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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02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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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庆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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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上半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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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龙卫〔2011〕140号
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局& 财政局关于
开展2011年上半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乡村医生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考核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2011年上半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参照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执行。
三、考核方法及考核时间
(一)考核方法
1.区卫生局委托四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院对辖区内所管理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要求在7月2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本镇和相应行政村公示。7月22日前将考核工作总结、乡村医生考核情况汇总表上报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将进行抽查复核。
2.在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院在自评基础上,区卫生局、财政局将在7月下旬组织考核组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包括对四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医院对辖区内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组可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
(二)时间安排: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核结果应用、计算和经费补助
(一)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计算
考核结果计算参照2010年度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考核后,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经费补助按考核结果拨付。
(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计算参照2010年度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考核后,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经费补助先发放基础补助部分(1200元)。
四、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及考核检查组成员名单:
(一)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石生& 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蔡银山& 区卫生局副局长
&&&&&&& &&&&陈惠凤& 区财政副局长
成& 员:许英莲& 区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陈小锋& 区财政局预算股
&&&&&&& &&& &雷恩奇& 区卫生局防疫股股长
&&&&&&& &&&& 魏美英&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 陈刚峰& 区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 王& 红& 区妇幼保健所所长
2、考核检查组名单:
组& 长:蔡银山& 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许英莲& 区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 陈小锋& 区财政局预算股
成& 员:苏娟娟& 区卫生局人秘股& 负责财务管理
&&&&&&& 罗凯杰& 区卫生局医政股& 负责健康档案管理
&&&&&&& 邱惠敏& 区疾病控制中心& 负责传染病管理
&&&&&&& 林玉霞& 区疾病控制中心& 负责慢性病、老年病、重性精神病管理
&&&&&&& 郑春梅& 区疾病控制中心& 负责预防保健管理
&&&&&&& 林志群& 区疾病控制中心& 负责健康教育管理
&&&&&&& 林& 立& 区妇幼保健所& &&负责儿童保健管理
&&&&&&&&肖& 娟& 区妇幼保健所&&& 负责孕妇保健管理
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局&&&&&&&&&& 漳州市龙文区财政局
&&&&&&&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龙文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考评细则标准
十一、重大公共卫生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各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农村低保适龄妇女“两癌”检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具体任务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确定。
十二、群众满意度评价(10分)
当地群众对该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可及性的满意程度,满意度不小于70%。(90%以上满分,80-90%得8分,70-80%得7分,60-70%得5分,60%以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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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发布人:&&发布日期: 09:55&&共2823人浏览
  为指导和督促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意识职能,确保十一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实施。为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强化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3年《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考核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村卫生室的公益性。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
  (三)坚持遵循医疗卫生发展规律,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政补助政策,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行职现。
  (四)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对象:对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乡村居民化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完成基本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主要考核内容。具体详见附件《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按照《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内容进行考核。
  (二)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县乡村医生卫生服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卫生所(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以经常性和半年年终考核为主,按照《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对全乡村村卫生室乡村医生进行考核,经常性考核主要通过乡村医生例会进行;半年、年终考核以实地检查为主,每年两次,采取听取个人述职、查资料、访现场座谈的方法,半年、年终考核分别于每年7月和12月份进行。
  (四)乡卫生院于每次完成乡村医生考核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后、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异议的,可向卫生院提出复核申请,卫生院将按规定组织复核。
  五、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
  (一)考核依据《县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评分,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优秀,81-90分为良好,71-80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含量60分)为不合格。
  乡村医生考核等次及补助标准:90分以上(不含90分),人均补助2元;70-90分,人均补助1。5元;70分以下不予补助上。
  (二)我县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时,组织乡卫生院进行交叉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进行复查。并随机抽查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参与。
  (三)考核结果作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发放的参考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村医不发放补助。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当年考核补助经费并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实施与管理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明确工作目标,组织要严谨、纪律要严格、工作要细致。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
  要做到考核公正公开,资金分配合理,资料档案齐全,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加强检查和指导,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及乡村医生补助足额到位。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本报讯
近日,有读者在聊城日报党报民生热线留言反映,莘县卫计局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经费发放不透明。该读者称:&莘县卫生局说乡医补助发了,发哪里了?我们一年忙到头,可是啥补助都没领过,卫计局你说发了,有本事公布出来,看看都发到谁手里了。&
  该读者提到的&莘县卫生局说乡医补助发了&缘于本报之前接到的一条热线。近日,聊城日报党报民生热线接到莘县一读者反映,该县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各乡镇差别很大,不知道依据什么标准。记者向莘县卫计局主管此事的基妇科进行咨询。莘县卫计局回复称,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经费发放方法依据原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2〕3号)文件对乡村医生进行绩效考核,补助资金在绩效考核后结算,标准为综合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80(含80分)&90分之间的,拨付70%;60(含60分)&80分之间的,拨付50%;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拨付。依据此文件,2014年各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进行了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古城镇卫生院、张鲁镇卫生院发放公共卫生经费均为8元左右。目前,莘亭镇卫生院已发放公共卫生经费人均4.9元,待1月底对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完成后,再次发放公共卫生经费。
  该读者在看到莘县卫计局的回复之后表示质疑,称他是莘亭镇的,目前并没有领到公共卫生经费,至于这个补贴怎么发,有什么依据,上级部门也没有解释过,更没有见过考核表。据他所知,东鲁街道乡村医生也没有领到公共卫生经费。而据莘亭镇另一位乡村医生介绍,去年7月份,乡镇卫生院问他们要了一张照片,说是办手续,要发补贴,至于什么补贴不是很清楚,但至今没有发放过。
  针对该读者的问题,记者再次联系了莘县卫计局,莘县卫计局对此解释称,乡村医生公共卫生经费发放方法依据相关文件进行绩效考核,依据文件要求,没有参与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不允许给予拨付公共卫生经费。莘县各乡镇卫生院严格按照此文件执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公共卫生经费。至于另外一位乡村医生提到的交照片和表格事情,是全省范围乡村医生摸底调查,并没有提到给乡村医生发放补助。莘县卫计局相关负责人称,该读者如仍有疑问,可与该局基妇科直接进行联系。
  (记者 蒲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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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网出品南宫市对乡村医生补助进行绩效考核 近期将补助到位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12月4日讯(成志霞)河北新闻网网友日前在“阳光理政”平台反映“南宫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哪儿去了?”的问题。12月2日,河北省卫生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回复:南宫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不存在截留现象。今年下半年,南宫市卫生局确定乡村医生补助采取绩效考核的方式发放,目前,南宫市卫生局正在抓紧进行绩效考核,近期将全部补助到位。
网友向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反映问题:
我是河北省南宫市的一名乡村医生,今年以来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很重,体检,建档,电脑录入,各种各样的活让人忙的手脚不停。而且上级领导还一个劲的检查,抽查,调查。如果不达标经常被批评。我们基层医生其实也知道这个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给百姓做的好事,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好政策。可是,做到现在,去年干活的时候乡医院答应的补助都没有落实,今年更是一分钱也没见着。而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各种媒体一个劲的报道国家又增加了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国家又改善了乡村医生待遇,对此我们想请问,为什么该给的补助或者经费到现在不给?
省卫生厅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接到网友投诉后,邢台市卫生局十分重视,迅速安排南宫市卫生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上半年,南宫市卫生局在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上采取定额补助与绩效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定额补助。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具有乡村医生职业资格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目前,已发放至6月份。二是绩效补助。由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进行考核,根据乡村医生完成的数量、质量,按照补助标准,兑现补助,并全部落实到位。
今年下半年,为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调动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南宫市卫生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南宫市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方案(试行)》,明确了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承担的职责和相应补助标准,确定乡村医生补助采取绩效考核的方式发放,对具有乡村医生职业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200元;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300元。目前,南宫市卫生局正在抓紧进行绩效考核,近期将全部补助到位。
通过调查,南宫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不存在截留现象。
【责任编辑:诚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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