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田改造项目导致不能正常耕种自己的土地 作文对农民有补偿吗

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doc90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免费全文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10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1.1项目背景 1
1.2项目简介 7
2项目区概况 9
2.1自然条件 9
2.2资源条件 11
2.3社会经济状况 12
2.4土地利用现状 13
2.5基础设施条件 14
3项目分析 20
3.1项目合法性分析 20
3.2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21
3.3水资源平衡分析 22
3.4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28
3.5土地适宜性评价 30
3.6公众参与分析 31
4项目规划方案及建设内容 35
4.1规划原则 35
4.2规划依据 35
4.3规划方案比选 38
4.4规划方案总体布局 39
4.5建设内容和标准 44
4.6节水措施说明 48
5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49
5.1土地权属现状 49
5.2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49
5.3 土地权属调整的方法和程序 49
6项目建设组织管理 52
6.1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52
6.2项目实施进度 53
6.3项目实施过程控制措施 55
6.4项目建后运行管护方案 56
7投资估算 58
7.1投资估算依据 58
7.2 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58
7.3 投资估算费用构成 63
7.4投资进度计划 64
8效益评价 66
8.1社会效益评价 66
8.2生态环境效益评价 67
8.3经济效益评价 67
9风险分析 70
9.1项目主要风险因素 70
9.2风险程度分析 70
9.3防范和降低风险措施 72
10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73
10.1结论 73
10.2建议 73
11附表、附图、附件 74
11.1附表 74
11.2影象资料 74
11.3 附图 74
11.4附件 74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名称
省级投资汉川市新堰镇基本农田土地整理(血防)项目。
1.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 《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7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8 《关于组织申报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本报告从项目概要、项目区概况、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水资源评价及供需平衡分..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可研报告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农田发展权分配体制与保障体系建构
本文作者:周四丁 单位:湖南理工学院政治与法学学院
要建立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供给面由非均衡性向均衡性转变的补偿移转制度及举措,构建激励相容的利益分配机制,设计基本农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3]陈百明认为改进基本农田损失补偿制度是保护基本农田的重要手段。[4]李边疆基于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模型,构建了耕地保护过程中地方政府在个体理性支配下同整体理性进行博弈的分析框架,并据此对实践中存在的耕地保护政策失效和政府间耕地保护意愿差异的现象进行了解析,认为地方政府在个体理性支配下的博弈行为是耕地保护政策失效的主要原因之一。[5]这些研究虽然探讨了基本农田保护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受损问题,并尝试通过补偿农民、监督政府等方式来解决问题,但如何补偿才算合理,补偿农民与监督政府如何才能落实,目前还缺乏有说服力的研究。笔者认为,只有以制度的形式赋予农民基本农田发展权,才能使农民的基本农田土地权益不受损失;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才能保护农民的基本农田发展权益。因此,创设基本农田发展权,建立符合各方利益的、有效监督的基本农田发展权制度才能真正保护农民的基本农田土地权益、保护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发展权制度建设的必要性
制度建设是规范一切行为的基础。土地发展权即改变土地用途或利用强度之权,这种权利的实质是土地权利人可以通过市场来配置土地资源,通过改变土地用途来获得市场的平均收益。我国的基本农田的用途被限定为粮食生产,因而也就基本失去了改变用途的可能。从物权法的角度上分析,我国剥夺农民的基本农田发展权的过程是“国家通过严格限制农民基本农田事实处分权、基本农田所有权处分权、基本农田自主经营权等三项物权权能,对基本农田实行了最严格的用途管制,独占基本农田发展权”的过程。[6]从实施程序的角度来分析,我国政府是通过“强化基本农田用途管理控制、强化征收审批程序”独享基本农田发展权。[7]当然,国家独享基本农田发展权的系列制度是为了保证粮食安全,我国以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0%的人口的成就,正是这些制度的价值所在。然而,基本农田发展权制度建设的缺失造成的不良后果亦值得忧虑。
首先,基本农田发展权制度缺失限制了农民务农收入的增长。目前我国的城市化率仅50%左右,仍然有一半人口依然靠土地为生,务农收入是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然而,我国种粮农民的比较收益很低亦是不争事实,“亩均净收益仅在30元至80元之间”;而如果基本农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的亩均收入达到1433元”;[7]如果被征收,收入增加可达1000倍(尽管征收补偿极低)。国家独享基本农田发展权的制度,剥夺了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自由支配土地资源的权力,使基本农田承包者无法达到种植经济作物的收入水平,也无法达到被征地者的收入水平。基本农田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基本农田承包经营者本应有权在价格杠杆的引导下,种植比较收益高的农产品,从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以期从市场上获得社会平均收益。政府对基本农田用途的限制使基本农田的土地资源不能流动,导致土地资源在粮食生产方面的投入过大,从而导致粮食生产供过于求,由于粮食的需求弹性较小,供略大于求就会导致粮食价格较大幅度的下降或者长期低价,因而极易出现增产不增收的情形;同时,粮食生产增长刺激了对农药、肥料、种子的需求,导致这些生产资料的价格不断上涨。在粮食处于买方市场,粮食生产资料处于卖方市场的情形下,粮食生产者的收益被压挤到很低的水平,从而限制了农民务农收入的增长。
其次,基本农田发展权制度缺失导致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基本农田发展权缺失使农民土地权利得不到制度性保障,为地方政府侵犯农民土地权益提供了方便,其中最严重的当属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现有的基本农田制度安排将基本农田发展权完全划归国有,尤其是直接行使行政审批权、征地权的县、市级地方政府所有。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中,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合法地征地将基本农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将其使用权转让,以获得经济利益。由于土地权利分配不合理,基本农田被征后的增殖收益分配不公平,地方政府可以得到巨额的卖地收入,而失地农民所获得的补贴相对于卖地收入显得微不足道。“政府作为理性经济人,既不比普通人卑鄙,也不比普通人高尚,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倾向,政府实际上是以“参与者”与“管理者”双重身份进入征地博弈中,政府所制定的制度、政策必然会以保护和增进政府的经济利益为目的。”[8]由于政府拥有基本农田发展权,并且可以通过征地、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得巨额经济收益,因此,地方政府出于自身的经济利益考量自然容易滥用征地权,而不会考虑农民的意愿,其结果不仅是与民争利,还会大量破坏基本农田,真正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这样,地方政府因为征地处于民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对立面。也就是说,国家独享基本农田发展权是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和农民存在直接的、零和利益冲突,在强势政府与弱势农民的利益冲突中,地方政府会获得经济上的胜利,但是会失去民心而在政治上遭受失败,最终的结果是政府与农民都失利。共赢的制度是利益平衡的制度,基本农田发展权需要在国家、集体与农民之间合理的分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关键在于构建合理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权益分配机制;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涉及国家、集体、农户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其间任何一方的利益受损都会影响到建设用地的正常流转。”[9]因此,只有加强基本农田发展权系列制度建设,赋予农民一定的基本农田发展权,才能使失地农民分享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在城市化进程中受益;才能对地方政府的征地权进行监督,并抑制地方政府的征地冲动。
基本农田发展权的分配制度建设
基本农田发展权制度建设的实质是赋予农民一定的基本农田发展权,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生产。
首先,制定基本农田用途管理制度。目前,基本农田的用途被限定为粮食生产,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基本农田不被破坏,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粮食供给。保护基本农田不被破坏依然非常重要,但是保护粮食安全的具体做法,需要进一步完善。换言之,需要在保护基本农田的前提下,优化基本农田的种植结构,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农产品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在经济落后的背景下,人们对粮食的依赖性很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农产品需求日益多元化,对特色农产品的需求上升,对主粮的需求反而下降。这也是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后饮食结构更加均衡的表现。因此,农业生产要着眼于人们需求的变化,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农产品需求。这客观上要求在制度的规范下对基本农田的用途进行适当的调整,允许农民利用基本农田生产不破坏基本农田的经济作物。市场经济的价格机制会引导人们在经济作物生产与粮食生产之间进行土地资源的配置,这样既能提高粮食的市场价格,又能丰富经济作物的供给,既能提高农民的收入,又可丰富农产品市场。第一,定期适时调查了解粮食需求的变化,并将该措施制度化。粮食需求多样化的满足原本可以通过市场来解决,但是政府将基本农田置于市场之外,市场就无法自发满足粮食需求的多样性,基本农田的用途被限定后,基本农田对粮食需求的多样性不敏感,需要政府弥补这方面的不足。第二,实行基本农田耕种状况调查制度。鉴于目前大量存在的基本农田抛荒现象、被占用现象、双季改单季现象,政府应通过制度化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粮食生产过程中基本农田的使用率。第三,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引入外部资本,可以将抛荒地及低效率使用的基本农田集中起来提高使用效率。如湖南浏阳淳口镇的烟叶种植基地,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集中了大片基本农田,采用烟叶+晚稻的种植模式,既保护了基本农田,又丰富了农产品市场。第四,实现基本农田用途审定制度化。对于满足粮食需求之外富余的基本农田,可以通过用途审定,在不破坏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种植经济作物;但是经济作物的生产应处于政府制度化的监督之下,以确保基本农田使用符合规范。
其次,完善基本农田征用制度。我国现有的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将变更土地性质的权利完全赋予给国家,“农民集体既无权主动将基本农田所有权转让给国家,又无权在国家有需要时拒绝转让其基本农田所有权”,[6]并且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可以获得巨额的经济利益,所以,政府会滥用其征地权,以公共利益为幌子,随意扩大征地范围。虽然国家有耕地占补平衡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只是确保耕地的总面积不变,而无法保证耕地的质量不受损失,更无法触及耕地地理位置差异所蕴含的经济价值的差异,而且占补平衡中,政府的谋利行为不受任何制约。因此,国家需要进一步细化征地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使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符合国家的总体战略。第一,健全土地使用规划公示制度。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要向农民全程公示,使农民知晓规划以防止地方政府以法规的名义欺骗农民,也可以使农民能主动抵制非法征地。第二,完善征地监督制度。对征地过程要全程监督,上级政府、媒体对当地政府的征地行为要全程监督,要使政府的行政行为全程处于阳光之下。只有制度化的监督,才能使监督更有效力,才能使地方政府消除侥幸心理。第三,完善检查制度。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并明确违规处罚方案。只有让地方政府承担相应的违规代价,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的问题。只有从健全法律法规入手规范地方政府的征地权,才能为保护农民的基本农田发展权提供制度基础。
再次,制定土地出让金分配制度。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的根本动力是征地过程所获得的利益,因此,合理分配土地出让金,一方面可以降低地方政府政府滥用征地权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分配土地出让金的总体原则是要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农田发展权。第一,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并使补偿制度化。现在的征地补偿标准只是补偿了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而并没有补偿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农田是农村集体所有,也就是由农村集体中的农民按份共有,征地需要对农民的基本农田集体所有权进行适当的补偿,这是农民基本农田发展权的最直接的表现形式。补偿的制度化是通过制度的形式规范补偿的各个环节,使补偿能落到实处。第二,要将部分土地出让金上交给中央政府,以供中央政府建立专项基金用于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发展农业科技,从而提高粮食生产者收入,这也是农民基本农田发展权的表现形式之一。第三,应将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的使用纳入地方公共财政,编入地方财政预算,接受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同时,地方政府应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例,使农民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正在由经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这两种财政支出的区别在于经济建设型财政的主要支出是用于经济建设,而公共财政的主要支出用于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但是目前各级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不纳入地方财政的预算与决算,由地方政府用于经济建设。如果能将土地出让金纳入公共财政,可以为弥补地方政府公共财政的不足,为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财政支持,这也是农民基本农田发展权的间接体现。
基本农田发展权实施保障体系建设
创设基本农田发展权是农民持续增收的制度保障,但是这种制度需要有力量推动,地方政府就是这种无法回避、可以依赖的力量。这考验着制度制定者的智慧,基本农田发展权制度既要限制地方政府的私利、保护农民利益,又要使地方政府有积极性地保护农民的利益,使地方政府由农民利益的损害者变成农民利益的保护者。基本农田发展权制度的制定意味着调整利益分配格局,使地方政府和农民由利益冲突双方变成互利共赢的双方。“利益冲突相当于触发机制,正是在公权与私利出现冲突的背景下才会导致私欲膨胀、权力异化和机会漏洞。我国公共生活中的许多腐败现象、不正之风、官僚主义等问题的背后实际上都有一个共同的根源,即利益冲突,”[10]制度建设就是要消除利益冲突,寻求共同利益。韩非的“目标――交易”管理模式可以为如何建立地方政府与农民同利的基本农田发展权制度提供启示,该模式对现代管理的启发有三点:“领导者制定并坚守目标;通过交易的方式聚集实现目标所需的资源,建立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的破坏者主要是作为交易规则执行者的官员,需要以法术来监察官员以维护交易规则。”[11]该模式对基本农田发展权保障体系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首先,中央政府应当建立农业生产发展目标体系。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其中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宗旨。胡锦涛在2012年APEC峰会上提出:“我们应该加大农业投入,促进农业投资,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扩大粮食产能。要加强粮食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现代粮食物流体系,降低粮食储存、运输、消费环节全程损耗水平。要加大对农业生产、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我们应该稳定粮食等大宗商品价格,防止过度投机和炒作,改善农业投资环境。”这是对农村生产发展的进一步解释和定位,其核心是发展粮食生产、降低损耗和成本、提高农民收入。这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保护农民的基本农田发展权。围绕这一总目标,需要制定落实该目标的目标体系。该目标体系应该由三个指标体系构成:第一,粮食生产指标体系。包括各地耕地、基本农田总面积,用于粮食生产的总积,用于可不破坏基本农田的经济作物生产的总面积;抛荒面积,土地流转规模与目标,粮食总产量等等。该指标体系可以计算出某个地方在一定时期内可用于集中生产经济作物的基本农田的数量。第二,农业成本和农民收入指标体系。包括农药、肥料、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控制,粮食储存、运输、消费环节全程损耗控制,粮食价格增长指标等等。第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包括农业科技的投入与产出,农业流通体系建设,农田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基本农田提质改造等等。只有中央政府制定出相对具体的发展规划,地方政府才能在规划的指引下积聚力量发展农业生产,进而保护基本农田。
其次,中央政府应当建立地方政府农业生产发展考核制度体系。“推功而爵禄,称能而官事”(《韩非子•人主》)是根据官员的贡献而给予职务上的升迁和物质上的奖励,基本公平的分配制度才能激发地方官员完成中央政府目标体系的积极性。“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夫爵禄大而官职治,王之道也。”(《韩非子•显学》)分配制度与目标体系相配套,努力实现中央目标的地方官员得到相应的提拔和奖赏,那么,中央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就会早日实现。“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韩非子•显学》)公平可信、有利可图的分配制度为人们提供实现个人富贵的理想途径,是人们“不得为非”的根本保证。因此,中央政府应将地方政府农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考核的指标体系当中,并将该目标体系的权重提高到能影响官员个人升迁与奖赏的程度。这就要求改变单纯注重经济总量增长背景下的GDP绩效观为在科学发展观背景下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很长的时间内都强调经济增长,将GDP增长速度作为考核地方政府官员的核心指标,这种政绩观在一定时期内有其价值,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GDP增长依然是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将GDP增长速度作为对地方政府官员考核的重要指标依然很科学,但是,不能再将GDP增长速度作为最核心的指标,而应当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应科学合理分配各个考核指标的权重。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基础性地位,虽然为GDP增长做出的贡献比不上工业、服务业,但是农业的基础性地位不能低估、农业发展对保障农民民生的重要意义不能低估,保障粮食安全、巩固农业的基础性地位、发展农业生产所需付出的努力也不能低估,地方官员为此所付出的代价也不能低估,因此其在政绩考核体系中的地位也不能低估。只有政府官员为发展农业生产、保护基本农田发展权所付出的努力能得到相应的认可与回报,才能改变农民与地方政府利益冲突的现状,使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使地方政府成为农民利益的有力守护者。
再次,中央政府应当建立地方政府农业发展监督制度体系。尽管建立了与农民同利的绩效考核体系,但是地方政府利益最大化的本性不会更改,只要有可能,地方政府依然有可能为了扩大自身利益而利用自身的行政权力欺上瞒下,最终侵害农民利益,比如,在耕地占补平衡中以次充好,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虚报成绩,在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中加重农民负担等等。这需要政府加强监督,建立与中央政府农业发展目标体系、地方政府农业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完全配套的地方政府农业发展监督体系。第一,加强民众对地方官员的监督。农民是地方政府的服务对象,也是地方政府谋私利的侵害对象,因此,要赋予农民监督政府的权利。中央政府应将中央政府农业发展目标体系与地方政府农业发展绩效考核体系广布农村,使农民知晓政府的合法行为与不合法的行为,然后鼓励农民依法监督政府,“而告私奸者众也,故民莫犯,其刑无所加。”《(韩非子•奸劫弑臣》)当全体民众都监督地方政府官员,就会增加地方政府官员的违法风险。第二,通过审核检验地方政府的政绩。“听其言而求其当,任其身而责其功,则无术不肖者穷矣。”(《韩非子•六反》)为了防止地方政府官员虚报政绩,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官员的业绩陈述进行核查,不能让地方政府成为本地方发展数据的唯一生产者和最后生产者,当下我国“数字出官”的不良现象正是对地方政府陈述的绩效信息缺乏必要审核的后果。第三,加大处罚力度。“故明主之治国也,众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韩非子•六反》加大处罚力度就是增加官员的违法成本,官员在违法与守法之间权衡时,会进行违法成本与收益的计算,只有加大官员的违法成本,才能使官员主动放弃违法行为而自觉守法、服务于农业生产,进而保护农民的基本农田发展权。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基本农田发展权分配制度与保障体系建设作为保护农民的基本农田土地权益、保护基本农田的基础性工作和治本性措施,必须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着力:抓制度完善,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这是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制度建设的首要条件;抓制度落实,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抓制度创新,着力增强制度的适用性。
&&&&&&&&&&&&&&&&&&&&&&&&&&&&&&&&&&&&&&&&&&&&&&&&&&&&&&&&&&&&&&&&&
上一篇论文:
下一篇论文:
农业建设论文&&&&&&&&&&&&
最新论文投稿&&&&&&&&&&&&
论文范文&&&&&&&&&&&&------------- 声明:本帖受村民所托,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在此向广大网友表示感谢!!  另外。图片将会更新,尚有许多图片村民尚未传来!再次感谢关注的网友们,谢谢了,村民们确是走投无路了,帮帮他们吧!!    就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官山镇汤集村,支部书记邵统辉有关假借“新农村”为名,在基本农田,大搞房地产开发,大肆吞噬农民土地等问题求求领导成立专案调查组,避开县、镇等部分领导,进行明查暗访,给受残害的农民作主,讨回一个公道。  一、抗拒国家一系列土地法规,大搞房地产开发。  日,国发[2006]31号文件,第六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占用土地建设的,属于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我们看过28部党中央、人大、国务院、各部委,关于保护耕地的法律、文件。  恰恰就在日以后国发[2006]31号文件下发的当年10月,汤集村陆续侵占本村邵东组、小朱组、小涂组150亩左右的稻、麦两熟,亩产2000斤左右的基本农田盖商品房,召集天下人来买。村书记邵统辉自己也盖近60处商品房出售。他扬言:还要盖300亩……  二、群众举报无效,遭打击报复,愈盖愈烈。  于2008年5月后,我们失地农民60多人,逐步向官山镇党委政府睢宁县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反映情况,他们不但不查处,反而泄露举报人秘密,使其遭到村书记邵统辉的打击报复。  我们又多次向徐州市国土局、江苏省委省政府信访办、国土资源厅反应此事,遭到两次睢宁县驻省办工作队员们的百般阻挠,如(沈言利、仝德化等人)。我们冲破重重阻力,将此事反应给省、厅部分领导,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回复,省领导说:“汤集村建设土地百分之百没批,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没有审批手续,土地不能让,你们回去吧”。我们六次去南京有关部门,睢宁县、官山镇等有关部门我们去无数次,睢宁县政府信访办公室的律师王辉同志,见到中央回复信函后,果断的说:“汤集违法建筑,该扒的坚决扒掉”。真是跑断腿,磨破嘴,不知花了多少钱。同时也去信给中央巡访团得到回复,他们要求地方政府查处。同时江苏电视台《公共频道(有一说一)栏目》也冲破县政府及相关人员的重重阻挠,于日晚7:40和次日早6:40分重播,汤集村违法占地之事。直到现在无人查处,反而愈盖愈烈。不管怎样,我们得要地,买房的人赶紧把房屋搬走。  官山镇政府出面,不知从哪里拿13000多元钱,强行退还小朱组群众,自发筹钱打官司的费用。(实际群众这笔钱已经交到南京某方面去了),村会计王广民到处宣扬,本来想逮你们和周元亮,看在乡亲们的分上就算了,他们对群众不懂法律,胆小怕事,就采取一吓二骗。  地方政府一些主要官员,玩忽职守,不但压案不查,反而说:“胡锦涛的话无用,不要迷信这些话。”注:2010年元月12日,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新成效。吴帮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来、李克强、周永康出席会议,贺国强主持会议。胡锦涛强调: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职务贪污赌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人民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管理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节选自2010年元月13日《光明日报》)”。睢宁县国土资源局监察科长潘友东在他的办公事是这样说的。我们三人(周元成、陈道生、周元亮)叫他在胡锦涛总书记原话上签字,他又不敢签,反而笑着说:“我是说着玩的。”我们三个上访的人说:“这是国家工作人员办公的地方,你拿胡锦涛总书记反腐倡廉的话当儿戏,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还要打人!”潘友东科长不耐烦的说:“怎么就你们三个人老是来找?”我们说:“我们按信访规定来的,怎么嫌人来少了?我们只要一个电话,来人就能把你们国土大门堵住,不信你瞧瞧”。我们三个人只好走开!  无独有偶,睢宁县教育局监督科长鲁刚,曾几次(开车)到汤集小学和周元亮的家,劝说周元亮再让另一块地盖房,周元亮坚持真理,伸张正义,要他们拿出批文后方可谈地。鲁刚说:“睢宁县盖了那么多的房子,都没有批条,你还着真干什么?”周元亮拿了一大堆法律书给他们看。鲁刚说:“这些法律书没用,赶紧把它烧掉或投到城河里去算了。”周元亮让他在法律书上签“无用”之字,他也不愿意签。  “好事接踵而来”,几年来,地方大小官员,县里的、镇里的、村里的,有的打电话,有的三个成群,两个成对,不时的,不定期的到周元亮家劝说,层出不穷。将周元亮叫到镇里、县里去劝说:“威胁利诱,算了,不要再上访了,地让出来,树去掉,安度晚年,何乐而不为呢?”周元亮说:“我有苦,群众苦更多,不给公道,决不罢体!”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续:三、失去土地的担忧  土地被他们强占后,几百口人的生活和收入,直接受到影响,和村里签订的《协议书》是非法无效的。何况有的是他们逼着签的字,不签不给领钱,派出所要逮人,一亩地约667平方米,一年到头只给600元,只合0.9元一平方,少得可怜,买不到一斤蔬菜啊!买水喝也不够啊!随着社会的发展,物价不断的上升。最可怕的是:土地性质变了,我们永远失去了土地。既然变成建设性用地,为什么不按照建设用地标准赔偿呢,哪级批准,哪级给钱,谁批准谁给钱。他们今天在台上说着算,还能给点钱,说不定明天不干了,下台无权,就连这唯不足道的600元钱也会化为泡影!邵统辉村书记究竟为梁光辉村书记还多少钱呢?  像他们这样折腾下去,中国再过10年、20年,人口日益增多,土地急剧减少。中国势必走向缺粮的国家,社会化矛盾会尖锐啊!  四、侵犯人权,滥打无辜,血泪斑斑。  2008年春天,汤集村支部书记邵统辉发号施令,将邵东组庄上、路边、汪南各家地头,大小白杨树2000多株,强行去掉,群众不愿意去掉的,就调来挖掘机,机吼树倒,狼籍不堪,无人敢阻拦。此后又调来挖掘机一台,翻斗车4辆将邵东组宅基土,挖地三尺,统统搬去填大沟,掩埋周元亮白杨树近百株。挖掘机吼叫声、翻斗车奔跑突突声,尘土飞扬,整整折腾10天,活像日本鬼子“大扫荡”、“三光政策”无人敢拦。  2008年春天,在周元亮树无偿不去的情况下,村书记邵统辉等一邦人,到睢宁县晋陵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吴霜霜发下律师函,强行去掉周元亮大小300株几行白杨树。周元亮找吴霜霜律师调解,要邵统辉给500元补偿钱,邵统辉拒绝,一分不给,还说:“想一个也没有。”还要分给群众,一家一棵。群众不同意未果。  日,在周元亮买房之机,无端挑衅,唆使计划生育专干李元超,赶到周元亮家附近,打骂周元亮。刚被人拉开后不久,又唆使其叔兄弟无证开发商(土包工)邵锋到周元亮家恶毒打骂,将牙齿打掉一颗,并扬言:要抄周元亮全家,还不要邵锋本人出手。其后,又联合官山派出所冯立新等人将周元亮叫到汤集村部4层楼办公室进行审讯、围攻。周元亮不服,拒绝围攻,舌战众敌,邵统辉理屈词穷,跃跃欲试,将要把杯里热水浇在周元亮脸上,又喝令其他人将周元亮从4楼窗户扔下去,他人未果。  退休教师周元亮,一天遭到三次毒打和漫骂,一周之内遭到5次毒打和漫骂,过着非人生活……  日晚上,邵统辉将周元亮侄子周斌叫到睢宁县城一家酒店,数人喝酒,借喝酒之机责令周斌去掉周元亮几行近300株白杨树,这事交给周斌办。周斌当场表态:“二叔不同意,我拿锯去锯。”将周斌劝醉,周斌借酒向周元亮打电话发疯,强行去树让地,周元亮坚持不赔偿不让。周斌甩下话筒开车并带上一万元钱,于晚上9—10点钟之间,开车到老家汤集,将二叔周元亮腿砸断,给一万元养伤。周元亮闻讯随机锁门跑掉。周斌未打倒人,将周元亮门、玻璃踹得稀巴烂。周元亮赤脚在黑夜中向孩舅家跑去,脚被划破几处,孩舅二人骑摩托车带铁棍迎至半路。  日,周元亮逃亡后,在6月4日下午4点许,邵统辉打电话给周斌说:“周元亮树被放药毒死,开始嫣巴啦,叫周元亮不要报案,报案也查不出来。”睢宁县公安局认证,价值13632元,并且立了案。直到现在未破案。(2011年8月)  日中午,邵统辉利用广播和召开村组、党员干部会议,强行与会人员联名签字,上告上访人周元亮,会上也遭到部分主持正义的党员、干部质疑和反对。(如邵开明、张运勇、张运昌、王学猛等)。  日,因天下大雨,排水沟被邵统辉填平无法排水,周元亮豆地幼苗被淹,向镇政府反应,纪检书记胡达居与随从人员位礼刚到现场察看,村书记邵统辉以一头高地无水为由,打击报复张口就骂:“她奶奶B,没有水,到处打电话。”周元亮听后还击,你只看一头高地,为什么不看南头洼地,你们去看可有水?随机争吵起来,激烈之时,村书记邵统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了周元亮一耳光,周元亮欲还击,却被在场的胡达居、位礼刚拉偏仗拉开,经官山派出所调解双方消火,邵统辉向周元亮赔不是就算了。周元亮为了高姿态表示同意。但村书记邵统辉怕失面子,不接受派出所长等人的意见,狡横离开派出所。周元亮要求立案调查。派出所真的立了案,开始调查。当天午后,周元亮在官山镇南北街北头还看见在场人位礼刚。但派出所主办人员夏宇却对周元亮说:“他们二位证人到外地出差,需一个星期才回。”7月15日以后,周元亮向派出所询问此事,派出所办案人员夏宇却回答说:“他们二人没看见。”就这样堂而璜之的挡塞过去。此案悬在那里日久天长,不了而了之。官山派出所3宗周元亮案件悬乎在那里,不查处,时间一长,自然会消失······这样是否上庇下逞,黑社会势力潜伏蔓延······  2010年盛夏的一天,周元亮在南京上访,省里随时打电话给县里。镇里马上知道。位礼伍、胡达居、周恩海等,周元亮还没有出南京,他们一个个打电话给周元亮,胡达居说:“哥来,你怎这么做的?”周元亮说:“你们不给处理是逼上梁山?”位礼伍说:“老周赶快回来,周恩海说:“二叔,你现在在哪里,赶紧回来。”当天晚上,冒着大雨,坐着张布中的车到家,车走后,张布中急忙打电话给周元亮,问:“周老师,你在南京上访的,赶紧躲起来,派出所要来逮你啦!快快·····,当晚周元亮吓得躲到别人家的猪圈里,外边下大雨,雷声雨声,周元亮胆战心惊,猪圈里千百条蚊虫进攻,周元亮一夜煎熬,身被蚊虫咬全了,脸肿一星期,也不敢说是怎么的。事后才知道是村会计王广民,安排王敦元,在自己店门口监视周元亮,什么时候从南京回来,向他回报······真是非人······非人······  日早上6:40分许,周元亮因出行办事,路经睢宁县城中山路与人民路交汇处斑马线上正确行驶。这时从南向北,有一男子身着黄大衣,错误从左侧路道,飞速向周元亮猛冲,将周元亮连车带人闯倒在地,当时还骂了周元亮一句。没有下车。见电动自行车和人都伤,加速油门飞驰逃逸。周元亮去人民医院查片,三根肋骨断了八截,同时盆骨、槌骨多处受损,在医院死去活来,难以忍受,近万元的医疗杂费无耐自付。这究竟是谁在幕后操纵,制造玄机,收买谁充当杀手?这究竟是啥原因?早在1990年前后,周元亮在武宅教学,某天被人放毒药在锅内,一家五口人差点没命。请公安部门介入查清。  日正逢汤集,天下着雨,签名上访的村民朱思霞(女)向组长邵开红要工钱,发生争吵,不但不给钱,反而被打一顿,躺在泥水中乱滚。在县医院治疗,经官山派出所处理结案。(邵开红是邵统辉的亲信,又是叔爷)
  日,邵统辉指使土包工邵锋强占邵统明宅基地盖房卖,邵统明夫妇二人不让,发生争吵,邵锋将赵士梅手指打断(邵锋和邵统辉是叔兄弟一家人)。  日12点左右,村会计王广民带领村干部到尹刘组收水费,尹庆兵要求抵帐,王广民不许,发生争吵,王广民把尹庆兵打倒在地,被群众强行送往医院。  日,汤集村计划生育专干李元超等人,在武宅组向武佩亚要扒河款,因不给抵帐,发生争执,将武佩亚伤腿踹断,治疗费3000元自付,其弟武佩坤拉哥武佩亚去官山镇政府评理,结果被官山派出所拘留10天,还强付200元生活费。李元超当派出所人的面,恶狠狠地说:“我能给你武佩亚弄死!”村书记邵统辉,在汤集村部附近说:“再来找,把那条腿也弄断!”(武佩亚、武佩坤提供)。  五、地方党委、政府为了躲避追查责任,将违法用地作秀成,新农村建设用地,是否属实,是谁作的主,请查清楚。  地方政府的指导思想:“办事不评论,做事不争论,干事不议论”,“团结就好,干事就好,成功就好”。意思是:不管好事坏事干成就好。  县委书记王天琦,在一次各乡镇党委书记会上这样说:“在土地问题上,你们看我处理过谁的?”(建设局科长杨扬提供)。  日,官山镇党委书记梁威,将汤集村群众给中央巡访团的信返回到手以后,默不作声,压案不查,乔装打扮,将违法建地改为建设用地。继续大盖特盖。致使违规用地,由原来的120亩左右蔓延到今150亩左右。(睢宁县国土局长张敏手中也有一份,自己要去的)。其中不包括集东组,养猪场和板材厂近50亩非法占有。请问一个乡镇,真的有这么大的权力吗?那么还要中央集权制干嘛?是否形成诸候各踞与中央对着干,架空中央呢?那么,中央的大众方针政策,岂不就成了纸上谈兵了吗?  2010年春节前,官山镇党委书记梁威和副书记(纪检书记)胡达居等到周元亮家送年货,收买周元亮的心,叫周元亮不要再告了。并说:“邵统辉一月700多元,不搞点收入,他怎么开支的。”周元亮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邵统辉家中5口人,几个孩子上学,家属不干活,小轿车经常换,楼房盖60多处,他哪里来那么多钱,暗存还不知有多少,都是不明之财,有多少老百姓含冤受苦?你们不但不处理邵统辉,反而还为他说话解脱,你们赶紧把东西带走,我不需要你们贿赂!”他们匆忙开车走开了。  2010年6月的一天中午,官山镇政府及信访办等人,将周元亮传到官山小学会议室,于会人有好多。如宋镇长,信访吕国庆、杨彦飞、司法股长王××等。他们把周元亮叫在桌边。宋镇长摇着肥胖的身子坐在椅子上,洋洋自得地说:“我今天来,会会周老师,到底怎么样!”他们拿出周元成给江苏省长罗志军的信,在周元亮面前,恶狠狠地问:“这封举报信,是不是你写的?”周元亮看了内容之后说:“虽然签我名,但是信不是我写的。”他们逼着周元亮在回信上签字。“此信,我没写,周元亮×月×日”周元亮见势不妙,立马走人。当时,他们都不让走。吕国庆大声喝斥,“老周,站住!”司法股长王××,追到官山小学院内一把拽住周元亮二轮电动车不放,坚决不让走,周元亮将手一松说:“车子你夺去吧,不要了!”撒步就跑,他们没有追上。幸免,不知遭到什么苦果。  2010年6月,江苏省电视台记者××三人一行,到汤集村,先采访部分群众后,又去采访村书记邵统辉,邵统辉强词夺理的说出自己的观点和做法。后又去采访官山镇××人,××说:“汤集村建设确实违规”,最后,又去采访睢宁县国土局,×××说:“对汤集村建设已经处罚过了。”记者要处罚手续看,不给,没有,然后躲开。记者一行,回到南京,对采访的内容进行编排,准备曝光。听知情人士讲:“此事触动了睢宁县政府的神经,×一县长说:“要不惜一切代价,将这件事按下去!”于是睢宁宣传部××到徐州电视台找××。副台长,跑到省城南京,托关系找哪几个厅××到江苏电视总台找台长商量:“这是我们政府行为,请给面子照顾不要曝光。”台长说:“节目已经编排好了,群众压力大,不能不曝光,不然这样吧,往后压一压。”  倾向于真理的人,要寻求真理。他们要将曝光的节目进行转台到江苏城市频道未成,又转到新浪网上传输未果,江苏教育频道强行曝光。这下可恼了徐州电视台,干脆把徐州电视台教育频道掐掉,叫徐州辖区内都看不到节目。  这下可黄了!记者们,又第二次约周元成、陈道生、周元亮三人,千里迢迢到南京,进行秘密再采访,再拍照。临行时,再三嘱咐:“除了你们三人知道外,任何人不要说,就连自己老婆要保密,等到9月份有可能曝光。  我们回来以后,睁大眼睛等啊等!终于在日晚,7点许,南京打来电话:“节目在今天晚上7:40左右,江苏公共频道(有一说一)栏目播放,请准时收看。我们高兴万分,耐心等待,等啊等!果真在7:40左右,节目播出,我们跳啊!叫啊!欢呼啊!拍手叫好!第二天早上6:40又重播一遍。最遗憾的是:此时,正是中央1台《焦点访谈》节目,绝大多数人都看此节目多,看江苏公共频道的少,所以收视率非常低。哎呀,不管怎样!我们前面所下的一番功夫,没有完全白费。辛勤耕耘,总之见到花儿开啦!  既有省台曝光,又有中央等回复,这下该处理了吧?可事与愿违,等来的不是处理,而是越盖越来劲。不但盖完这块,而且又盖小涂那块地。还千万百计,一天几遍找周元亮去树让地,盖另一块地。这究竟为什么呢?可能是暴利驱动吧?一亩地可以盖4处房子,可以卖50万元左右,甚至更多。只给农户600——700元一亩,这样的天壤之别,这样捡来的便宜,天底下到哪儿去找呢?难怪他们要削尖脑袋搞房地产呢?官山镇人大主席,杨书朋与周元亮谈让地不成,恼羞成怒,在手机里和周元亮吵:“那是集体地你周元亮无权不给盖房。”周元亮说:“省里已经说过了,不批,可以不让盖,你拿批条来再谈盖房。”挂机。(日说的话)  2010年春天,徐州市委组织所辖的六县一市人员,在汤集村进行“新农村现场观摩会”,后来听汤集村主任李道德说:“是县长王军主持会议。  头天晚上和第二天早晨,官山镇党委书记梁威、镇长宋××对副镇长周恩海作了周密安排,并且说:“明天假如你二叔周元亮去闹场,我的官帽子可就戴不住了。”  第二天中午,在到处都撒了岗的情况下,副镇长周恩海开着车来到现场,一个又一个电话打给周元亮,把他弄上车,一气开到徐州。等回来时,已过午,这边会议早已结束。被占地的群众,都想上去讨个说法,结果都被阻止在外。  六、目无中央政策,搞独立王国  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在汤集是架空的。邵统辉抓住群众懂理不懂法的弱点,上瞒下骗。只要自己想干的事没有干不成的,土地,说拿谁的就拿谁的,树,说去就去谁的,房屋想扒谁就扒谁,根本不需要上级各部门的批条。例如:1999年前后,限制周元亮三天去掉沟边江苏省林网树,不去我组织村里人砍!周元亮在外地教学,当天晚上找到他。他独自坐在半边楼电灯底下,大腿翘在二腿上,非常傲慢地说:“你就找到江泽民那儿也没有用,汤集我说着算!”周元亮只好走人。再如,2011年春节后,周元亮在长春女儿家看孩子,村里为了铺路盖房,将周元亮树和地被占,其他人地均被占。  对于群众的补偿,先放在后,能骗的则骗,能拖的则拖。  例如:扒房、占地、去树,群众不
  续:七、心愿  我们坚决拥护和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持改革开放,发展是硬道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决听共产党话,跟人民政府走,听从中央指挥,依法行政,为民办好事。“当官要为民作主,胜过去家卖红薯”、“宁愿南牢草长满,不要百姓受屈冤。”  八、要求  1、要求中央精神继续发扬光大,搞新农村建设,不占基本农田,在原有村庄进行改造。  2、对汤集村,在基本农田搞开发,是否合法,请给以落实,搞清楚,让群众心知肚明。  3、对于违法建筑,该扒的坚决扒掉,决不手软,还党纪国法一个尊严!还土地原貌,还农民生命安全,扒下来的钢筋造桥,碎石乱渣铺路。  4、对村里经济要进行一次严格的审计,再给群众一个心知肚明。  5、摆正关系,究竟是中央领导地方,还是地方领导中央?全国一盘棋,万众一条心,跟随党中央永远向前进。  6、周元亮要求党和政府对家人和财产安全进行保护。  7、得民心,安天下,鉴借国内外的经验和教训。开展长期的整顿党风、政风、民风、行风运动。让人人参与,惩恶扬善,扶正压邪、惩治腐败、严防奸贼乱党夺权,确保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权永不变色。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宣传机器,刑登党政各机关、各部门的一把手手机号、办公室电话号码,谁主管,谁负责。给举报人保密,安全保护和奖励,根据不同情况,设立不同程度的奖励(并要求此项立法)。  9、为了维护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的尊严,严明监察纪律,要求睢宁县委、县政府首先依法开除睢宁县国土资源局监察科长潘友东工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论处。          
      
  事实摆在眼前,有理没处说啊!!
  路过,白云。
  拆完裆快完蛋了!
  百姓呼声!农民求助!申冤无门啊!!!!        
  不好意思图片未调整。      
  农村地区真是天高皇帝远啊,什么事都可以做,似无忌惮。什么是王法,那些违法乱纪的党员,政府官员就是王法!哪里还有什么人权,简直就是封建地主剥削平民百姓!!!!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官山镇汤集村,支部书记邵统辉有关假借“新农村”为名,在基本农田,大搞房地产开发,大肆吞噬农民土地。群众举报无效,遭打击报复。请给解释下!到底!什么!他妈的!叫“新农村”!
  北京市达莹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从事房地产相关法律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成立于1998年,其前身系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下属律师事务所,后经改制而成。主要擅长业务有:房屋拆迁、征地补偿、房屋买卖、婚姻房产、建筑工程、房产开发以及合同纠纷等法律服务,并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致力成为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事务所。   达莹律师律师团队现为北京市律师协会建筑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家庭工作委员会会员单位,并担任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法律顾问,联合国(NGO)世界和平基金会法律顾问,某军后勤营房部法律顾问,国家健康养生公益事业网法务部负责人等职务。 达莹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科技、文化、教育核心地区的中关村南大街数码大厦,交通便利、环境优雅。达莹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富有凝聚力和责任心的高素质的专业律师,为客户提供高、精、专的房地产法律服务。事务所内部分设“拆迁律师团队”、“房屋买卖律师团队” 、“建筑工程律师团队”和“婚姻房产律师团队”。       电话:  
  律师早找了,没用啊只是!!!
  一、关于土地问题。我村庄原有的环境较差,并且土地紧张,一些村民因无法新批宅基地,无法居住和正常生活。为改善生活环境,增加可耕土地面积,汤集村民委员会于2006年11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大会研究,所有代表一致同意对村庄实施整治,这样可增加耕地面积120余亩,在当前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既符合上级规定,群众也能从中获得利益。目前,已成功建设一个新农村示范小区,并被评为“省级先进示范村”,成功安置了小涂组31户居民,老村庄复垦出土地50亩,而安置用地仅是9.12亩,增加了可耕土地40.88亩,已分配给农民耕种。今年计划对南小涂、小李和东朱组实施撤并村庄的项目建设,届时可以复垦土地120亩,而安置用地仅需18.24亩,将增加耕地101.76亩,所增加的耕地将也全部分配给村民耕种。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我村整体环境得到了改善,集市得到了繁荣,土地得到集约,绝大多数的村民拍手拥护。  
二、关于侵犯人权问题。我村为建设美好家园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一致同意进行村庄整治,去树就是为了整治汪塘进行护坡的,周元亮家树木总共170棵,涉及的其他村民均同意砍伐,而周元亮家向集体索要的价格超过了《睢宁县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数倍,由于他的无理要求,使村委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而他家的树木还是栽在公用土地面积上的,在我们多次做工作不听的情况下才组织强行砍伐,后来汪塘护坡才得以实施。  
关于反映周元亮被打骂一事。村里从未对其进行打骂,也从未有指使他人对其进行打骂。所反映周斌殴打周元亮一事,周斌与周元亮为叔侄关系,发生纠纷纯属个人恩怨,与村委会无任何关系。如果认为有人对周元亮的人身构成侵害,可以直接报警或依法起诉维权。  
你所提及的周元亮同志因对我村的工作不支持,多次上访缠访,想借此达到个人目的,曾写好上访信之后活动周元成和村民陈道生走门串户要求村民为其签名,遭到了绝大部分群众的拒绝。其中有个“村民联名签名”材料,为2008年9月份新农村示范小区动工之前群众同意砍伐树木的联合签名。联名中有一名叫汤孝前的,此人在周元亮等人制作联名信之前两个月就已经去世(附火化证),而联名信上还有其签名。请你转告周元亮同志,作为一名汤集村的村民,又是退休教师的他,请他从我村的发展出发,从大局出发,多做有利于汤集发展的事,不要夸大其词、颠倒黑白、无中生有,做损害汤集形象的事,给我们做一个好的榜样。    
汤集社区居委会  
  笔者经过和当事人通话,当事人说:“第一,你们所谓的土地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没有得到合法的审批;第二,在村民大会召开时没有邀请受害人,并且没有得到他的同意;第三,当时与受害人一起的周姓叔侄现在被利诱或者已经丧失信心,有他们以前签字的信为证明;第四,受害人强烈抗议,自己的权利收到伤害;第五,受害人称上面签字图片有具体字样,请看清楚是什么概念;第六,受害人称现在村委会的言辞实在是颠倒黑白,漏洞满篇。”作为笔者,我想说,事实为根据,法律为依赖。走法治路线,并且还要保护好人民利益,别忘了,中国共产党是什么样的组织,他的含义和宗旨,政府的宗旨是什么!?现在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已经太多,许多村民因为害怕等原因不敢吐露现实,这是整个社会的一个大的现象,呼吁有关部门直接介入,撇开相关人员,直接进行查访,并且做到公正,透明!部分新闻媒体也可以少去捕风捉影那些狗仔队的破事,多关注点现实生活不是很好!!
  声明:楼上出贴有部分错误,第三条的“周姓叔侄”去掉          受害人周元亮联系电话:  
  引用:“目前,已成功建设一个新农村示范小区,并被评为“省级先进示范村”,成功安置了小涂组31户居民,老村庄复垦出土地50亩,而安置用地仅是9.12亩,增加了可耕土地40.88亩,已分配给农民耕种。”现在地方基层干部,总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来招摇撞骗,镇政府还拿他来作为升官的业绩。可谁知道我们小涂组的房子被强行拆迁后,老百姓的苦呀。有很多老人都没地方住,家里也拿不出那么多钱去他们所谓的“新农村”里买,只好在马路边盖起来茅草房住啊,这对我们村那些家里没能力的五六十岁的老人来说,又等于过上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茅屋一样。我们村原来被强行拆迁的房子大多数都是刚盖好没几年的,可汤集村支部只给我们补贴了一两万,压根不够原来盖房子的钱呢。老百姓苦呀,大多数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有一个敢出来说真话,敢去顶撞他们的,要是谁敢出来闹事,他们就围攻谁,或者晚上去人家偷偷的打人家。
  按照上面所说的,占用基本农田30公顷以上要经国务院审批同意的才可做其他用地,汤集村为了搞房地产开发,没有任何批文的情况下就抢占农民的土地就是违法行为。
  :huoyingrenzhe00  
  顶你,楼上的有道理!!!
  五、关于侵犯人权问题。  1、对于村里砍伐树木。所谓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这些代表大多数不明真相,不懂法律,不懂中央大众方针政策。只懂得一时被你们村干部糊弄晕头转向的“亲己”分子,一小撮而已。弄几个人在上面签字引路欺骗群众。你们有当事人同意签字、砍伐《林业许可证》吗?你们有《土地使用审批证》吗?有合理赔偿标准吗?还不是由你们随便赏赐吗?一亩地600-800元,0.9-1.2元/平方米,只能买到半斤青菜和1瓶矿泉水。你们开过几次听证会?  2、关于谈到周元亮索要树木价格超过了《睢宁县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数倍。邵统辉村书记,什么时候、什么时间拿出《睢宁县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里面究竟是什么内容?符合哪条哪款?何况睢宁县文件是何年何月,经过什么方式制定的,符合中央大众方针吗?当事人周元亮怎么一字不知,一款不晓?这不是在为自己的犯法事实做掩护吗?真是自欺欺人!周元亮沟边树林原是江苏省林网一部分,是受《森林法》保护的,是有签约合同与上级护林手续的。邵统辉为了强占土地盖房卖,在没有合法手续,周元亮不让的情况下,采取一埋、二告、三分等卑鄙手段,指使别人投毒,毒死大树20棵,小树10棵,价值13632元,还不许周元亮报案,报案也查不出来,到现在日也没查出来,说话真灵啊!  3、关于打骂周元亮与其他村民是确有此事的。  日,村书记邵统辉因上访人周元亮向镇反应他家豆苗被淹事实,邵统辉借此机会狂骂、毒打上访人周元亮,众人见闻不敢向周元亮说话。  村计划生育专干李元超追上门来打周元亮,没有你邵统辉指使,李元超敢吗?他会头脑发热吗?是“250”吗?倘若主人不放开栓狗绳,难道狗会随便乱咬到人吗?  开发商邵峰在外地开车办事,车头向东停在周元亮家门前是怎么知道周元亮要买他的房子呢?不是你邵统辉电话指使,邵峰怎么会知道的呢?邵峰将周元亮牙齿砸掉一个,并扬言“要抄周元亮的家,还不要他本人出手!”掉牙到现在还保存着,并且官山派出所还有立案相片!周元亮日被摩托车严重撞伤,是否与邵统辉邵锋有关,因为他们有前科。1990年前后,有人在周元亮锅里放药,当时报案没有查出来,直到现在还没有侦破……  日晚上,邵统辉将周元亮的侄子周斌叫到睢宁县城某家酒店喝酒,酒桌上,邵统辉指令周斌说;“你二叔的树,交给你办,必须去掉!”周斌当即表态:“二叔的树不去,我拿锯去锯!”随即狂饮起来,将周斌灌醉,当然周斌借酒发疯,电话中强行周元亮去树,互相争吵起来,随即抛开电话筒。带上1万元现金,开车回老家,要把二叔周元亮的腿砸断,给1万块钱养伤。周元亮随即锁门躲开,周斌将门踹得稀巴烂,玻璃粉碎一地。然后再去给他爷爷奶奶磕头,说:“一定把他二叔腿砸断,没法上访!”爷爷奶奶严厉斥责:“你二叔,没有错,别说给1万,给5万也不行!”无颜在此地逗留,开车走掉,破门到现在还保存着……  日,村书记邵统辉亲自指挥放图在村民邵统明私宅盖房卖,引起开发商邵峰打断邵统明之妻赵士梅手指,并有当事人的陈述和手印在!  日12点许,村会计王广民因收水费不给抵账与尹庆兵争吵将尹庆兵打到在地,被群众逼着王广民将伤者尹庆兵送往官山医院治疗。这难道有假吗?并且有尹庆兵陈述手印在那放着!  日,汤集村计划生育专干李元超,因向武宅组村民武佩亚要扒河款,不给抵账争吵,李元超将武佩亚伤腿再次踹断,还扬言要弄死武佩亚,大家不信,可以把武佩亚伤腿露出来看看。这难道不是土匪加流氓的村委会吗?乌鸦用孔雀的羽毛来装饰自己,乌鸦毕竟是乌鸦(斯大林的名言),这难道不是你们村干部干的事吗?。稳定、和谐、平安大局究竟做到哪里去了?  周元亮原来大路上的30棵树木和一亩多的稻田,被你们占去了,让你们盖+  房。没有其他的反应,后来又要盖大路西地,经律师吴霜霜调解给损失赔偿,邵统辉不同意,想一分也没有。并且分给本组群众,一家一棵,有的人不同意要,未果。在填沟埋树时,经邵统军调解给赔偿。邵统辉还不同意。后又经邵开亮调解,树赔偿3万元、地置换。因周元亮秧田地头有邵统辉三颗大树遮阴,他不去,说是三弟邵建祥的,不当家无权去除。请问,庄上、地边群众几千棵树你怎么能当家去除呢?岂不是自欺欺人吗?实际这三棵树还是邵统辉他自己的,只不过是欺骗人罢了。用刀砍人不疼,拔自己两根毛就嫌疼了?!  关于汤孝前签名之事,上访发起人周元成、陈道生在日上访前,请原村治保主任汤孝前签的名,与周元亮毫无关系。汤孝前因对汤集村加大农民负担,比四周乡镇高得很多,抛地现象严重,加之随意打骂群众,侵犯人权,又以借“新农村”在基本农田搞开发,召集天下人来买,违法事实,才签下这个庄严大名,向上级反应情况,是合理合法的。汤孝前于2010年农历元月29日殡送下地(阳历日),前后时间与事实是不矛盾的。  综上所述,汤集村委会自己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违反国家法令真是令人发指……处处暴露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嘴脸。一身毛病反而对别人指手划脚,说三道四。真是“一屁股屎,拿着草棒去撵人家”。希望汤集村委会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顺应民心,把家乡建设好,才是基层党组织应尽的责任。  声明:汤集村支部书记邵统辉要是不服,我们可以共同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检察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法制办等部门互相配合,成立专案组进行核查,共同摆平这些事件!  邵统辉是公了还是私了。是明了,还是暗了?由你挑拣!天底下有几个打骂教师的?!只有蒋介石迫害老师马寅初,失去民心,丢了万里江山!毛泽东尊师重教,关心教师疾苦,得民心得天下!!!1965年他回韶山时,把当年他的老师安排在正位坐下,再三敬酒。一个小学五年级没有毕业的邵统辉,你能和他们相比吗?与蒋介石是一路货色,蒋介石是你的老师?你的墨水究竟能有多少呢?——做起事来只有独裁、草包、饭桶而已!来吧!你有暗箭,我有明抢,你有刺客,我有炸药包等待你,看你咋着!周元亮以后有一点儿不幸就是你邵统辉的事!    
  我就是那个地方的人,说实话我觉得这个建设蛮好的,用穷乡僻壤形容我们那里真的一点不为过,村子里面乱七八糟,下雨天连个门都出不了,去过外面才知道我们那里有多差,所以不要全盘否定成绩,拆了你的破房子宅地还是你的,换个舒适的环境有何不好呢。姑娘们也愿意嫁到干净整齐的地方去吧  
  鼠标一抖 三分到手 手持酱油 低头猛走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田征用补偿标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