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贷款一万元一年利息9万元15年,到目前剩余多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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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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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词:金融 信用社 清欠△ 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
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
信用社贷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云政办发〔2007〕28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精神,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省人民政府于2004年底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专项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2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共收回拖欠贷款6.9亿元,较好地完成了清欠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欠工作基本情况
  (一)欠贷情况
  截至2004年12月末,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5100笔,拖欠金额6.0774亿元;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22000笔,金额4.2464亿元。2项合计27100笔,拖欠金额10.3238亿元,贷款笔数多,金额大,拖欠年限较长,不仅严重影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及资产质量,还弱化了信用社支持“三农”的能力,制约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二)清欠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日,全省通过各种清收方式共清收拖欠贷款21002笔,金额6.9318亿元(含减免优惠部分),清收比例达到67.14%。其中收回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贷款2663笔,金额3.8378亿元,清收进度达63.15%;收回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18339笔,金额3.094亿元,清收进度达72.86%。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两类拖欠贷款进度超过70%的州(市)分别是:思茅85.58%、昭通83.29%、文山81.4%、大理79.19%、楚雄78.79%、红河72.16%。清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贷款单项进度超过60%的州(市)分别是:迪庆72.23%、丽江70.33%、德宏68.98%、西双版纳68.9%、玉溪60.99%。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单项进度超过70%的州(市)分别是:昆明84.68%、临沧77.66%、保山72.42%、玉溪72.32%。
  二、清欠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为我省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有效降低不良占比创造了条件。清欠工作中所收回的6.9亿元各类贷款,均为农村信用社一直以来最难清收的不良贷款,清欠任务完成为农村信用社实现不良贷款双降打下了基础。
  (二)为我省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奠定了改革发展的坚实基础。清欠工作化解了部分农村信用社多年来沉淀的历史包袱,充实了信贷资金,壮大了农村信用社实力,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规范管理,为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清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清欠工作中,通过教育、行政、经济、法律、组织、纪律等手段紧密配合,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履行还款义务,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诚信度,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了“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通过清欠工作的有效开展,借贷双方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城乡居民法制观念得到提高,推动了诚信社会建设。全社会关注、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农村金融运行环境进一步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三、开展清欠工作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认识到位。清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各部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开展专项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作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精神,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风险,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增强农村信用社发展实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自觉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坚决纠正“清欠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的事情,不是政府的工作”、“新官不理旧事”等错误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保证了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领导重视。在清欠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清欠工作领导机制。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纪检、检察、组织、人事、法院、财政、公安、银监、人行、信用社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专项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收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情况的通报》(云政办发〔2006〕78号)和《云南省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会议纪要》等文件,并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清欠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各级人民政府也相应成立了“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清欠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负总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落实,形成了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清收工作局面。
  (三)目标明确。在各地认真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清欠工作实际情况,经过认真分析,省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欠工作目标。各州(市)人民政府与行政区域内的县(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清欠目标责任书,使清欠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四)措施有力。一是积极宣传动员。各地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粘贴公告、标语等形式,宣传清欠工作精神和意义,使清欠工作深入人心。二是各地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和分阶段工作措施,做到年度有目标、工作有方案,责任明确,措施落实,建立了清欠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各部门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教育、行政、经济、纪检监察、法律等手段加大清欠工作力度。
  (五)方法创新。清欠工作情况复杂,各地积极拓宽清欠工作思路,在逐户逐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一户一策”的方式研究清收措施,突出重点,找准“突破口”,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主要创新方法有:一是通过协商,采取“土地、房产置换”方式,清收机关事业单位欠款。如:文山州砚山县利用土地置换方式,分别收回平远镇、干河镇、江那镇人民政府拖欠的859万元贷款,为有效解决清收机关事业单位欠贷问题开拓了新的思路和方法;思茅市景东县文龙乡人民政府和文井镇人民政府分别拖欠贷款32万元和9万元,景东县清欠工作领导小组采用房屋置换和土地置换办法归还了贷款。全省通过以土地置换方式累计收回贷款49笔,金额4140万元;通过资产处置方式收回贷款163笔,金额3534万元。二是通过拍卖变现机关事业单位抵押物还贷。如:德宏州瑞丽市姐勒乡人民政府贷款350万元,林业局贷款170万元,在市人民政府清收领导小组协调下,于日公开将抵押物进行公开拍卖,收回了欠款。三是让渡欠款人资产经营权,收回拖欠贷款。如:峨山县根据实际情况,在乡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借款人的高平茶厂15年经营权交由农村信用社处置。该县联社将其15年经营权转让给外地茶商后,收回了欠款本息197.7万元。四是由财政拨付专款偿还贷款。如:隆阳区水寨、丙麻等6个乡镇向农村信用社借款用于集镇建设,长期以来一直拖欠无力归还,在本次清欠中,区人民政府用财政资金还清了所欠的261.92万元本息。全省通过财政出资方式共收回贷款88笔,金额3155万元。五是对私借公用欠款进行落实清收。对私借公用欠款在机关事业单位认可的情况和各级人民政府的支持下进行有效清收。如澄江县1名干部所借的50万元欠款,用于县煤建公司营业周转多年不还,也在此次清欠过程中得以全额收回。
  (六)奖惩到位。一方面严肃清欠工作纪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参与清收工作。对不主动偿还欠款的,采取诫免谈话等纪律手段督促还贷;对在限期内未还清欠款的,采取“三停五不”措施,即停职、停岗、停薪,不提拔、不调动、不加薪、不评先、不晋级,督促还贷,直至还清贷款本息。如丽江市对2名拖欠数额较大、到期不还的公职人员“动真格”,给予1人开除公职,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2年的行政处分。全省共对685名党员实行戒免谈话、1人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对975人实行了扣薪还贷,对191人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执行,对15人停薪、1人停职。另一方面,建立清欠工作激励机制。根据清欠工作实际情况,经省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下发了清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对还款态度积极,通过努力,提前归还拖欠贷款的单位及个人给予欠款本息减免的奖励措施,进一步加快了清收步伐。
  四、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巩固清欠工作成果
  清欠工作虽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从总体看,全省仍有部分欠款未能清收,部分地区欠款数量还较大,而且剩余的欠款情况更为复杂,清收难度更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将清欠工作推向深入,切实巩固清欠工作成果。
  (一)加大对剩余欠款的清收力度。各地要做到“清欠工作机构不撤,清欠工作力度不减”,继续加大力度清收剩余欠款。要对剩余欠款逐项继续认真分析,制定可行的还款办法和还款计划。对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的“钉子户”,要继续重点督办,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务必拔除“钉子”,以典型带动全面。
  (二)继续执行进一步完善清欠工作有关政策。对纳入本次清欠范围的欠款,继续按收回贷款本息的5%,交各州(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作为清欠工作和奖励经费。对由各级财政资金偿还的贷款和有特殊困难的欠款单位、欠款人,可由各州(市)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对达到呆账核销条件的欠款,可以办理核销手续。
  (三)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全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工作,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资产质量,进一步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增强服务经济和社会的功能,用更加优良的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四)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村金融运行环境。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清欠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号)的精神,进一步增强为农村金融服务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及省人民政府给予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力度,改善我省农村金融运行环境,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
            二○○七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金融 信用社 清欠△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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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名下冒出26萬元房貸 追查中欠款被悄悄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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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筆來路不明的貸款,又被悄悄還清。本報記者楊偉廣攝
  今年7月底,邯鄲市的安先生打算貸款買房時發現有人冒用其名字辦理了一筆26萬元的住房貸款。他輾轉多個部門探尋真相,此時貸款又被陌生人悄悄提前還清。有了這筆稀裏糊塗的房貸,安先生貸款購房就變成了二次房貸,首付比例和貸款利息都將增加。
  昨日,48歲的安先生講述了這筆糊塗房貸給自己帶來的煩惱。7月28日,他決定給孩子在邯鄲城內買一套商品房,當去銀行諮詢購房貸款事宜時,發現名下早在2004年已有了一筆26萬元的房屋按揭貸款,貸了20年,並且10年來每月都在按時繳納月供。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安先生,這筆房貸還有10年才還清,一般將不予辦理新的房貸手續。即使還清了貸款,二次房貸的話,首付比例和貸款利息都將增加。
  “我什麼時候貸款了?”安先生立即趕到人民銀行邯鄲分行查詢個人信用記錄,這才得知,2004年有人以安先生和愛人王女士的名義在中國銀行邯鄲分行辦理了26萬元的購房貸款。安先生夫婦帶著疑惑來到中國銀行邯鄲分行,相關部門負責人調出了那筆26萬元貸款的相應檔案資料。檔案裏不僅有安先生夫婦的身份證等複印件,還有安先生所在單位的公章,以及他們夫婦的親筆簽名和指印。但王女士一眼看出,簽名不是她本人的筆跡。銀行負責人表示,住房位於竇莊小區,申請貸款的資料是比較齊備的。
  安先生經過仔細回憶才想起來。2004年,他們在竇莊村購置過一套集資房,先付款23萬元,剩餘部分向房産公司提交了貸款申請,但再三考慮後,他放棄了貸款,也將房子轉了出去。安先生懷疑問題就出在這個環節,當時放棄貸款後並沒有要回那些辦理貸款的資料,懷疑有人假冒他們名義騙貸。
  隨後,安先生多方奔走,最終在邯鄲市房管局了解到竇莊小區那套房産登記的戶主姓張,他根本不認識。“如果是我貸的款,房産登記的應該是我的名字才對啊。”安先生將此資訊向銀行反饋時,工作人員解釋稱,由於歷史等原因,住房資訊系統可能會與貸款本人存在不一致現象。
  前幾天,安先生再次去銀行查詢時,驚奇地發現,那筆尚差10年的房貸,8月12日,已經被人提前將剩餘的17萬元全部還清了。他疑惑地説:“有人提前還貸,銀行方面也不需要我和愛人親筆簽字嗎?”
  目前,安先生夫婦已向房管、銀監等部門舉報反映,並向邯鄲警方報了案,希望相關部門能儘快查明真相。
  記者從中國銀行邯鄲分行綜管處了解到,安先生這筆貸款確實已于日前結清。工作人員稱,他們正就此事進行內部調查。邯鄲市一位律師認為,倘若查實銀行或房管部門在工作中存在失誤,直接導致安先生夫婦被冒名貸款,且影響了正常辦理住房貸款,相關方面應對此負責。鋻於侵犯了合法權益,造成了一定的經濟和精神損失,安先生夫婦有權向有關方面提出索賠,如果就索賠事項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記者楊偉廣)
  原標題:市民名下冒出26萬元房貸追查中欠款被悄悄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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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944年,蘇菲與馬海德在延安棗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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