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分居后妻子私自借钱给自己香港买保险险,离婚后算不算共同财产,如果算共同财产老公也要还钱吗?

妻子借钱看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丈夫不认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丈夫起诉离婚,双方无共同财产和小孩,妻子同意离婚并提供了借条复印件及住院证明收费票据等,(生病时双方分居妻子借钱看病)主张丈夫承担,但判决书只是判离不支持妻子的主张,怎会这样?感觉法律没起效果还是怎么了,法院说只针对原告的起诉来判起诉上说没有共同债务,但感情破裂叛离,上诉驳回的可能性大吗,丈夫不会认这笔债务怎么办,离婚时他提出对借条有异议,又该怎样做才能让他承担一半啊?这是他必须该承担的吗?怎样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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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双方都住在妻子父母家中的,矛盾后丈夫自己搬离与妻子分居,妻子个人名下无房产,分居不久妻子父母又卖掉了房屋,妻子无房居住,又不敢去丈夫家,也是借钱在外租房住,这样租房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吗?
结婚期间 我老爸出车祸 肇事司机不去医院交钱
我自己在亲戚家借钱去付医药费
我老公知道我在亲戚家借钱去付医药费
离婚后这笔医药费是我个人尝还
还是老公也要还一半
夫妻期间女方单方向外借钱花了,为了维持家庭正常关系,女方又单方求其父毌帮她借钱还完债,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无能力,男方不管怎么办?
我和我妻子婚后经济上一直分开独立,妻子做生意需要用钱,我给了十万,妻子又向她家里和朋友借了十万。但是生意我没参与和经营,离婚后除了我自己的十万其他的债务我需要承担吗?是属于共同债务吗? 经营生意所得利益我没有得到,也没有用于家庭开支?离婚后,我需要承担她的债务吗?
为偿还婚后跟朋友借的购房款,我向父母借钱并打了欠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我写给父母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丈夫瞒着妻子在外借了一百多万高利贷,5月18号债主上门讨债,妻子才知道此事。债主说丈夫借钱是为了在万盛做工程,但工程款至今未收到,所以还不上钱。丈夫从5月17号到现在已经5天没回家了,我也联系不上他,请问丈夫瞒着妻子借高利贷,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丈夫已失踪3个月,在我们婚后债务人向我丈夫借款172000元,并写有借条一份,后我丈夫口头表示该借款债务人已归还。但最近我发现该借款的借条原件还在我家,请问我有权利向法院主张追讨该借款吗?如果借条上的借款日期距离现在已过2年,是不是就打不赢官司的?
由于夫好不负责任,只管自己吃喝玩乐。现在孩子患身材矮小症不同意治疗。我苦口婆心总算说服了公婆。公婆叫我自己去借钱给孩子治疗,用他儿子工资还我借的钱,并且公婆说的这些有手机录音。那么1我借钱给孩子治疗的钱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我在写借条时如何写更能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收集材料这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
丈夫向别人借钱说是做生意,其实是赌博,这个债务偿还时妻子需要共同承担吗?
丈夫瞒着我在外面借了三万元高利贷,目的是想和别人合伙开店,(当初我是反对的)。借到钱之后,他把钱给“合伙人”了,那人写了借条给他。可现在“人间蒸发”了。现在丈夫也躲到外省去了,留下我一个人承担家里所有的事情,孩子又还小,还不到一岁半。现在我每天担惊受怕,怕债主找上门来。请问一下,丈夫借的高利贷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没有钱买家电,妻子就和朋友借钱买,请问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如果是共同债务,应具有那些证据?一起伪造证据恶意隐匿、转移离婚财产的案件
&&&&& 本婚姻律师处理过的离婚案件中,基本都会牵涉的分割问题。法院必须在查明有关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数额的情况下才能依法予以分割,而最主要的查明方式就是审查相关财产证据。为此,一起离婚案件中的大量证据往往就是关于财产的证据。要想打赢案件,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显得尤为关键。上周,本律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揭穿了一起被告大量伪造证据,企图恶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案件。&&&&& 2007年,余先生(化名、本案原告)与刘女士(化名、本案被告)登记结婚。婚后余先生发现刘女士有严重的妇科病,不仅无法生育,甚至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虽经多年治疗也未好转。为此,二人感情破裂,在分居一年后,余先生委托本律师将被告刘女士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要求离婚并依法分割。&&&&& 由于二人婚后的存款全部由被告刘女士掌管,余先生并不十分清楚。于是本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经过调查发现,在二人正式分居前刘女士掌管的银行存款近40万元,而现在仅剩不到10万元,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被告刘女士转移的存款高达30余万元。在把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后,法官要求被告刘女士说明平白消失的30余万元存款的去向。刘女士也不含糊,声称全部用于日常消费,并于半个月内向法院提交了总额30余万元的大量发票、小票等消费凭据。面对这些证据,本律师的直觉就是:这些证据一定存在大量问题。经过认真分析比对发现被告刘女士伪造证据达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本律师发现这些证据中存在大量以他人名义、单位名义出具的票据,同时发现被告提交的一份价值3万元的旅游证据与其提交的在北京打车、吃饭的发票在时间上相重叠,即被告在某一时间段既在北京打车、吃饭,又在国外某地旅游。最为恶劣的是:被告竟然将大量原始票据重复复印多次,然后将复印件提交给我方及法官,其伪造证据的手段非常卑劣。经过认真分析计算,被告刘女士伪造的证据金额为27万元。庭审中,本律师将上述质证意见提交给了法官,要求法院就被告刘女士伪造证据企图恶意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恶劣行径予以惩处,在分割财产时对其不予分割,并追究其伪造证据扰乱司法秩序的违法行为。&&&&& 最终,法院以被告伪造证据恶意隐匿、转移财产为由判决全部财产归原告余先生所有,并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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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箱:&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A座2003室同居三年无法结婚,男方所购房产难以认定为共有
201120122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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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箱:&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国际大厦A座2003室& 家庭理财之:离婚后如何界定保险是否共同财产与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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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理财之:离婚后如何界定保险是否共同财产与如何分割
&&&&&平时经常会接到客户(女性占多数)咨询,说有保险代理人建议他们为了保护自己而购买大额人寿保险,告诉他们说自己购买的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也不属于共同财产分割范围?
&&&&对此说法我个人是持不同意见的,我们不妨来探讨一下。
&&&&人寿保险究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在《保险法》上无法找到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通过《婚姻法》来寻求答案。&
先来看看哪些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人寿保险合同从最终的财产归属的角度来看,投保人享有合同处置权(包括退保的现金价值)和收益权(红利和其他收益);被保险人享有生存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身故受益人包括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包括现金价值、生存金、红利收益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进行财产分割。
&&&&但是,因为保险合同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不可能跟其他财产那样进行简单的分割,根据其特性,一般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法进行分割,比较可行:&
&&&&一、维持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属于同一人的,可以继续维持合同原样,由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按现金价值的一半作价补偿对方。&
&&&&二、变更投保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可以变更投保人,由变更后的投人(原被保险人)支付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对方,使保单继续有效。
&&&&三、退保。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将保单退保,以退保后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但损失较大,一般不作建议。
&&&&夫妻一方为未成年的小孩投保的保险,从法理上已经转化为孩子的财产,已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因为投保人享有保单处置权,就是说投保人可以通过退保获得保单现金价值转化为个人财产。所以,对于此类大额的保险,在离婚时如果另一方提出要求时,可以采取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也可以采取以上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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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给女投保买保险,女是被保险人,那么就是女的财产。和买房子差不多吧&&贷款的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听说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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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听某些保险代理人说的吧[isealean]( 21:24:31)男给女投保买保险,女是被保险人,那么就是女的财产。和买房子差不多吧&&贷款的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听说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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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享有保单处置权,比如投保人退保是不需要被保险人同意签名的。如果男的出钱给女的买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女的,才能是女的财产,但还必须是男的合法个人财产,而且需要女的为善意取得为前提。保险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财产,很多方面有别于房产。[isealean]( 21:24:31)男给女投保买保险,女是被保险人,那么就是女的财产。和买房子差不多吧&&贷款的名字是谁的就是谁的&&听说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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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的离婚率那么高,且多数闹的形同陌路仇人,小额保险问题可能还好处理,但大额保险可能真的要认真思考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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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给自己买保险吧我的理财师老师在讲课的时候告诉我们,女人主要多买保险保护自己.要不就让老公多送自己金银首饰钻戒,这些都属于个人专属财产.分割财产的时候一般不分这些.具体,还得问律师.&&&&&&&太平人寿付大姐(会计师\理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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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打到我妻子卡里的钱,准备给我们买房的,算不算我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别人说打到谁卡里就是谁的,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当然是没什么赠予合同的)
婚后我父母出资购买了对方父母的房改房,6年后我们又以买卖合同的形式将对方父母的房产通过二手房交易市场买过来,现在户名写的是女方的名字,请问属于共同财产吗?补充一点:当时我父母出资只有交款收据,而且上面写的是对方父母的名字
我今年刚买了套房子准备结婚 买房的钱都是我出的 我女朋友想结婚后把她的名字加上去 但是家里不同意 说是怕以后离婚了房子要分给我女朋友一半 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
我是一位80后男,母亲在我4岁那年因病去世,我母亲在世时和父亲在市中心一同修建了一座二层住宅楼(83年)地皮是母亲娘家的,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到现在一直没有过户)。
父亲几年后再婚并有一子,因继母年轻犯错,我父亲与之离婚,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由父亲抚养(现他已24岁)。
几年后父亲再婚,继母带一女孩(现已18岁)。
我本人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父亲及二位继母一直没有尽抚养义务),弟弟由老家亲戚抚养(他16岁以后由父亲及现继母抚养)。
因我母亲娘家已没有任何亲戚...
丈夫不经过妻子同意私自取走妻子的储蓄卡里的钱用于生意投资,夫妻也为这件事而真吵不休,看在孩子的面子上而暂缓丈夫的责任追究,妻子的私人银行卡(储蓄卡,支付宝等卡里的资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挪用妻子的个人资金算不算有侵权的责任?
我们在2006年结婚,2007年买房子,当时首付款是由一方父母的卡里转到子女的卡里的,再由子女的卡里转到卖房子人的卡里,剩下的尾款由小夫妻公积金贷款偿还。房本上只有付首付款一方的子女名字。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房子该怎么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算,首付款怎么算呢。当时父母给首付款的时候直接给我们的,没有笔头上的依据。 为什么各位律师给出了两种不同的答案?我希望认定为共同财产,不知道上法庭胜算有多大?谢谢各位律师。
父母遗留未过户的房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已婚,我名下没有房,我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上写我和父亲的名字,我离婚的话,算不算我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想我老婆有份,应该怎么办?
我家有套平方 户主是我奶奶 是我爸爸建的 婚后1年内拆迁了 因为有四代同堂 所以多分得30平方
3套房子拿到后产证均为我父母与我的名字
如果我将来跟妻子离婚 这些房产属于我跟妻子的共同财产吗?如果算 要怎么分割呢?
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赚的外水(妻子完全没参与)收入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WwW.jINTanG114.OrG wWW.jsgZW.ORG
我和妻子是号登记结婚的,但发生过几次矛盾后,妻子父母便怂恿我妻子与我离婚,我妻子是个娇生惯养没有主见的人,所以妻子在最近提出要和我离婚,但是因我妻子自结婚以后就没有上过班,我的工资也只能维持我和妻子的生活的日常开支,家里的大小电器都是我父母出资买的,问一下如果要离婚,这些电器之类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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