场发展状况怎么样?你们物业主管部门发展的方向是什么?对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要求和管理措施?&&&
陈松林:目前泰州的物业服务水平在江苏省应该属中上水平。广州作为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物业服务市场肯定比我们泰州成熟,是我们学习借鉴的目标。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的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实现业主、企业、社会共赢的局面。&&&
[网友]-我要维权:问题ID-146
我楼下的邻居将房屋搞成了旅馆出租,每天到时深夜还有人进出,搞得我们不得安宁.请问王律师,我该怎么办&&&
王长林: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将住宅用房改为营业用房,除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业主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你对于相邻房屋的使用人或业主,如改变房屋的用途或者妨碍你安宁居住的,你可以依法请求恢复房屋的使用性质或排除妨碍。&&&
[网友]-要爆炸:问题ID-145
楼上的业主装修,水漫到我家,造成墙壁、地板损失不下于一万元。找物管,他们也不问,从此我不可能再交物管费。
请房管局陈局长为我做主。&&& 10:43:39
陈松林:这位网友您遇到的问题是您和您的邻居之间的关系,您将您的邻居对您家造成的损失,转稼给物业服务企业,您觉得这样对吗?合理吗?&&&
[网友]-过客匆匆:问题ID-144
物管公司应该将小区居民缴纳物管费的情况予以公示,让那些不缴的业主无地自容!&&&
王长林:请参阅213号问题。&&&
[网友]-南门客:问题ID-143
请沁莲物业介绍一下一区和七区业主委员会的情况。我们普通业主如何与他们联系?&&&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真心批评:问题ID-142
“虚心求教”既然是来虚心求教的,就应该好好听大家的意见,怎么听了大家的批评就想狡辩呢?
大家批评你们是关心、爱护你们!让你们成长得更快点!尽量缩短你所说的“一个过程和一段时期”。
试问“虚心求教”以及各位嘉宾:你们自己有没有主动地去缩短这个过程?你们在做些什么努力?这个过程和这个时期有多长?过了这个过程和时期,泰州物管会达到一种什么水平?&&&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虚心求教:问题ID-141
我是一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各位网友,请您回想一下,自从有了物业管理以来,大家的居住环境是不是有了很大的改观呢,与以前比是不是越来越好呢.大家不能总是抓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放,要要向前看的眼光,总会越来越好的,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和一段时期.&&&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打死我也不说:问题ID-140
经常有报道说外国的物业管理搞得好,但人家的法制环境和人民素质是中国人能比拟的吗?在中国,要讲究中国国情。我觉得在中国,物业管理不可能搞得好
&&& 22:13:31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民主斗士:问题ID-139
我是七区的,为什么我们小区的收费是2毛钱一个平方,好象有的小区只收1毛钱&&&
陈庆庆:&&&&这位网友,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提供的服务标准约定并报物价部门审批后进行收费的。我们是按照二级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的,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的。&&&
[网友]-我要呐喊:问题ID-138
陈局长,我家在鼓楼北路66号,这个小区不封闭,四通八达,经常有小偷来光顾。前后换了好几家物管,没有一家物管能管得下去的。你想想就小区现在的样子,,物管来收钱我们怎么可能会缴。现在想问问局长,对我们这样的小区你们打算怎么办?&&&
陈松林:您提的这个问题有普遍性,海陵区有不少这样的住宅组团,我们房管局曾多次与海陵区小区办以及相关部门探讨过处理这类问题的办法。该住宅组团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进行了基础的保洁、保绿、公共部位维修服务。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社区及相关部门加强这类住宅组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完善非封闭的住宅组团物业服务管理机制。同时,物业是我们业主的,业主也应积极参与,大家一起来做好家园的管理工作。&&&
[网友]-老泰州:问题ID-137
我家住在东进小区已经十多年了,我想问戴主任,你的电话号码是多少,如果有事,可不可以直接找您.因为有时,我们找物业公司好象没有用.
另外,我家门前的化粪池经常堵,特别是下雨天,会溢出来,难道就没有彻底解决的办法吗?&&&
戴粉红:我们业主委员会每天都有人在红枫老年公寓三楼正常值守,欢迎垂询。目前在房管局的支持帮助下,对小区的化粪池逐一进行清掏。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我们一直在关注和监督现场施工。&&&
[网友]-我是贫农:问题ID-136
我是松林小区的居民,最近,房管局在这里做老小区整治,为我们老百姓做了好事,我们都很感谢政府.
但是,我也有一个疑问,就是整治能维持多久,再过三两年,会不会回潮.谢谢&&&
陈松林:感谢您的理解和积极建议。松林小区整治工程是200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之一。整个工程围绕下水疏通翻做、窨井清淤、道路维修、外墙出新、绿化补植调整、公建配套修缮等方面开展。整个工程从4月份实施以来,已完成工程量的75%,整个工程预计10月份完工。完工后将达到下水畅通,道路平坦、绿地优美、外观明亮、环境整治、秩序井然、管理规范、方便生活,焕然一新。小区整治重在长效管理,在工程实施前,我们就跟松林居委会进行了认真的沟通与协商,整治结束后将由居委会对松林小区实施长效管理。希望松林小区的广大业主能象您一样,关心小区的长效管理,并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网友]-五区业主:问题ID-135
各位领导,怎样在业主和物业之间构成和谐的关系,说几点看法,仅供参考。
1、建议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小区物业公司工作的指导,结合各小区的特点,制定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指标,并要求物业部门在小区内张榜公布。主管部门还要不定期对各物业公司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达到服务质量要求,大部分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要给予表扬。
2、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要增强服务观点,努力按服务质量指标工作,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还要增强环境意识,不要把小区绿化不当回事。
3、物业费用收缴和开支应向所有业主公开。
3、居委会要在小区管理工作中发挥指导和组织作用。新区小区的居委会看来要向老城区小区,如景光、税务等居委会干部学习。
4、小区的业主也要自觉维护好自已的家园,主动交纳物业费用,积极配合物业做好小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5、物业要尊重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也要积极主动配合物业工作,为了维护小区的环境,居委会、业委会、物业要同心协力,不能各唱各的戏。
常听&物业&讲:“你不交物业费,我就不给你服务。”这话听起来道理十足,但只对了一半。比如说,有人想开饭店,他必定要先筹款投资各种设施。饭店开张了,客人来了,店老板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我一定要服务好,让客人满意;作为客人,在酒足饭饱以后,当然要掏钱买单。如那位想一抹嘴就走人,或者在酒店任意摔碗砸凳,我想,老板肯定要报警。作为物业公司,同样也是服务部门,你首先想到的也应该是,我应怎样搞好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怎样让业主们满意,然后才是钱,才是赢利。如果你服务确实到位,而业主仍蛮不讲理,不但拒缴物业费,而且在小区内任意遭塌,你也有权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来解决&&&&
陈松林:这位网友讲得非常好,建议非常有价值,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考虑采纳。&&&
[网友]-我不是愤青:问题ID-134
现在的政府部门是有利益就争,要做事就躲。
我家隔壁在车库门外乱搭建,向房管局反映了若干次,市长电话打了若干次,人民来信写了若干封。可他们都叫我去打官司。打官司?开玩笑,我一个普通百姓打什么官司啊,再说了,又不是我一家,我为什么要强出头。
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有谁来管我们?
我是教工三村的,我想问一问,难道我家邻居乱搭建除了打官司,就没有其他途径了?&&&
陈松林:按照相关规定,乱搭乱建等违章行为由城市综合执法行政管理局执法。请该业主通过此渠道途径向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反映。您反映的情况,我们也会通过我们的渠道向城管局反映。&&&
[网友]-不想说:问题ID-133
大家说这么多,有什么用,能解决什么问题?
我就问陈局长一条:请问,我们公司好多人不缴物管费,还说象我这样按期缴交的人是傻子,长此以往,我干脆也不缴了,反正小区又不是我个人的,脏乱差大家都一样享受.别人不交我也不交.&&&
陈松林:俗话说得好,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小区归根到底是大家的小区,小区整体环境不好损害的不是哪一个业主的利益,而是全体业主的利益。
对长期的、恶意的、无理的个人欠费行为,将通过联合人民银行将这部分人员的信息进行诚信记录,必要时亦将诉诸法律,由人民法院追讨恶意欠费,以保护您这样热爱家园的“傻子”的利益少受或不受损害。
主持人:各位网友:
&&&&我们“网络对话”栏目是一个平等的交流平台。我们希望通过平等的对话解决一些问题。我们给网友们充分自由的话语权,大家可以自由发表见解。但我们不希望看到的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少数人却在这里吵成一团。
&&&&同时,我们也希望大家注意文明用语,不要讲粗话脏话。&&& 9:38:32
[网友]-有话直说:问题ID-131
我们有许多业主说话太偏激,在好多小区物业服务确实不到位,但作为小区的主人我们又做了什么,物管费有没有及时缴,随地吐痰\大小便的陋习改了吗,我们不能光索取,不付出.陈局长你说呢.&&&
陈松林: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物业服务企业第一是要搞好服务,赢得业主的理解、支持;第二位的才是收费以可持续发展。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我们责无旁贷,十分感谢这位网友的理解。&&&
[网友]-想不通:问题ID-130
职工,你的名子也G8太俗了吧,不懂法、不知尊重人,回去叫你妈好好教导教导你。
知不知道,最近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里面把所有的物业管理公司改名成物业服务公司?知不知道《物权法》里说物业服务公司是接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小区进行管理?知不知道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不能管小区违章?知不知道,即使有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一个企业能管业主违章?
你在马路上闯红灯时,你肯定知道协警保安无权拦你的车,只有交警可以拦你的车。
如果你在马路上随便大小便,如果环卫工人来管你,你会让他管吗?才有城管来管你时,你才会伏法。
放在小区管理里面也是一样的,如果你在你家车库前乱搭乱建,物业服务企业来管你,你会服吗?现实当中,我家邻居就是这样的,小区保安去管他,被业主纠集了黑社会打了一顿,再也不去管了。只有城管执法队去管才是正道。&&&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侦察兵:问题ID-129
是的,很像!据侦察,是的!&&& 23:58:22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无所谓:问题ID-128
“想不通”是陈**下面的“人”&&& 23:19:08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职工:问题ID-127
GB想不通,按你说物管就没有责任了,那物管究竟管什么,你能代表谁,你听听众多业主的呼声,你看看小区里的状况,还在推卸责任,物管责任就是大门有一个不管事的保安、另外拨点杂草扫扫地就完事了。&&&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想不通:问题ID-126
小区里这么多违法、违章、违规现象,怎么没有一个部门来管一管,现在物业管理公司都改名了,叫做物业服务公司,他们是服务公司,我理解他们没有权力来管业主的违法、违章、违规现象。
但是:公安、城管、环保、卫生、房管,这些部门为什么不执法呢,不执法的部门是不是涉嫌不作为呢,他们还有什么责任心、公益心呢?&&&
陈松林:对于小区内的违法、违章、违规现象,业主可根据具体事实,向有权部门反映。比如:噪音问题有环保局,违建问题有城管局等等。&&&
[网友]-大家都理智点:问题ID-125
我是一区的,前段时间看到有改造绿地增设车位的报道,引起大家的争论。
个人觉得沁莲物业还是很积极的,是想做事的,部分业主有过激反应是多余的。
奉劝一区的业主要理智点,无论是有车族还是无的,特别是无车的,大家想想:与其让绿地被无序地破坏,还不如有序地改造绿地。&&&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庄生化蝶:问题ID-124
“我思故我在”所说的情况比较普遍,看看我们五区的草坪,公共绿地都被变成了一个个的“私家花园”,物管公司在干什么?对于乱栽乱植,与业主委员会协调好,直接进去拔掉就是了,不能姑息!要知道,这是广大业主赋予你的职责和权利!做不到就是不称职,是失职!&&&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我思故我在:问题ID-123
不过也要表扬一下沁莲物业,你们最近在每个单元门上公示了卫生保洁的人员、保洁时间,这是一个很好的表现,要告诉业主,你们干了些什么,希望你们能够逐步公开其他的一些内容&&&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我思故我在:问题ID-122
七区的绿地上都被一些住户种上了葱,栽上了蒜,秧上了南瓜,摆满了花盘,好端端的绿地被破坏得一塌糊涂,请问沁莲物业,你们难道就不能制止吗?你们越是放纵,住户越是骄横,难道在小区公共的绿地上栽上他们家的菜,还需要跟他们讲什么道理吗,直接拨掉就是了.&&&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同感:问题ID-121
七区物管的号码6833777都卖给一家饭店了,换号也不通知我们。所有楼道口的号码还是老号码!!!
另建议这个电话要24小时值班。目前好像是上班时间有人,中午晚上没人接。要知道我们有很多问题都是在下班才发现的。&&&
陈庆庆:&&&&感谢这位网友,这是我们工作中的疏忽。我们将改正。&&&
[网友]-同感:问题ID-120
同感,同感!我也是七区的。&&& 16:13:14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我思故我在:问题ID-119
我是七号区的,听说我们这个小区竟然还存在一个业主委员会,我从来都不知道,也不知道谁是主任,业主不知道业委会主任,业委会主任也不知道广大业主有何愿望,这个主任怎么可能帮业主维护权益?只不过是一个名存实亡的傀儡而已.
&&& 16:01:15
陈松林:我局将建立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的沟通交流平台,畅通委员会与业主的对话渠道,具体信息将在泰州物业管理网公开。(网址是),这个网站预计10月份开通,欢迎您访问。&&&
[网友]-serve the people heart
and soul:问题ID-118
业主委员会主任是帮助物管做业主工作,还是代表业主行使权利呢?我看理论上应该是后者,但现实中可能是前者。
不知道我们普通业主如何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主任。有没有报酬啊?谁发报酬?多少?&&&
戴粉红:目前市区所有业主委员会都是进行的无偿劳动,没有一家业主委员会接受过政府部门的报酬。
业主委员会每3年进行一次改选,业主可按业主大会规程参加选举、被选举。&&&
[网友]-日立:问题ID-117
一区毁绿停车的事究竟怎么解决啊?&&& 11:06:32
陈庆庆:&&&&我是沁莲物业公司,首先纠正一下,我们并没有毁绿停车,只是经过业委会的批准,在业主中公开征求意见准备对绿化进行改造。至于最后究竟是什么结果,将由全体业主决定。&&&
[网友]-秋风:问题ID-116
教工三村的物业管理由于纠纷问题撤走了,现在小区的环境比较差,请问陈局长对这个事情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解决措施?&&&
陈松林: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委员会选聘。我们会主动与业委会沟通,需要我们支持的时候我们决不袖手旁观。&&&
[网友]-射雕英雄:问题ID-115
网友“五区业主”图片贴得好,我也是五区的,五区的状况搞得我都想搬家了!能不能再多照一些,多贴一些?强烈呼吁炒掉五区的物业公司,让他们“物业”变“无业”!&&&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虞美人:问题ID-114
小区业主本该是主人,现在反成了弱势群体,究其原因在于业主的代表——业主委员会的缺位或形同虚设,这样,小区中就缺少与物业公司的制衡力量,带来了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的下降或不合格。近日从网上看到上海由政府出钱对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定期培训,觉得很好,这也是政府应有的职责。陈局长,泰州这方面可有什么打算?&&&
陈松林:这位网友的文字水平很高,对社会管理方面一定有较深入的研究,非常愿意与您多沟通、常交流。业主委员会虽是业主自治组织,但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有义务也有责任帮助业委会归位而不缺位,使他们有能力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行使权力、维护权益。近期我局准备邀请各业主委员会主任进行座谈、交流,下一步将定期不定期进行集中宣传和培训。&&&
[网友]-辣妹子:问题ID-113
五区拆迁户较多,原来都是农村的,一下子成了市民,原来农村的习惯改变不过来,不喜欢花草,就喜欢种菜,结果很多好看的草坪变成了菜园子,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还洋洋得意,&敝帚自珍&!所以,五区的状况与小区内很多拆迁的业主有脱不开的干系!这叫自作自受!&&&
陈松林: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个别业主不自觉的行为当然不对,但是物业服务企业有没有尽到责任更是应该值得关注的。五区的情况反映较多,我局将组织专项检查,以给广大业主有个交待。&&&
[网友]-飞龙在天:问题ID-112
五区物管的状况触目惊心,这样的状况已经越来越引起业主们的不满,本来这里的物业公司就是开发商请来的,不是业主们引来的,按说小区建成后应该由业主们重新选择物业公司的!这种状况再不改变,我强烈呼吁PK掉现在的物业公司!请问陈局长,作为政府你们有没有义务管理管理?这样下去还怎么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
陈松林: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和义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搞好服务。您及不少业主对五区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不满意,也说明我们的监管工作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我们愿虚心接受您及广大业主的批评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与业委会联系,对该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指导业委会作出相应的决定。&&&
[网友]-爱莫能助:问题ID-111
请问陈局长,你们对开发区鑫泰花园的物管情况是否知情?该小区有多层楼房50栋,全部住满,但是这么大的小区竟然没有物管公司,开发区甩给寺巷镇,寺巷镇又甩给东明村,最后是那些七老八十的人在那儿混混,没有保安,没有监控系统,绿化太少,杂物乱七八糟满地是。你们何时对鑫泰花园的物管建设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小区建设大变样?&&&
陈松林:限于体制的原因,我们将敦促开发区建设局加强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
[网友]-朋友:问题ID-110
请问陈庆庆,莲花一区和莲花二区收取的物管费标准是否一样,如果一样,怎么管理的各个方面相差巨大,为什么?请问各位领导什么时候回答网友们提出的问题?&&&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小市民:问题ID-109
看了业主们提出的意见我也有同感,特别网民“哈哈”讲的绝对是真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就是:钱与管理之间的矛盾,从物管角度来看,我收不到物管费怎么去管,只好收多少钱办多大的事。从业主角度来看,小区管不好,业主逐渐不缴物管费是自然的,也是有理由的,这样变成恶性循环。但新建的小区在拿钥匙之前预交2年的物管费,只要前2年先把小区管好,等到第3年绝大多数业主会缴物管费的,不缴的必定是少数,所以物管有推卸不了的责任。新建的小区管理成本低都管不好,能管好居住多年的小区吗?&&&
徐翰林:我也是一名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对于这位网友提的问题,我认为一直是贯穿着物业管理过程中的老问题,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不管哪个物业管理哪个小区,都应该用心去管,实实在在的解决小区问题,从而赢得业主的信赖,只有业主信赖了,物业管理收费的交纳,业主们才能口服心服。这就要求我们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服务要增强责任感,要加强长期效应,切切不能搞短期行为。同时,我们也很希望广大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工作给予支持,因为,物业公司是个企业行为,办什么事情都应该质价相符,收取物业管理费是物业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果仅谈服务不考虑效益,那任何企业都无法生存。收费与服务也是一个辩证的关系,只有处理好这一关系,那小区的物业管理才能处于良性循环。&&&
[网友]-五区业主:问题ID-108
重复了一张,重新上传.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五区业主:问题ID-107
五区环境现场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五区业主:问题ID-106
五区环境现场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五区业主:问题ID-105
五区环境现场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五区业主:问题ID-104
五区环境现场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五区业主:问题ID-103
敬请各位领导关注一下莲花五区的环境绿化管理!五、六、七三个小区紧联,都有很好的绿化基础。但不得不遗憾地指出,五区的环境绿化在最近二年内大幅度后退,和六区、七区相比,已有较大的反差。1、在莲花五区,二年不到的时间内,主干道旁的大、小树木就损失了28棵之多,90%是“人为”的。这还不包括楼宇之间的树木。2、小菜场引入小区达一年之久,对小区
的绿化、卫生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3、在绿地上随意扒翻种植的现象日益严重,无人问津;侵占绿地堆入杂物,严重影响景观的不良现象也是长期存在;4、小区内杂草丛生,极少维护;5、每年秋冬季,因燃放烟花爆竹,都有大片的草坪、树木被毁。附上几张图片,都是本星期拍摄的。我们迫切希望领导到五区来看一看,这种现象绝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陈松林: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个别业主不自觉的行为当然不对,但是物业服务企业有没有尽到责任更是应该值得关注的。五区的情况反映较多,我局将组织专项检查,以给广大业主有个交待。&&&
[网友]-哈哈:问题ID-102
什么时间物业公司真正感到了业主们的压力,摆正了“服务”的位置,知道自己是“仆人”,业主是“上帝”,自己的饭碗是业主们给的,小区管理才能真正好起来!现在搞得物业公司好象是“上帝”,业主反倒像“仆人”,这种状况是该改变了?请问陈、徐两位经理,你们意下如何?&&&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罗氏沼虾:问题ID-101
请问天发宾馆是不是给了我们四区物管很多好处啊?为什么那么多车堵在小区西门口不管呢?不会是出了大门物管就管不到吧?
好像一区西门口也有类似情况噢~~~~~&&& 15:44:41
徐翰林:这位朋友你好!你提到的天发宾馆车辆停放问题,确有此事,天发宾馆曾经与物业商洽过,想把车辆停放在四号区内,但物业公司为了保证四号区道路的畅通,一直未同意,更谈不上天发宾馆给了什么好处,这一点我解释一下。&&&
[网友]-泰州大侠:问题ID-100
听说物权法要实施了,以后小区就是俺们业主自己的了,我想请问,我能不能赶走现在的这个物业公司,重新找一家物业公司&&&
陈松林:改聘物业公司,需要大多数以上业主同意方可。&&&
[网友]-一吐为快:问题ID-99
现在小区管理都是物管公司说了算,哪有业主的说话的份?业主委员会听说也有,但连是由哪些些人组成都不知道,平时屁也没听放过一个,能起什么用?针对这种情况,政府是不是应该管一管?&&&
陈松林:我们将建立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的沟通、交流平台,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之间建立沟通、交流渠道。&&&
[网友]-路过:问题ID-98
莲花四区的西门口有许多的饭店,小区内停满了饭客的车,建议物管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对外来的车辆进行收费,这样不仅使物业得到了实惠,而且也保证了业主的出行安全.&&&
徐翰林:该网友的建议很好,感谢你的好主意。通过在小区内增加一些停泊线,使车辆有地方好停,从而给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保安加强巡视,强化管理,使小区内车辆有序停放,确保道路畅通,给广大业主创造良好的住宅环境。对于车辆停放收费问题,我们的看法是,目前四号区停车车位有限,不宜将外来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倘若让外来车辆停放在小区内,虽然能增强物业公司的一定收入,但小区道路会受到影响,为了保证业主的生活秩序,为此物业公司目前不宜增加这块收入。&&&
[网友]-幸福小家:问题ID-97
我是七区的居民。我注意到,去年有几天,小区曾在每幢楼下都放了一个可移动式的垃圾筒,我们也觉得挺方便的,可仅仅几天就没有了。据说是为了迎接检查,不知道是不是。
如果是的话,这种假的优秀我们又要了干什么呢?是不是因为优秀小区可以向业主收更多的物管费呀!
如果不是,那为什么要收走呢?
请沁莲物业负责人详细回答这一问题,特别是收费问题。&&& 11:48:40
陈庆庆:&&&&垃圾筒放在每单元楼下,是为了方便广大业主,(1)但有不少业主强力反对垃圾筒放在自家车库门口;(2)有业主不太注意,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垃圾筒损坏严重(如将未熄灭的炭屎、烟头直接投放到垃圾筒内,造成垃圾筒烧坏,一些业主不注意扔垃圾将垃圾筒扔坏(导致破坏)。
&&&&创建(优)是为了通过创建(优)给小区的业主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我公司并没有向业主额外增收任何创建(优)费用。所需费用都是由我公司自行承担的。
[网友]-rainman:问题ID-96
1.泰州春晖路卫岗家园到底有没有物业?4-5号楼之间那么多建筑和生活垃圾谁来负责清理?道路窨井盖高低不平,有的突出20CM,有的破了一个洞,谁来负责维修?公维资金那里去了?
2.当时4-5号楼才交付业主的时候广厦物业负责的,收的装璜押金我们找谁要?你广厦物业说走了就走了?有没有通知业主?
&&& 10:59:27
徐翰林:网友你好,现就你提出的问题我作一些答复,卫岗家园原来确实是广厦物业托管,托管时间为三年,现在合同原本不在身边,可能合同到05年期满,期满后鉴于存在种种问题,有不属我物业管理的范畴,所以遗留的有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业主对物业有看法,从而造成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率较低,于是,合同到期后,我们与开发商再次商议,要求终止合同,经开发商同意,所以我们才撤出,当时也贴了个通知在原物业办公室门口,通知大家如果公共部位需要维修请拨打6331410,我们撤出的仅是保洁的服务,而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仍然由我们承担,你们的公维资金由政府相关部门管理。对于装潢押金一事是我们收的,仍然到我们那里去退。&&&
[网友]-见风使舵:问题ID-95
请问王律师,我们小区的门卫基本属于不闻不问的那种,随便什么时候什么人进小区从来没见人家盘问过,去年我家被盗了,打了电话,结果他们还没有110来得快。现在想起来心中还有气。请问,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有责任吗?&&&
王长林: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对管理区域业主的人生和财产安全承担责任。物业管理公司对因违反物业管理合同致使业主财产被盗,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的责任。&&&
[网友]-见风使舵:问题ID-94
陈经理,你能说说你们物业公司究竟管些什么吗?&&& 10:28:43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scvhdghkr:问题ID-93
收了钱不干事,狗屁物管!&&& 10:28:40
状态:等待回答!
[网友]-变形金刚:问题ID-92
戴主任,你们平时是怎么工作的?我们莲花五区好象也有业委会,但基本没见起到什么作用,可以说是形同虚设,根本不能代表业主们的利益。
&&& 10:18:06
戴粉红:&&&&东进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4月,共有9名成员。按照业主大会规程的要求,每个季度召开业主委员会成员会议,在此基础上我们进行了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平时每天都有人到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值班,把小区内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同时积极协调小区内的有关难点、热点问题。
&&&&我认为业主委员会要想充分发挥作用:1.关键要掌握小区的基础情况,及时与物业服务企业互通信息。2.我们委员会成员要加强学习,特别是有关物业服务的最新规章,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3.强化无私奉献精神,为小区广大业主的公益事业多做一点事情。&&&
[网友]-变形金刚:问题ID-91
现在很多人不想交物业费,主要是因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引起的。就拿五号区(滨江花园)来说吧,小区内草坪上杂草丛生,这么长时间了也不见物业公司管一管,看着其它小区内那么整洁,连我这个从来按时交费的业主也不想按时交了。真不知道每年交的物业费都干啥去了!针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 10:12:15
陈松林:请您千万不要灰心,还请您要继续关注小区的物业服务。至于五号区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关注,并督促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到位。谢谢您。&&&
[网友]-泰州人:问题ID-90
&&&&&莲花四号区河北片的住宅楼都没有装感应灯,使小区住户很不方便.现在泰州南边的道路路灯减掉一半都可以.为什么政府就不愿意为老百姓做一些这样看起来不起眼,但实际关系民生的事呢?我想每个楼道如果都装上感应灯,这对社会治安也必然有好处.期盼政府拿出实际行动!!&&&
徐翰林:这个问题当初开发商在设计时可能没有考虑到,现在要解决这个问题也是民心所向,但是这里涉及到经费问题,应该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一道来研究商议,将结果报送到政府相关部门。&&&
[网友]-希望:问题ID-89
是呀,沁莲物业公司就是这样管理,很正常,听说:玉城花园就是因为不负责任,引起业主们不满,收不到物管费,最终撤出玉城花园,现在由另一家物业公司接管。沁莲的职工的福利待遇可不低,观光旅游是常事,感觉太有钱了。请问沁莲物业公司对一个小区收取的物管费然后投入小区管理有多少、占几成。资金分配有无规定?&&&
陈庆庆:&&&&这位网友,沁莲物业在玉城花园是严格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的。管理服务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率达到85%以上,管理服务应该说是得到了大部分业主的肯定。至於撤出玉城花园,是因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已满。撤出过程是在玉城花园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交接完成后撤出的。
&&&&物业管理费投入小区管理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绿化养护、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日常养护维修、税收等。
[网友]-哈哈:问题ID-88
这位长得像毛主席的同志可要多为我们业主作为啊!不要成为物业管理公司的保护伞!
请问物管公司一年交你们多少费用啊?&&& 18:31:32
陈松林:回答您的问题同时回答“品头论足”网友:您俩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我怎能与伟人相提并论呢?哈!不过,毛主席他老人家始终要求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此我不敢有忘,在涉房问题上,我愿意为泰州市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请大家监督我。作为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诉求和利益我们应该积极维护,同时我们会采取各种措施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尽职尽责,他们确有问题,我们会严惩不贷,大家放心,我决不会做不法企业的“保护伞”。同时,所有物业服务企业都不需要交钱,我们也没有收过一分钱,您可能误解了。&&&
[网友]-品头论足:问题ID-87
陈局长,看你的照片倒有毛泽东主席的风范呢!你以前可能没有注意到吧?
&&& 17:48:10
陈松林:回答您的问题同时回答“评头论足”网友:您俩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我怎能与伟人相提并论呢?哈!不过,毛主席他老人家始终要求我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此我不敢有忘,在涉房问题上,我愿意为泰州市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请大家监督我。作为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诉求和利益我们应该积极维护,同时我们会采取各种措施促使物业服务企业尽职尽责,他们确有问题,我们会严惩不贷,大家放心,我决不会做不法企业的“保护伞”。同时,所有物业服务企业都不需要交钱,我们也没有收过一分钱,您可能误解了。&&&
[网友]-莲花一区业主:问题ID-86
物管公司每年收取的物管费是否应该公开,费用支付情况是否也应该公开,具体是怎样的规定?物管公司在管理中有很多失误的方面(只注重收物管费,而忽视管理),业主是否可以拒缴物管费.&&&
陈松林:物管公司的财务是否公开,要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是否约定。对于物管公司管理不到位的,业主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但不可以拒缴物管费。&&&
[网友]-愤怒的业主:问题ID-85
沁莲物业公司:中午休息时间有人在小区吊嗓子(好像是一个老师在家里教学生美声唱法),搞得我们睡不着觉,物管该不该管啊!中午物管电话没人接!地点在七号区2号楼与3号楼之间!请关注!
&&& 17:33:07
陈庆庆:&&&&我们将具体派人上门协调,必要时报相关部门解决&&&
主持人:陈松林,泰州市房产管理局书记、副局长。该局是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
主持人:王长林&&泰州市众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长期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法律研究。
主持人:徐翰林,泰州市广厦物业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该中心是市区成立最早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着市区所有房改房住宅区及海陵区的多个住宅小区,管理面积在市区各物管公司中最大。
主持人:陈庆庆,泰州市沁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该公司是目前市区物业管理资质最高的企业之一,管理着沁莲花园、锦绣花园、东进小区、凤城河风景区等数十个项目。
主持人:戴粉红,东进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
该小区是泰州市区最大的小区;其业主委员会在市区成立时间最早。
|  |  |  |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大学门卫老董续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