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0226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最高能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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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申购日
发行市盈率
资金解冻日
11月27日周四
12月01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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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226华电重工
华电重工(601226)重要事项提示
★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上交所网站&.cn/&浏览。)
【1.公司大事】
【】华电重工(601226)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土地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电”)以土地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并授权河南华电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4,000&
                  &-&1&-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为有效解决河南华电的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促进其生产经营,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提供4,000&
万元委托贷款。&
  &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2,500&
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为有效解决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其融资成本,促进其生产经营,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同意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2,500&万元委托贷款。&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的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均就本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3&-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华电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就本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
                  &-&5&-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招商证券及保荐代&
                  &-&6&-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华电重工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保荐机构同意华电重工本次使用&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六、关于调整公司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工作需要,为提高运营效率、强化管理服务能力,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部分调整,设立市场部、海洋与环境工程事业部,原煤化工工程事业部更名为能源化工工程事业部。&
  &七、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进一步发挥薪酬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薪酬办法”)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该办法明确董事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机构符合现代企业的公司治理要求,其薪酬构成和计算指标清晰明确,符合&
                  &-&7&-公司实际,可以实现对经营层的激励与约束。另外,该薪酬办法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制定的薪酬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八、关于购买新型空间结构体系技术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为提升公司物料输送工程业务环保型料场封闭系统等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增强系统总承包业务拓展能力,公司拟以1,500万美元向Ideas&Geometrica,&S.&de&R.L.&de&C.V.购买新型空间结构体系技术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不含台湾)的独家使用权,使用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5&年。依托该技术,不仅可以促进公司物料输送工程业务、热能工程业务以及高端钢结构业务等优势业务板块形成协同效应,还可以拓展大型及支线民用机场、高铁车站、大型体育馆等民用建筑市场,实现高端钢结构业务板块产业升级,增强公司整体综合竞争能力。&
  &九、关于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郭树旺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郭树旺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
                  &-&8&-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根据郭树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并且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郭树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9&-附件:&
              郭树旺先生简历&
  &郭树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7&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电力建设公司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项目经理助理、项目经理、技改工程部生产副经理、项目部总工程师,华电工程钢结构事业部项目经理、项目执行部经理,华电工程环境保护部工程项目部经理、副总工程师,华电工程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华电工程环境保护分公司副总经理,华电重工钢结构工程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等职。&
                  -&10&-
【】华电重工(601226)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3&月26&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建良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土地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
                  &-&1&-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25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七、关于购买新型空间结构体系技术使用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3&-&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
【】华电重工(60122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电重工”)于&
2015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
144,5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时的存储情况如下: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      &金额(元)      &用途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                      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
       918     733,693,800.00&
西三环支行                       基地二期项目、补充工程&
                            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北京银行股份&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
有限公司慧园& &165,220,000.00&
                            目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
股份有限公司                      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
               546,886,200.00&
总行营业部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
                            扩大产能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入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8,609.38&
万元用于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
                  &-&2&-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
&1                       &54,760.00     &54,760.00&
  &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
&2                       &30,752.00     &30,752.00&
  &及配套项目&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
&3                       &23,936.62     &23,936.62&
&4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522.00     &16,522.00&
&5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18,609.38         0&
         &合计            &144,580.00     125,970.62&
  &另外,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7,970.62万元(不含利息)。&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滚动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
                  &-&3&-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银行等金融机构就此类产品承诺保本,产品期限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制订,较为灵活,可以在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要的同时带来理财收益。&
  2、其他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本议案规定的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行使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财务资产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理财产品均需满足保本要求,且理财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
                  &-&4&-&
   另外,公司财务资产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选择与募投项目计划相匹配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其风险低、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短期理财产品属于现金管理范畴,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截至目前,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58,000&万元(含本次所审议的投资额度),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5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4%。&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5&-&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短期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6&-&
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华电重工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
                  &-&7&-议;&
   (三)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8&-
【】华电重工(60122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4,5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
                  &-&1&-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时的存储情况如下: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      &金额(元)      &用途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
有限公司北京                     &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
       918     733,693,800.00&
西三环支行                      &基地二期项目、补充工程&
                           &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北京银行股份&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
有限公司慧园& &165,220,000.00&
                            目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
股份有限公司                     &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
               546,886,200.00&
总行营业部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
                           &扩大产能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入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8,609.38&
万元用于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
&1                       54,760.00     &54,760.00&
  &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
  &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
&2                       30,752.00     &30,752.00&
  &及配套项目&
  &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
&3                       23,936.62     &23,936.62&
&4 &华电重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6,522.00     &16,522.00&
&5 &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         &18,609.38         &0&
         &合计            144,580.00     125,970.62&
                  &-&2&-&
  &另外,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购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7,970.62万元(不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使用募集资金的目的&
  &公司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热能工程业务和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三大板块的业务流程尽管于部分环节存在细微差别,但整体结构一致,均需经历前期跟踪或投标、签署合同、项目执行、竣工验收、结算等几大环节,其中部分环节需使用运营资金:&
  &1、投标环节运营资金需求&
  &公司大部分工程项目均需以投标方式获得,按照行业惯例,公司需在投标时向项目业主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一般为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的0.5%,占用期限一般为6个月。&
  2、项目执行环节运营资金需求&
  &工程项目进入执行阶段,业主按合同节点支付工程款,因业主付款和结算时间周期较长,需公司垫付部分设备采购、材料及分包支出,该部分支出一般由公司及供应商垫付。&
  &3、竣工验收环节运营资金需求&
  &工程项目完工后,业主一般按合同金额的&5%-10%留取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期满时支付,质保期一般为项目完工之日起1年;对于公司承揽的部分配套或分部工程,质保期的起点可能为整套工程验收时点,相应的质保期可能有所延长。&
  &根据目前投标保证金及质保金的占用情况以及对工程项目运营&
                  &-&3&-资金的需求,综合考虑通过自身积累所形成的资金来源,公司存在运营资金缺口40,000&万元。&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亦可提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持续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直接节省财务费用2,000万元,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
                  &-&4&-同意意见,符合监管机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
                  &-&5&-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招商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督促华电重工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并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保荐机构同意华电重工本次使用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6&-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一)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7&-
【】刊登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公司于日完成了增加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年1月)》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注册号:141&
  名称: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9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青松&注
  册资本:77,000万元人民币
【】刊登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6,216,167,728.57&4,744,566,538.65&31.02%
  营业利润           &425,548,700.20 &416,875,320.56 &2.08%
  利润总额           &432,882,716.67 &425,438,777.95 &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8,954,028.04 &357,101,318.69 &0.5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79      0.576      0.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1%     &23.07%     &减少4.26个百分点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8,725,881,895.63&5,421,459,118.90&6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36,565,755.77&1,728,589,722.68&104.59%
  股本             &770,000,000   620,000,000   2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4.59      &2.79      &64.74%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主要受合同毛利率水平、以及期间费用的影响,公司2014年实现利润4.33亿元,同比增加2.08%,低于营业收入增幅。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02%,主要是公司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签订合同额同比增加较多,使得2014年收入增幅较大。
  截至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7.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95%,主要是公司在2014年12月公开发行新股使得货币资金增加较多,购买海上风电平台支出,以及随着收入增长使得流动资产增加较多。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幅加大,主要是公司于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致。
【】刊登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电重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于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参加投票。
  2、投票日期:日(周四)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3、总提案数: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88226 &华重投票&1      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           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号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1项提案&99.00元 1股 2股 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日&A&股收市后,持有华电重工&A&股(股票代码601226)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226     买入      99.00元    &1股
  (二)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226     买入      1.00元     1股
  (三)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226     买入      1.00元     2股
  (四)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88226     买入      1.00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刊登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5&年1&月9&日与北京银行慧园支行签订《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合同编号:SRB1501050),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北京银行期限90&天的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为4.4%(扣除产品费用后)。该合约的主要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90&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SRB1501050。
  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币种:人民币。
  理财本金:18,000万元。
  理财期限:90天(受提前终止条款和内容等约束)。
  起息日:日。
  到期日:2015&年4&月9&日。
【】刊登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董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日(周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日(周四)9:30-11:30和13:00-15:00
  3、会议股权登记日:日(周二)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发展大厦B座10层1018会议室
  6、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刊登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已于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在北京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日、12月18日、12月19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问询得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日、12月15日、12月16日,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问询得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今日上市流通及盘中临时停牌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关于N华电(601226)盘中临时停牌的公告
  N华电(601226)今日上午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自日09时30分开始暂停N华电(601226)交易,自日10时00分起恢复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今日上市流通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日
  (三)股票简称:华电重工
  (四)股票代码:60122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77,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5,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中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的15,000,000股股份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135,000,000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华电工程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第1至第24个月内,华电工程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锁定期满后的第25至第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华电工程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主要股东绵阳基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绵阳基金有意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其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公司其他股东深圳汇鑫、天津邦泰、安信乾宏、深圳泰昌瑞、北京舍尔、茂名鑫兴顺、上海泽玛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4.35元。(以经审计日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十二)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0.45元/股。(按照公司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日
  (三)股票简称:华电重工
  (四)股票代码:601226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77,0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5,000万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中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的15,000,000股股份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135,000,000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华电工程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第1至第24个月内,华电工程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锁定期满后的第25至第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华电工程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主要股东绵阳基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绵阳基金有意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其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公司其他股东深圳汇鑫、天津邦泰、安信乾宏、深圳泰昌瑞、北京舍尔、茂名鑫兴顺、上海泽玛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4.35元。(以经审计日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十二)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0.45元/股。(按照公司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根据《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本次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日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主持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
  末“3”位数  &215&415&615&815&015&411     
  末“4”位数  &16&03&8703   &
  末“5”位数  &&&   
  末“6”位数  &324&324&041324   &
  末“7”位数  &8059     
  凡参与本次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35,0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一、网下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98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10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98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中,有10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9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1,542,3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154,230万股。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未按照要求进行网下申购并及时缴纳申购款;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时缴纳申购款但未参与网下申购;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进行网下申购但未按时缴纳申购款。
  二、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629,703户。有效申购股数为19,954,706,000股。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网上冻结资金量为199,547,060,000元,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配号总数为19,954,706个,号码范围为954706。
  三、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15,0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
  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网上资金申购情况,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43.44倍,超过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9,000万股股票(本次发行总量的60%)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3,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
  四、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1,154,230万股,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A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263,760万股,约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22.85%;年金保险资金(B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427,590万股,约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37.05%,其他投资者(C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462,880万股,约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40.10%。
【】(华电重工)今日上网定价发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今日上网定价发行
  1、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华电重工”,股票代码为60122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226”。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招商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招商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其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5、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45,000股。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华电重工”,股票代码为60122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226”。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招商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招商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本次网上发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根据其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
  5、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45,000股。
【】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00万股,为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500万股,为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30%。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日(周三)9:00―12:00;
  2、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
  中国证券网:&http://&
【】刊登招股意向书(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华电重工招股意向书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发行新股15,000万股,本次发行过程中不进行老股转让
  4、定价方式: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5、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6、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07元(按照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承销方式:由招商证券为主承销商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电工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第1&至第24个月内,华电工程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锁定期满后的第25至第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华电工程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电集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主要股东绵阳基金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绵阳基金有意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减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其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本公司其他股东深圳汇鑫、天津邦泰、安信乾宏、深圳泰昌瑞、北京舍尔、茂名鑫兴顺、上海泽玛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时,由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华电工程、安信乾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1、华电重工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华电重工”,股票代码为60122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0226”。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招商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招商证券通过申购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申购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关于申购平台的相关操作办法请查阅上交所网站(.cn)―快速导航―IPO业务专栏中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网下IPO系统用户手册(申购交易员分册)》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个人投资者账户、机构投资者账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3、本次发行股份15,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7,000万股。
  本次发行股份15,000万股,其中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00万股,为本次发行总量的70%。本次发行申购阶段网上、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将在《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4、招商证券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二、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相关安排”。
  只有符合招商证券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资质要求的承诺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日(T-2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本次发行不举办现场推介会。
  6、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日(T-4日)及11月24日(T-3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的,须按照规定通过申购平台统一申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其中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报价记录后,应当一次性提交。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报价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报价记录为准。每个配售对象每次只能提交一笔报价。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招商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2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2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超过10,500万股。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协商确定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部分将不低于本次拟申购总量的10%。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都相同的则按照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直至满足剔除数量达到拟剔除数量的要求。
  9、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10家。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五、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认方式”。
  1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公布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以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11、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日(T-1日)和日(T日)的每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不超过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即申购数量须为:
  (1)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投资者有效拟申购数量。
  (2)当某一配售对象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大于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时,其申购数量为申购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有效报价投资者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2、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3、本次网上申购日为日(T日)。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在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符合《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所规定的投资者。网上申购的具体安排将于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14、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9日(日(周五))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等相关公告
  T-8日至T-5日(日(周一)至日(周四))&接受网下投资者提交的承诺函及资质证明文件(日中午12:00截止)
  T-4日(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T-3日(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
  -                               初步询价期间为9:30-15:00
  -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日(日(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及最终发行数量
  -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日(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                               网上路演
  -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T日(日(周四))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当日15:00截止)
  -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T+1日(日(周五))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
  T+2日(日(周一))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T+3日(日(周二))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多余款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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