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合同签了总价算错房贷卡丢了怎么办办

1般情况,房贷几天能批下来?从购房当天开始算起!几天能拿到房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1般情况,房贷几天能批下来?从购房当天开始算起!几天能拿到房产证?
我们买房的时候是3998元/平米,房子面积是118.13平。原本他们给我优惠10000元,然后根据贷款优惠再打97折,这样总价是元。但是他给我们算的是房屋总价减去10000再给我们打99折,然后跟据贷款优惠打97折再减去10000元,相当于给我们打了99折和多优惠了10000元。算出来总价为434231元。当时我们都不知道算错了。合同上写的总价是434231元,单价是3675.86元,都对得上。合同签好后过了2个多月售楼突然说要我补差价14184元。您说这个差价我要补吗?如果不补,他们会阻挠银行给...
我想咨询下,夫妻结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开始还贷,结婚后拿到房产证并且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请问离婚后该房产怎么分割?
1套房满5年是按购房合同的日期开始算还是按拿到的房产证的日期开始算?
婚前购买期房,签订购房合同至房贷都以个人名字签订办理的,婚后一起还贷,贷款未付清,房子年底下来,办理房产证时可以写双方名字吗?如何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日签了购房合同,房贷已经还了一个月了也有了房贷合同,但购房合同开发商一直没给,连发票复印件什么都没有请问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一套房满5年是按购房合同的日期开始算还是按拿到的房产证的日期开始算?
购买二手房,过户手续办完,因是女儿买本人没在北京,委托母亲代办,有委托要办完手续5个工作日才能拿到房本,合同约定产权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前,卖方交房
在自己不知明的情况下别人拿自己的身份证贷款造成逾期 现在自己买房房贷批不下来怎么办
婚前我向亲戚借款贷款买房付的首付,房产证没下来但购房合同是双方名字,婚后和对象共同还的房贷,如果离婚财产和债务分割,婚前的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应提供什么证据
我和老公在武汉郭茨口庙西湾里购买的还建房,当时房款是我们出的,但没留什么证据,现在和老人住在一起,我有点担心老人走了以后他家的其他几个儿子会不会来要房子。当时买房子时签的购房合同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但办理手续时我不在场,合同上写明了三年下房产证,但现在五年过去了,一直没有证,我想请问下,房产证没下来的情况下,购房合同上写的名字是不是就是真正的房主?当前位置: >>
银行不批房贷,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履行?
日 11:09:18 来源: 字号:〖
【案例回顾】
2004年6月,买方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子总价是100万元,首付30万元,余款70万元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房屋买卖合同》里明确约定:买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二十天内,将首付款30万元支付给卖方,其余房款70万元支付方式由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按银行规定办理。买方在接到银行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如逾期,按违约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申请银行贷款的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如果逾期支付房款,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合同终止,将房屋退还。如果卖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收到的违约金,买方还要据实赔偿。
后来由于银行不批准贷款,致使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现在卖方要求买方要么继续自筹资金支付其余70万元来履行合同,要么支付违约金10万元退房解除合同。卖方的理由很简单,贷不到房款那是你买方的事,不能自筹资金支付余款就得支付违约金。
【法律分析】
&&&&&如上述案例中银行不批贷款导致纠纷的情形在目前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以有必要从法律上分析一下该种情形。
&&&&&现在银行对于风险控制非常严格,一般而言,银行会先通过电话调查或者见面对客户有一个初步了解,这样会减低贷款风险。然后再根据开发商提供的材料,结合申请人的收入、学历、年龄、单位、还款能力等条件进行审核决定对于有些客户可能不批贷款。而且一般做出不予批准贷款决定后,银行只跟开发商联系,不会和客户单独联系。
&&&&&在商品房担保贷款中,一般存在三方主体,三个合同关系。三方主体是借款人(担保人、买受人)、贷款人(担保权人、银行)、保证人(出卖人);三个合同关系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买受人与银行之间的担保贷款合同关系、出卖人与银行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订立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成立为前提条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密切联系但又相互独立。
&&&&&因担保贷款合同是买受人以现房或将来对期房取得享有的一种期待权作为抵押物,所以,在买受人未按贷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时,银行就可对现房行使优先受偿权,或通过行使类似债权人代位权的方法请求处分买受人在预售合同中享有的房屋期待权,以获得优先受偿。在买受人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也未与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只能就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享有的期待权请求处分。&&&&&如出卖人为担保贷款合同提供保证,银行同时起诉出卖人的,出卖人应为共同被告,银行也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买受人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银行请求买受人偿还贷款或就抵押的房屋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应追加出卖人为当事人,但出卖人提供保证的除外。
【法律服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本金及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根据苏州市房产管理局制定的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房价款的,买卖双方约定可以按照以下【 】项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另行协商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退房退款,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3】双方自行约定。&&&&&为了避免类似的纠纷,本律师提醒需要贷款的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亲自向银行咨询是否可以办理贷款,并在合同中尽可能争取选择第【1】项和第【2】项,或者争取赔付适当比例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或者过低,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也对违约金如何调整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当然,从房地产企业的角度出发,都希望买方能够获得贷款及时支付房款,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行情走低,房地产企业也非常担心买受人不积极配合银行提供相应的资料,获得银行贷款,导致房地产企业商业机会的丧失。而且,目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网上签订的,签订和注销合同对于房地产企业都增加了工作负担。从这个角度来说,适当的违约金也有利于约束双方更好地履行已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良翰律师事务所&&&&& 刘宏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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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与买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误将房屋总价少算了约4万余元。双方签字、买房人交付首付款后,开发商以&员工失误&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双方为此对簿公堂。昨日,武侯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双方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须为自己的失误&买单&。付完订金&开发商说房价算错日,吴女士和女儿在市内看中一套房屋,她们立即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双方约定:房屋总价为94.7万元,吴女士支付定金10万元,双方须在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所付定金抵作房价款。日,吴女士母女来到售楼部,与开发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吴女士购买的房屋总房价为90万元。吴女士当场付清按揭购房的首付款36万元(含已付定金)。开发方工作人员薛某在文件上签了名,但公司未盖公章。不久后,吴女士却收到开发商的一封律师函,并在报纸上看见开发商刊登的一份《启事》。开发商称:由于当初双方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总房款计算有误,公司特意告知吴女士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逾期不到,公司将不保留房源。对于开发商的声明,吴女士并不理会,开发商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武侯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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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业主论坛最新话题购房临时合同上开房商金额算错,请问这个临时合同是否生效?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在沈阳买了套50万的房子,但是开发商开的预交两万块钱的定金临时合同上把金额写成了44万,但是我交定金的时候开发商发现算错了,让我补上6万块钱,请问一下专业人士,这个临时合同生效不?我该不该补上6万块钱???
律师您好:
我于2000年购一套房,当时房价商定3万元成交,(现房价10万元),签了买卖合同,分别由买卖双方和中间人签字按手印,上面注明卖方已将本房所有权以3万元转让给我,房产证也给了我,而且打了收款条。后因种种原因未能过户,如今,我找到原卖方要求过户,他拒绝过户,说要2万元才给过户,说原来的买卖房合同无效,因当时只有他(原房主)签字,他爱人没签字,没收回房子就不错了,说法律上会认为他为了转移婚前财产卖的房合同是无效的,但至今9年了他们并没有离婚,而...
09年3月份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但因条件太差(对屋住了4个女孩儿,天天吵的要命……)所以现在想转租给别人,但房东提出只能租给女孩儿,所以拖了很久没有租出去,现在房东以我长时间没有回去住为由,要求我将钥匙交出,还说他帮我转租出去,但剩余租金+押金要扣除一半作为手续费,当时签订的合同如下:
租房协议书
签定日期:09年3月20日
甲方: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就出租房屋一事,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负责乙方取暖、物业、卫生费用。...
m 我知道应该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申请,可问题是我等不了一个月 我现在已经不在那家公司做了
老板说就这样走了 一分钱工资都没有 我想知道在没有按照合同上说的那样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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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想我们老板说的一分钱都领不到
在我们单位,我这种情况的人很多,这次单位要将我们这些人都下岗回家。但是,我们事实上已经在单位工作超过2年(06年4月--06年9月,07年4月--09年4月,09年8月--至今),请问,按照新劳动法,我们是否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和我们签合同,针对我这种情况,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问题?我怎样维权?要找什么证据?我能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和未上缴的五金吗?
以下是某公司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请问是否合理?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到期前,甲方或乙方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乙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未得到公司批准而强行离职,乙方应当赔偿人民币伍万元给甲方。如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请问对于员工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且未得到公司批准而强行离职,合同中应如何约定较为合理?企业应如何防止此情况的发生?
单位集体购买商品房,预交部分房款没签购房合同,并且以此房屋办理住房贷款,现因个人原因辞职,单位收回房屋是否合法??
我们单位盖了一批住房(在建),向职工出售,先交了部分房款,但没签购房合同,现在因个人原因辞职,单位欲收回住房,此举是否合法? 如果以此房屋办理了抵押贷款,单位还有没有收回的权利??
天虹纺织公司招工,我去应聘,被录用了,刚去两天,听了几节课,就让我们签劳动合同了,一式两份外加培训协议两张,总共四张,全部合同只让我们签了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基础内容,并让我们按了手指印,合同的关键内容如: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均为让我们填写。
听工作人员讲的意思大概是:这个合同一签就是代表要工作三年,否则三年之内走人的,就要被扣工资~现将培训协议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为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因乙方(工人)原因离开公...
我父亲于2009年10月拿着16w签订了购房合同(签的是他本人的名字),当时只剩下了2w块的余款未给;2010年2月我父亲和我现在的继母结婚并办理了结婚证;同时把2w的房屋余款也付清了;现在(2010年5月)要办房产证了,我父亲为了不影响他和继母之间的感情,执意决定要在房产证上写他和继母2个人的名字;请问律师,像我父亲这种情况,如果以后万一他和我继母离婚,这个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是属于共同财产,我让我父亲保留了当时付款的凭证和银行的取款凭证,如果出现变故,是否...房贷合同签了总价算错了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房贷合同签了总价算错了怎么办
而且合同上面积也比资料上的面积多了1个多平米!还有说交房时送一个未打通的10平米的小房间!!!但是合同里也没有(说是不能让有关部门看到不然我们自己要出钱买!求大家帮帮我!首付交了!!!!突然发现合同比给我的资料和打折多算了5000元!也就又多了4000元当时是售楼小姐算的钱!!稍厚加赏!房贷也还了几个月了!这样我要怎么办呢!!总共我就要多付9000元!!合同签了
那只有天地良心。至于说是小房间,楼上楼下都一样。也不止你一家有这个问题其实合同签订后。以房产证上的为准,面积可能最终还有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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