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三个月内不得终止筹划重大事项资产重组么

红宇新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5&&&&&&证券简称:红宇新材&&&&公告编码:(号&&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自停牌以来,我公司与标的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初步完成了尽职调查、方案设计等大量工作。&为促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我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标的公司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关键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但鉴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复杂,经多次努力,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重组相关协议。从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筹划该重组事项;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考虑到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决定启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对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特此公告。&&&&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声明:本公司网站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使用前请予以核实,风险自负。在本文作者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 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的证券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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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和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来源:交易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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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 4-058
  002192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和
  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路翔股份,股票代码:002192)已于 2014 年 4 月 1 日开市起
  停牌,并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 2014 年 4 月 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4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东莞市
  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德瑞”)100%股权事宜。2014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在发行股份购买东莞德瑞 100%股权的同时,
  行股份购买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榆林金源”)51%股权。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于 4 月 16 日、4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进展公告》,于 4 月 30 日、5 月 14 日、5 月 21 日、5 月 28 日、6 月 5 日披露
  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延期至不晚于 2014
  年 7 月 8 日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
  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组织各方对标的资产进
  行尽职调查等工作。鉴于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结果,公司认为本次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标的公司榆林金源并不适合公司现阶段进行并购;为完善公司锂产业链,
  公司将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前提下以现金方式完成对东莞德瑞部分股权的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4)
  收购。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事项;同时按照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考虑到公司的现状和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公司决定启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宜。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4 年 6 月 1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不晚于 6 月 19 日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6 月 11 日
责任编辑:zd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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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三个月内不得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么?
看了不少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往往会在最后一段表明:公司(或控股股东)承诺在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我看到根据市部函[2008]76号,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但是,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后,是否有上述三个月内不得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没有找到文件依据。各位达人,有知道的么。谢谢!
确实是个问题,本站上有一篇个人研究,其中提到,若公司在承诺停牌期限内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或逾期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交易所提交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或承诺期限届满时,向交易所说明未能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具体原因,申请股票复牌并进行公告,公告中应当做出如下承诺:“公司在公告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但是好像没有依据啊。
其他回答 (3)
没有硬性规定,这是公司与大股东、机构的博弈问题。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日期: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并予以披露。
不用。“公司(或控股股东)承诺在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这种情况应该都是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从而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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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网()12月28日讯  *ST传媒(月28日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手对方为浙江金时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重组的基本内容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金时代100%股权并进行配套。停牌期间,*ST传媒与交易对手方浙江金时代的全体股东及其他相关各方为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完成,就重组方案作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工作。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组织券商、律师、审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尽职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历史沿革、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发展、相关风险等,并与交易对手方就估值、合作模式、后续发展规划进行磋商。  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就交易条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考虑到公司的现状和各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公司决定启动筹划非公开发行事宜。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目前,公司正在准备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最迟不晚于日召开董事会附条件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每5个交易日发布相关工作的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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