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上海工商局企业查询要不存在了

  谢谢楼上老师的回答,小声地问一下,你们阳光了吗?待遇如何的,
  此贴必火!
  这个贴子由一个基层工作人员贴出,真不知道那些掌握大局的“领导”和把握内情的高参们顶你个肺,酒醒了没有啊,头胫上长得是屁股还是脑袋。不知羞耻为何物,黑厚学也学得到家了。
  屁股决定脑袋的单位!
  顶一个,顶到全国人民知道
  内幕啊!顶一个,原来公务员也这样啊?
  以一个进入工商工作7年多的大学生的亲身经历,证明楼主说的全是事实。    工商局的大头头们大都是从其他政府机关、部队调来的外行,拍脑袋、瞎指挥一流,可苦了基层成千上万的工商兄弟。
  食品安全法出台后,工商局行动得够迅速,马上就制定了办营业执照的规定,卫生局也不管了,还对办证人员说到质监局办卫生许可证,每个办证人员一来就要我们办卫生许可证,烦死了,我们直接去工商局给他们上课。
  没有金刚钻,偏要揽那个瓷器活。唉。。。。。    苦那    
  作者:涩咪咪 回复日期: 19:52:40 
    偶当了六年的狱警,今年浙江的公务员也能考公务员了,我报了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某街道,都说专业不符,后来也报了工商,似乎录用比例超小的,而且就是夜间执法.  作者:涩咪咪 提交日期: 22:07:00
谢谢楼上老师的回答,小声地问一下,你们阳光了吗?待遇如何的,  ————————————————  先说夜间执法的,我个人没有听说过这个工种,应该也没有这个设置,会不会是你们当地有特殊情况,比如夜市、早市或者夜店。不过我总觉得听起来不大规范,最好先问清楚是公务员还是事业编制,有些地方工商可能会有事业编人员,待遇跟公务员有差别。  工资理论上现在全国各地应该差不多,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地方补贴,差别主要在地方补贴,沿海地区或发达城市和内陆地区会差好多。如果是精神文明单位还会有精神文明奖,根据级别不同数量也不同。剩下就没有了。不过具体还是要看当地工商部门的领导,领导想给大家发的话会有各种理由,不想发的话理由也很充分。前面也说过了,有些地区甚至发制服还扣钱的。不过兄弟你是浙江的应该没有这个问题。  正式工资之外,狱警的灰色收入可能多一些吧?工商这方面会差很多。
  呵呵,顶一个
  碰巧我也是工商人,且是一名老工商了。见证了工商的发展与没落,我总是不明白,时代在发展,经济在发展,工商为什么反会走向没落,原因有很多,但关键是人的因素,中基层领导一向都是大老粗,甚至于品质低下之人,而这些人大都水平低下,能力有限,更别谈事业思想,荒芜了工商主业,大搞虚伪的形象工程,久之,在一个坏的制度中,好人是说不上话的,更别谈能引领工商了。
  作者:赵笑云 回复日期: 11:10:48 
    碰巧我也是工商人,且是一名老工商了。见证了工商的发展与没落,我总是不明白,时代在发展,经济在发展,工商为什么反会走向没落,原因有很多,但关键是人的因素,中基层领导一向都是大老粗,甚至于品质低下之人,而这些人大都水平低下,能力有限,更别谈事业思想,荒芜了工商主业,大搞虚伪的形象工程,久之,在一个坏的制度中,好人是说不上话的,更别谈能引领工商了。    ————————————————————————  同意,所以我才把总局的领导问题放在第一位。总的路线、政策、纲领和战略思想如果是错误的,下面再努力也无法纠正。  总局并不是没有人才,但是人才只占少数,没有也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剩下的大多是官僚和庸才。
  作者:shepherddream 回复日期: 14:10:00 
    好贴子啊,先顶起来再说。    我进入工商五年了,第一年在工商所实习,那时候还没有开始弄这个流通领域食品监管,收个管理费,办点无照经营之类的案子,除了任务高,倒也没感觉出什么来,可能因为刚从校园走向工作岗位,毕竟是进入体制了,还没顾及到。    后来,我调入在公平交易局,从事经检工作,繁重的罚款任务压得人透不过气来。在这里,每天睁开眼就是任务,每天晚上睡觉想得就是怎么罚别人。根本没有荣誉感,因为在我们所罚的一些当事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根本不能称其为问题,为了任务,我们没有办法。    因为从事经检工作,很少去弄食品四制,可是基层工商所同事的辛苦我们都是看在眼里的,临到检查,我们也会被抽到所里帮忙搞四制,如楼主所说,台帐、报表、票证一大堆,基本上全部造假。    很佩服楼主的魄力,能有勇气走出去,系统内的弟兄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  有的同行到年底实在完不成罚款任务,只好每个商户挨个扫荡,每家至少罚200到500,有问题500,没问题200,反正都要凑够。  刚开始这么干的时候觉得良心上还过不去,习惯了也就开始麻木,商户开始还有意见,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毕竟这是真实的社会。  工商的前途不好说,不过以我很不负责任的推测,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少则5年,多则8年,也说不定2、3年,就会整体转型、撤销或者合并。本人不是专家也不是权威也不是高层领导,这一点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和猜测,说了也不负责任,大家看了别真当回事。
  望观人风者得之,要相信我们的国家政策法规会有越来越完善的改进!
  真可怕,下次再考过,坚决报街道公务员
  作者:曾经的工商人 回复日期: 11:41:56 
        有的同行到年底实在完不成罚款任务,只好每个商户挨个扫荡,每家至少罚200到500,有问题500,没问题200,反正都要凑够。    刚开始这么干的时候觉得良心上还过不去,习惯了也就开始麻木,商户开始还有意见,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毕竟这是真实的社会。    工商的前途不好说,不过以我很不负责任的推测,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少则5年,多则8年,也说不定2、3年,就会整体转型、撤销或者合并。本人不是专家也不是权威也不是高层领导,这一点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和猜测,说了也不负责任,大家看了别真当回事。    ============================================================================    商户的情况有这么好么?  你前面不也是说,商户基本就没有索证的,这样不能罚款么?    我知道我们这里,出去检查找问题那是太容易了,不出门都知道那些地方可以罚款。    但是罚款不好收,一般都是打一个大折扣,勉强收来一点。
  作者:开始作为公务员 回复日期: 16:24:10 
    作者:曾经的工商人 回复日期: 11:41:56                有的同行到年底实在完不成罚款任务,只好每个商户挨个扫荡,每家至少罚200到500,有问题500,没问题200,反正都要凑够。      刚开始这么干的时候觉得良心上还过不去,习惯了也就开始麻木,商户开始还有意见,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毕竟这是真实的社会。      工商的前途不好说,不过以我很不负责任的推测,按照目前的发展势头,少则5年,多则8年,也说不定2、3年,就会整体转型、撤销或者合并。本人不是专家也不是权威也不是高层领导,这一点只是我的个人看法和猜测,说了也不负责任,大家看了别真当回事。        ============================================================================        商户的情况有这么好么?    你前面不也是说,商户基本就没有索证的,这样不能罚款么?        我知道我们这里,出去检查找问题那是太容易了,不出门都知道那些地方可以罚款。        但是罚款不好收,一般都是打一个大折扣,勉强收来一点。    ————————————————————————————    关键是人家凭什么给你 基层不像城市里 他被你逼急了 直接就是一句:我不干了!    今年我们的任务是12W 包含罚没款任务和会费任务 拒绝跨省追捕...
  差点啊……我就在前几天面试……  笔试成绩还好,面试就……
  这几天做年检验照做晕了,也说说这破事    巨弱智的做法----网上年检    文件要求:企业100%网上年检,个体户50%网上验照    本来开通网上年检是个好事,有条件有能力上网的免得为前置什么什么跑来跑去的    但是被那文件一搞就变了味道,学足了07年食品整治的3个100%派头    企业要求100%还可以说过去,个体户要求50%网检率就是天方夜谭    乡镇有哪个家里装个电脑上网,哪个会给你网上验照,连个验照表都不会填呢    一点都不考虑基层实际    没办法,只能自己造假。办公室电脑又不准链外网,只能带回家去做,有的基层所还逼得去网吧做    外网提交预审起码还得两三天才发送到内网系统,内网预审完直接没了,也不会跳到待办。    去年自己一个人做了2K户做到吐了    算了,那破事叫罄竹难书。应楼主那句话,千万别进工商,除非你有本事有关系混到市局,县局里面都还是满头包  
其实工商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是因为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工商局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工商局的领导为了保住自己既得的利益害怕工商局被合并或被撤销,所以就搞出了很多无理甚至荒唐的做法,比如说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的现场检测、食品的进货销售台帐等等。食品销售许可证的问题:既然技术监督局已经在生产领域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流通到市场还要发一个销售许可证不是画蛇添足吗,食品的现场检测也一样,既然检测的结果没任何法律效力,何必再发那么都得钱去购买设备和培训人员呢,我们国家还不是有钱乱花到这种地步啊;食品的进货和销售台帐那更是画蛇添足别人连假货都能造的出,还造不出一张假进货单吗?难道有了进货单就不是假货了吗?
  每年罚那么多款不知道去哪了
如果工商查你抽盗注册资金,记得说是借给某某朋友了,速度补个借条。  
如果你是无证经营,一定不要承认,记得说是有执照,某某地方搬过来的,最多说你随意变更经营地址,责令整改。一张执照可以用几家的。  
如果工商上门检查记得要说会计不在家,拿不到账本,可以自查先缓下。  
总之,罚款都是罚的顺民的。  
想不被罚就做刁民,凶民。  
无理取闹,拒绝做材料有时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从十七岁进入工商,十几年下来,也变成了老油条一个,现在只有一个字“混”,楼主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我看说的还不够多,不够全,工商之罪可以说罄竹难书,现在我要将这个贴转给同事们看看,让大家都来帮你顶!!!
  牢骚发过,讨论一下工商未来  工商不是没有存在的必要,而是太有必要了。只是我们必须转变职能。  看看电视上那么多虚假广告,市场上那么多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地方保护猖獗,行业垄断等等。需要调整非法的交易行为太多太多了。根据法律赋于的职责,工商部门是大有可为的。关键还看上面的领导有没有决心,敢不敢触碰一些利益集团,能不能进入到改革的深水区。  我想如果工商依法行政,静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繁荣,那一定会得到大多数的拥护的,其实高层领导应该意识到,市场经济改革进行到这一步,已经没有退路了,一些钉子今天工商不碰,工商就下台,让能人上。认清形势,迎难而上才是工商的出路。  工商的将来,其实与领导个人关系不大!!!如果我是领导,我也要三思的,但不能什么也不做,更不能胡乱作,曲线救国嘛,一小步一小步的来,还是可以考虑的。
  有的东西真的让人欲罢不能啊
  唧唧歪歪些什么啊,  最苦也没有民工苦,  最累没有打工仔累。  最没未来是打工仔。  你要是想感受一下,  试试在春节前几天,  到上海广州火车站。  去挤一下那些人山。  国家给你们生活费。  给医疗养老休闲金。  得到了好处乱叫嚷。  
  工商局本来就不该存在的重复设置的多余部门
  作者:yongzhoufjb 回复日期: 10:03:12 
     其实工商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是因为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工商局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工商局的领导为了保住自己既得的利益害怕工商局被合并或被撤销,所以就搞出了很多无理甚至荒唐的做法,比如说食品销售许可证、食品的现场检测、食品的进货销售台帐等等。食品销售许可证的问题:既然技术监督局已经在生产领域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流通到市场还要发一个销售许可证不是画蛇添足吗,食品的现场检测也一样,既然检测的结果没任何法律效力,何必再发那么都得钱去购买设备和培训人员呢,我们国家还不是有钱乱花到这种地步啊;食品的进货和销售台帐那更是画蛇添足别人连假货都能造的出,还造不出一张假进货单吗?难道有了进货单就不是假货了吗?  ——————————————————————————  作者:唐宋11 回复日期: 11:20:27 
    牢骚发过,讨论一下工商未来    工商不是没有存在的必要,而是太有必要了。只是我们必须转变职能。    看看电视上那么多虚假广告,市场上那么多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地方保护猖獗,行业垄断等等。需要调整非法的交易行为太多太多了。根据法律赋于的职责,工商部门是大有可为的。关键还看上面的领导有没有决心,敢不敢触碰一些利益集团,能不能进入到改革的深水区。    我想如果工商依法行政,静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市场繁荣,那一定会得到大多数的拥护的,其实高层领导应该意识到,市场经济改革进行到这一步,已经没有退路了,一些钉子今天工商不碰,工商就下台,让能人上。认清形势,迎难而上才是工商的出路。    工商的将来,其实与领导个人关系不大!!!如果我是领导,我也要三思的,但不能什么也不做,更不能胡乱作,曲线救国嘛,一小步一小步的来,还是可以考虑的。  ——————————————————————————  这两个帖子放在一起讨论,因为我都同意其中的部分观点。  从市场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工商存在的必要确实很小,高度的市场经济下,企业和公民信用体制完善以后,目前工商的很多职能都可以通过经营者自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来实现。但同时也要认识到这个过程还会很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宏观调控还有很重要的作用,行政机关的主动监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会存在并且逐步规范和完善。  具体到工商来说,确实还有很多重要的职能需要履行,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保护商标及知识产权,新兴的网络经济监管……这些对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都有重要甚至可以说决定性的作用。如果能认真、切实、全面的履行到位,而不是被一些外行和弱智指挥着大搞索证索票、“五进”、四个平台建设、网上年审这些误国误民的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工商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都能有彻底的改观。  我觉得当前工商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外因,社会大形势和当前的整体格局,工商前期失误的地方太多,才造成目前很多尴尬的被动局面无法扭转;二是内因,工商系统内部从上到下的领导构成、人才构成严重不足,高层领导只顾着自己争权夺利,对外屈膝逢迎四处讨好,对内压制打击层层盘剥,广大人员根本没有积极性,有能力有理想的人才无法充分发挥,形成了严重的恶性循环。  与唐宋11同志看法不同的是,我认为领导如何与工商的前途有很大关系。工商内部有个大家都知道的幻想,如果由薄熙来同志担任工商总局的领导,工商目前的局面肯定会大有改观。这个幻想是否可行很难说,但通过它能很直接的体现出群众的看法和呼声。  实事求是、群众路线都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但在工商系统内部,这两点已经被完全抛弃和背离。经过几任国家局领导们持续不断地坚持闭门造车生搬硬套,工商系统大部分失去了活力和战斗力,换我是国家领导人,对这帮人当然也不待见。
  作者:xinchizbl 回复日期: 11:15:34 
    从十七岁进入工商,十几年下来,也变成了老油条一个,现在只有一个字“混”,楼主说出了大家的心声,我看说的还不够多,不够全,工商之罪可以说罄竹难书,现在我要将这个贴转给同事们看看,让大家都来帮你顶!!!  ——————————————————————————  十七岁……那会我还在高中。向前辈致敬。  我个人能力确实有限,理论水平也有限,有些事情觉得还是说的不明白,不系统,大家一起来补充吧,人多力量大。
  工商干了15年了,大学学的就是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越干越没劲,工商是个既不专业,也不敬业的部门,消亡是迟早的事情。  特别是大家热烈讨论的食品监管,管工商屁事啊,还每天屁颠屁颠的自己感觉良好,干得挺欢,都是扯老虎皮蒙老百姓,浪费钱。工商既不是法定检验机构,也没有法定检验职能,更没有法定检验效力,搞那么多检验设备和试剂,纯粹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破例顶贴!lz加油!!!
  楼主快更新啊,不然又要被“和谐”了。
  深圳现在已经没有工商了
今年集体脑瘫的工商总局再接再厉推出呕心沥血、超级脑瘫之作:草拟、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强制推行说理性文书。  
以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既言简意骇,让人一目了然;又节约环保;更重要的是因为简短明了,制发时出现错误的机率不大,大大降低被复议诉讼时被挑出问题而败诉的风险。但总局的脑瘫者为了创新、为了所谓的“规范行政执法”、为了迎合极少数人的口味、为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了……,再一次罔顾基层面临超繁重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必须强制推行说理性文书,要把所有能加进去决定书的内容(如证据部分、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自由裁量权的说明……)无论有没有必要都必须强制加进去。一纸令下,可再一次苦了基层广大肩负着重重使命任务的工商干部:每制发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如同应付一次语文作文大考,本该一、两页的决定书最后非得花上数页纸;每次草拟完成后都得请数人拿着显微镜来修改;三两天用光一叠纸、个多月弄坏打印机……。  
在这里我很不解:搞说理性文书是不是想向当事人详细地说明其违法违章情况?是不是想体现工商部门执法的程序正确、处罚恰当、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不是想让其打消复议诉讼的念头……?但是,有这个必要吗?该向当事人阐明的执法人员都会在调查取证阶段不厌其烦地向其详细阐述了不知多少遍了,本该三言两语就写清楚的处罚决定还要花执法人员数倍的精力、花加倍的办案经费来搞这个说理性处罚决定书。  
长此下去,工商必亡。  
(写得可能有毛病,全因水平所限,敬请各位谅解)
不仅深圳,发达国家都没有工商局。为什么我国有这么多的机构。就是有一部分人认为中国人素质很低需要别人去管理,清政府不愿意立宪时是这么说,国民党不愿意还政于民时也是这么说,其实现在工商,质检,食品的工作只要由法院一个部门完成就足够了,制定法律,谁违反了就被告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而在我国只是接受行政法规的处罚,不痛不痒所以他们都会再犯,因为违法的成本小啊,
花了将近二小时,拜读了楼主大作,深为楼主之敢言所敬佩!  
同是工商人,虽然各自经历不同,但是相信都同受办案任务(美其名为办案指标,说白了就是罚款数额)和监管任务之压,而造成了基层工商人苦不堪言!  
特赞同楼主所说的食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作为流通领域的主要监管机构,为国家为民众把住食品安全关,是多么高尚的职能;可是,自己却又要先颁发食品卫生许可证后再发营业执照,明显地就是作茧自缚——自己为自己设立前置,自己为自己埋下地雷!  
全国工商数十万人,大家都来发表一下意见,这将成为工商史上的辉煌一页!
  Lz 有水准,呆久了、习惯了还是有感情的,  有思想纯在着就对别人就构成威胁,体制内哪都一样,  引个话题正视现状对未来、对己对人都是是有意义的,  出去如做生意不要太较真了,要有模糊的概念,  因为不依靠权贵外面更残酷,  都毒了这么些年了,出去了也不是一下子能挥去工商的影子         
  你们过节发过节费吗?
  看了这个帖子,心里久久不能平静。93年进入工商,2000年开始干登记注册,从最基层的工商所干起,亲历了楼主所说的这一切,对于工商的这些无奈真是无奈,我们这里现在又开始搞网格化监管,要录入所有个体企业的信息,什么无传销社区,什么食品经营业户情况等等,要我们走街串户的去调查,我真郁闷我们的工作是什么性质?我们干的工作跟我们的工资是多么的不和谐,地方工资年年长,工商工资不见变,93年进工商队伍,到今天接近20年工龄的我发1500元的工资,制服我们有2年自己掏过钱,现在的新制服没听说要扣钱,很无奈自己的工作。  
  谈到过节费,伤心呀,我们有两年的过年发了200元钱。别的节那根本就不叫节日了。哪里来的过节费。
  留个抓印 等楼主更新
  三、千疮百孔的消费者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工商机关一块金字招牌,响当当亮堂堂。  离近了看才能发现,其实是黄铜的,布满铜锈。  准备下手开始写之前,觉得有好多内容在脑子里吵吵闹闹的排队,需要好好整理一下,找出其间的共同点,先写个总论,然后再分开阐述,可能是写完前两点后,发现其实跟前面两个问题其实一脉相承,一是工商傻大笨粗的出力,好处让别人落了,留下的只是责任,排冤大头工作第三名实至名归;二是工商总局继续发扬胡搞到底的作风,正在把这项工作越搞越乱,水越搅越浑,路越走越窄。  
  1、“315”那几天,只争朝夕  先出道问答题,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哪个部门的职责?不许想,3秒内回答。  在中国问100个人,答案99%都会是“工商”,没能保持100%是说不定你万一会问到我。  很负责任的说,这个答案是错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这是《消法》总则里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方做出的明确规定。“全社会”,无差别无条件,所有人,everyone。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能有各种表现形式,强买强卖、虚假宣传、卖假药、卖假烟、卖注水肉、饭店的食物变质、猪肉加瘦肉精、奶粉加三聚氰胺……;可能违反各种法律法规,《民法》、《刑法》、《消法》、《食品安全法》、《烟草专卖法》、《合同法》、《广告法》……;经营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处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行政处罚、行政调解、民事调解、法院判决。  这个事跟每个人、每个单位都有关系,大家都有责任,也都有义务。任何一个单位或个人,都无法单独完成这项工作。  可为什么大家都认为这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就是工商局的事,责无旁贷,一夫当关?  最主要、最根本的原因,是利益。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我不能否认确实有以天下为己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仁人义士,但这种人是凤毛麟角。大家要考公务员,考虑进哪个机关,考虑的首要因素都是这个单位的权力大不大,福利好不好,收入多不多,够不够清闲,有没有外快。个人如此,任何一个机关和部门也是如此,每个单位的领导最关心的都是自己的权力和利益。有好处的事抢着干,没利益的事绕着走,能躲就躲,能推就推。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其实包括很多内容,但在全社会大多数人的理解中,只基本等同于“调解消费纠纷”这个狭义的范围。  实质上就是要帮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为老百姓办实事,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民生问题。跟这几个事挨边的,可都是当前最难解决的问题。  纠纷往往都是社会矛盾集中的焦点,是社会问题的突出反映,消费纠纷也不例外。同时由于消费纠纷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日常小事,接触的都是最基层的普通百姓,处理这些问题,不能吃了原告吃被告,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不能吃拿卡要,还要磨破嘴皮浪费口水,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技能,处理不好还会被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一下。投入很多收益很少风险很大,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傻子才愿意干这个事。  所有行政机关和他们的领导都不傻,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干。可傻子还是有的,谁?国家工商总局呗,还用问。  工商总局持续不断的大力宣传工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成效,拼命营造工商机关是消费者伟大的保护神的社会形象,取得了卓越的成效,成功的对全社会进行了洗脑,消费者的事,就该工商局管,只能工商局管。  国务院分工,各局委职责里都没有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项,就工商局有。  实际上该不该呢?  《消法》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是来搞普法的,不多解释,只请大家注意第三项写的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向任一个有管理职能的行政部门进行申诉,相关部门都应当受理并进行处理,组织调解并进行行政处罚。举几个实际的例子,比如消费者发现假烟,可以向烟草专卖部门申诉;因价格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向物价部门申诉;在餐饮服务场所发生食品安全纠纷,可以向卫生防疫部门申诉;在婚介服务机构发生纠纷,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诉……但所有这些部门只要一听是消费纠纷,无一例外的都是一句话“找工商局吧,这是他们管的事”,消费者就乖乖的来找工商了。谁让你们天天宣传的。  还有更高杆的,听朋友说的一件真事,消费者发现涉嫌的假烟,向烟草专卖局申诉,烟草部门派人上门一查,是假的没错,挺高兴,立刻罚了款。消费者说那还有我的赔偿呢,要一加一,烟草人员说我们只管处罚,调解是工商的事,你找工商去。当时我不禁联想起“面对糖衣炮弹,把糖衣吃了,把炮弹打回去的”的大智慧。  人家把好处拿了,麻烦工商你就收着吧。  
  要说消保工作没有一点利益,也不全对。客观的说,还是有收益的机会的。  每年的3月15号。  在中国,这是企业的灾难日,却是无数行政机关、媒体及相关组织、别有用心的人和一小部分真正苦大仇深的消费者的狂欢节。  临近这个日子之前,几乎所有行政机关,不管跟消保工作八竿子能不能打的着,也都带上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金色面具,正气凛然的进行各种活动,发布各类消息,颁发各种荣誉和奖项(很多地方的工商已经不敢搞评比发牌子了,其他单位可敢,明码标价批零兼营);几乎所有媒体,都统一提高了对企业的广告收费标准(还有拿着工商部门提供的案例跟企业主动联系的,每年我们实名发布的案例总会有几个变成“某公司”、“某品牌”);骗子如同雨后春笋般生机蓬勃的出现,成群结队的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有个在消协工作的兄弟,每年都要接到无数电话,核实他们那里有没有叫某某某的人或着卖某某荣誉的活动);一部分没证据没道理无厘头到极点的“消费者”跟企业撒泼耍赖索要比平时高的多的赔偿(这里我很谨慎的用了“一部分”的说法,因为这种现象太不和谐太不符合主旋律要求,同时也确实有消费者是真的受到较大的伤害这时候才能实现维权的要求)。  人人奋勇个个争先,这几天的每一分钟都有极高的含金量。  疯狂以315晚会做为高潮和顶峰。  国家工商总局曾经下过非常荒谬的命令,凡是315晚会转办过来的申诉,都要立刻调查立刻解决立刻答复。难道你以为企业和经营者都晚上不睡觉房门大开等着工商机关上门?法律法规受理程序都可以扔到一边?证据、事实、责任归属都是空话?  但命令就是命令,于是那天晚上全国各地各级工商机关都有人值班守夜,灯火通明。无数的人都怀着各种目的、攒着劲咬着牙,要在那几个小时里把电话打进晚会现场。不管要求多无理、理由多荒谬、甚至是追讨欠款,只要打进去电话,都有可能解决。  我听说还有人专门拿这个电话黑企业的,提前跟企业说不给钱我就找多少人弄几十条线轮着往北京315晚会打,我就不信黑不了你。这个消息没经过核实,不过我相信有可能。那一刻我想起了有组织有纪律分工明确合作默契倒卖火车票的黄牛党。  所有所有这一切,到了3月16号就宣告结束。  消费者再大的冤情也懒得有人报道,企业花了钱买了平安也松了口气,差不多各路神仙都有所斩获喜笑颜开。  工商在干什么?干活呢。  几天之间大量积压的申诉都要处理,可每个单位干消保工作的也就那几个人,干不完就加班。  写到这里我要更正一个前面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工商总局不傻。领导们很清楚,这个担子再重,他们永远也不用亲自去受理投诉和申诉,永远不会被消费者指着鼻子说你们工商局干什么吃的,有基层顶着呢,他们在金字塔顶上可以酒照喝歌照唱,嗯,这场狂欢中,领导们应该也有收获。    前面说的是外部的情况,社会上是其他机关、组织、单位都往工商推,到了工商机关内部也不乐观,是其他科室都往消保推。道理跟前面一样,没好处的事傻子才干。  最后讲个笑话,三个地方的工商人员上网聊天,都说自己惨,甲说自己干消保,说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乙说你那不算什么,我干食品的,比你还惨。轮到丙了,说你们俩都别说了,我最惨,我今年没给局长送礼,又得干消保又得干食品,简直是惨绝人寰。  
  作者:radon1940 回复日期: 14:00:31 
    工商干了15年了,大学学的就是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越干越没劲,工商是个既不专业,也不敬业的部门,消亡是迟早的事情。    特别是大家热烈讨论的食品监管,管工商屁事啊,还每天屁颠屁颠的自己感觉良好,干得挺欢,都是扯老虎皮蒙老百姓,浪费钱。工商既不是法定检验机构,也没有法定检验职能,更没有法定检验效力,搞那么多检验设备和试剂,纯粹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  食品监管是食品安全法定的事,不管不行。糊弄是不错,但我觉得被糊弄的并不是老百姓,而是国务院和更高的决策机构,这样糊弄的结果只能是把食品安全搞的越来越糟。  搞那么多检验设备和试剂,主要目的是好跟财政部门要钱,不然领导们怎么花。浪费纳税人的钱只是这种行为的连锁反应。
  作者:猪头炳76 回复日期: 17:08:18 
     今年集体脑瘫的工商总局再接再厉推出呕心沥血、超级脑瘫之作:草拟、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强制推行说理性文书。     以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既言简意骇,让人一目了然;又节约环保;更重要的是因为简短明了,制发时出现错误的机率不大,大大降低被复议诉讼时被挑出问题而败诉的风险。但总局的脑瘫者为了创新、为了所谓的“规范行政执法”、为了迎合极少数人的口味、为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了……,再一次罔顾基层面临超繁重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必须强制推行说理性文书,要把所有能加进去决定书的内容(如证据部分、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自由裁量权的说明……)无论有没有必要都必须强制加进去。一纸令下,可再一次苦了基层广大肩负着重重使命任务的工商干部:每制发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如同应付一次语文作文大考,本该一、两页的决定书最后非得花上数页纸;每次草拟完成后都得请数人拿着显微镜来修改;三两天用光一叠纸、个多月弄坏打印机……。     在这里我很不解:搞说理性文书是不是想向当事人详细地说明其违法违章情况?是不是想体现工商部门执法的程序正确、处罚恰当、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不是想让其打消复议诉讼的念头……?但是,有这个必要吗?该向当事人阐明的执法人员都会在调查取证阶段不厌其烦地向其详细阐述了不知多少遍了,本该三言两语就写清楚的处罚决定还要花执法人员数倍的精力、花加倍的办案经费来搞这个说理性处罚决定书。     长此下去,工商必亡。     (写得可能有毛病,全因水平所限,敬请各位谅解)  ————————————————————  所谓言多必失,说的越多错的几率越大。这个措施只不过是迎合了领导一些政治投机的需要,又给弟兄们增加了不少风险。  大家要多小心。
  作者:涩咪咪 回复日期: 21:26:32 
    你们过节发过节费吗?  ——————————————————  这要看各地的领导和具体情况,理论上是不发。  不过那只是理论,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领导想发的话怎么都能找到理由,不想发的话理由也很充分。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怪不得我们现在办理证件那么难!原来是那么黑啊!!!!      
       作者:曾经的工商人 回复日期: 23:55:31 
    作者:radon1940 回复日期: 14:00:31        工商干了15年了,大学学的就是工商行政管理专业,越干越没劲,工商是个既不专业,也不敬业的部门,消亡是迟早的事情。      特别是大家热烈讨论的食品监管,管工商屁事啊,还每天屁颠屁颠的自己感觉良好,干得挺欢,都是扯老虎皮蒙老百姓,浪费钱。工商既不是法定检验机构,也没有法定检验职能,更没有法定检验效力,搞那么多检验设备和试剂,纯粹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    食品监管是食品安全法定的事,不管不行。糊弄是不错,但我觉得被糊弄的并不是老百姓,而是国务院和更高的决策机构,这样糊弄的结果只能是把食品安全搞的越来越糟。    搞那么多检验设备和试剂,主要目的是好跟财政部门要钱,不然领导们怎么花。浪费纳税人的钱只是这种行为的连锁反应。    ——————————————————  
法定是没错,都是上层在有为才有位原则指导下争利的结果,实际上工商就没有必要监管食品安全,这也是国务院对质监、食监恨铁不成钢的结果,上层决策机构绝不是糊涂,他们有时候也没法,很多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上层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这就是渐进型的机构改革,改革嘛,总要付出代价的。08年闹得轰轰烈烈的大部制改革,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工商最后得以保留,归功于各省的反对,因为工商收费对省级以下财政有贡献,所以征求意见时各省基本反对,国务院最后没法,保留就保留吧,先把本打算改制后给你的工作干一些,算是预习。随后国务院终于下决心把全国工商收费取掉,给各省一个说法,看你们下次还保留工商,现在是财政负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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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号!记号!
  我是来挣三分的。  局内人,不忍言说,顶~~~~~~~~~~~~~~~~~~~~~
  打倒美帝.官僚主义,奔向共产主义。
  楼主你好,你写的很实在。我是沿海一个欠发达县工商基础干部,08年毕业就进来了。制服也没有收我们的钱,待遇处在当地公务员中等层次。一年半来,天天呆在办公室造原子弹,搞责任区监管。由于老同志多,还要帮他们造,汗死。今年又多管了菜市场,监测到不合格食品都不知道怎么办,没收就被个体户骂个半死。上周新局长搞双向选择,调到了经检大队。我一直没办过案子,在我们这个地方企业少,案源少,压力可想而知。从一个苦海跳到另一个苦海啊,纠结了一年半了,完全看不到希望!
  一叶障目 不见泰山  俨然比国务院领导还懂得多  工商现在是转型期 存在的问题任何部门都有 且是有历史原因和体制因素
国家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规冲突比比皆是 司法曾经很不公正 草菅人命 很早吴仪副总理 就指出 工商要提高人员素质(包含领导)才能适应监管的需要
  说实话国家工商总局的素质是还可以的 省级以下水平比较差 当然有些省市还可以
但国家工商总局存在的问题也不少 楼主提到一些 部门权力分配需要博弈 也需要下面干出相应成绩配合
  当今社会 无论个人还是单位 无论决策正确是否 都会遭人非议   国家局提出或者答复不承担某些责任或者义务 ---非议 会说 丧失领地
反之 会说 揽权   有点头脑的人都知道 国务院知道工商执法队伍是支人数众多 延伸到了乡镇 和公安类似 的执法队伍 事关全国重要的有些事情肯定要交付工商去做 国家工商总局你敢拒绝?  质检有专业知识 如果打假他们做好 国务院就不会分权给工商  工商打假 检测也是靠专业检测部门 质检执法人员 都是技术人员吗 非也
还有人叫嚣法院承担
现在有些法院很多案件审理不过来 况且法官队伍也期待提高 在中国没有一个部门能包打天下
  另外 食品安全监管 是国务院要求的 是看中工商队伍延伸到了基层   
薄熙来:  
有些人埋怨我们“打黑”,其实做任何事情,总会有一些人品头论足、七嘴八舌,总会有《愚公移山》中“智叟”式的人物,自己不干事,对人民群众拥护的事,又酸溜溜地说三道四,东拉西扯。如果有道理,我们就听,如果是歪道理,我们就不能听。党和政府必须头脑清醒,坚定不移地把打黑除恶进行到底。  
  “三无”,一为无能,二为无耻,三为无聊。的国家工商总局   
  我是派出所的 隔壁工商,因为同在农村    偶们两所经常打交道,连工商的工作人员也认为他们的工作量只有我们的五分之一,派出所是大年三十也要值班,他们则是每周固定开两天门,即使来上班下午三四点钟工商的小车就绝尘奔向县城,偶们民警都羡慕的一塌糊涂,同为刚出校门的普通公务员,我等感慨,工商比我们提前三十年开始由国家给养老了    待遇嘛
工商比公安也就少个两三百的值班费而已    形象方面:工商庄重,简单大方,警察制服和保安差不多,穿工商制服的必定是正经八百的工商干部,但是真警察是不会穿制服上街的,街上貌似警察的都是保安,农民工,因为警察制服黑,不显脏  ~~~~~~~~~~~~~~~~~~~~~~~~~~~~~~~~~~~~~~~~~~~~~~~  综上所述:在没有背景的前提下(反正在那个单位都升不了官),在公务员的序列里工商是个好单位,轻松的单位,制服也比公安的帅的单位    请工商的朋友们不要提出陈述及申辩
目前这个部门就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什么事都搞问责,有责任都找工商当替死鬼;有些风险根本是无法预见的,特别是制度漏洞留给工商部门的陷阱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稍一不小心掉进去,你就百口莫辩了。就比如食品安全监管这一方面,不是说你勤勤恳恳地在那边脚踏实地地干就能把工作做好,且不说食品安全监管本身需要特定的专业技术,单就食品安全鉴定来说包括检测、判断、结论等一系列非常严格的科学步骤,更何况还有法律程序的监督。这次砒霜门事件,工商就倒在了执法程序上!真是做有风险,不做也有风险,进退两难。
  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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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牛满面!
  留爪细看
  留爪细看
  顶楼主你!!!!!!!!!!
   工商打假 检测也是靠专业检测部门 质检执法人员 都是技术人员吗 非也 还有人叫嚣法院承担 现在有些法院很多案件审理不过来 况且法官队伍也期待提高 在中国没有一个部门能包打天下   ---------------------------------------------------   在国外本身就是法院在承担打假任务的啊,这是社会的进步。现在中国多个部门在打假,而打假的效果不很明显,这难道不是不争的事实吗
  如果楼上说在中国由法院去承担打假任务。  ------------那只能表明 一 你不知道中国国情
二 你不知道到中国法院现状 三 你是个理想主义者
  有同感,基层的兄弟都很郁闷
  每年年检与工商打交道,盖个章,交些费结束。  其实工商职能完全可以由其他部门代替,只是人员不好安排,吃皇粮的谁愿意自食其力啊。
  其实其他部门职能完全可以由工商部门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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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啊楼主,我还等着发给同事们看呢,
  工商局收取个体劳动者会费或者私营企业会费,都是有提成的,30--50%不等,不然为什么每年年间的时候工商部门都要顶风上收会费阿,这部分钱只用极少的一部分搞活动,剩余的被收费人员提成提走了。还有就是罚款,工商部门暗地里都有罚款任务,不但是工作指标,更重要的是有提成,办案人奖励为10%,举报人奖励10%,举报人奖励绝大部分是被工商人员作假,伪造举报人套取了,协办单位奖励10%,。所以罚款才会有动力,总之很腐败的。我是工商人,感觉很可耻!
   在这看到了工商的好多黑幕
  工商局是黑,    现在留下爪印,    有机会跟你探讨工商局更黑的内幕。
  为了罚款而罚款,真是悲哀,为了达到任务指标,施加压力,我们局把平时该发的部分工资先扣出来,年底看罚款任务完成情况再返还给我们。  有时候看到老百姓的穷样子,还要去罚款真是难受啊,就算生意是亏本的,我们也没办法,完不成任务我们也要挨批,我都不知道八荣八耻到哪里去了。  简单地说:罚款任务,你颠覆了我的道德观,我因你而蒙羞。
  又来了,还是第3页,莫非和谐了或是太监了?
    !
工商工商,说起心伤。误入此门中,一去十七年,责任无限大,工资无限少,工作无限多,权力无限小,责任无限大,前途无限渺!  
工商垂直管理之后,婆婆多了好几个,地方党委、地方政府、上级地方党委、上级地方政府、省、州工商局、四大班子等等全部都是我们的婆婆,有时同一项工作,来十几份相同内容,不同部门的文件要求你执行,同一份工作情况,上报N多个部门。  
我们直接上级领导,对我们的工作要求是无权限,百分百的完美完成,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是无限大,无条件执行的,面对基层工商工资待遇则是参照地方政府执行。相当一部分津贴,医保、住房公积金、增量补贴等,要求地方财政完成,请问:人事权、财政权全部都不归地方管,地方财政凭什么要支付你们这些津贴?最后造成了工商基层人员,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工商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基本福利无法保障!好一点的地方,政府帮助解决了,差一点的地方,政府不予理睬,导致相当部分工商人员工资拿不全,公积金补不起,医疗无保障!基层人员的生活惨不堪言啊!  
二十一世纪、2010年的中国,GDP高速增长的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收入多少多少亿的政府,房价以火箭速度向上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在阳光津补贴之后每月的收入,买不起商品房的0.6平方米,如果加上按揭、利息等等,在现有的房价不再涨的前提下,以我们贫困地区的房价来算,我们可能不吃不喝干上三十年,才还清购买一套七十平米住房的贷款。  
工商执法办案的尴尬还没说出来呢!  
如果发现了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不查处,是行政不作为,查处了,一般案件稍微大一点,就会有各路神仙不断出面,威胁的、说情的、压制的等等,不一而足,蜂涌而上,还没立案,就夭折了。如果你查到有背景的,恭喜你,那就是你执法人员不长眼,倒三辈子的霉了,上级会用各种行政处分来扼制你,处分你,然后对你说,中国的冤案海了去了,你受的这点委屈算什么?谁让你不长眼,查到太岁头上了呢?还有,千万别在办案的时候搞什么不办人情案,执法公平、公正,用法律惩治违法人员维护老百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那样,你会死得更快!一般都是自己的上级部门搞死基层执法人员!受处罚的,往往都是那些老实的,本钱少的,罚点款不疼不痒的,可以继续售假搞资本原始积累的、不懂事的小小奸商!  
其实,大家以为罚款会有提成交给办案人员,错则大矣,现在都是收支两条线,罚款全部由当事人交到上级部门指定的银行,执法人员连当事人的一毛钱都没见过,至于罚款交上去后怎么用,小小的基层工作人员更军管会 可能知道了,所以,现在工商办案处罚的现象一般很少,如果不是领导压任务,执法人员是不会轻易办案的!  
懒说了,太多了,这种乱七八糟,外行领导内行,上级只讲求威风和专政,讲究权力的高度集中,绝对的权威化,不顾基层实际,不管基层死活的现象太多了,只要求无条件地按照要求去执行、去完成,哪管下达的行政指令现不现实,荒不荒唐的现象太多了,搞得大家灰心失望,胆颤心惊,只求运气顺点,不要出事为好,一出事,死的就是基层人员,因为上级已经把责任全部下放了!  
工商的基层们,等死吧,啊门!  
看了此贴。我很郁闷,因为小子我今年才进来工商。。很不幸,我所在办公室,乃三合一,经检大队,12315以及食品流通。。三个职能,加我四个人。。看了才知道,原来我倒血霉了。。任务真多,通知真多,文件真多,事情真多,压力真多。。
  现在整个工商就是干消保这块的最累了啊
  工商垂直管理之后,婆婆多了好几个,地方党委、地方政府、上级地方党委、上级地方政府、省、州工商局、四大班子等等全部都是我们的婆婆,有时同一项工作,来十几份相同内容,不同部门的文件要求你执行,同一份工作情况,上报N多个部门。     我们直接上级领导,对我们的工作要求是无权限,百分百的完美完成,工作要求和责任追究是无限大,无条件执行的,面对基层工商工资待遇则是参照地方政府执行。相当一部分津贴,医保、住房公积金、增量补贴等,要求地方财政完成,请问:人事权、财政权全部都不归地方管,地方财政凭什么要支付你们这些津贴?最后造成了工商基层人员,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工商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基本福利无法保障!好一点的地方,政府帮助解决了,差一点的地方,政府不予理睬,导致相当部分工商人员工资拿不全,公积金补不起,医疗无保障!基层人员的生活惨不堪言啊!     二十一世纪、2010年的中国,GDP高速增长的社会主义国家,财政收入多少多少亿的政府,房价以火箭速度向上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在阳光津补贴之后每月的收入,买不起商品房的0.6平方米,如果加上按揭、利息等等,在现有的房价不再涨的前提下,以我们贫困地区的房价来算,我们可能不吃不喝干上三十年,才还清购买一套七十平米住房的贷款。
  今年集体脑瘫的工商总局再接再厉推出呕心沥血、超级脑瘫之作:草拟、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强制推行说理性文书。     以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既言简意骇,让人一目了然;又节约环保;更重要的是因为简短明了,制发时出现错误的机率不大,大大降低被复议诉讼时被挑出问题而败诉的风险。但总局的脑瘫者为了创新、为了所谓的“规范行政执法”、为了迎合极少数人的口味、为了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了……,再一次罔顾基层面临超繁重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必须强制推行说理性文书,要把所有能加进去决定书的内容(如证据部分、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自由裁量权的说明……)无论有没有必要都必须强制加进去。一纸令下,可再一次苦了基层广大肩负着重重使命任务的工商干部:每制发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都如同应付一次语文作文大考,本该一、两页的决定书最后非得花上数页纸;每次草拟完成后都得请数人拿着显微镜来修改;三两天用光一叠纸、个多月弄坏打印机……。     在这里我很不解:搞说理性文书是不是想向当事人详细地说明其违法违章情况?是不是想体现工商部门执法的程序正确、处罚恰当、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是不是想让其打消复议诉讼的念头……?但是,有这个必要吗?该向当事人阐明的执法人员都会在调查取证阶段不厌其烦地向其详细阐述了不知多少遍了,本该三言两语就写清楚的处罚决定还要花执法人员数倍的精力、花加倍的办案经费来搞这个说理性处罚决定书。     长此下去,工商必亡。     (写得可能有毛病,全因水平所限,敬请各位谅解)          比如说查办一个案件,其中涉及到证人证言和某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这都材料是对案件当事人不利的。如果我们在处罚决定书中把这些材料统统告知案件当事人,并说明。(有些材料一展示出来,案件当事人就明白是谁提供的),你工商局能保证案件当事人不会对证人打击报复吗?出了人命怎么办?这样的事出多了,谁还会给你提供证据?以后怎么去完成罚款任务?现在的工商局又要给基层下达罚款任务,又要基层搞什么说理式文书。你们硬是把基层工商兄弟伙当驴使唤呢。  
  “三无”,一为无能,二为无耻,三为无聊。的国家工商总局  强烈顶这句!!!包括省局、市局都TMD属于“三无”。  好好的一支队伍带成现在一个鸟样!  早三年看到这篇文章都好啊!
  无语!
  lz是一个比较积极地青年,所以觉得这么郁闷,其实在基层工商所都知道这么多事实打实地干怎么可能干完,做做样子应付过去日子其实是很逍遥的,至于待遇要看每个地方不同,工商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在基层没什么人管你究竟干什么的,有功夫还是自己充充电跑跑关系混个好出路
  说理性文书 弊端重重
不利于执法部门查处案件
  出差几天,只能抽冷子上来扫一眼,一直没时间静下心来仔细看贴和回贴,很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鼓励。写这个帖子原意是想给年轻人提提意见和建议的,现在好像是看的工商同行们更多一些。不管怎么样,如果能让大家多一些交流,也算是正面的收获。    前面已经说过了,我只是基层的工商人员,说一些基层人员对工作的理解和看法,不能保证高屋建瓴,也不能保证客观公正,因为毕竟所处的位置有限,了解的信息和资源也都有限,如果哪里有地方说的不对或者不准确,请知道的兄弟多加指点。  如果有喜欢求全责备、吹毛求疵的,也请继续玩下去,只要你觉得高兴。  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上级领导光临,原意给基层同志们指点一二的,也请知无不言,只是打官腔、做报告就不必,在机关开会或者给领导写发言稿再用吧。我说的内容可能不是主旋律,不是高大全,也可能是有些偏激,但至少是实话和真话,是基层人员对工作和上级的真实看法。
  作者:暖暖的呀 回复日期: 22:15:51 
    我是派出所的 隔壁工商,因为同在农村        偶们两所经常打交道,连工商的工作人员也认为他们的工作量只有我们的五分之一,派出所是大年三十也要值班,他们则是每周固定开两天门,即使来上班下午三四点钟工商的小车就绝尘奔向县城,偶们民警都羡慕的一塌糊涂,同为刚出校门的普通公务员,我等感慨,工商比我们提前三十年开始由国家给养老了        待遇嘛 工商比公安也就少个两三百的值班费而已        形象方面:工商庄重,简单大方,警察制服和保安差不多,穿工商制服的必定是正经八百的工商干部,但是真警察是不会穿制服上街的,街上貌似警察的都是保安,农民工,因为警察制服黑,不显脏    ~~~~~~~~~~~~~~~~~~~~~~~~~~~~~~~~~~~~~~~~~~~~~~~    综上所述:在没有背景的前提下(反正在那个单位都升不了官),在公务员的序列里工商是个好单位,轻松的单位,制服也比公安的帅的单位        请工商的朋友们不要提出陈述及申辩  ——————————————————————  没干过公安,也不好随便评论,但公安的同志比工商更辛苦、更有风险,这是大家都清楚的。但我们也挺羡慕公安,权力大,潜规则和灰色收入都多,前面提到过年商户送礼的时候,工商的是水果,税务的是海鲜集装箱、购物券,给公安的比税务档次更高。还没人敢惹。不像工商是谁都能来踩一脚,是个消费者都能指着我们的鼻子骂。工商出去打假,很多时候都要请公安配合,不然就干不成。  我们的制服也难看,大家都说穿着像铁路局或者邮电局的,并且发制服还扣钱,至少公安这一点不扣吧?  要说轻松,工商觉得税务更好。
  做工商工作,不能讲良心!不管不理,你不管出点事来,谁来理我?我就是工商的人
LZ您好!    我没有工商工作经验,无意中看到帖子,想请教几个消保方面的问题。     1、《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6条,经营者在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向其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要求之日起超过15日,并且两次以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承担民事责任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要求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的规定处罚。
实践中是否适用此条文处罚经营者?    2、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31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应当收费,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实践中是否真的收费?    3、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处理消费者申诉实施办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拒不履行调解书,且构成《消保法》第50条第(七)规定的对消费者退换货等要求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另案处罚。拒不履行调解书是否一律都给予行政处罚?内部是否要移送程序?另案处罚以后对消费纠纷的民事解决有没有下文?    非常感谢!
  深有同感!
  作者:arqljj 回复日期: 01:12:27 
    做工商工作,不能讲良心!不管不理,你不管出点事来,谁来理我?我就是工商的人  ——————————————  这位兄弟你真神奇啊,连我硬盘上计划好的结束语都猜出来了。建议去买个彩票吧。    在工商局,不能有两样东西。  一是良心,二是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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