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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案例分析
国​贸​案​例​分​析​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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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国际贸易案例分析答案
问,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为什么,保险费率合计0,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经查该种商品由中国口岸运至新加坡按体积10级货物每运费吨运费为89美元.95%:单纯从价格考虑。第二天,指定的我国某港口装船完毕,并规定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公司是否可以接受该还盘,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而外商的还盘为每公吨2880美元FOB中国口岸,然后去中国银行议付款项: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公司发盘每公吨3000美元CIF新加坡?3.某公司与外商洽谈出口某商品。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船公司签发了提单。问
提问者采纳
65(美元)将外商还盘的FOB价换算成CIF价,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应由对方持我方转让的保险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按《2000通则》的规定,应当由买方负责,买卖双方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划分货物风险,只要卖方按合同要求将货物装船并提交了合格的单据;(1-保险费率×投保加成)=(2880+89)&#47:CIF=(FOB+F)&#47,采用CIF术语.95%×110%)=3000:FOB=CIF-F-I=0×110%×0。CIF合同是一种象征性交货合同,我方不应同意对方的要求,特点是“凭单交货。因此、将该公司发盘的CIF价换算成FOB价。2;(1-0,凭单付款”,即使货物已在运输途中损坏或丢失,凡是货物在装船后发生的风险.95%=年单证员考试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试题3)1,在本案中、我方不应同意对方的要求
案例一:(1)B公司拒收货物并要求A公司退款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合同关于短量或争议的解决方式的约定而定,即在不知道合同关于这方面的约定之前,不能够确定是否合理。(2)B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处理此事——如果合同约定这种情况属于卖方违约,且约定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退款处理的,则可以根据合同的这种约定要求卖方退款,如果没有装运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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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某公司按照FAS条件进口一批木材,在装运完成后,国外卖方来电要求我方支付货款,并要求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对卖方的要求我方应如何处理?标准版答案:1、 我方对于卖方支付装船时的驳船费的要求可以拒绝。2、 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FAS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和费用均以船边为界,即买方所指派的船的船边,在买方所派船只不能靠岸的情况下,卖方应负责用驳船批货物运至船边,驳船费用是在风险费用转移以前发生的,理应由卖方承担。3、 故此,在本案例中,国外卖方要求我方承担驳船费用是不合理的,我方有权拒绝。
的感言:谢谢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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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中文解释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但是FAS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FAS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此外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这一点与以前版本的内容相反,以前版本要求FAS买方安排办理出口手续。但是,如当事方希望FAS买方办理出口手续,需要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以及贸易双方应履行的义务。
[案例] 某制造商缔结了一项安特卫普船边交货(FAS)为贸易术语的提供重型机械的巨额合同,由不可撤销保兑跟单信用证付款,信用证规定须提供商业发票及买方签发的已在安特卫普提货的证明。 货物及时备妥装运,但到达安特卫普后买方却不提货,由于卖方未收到买方的证明,无法根据信用证收到货款。经过长达一年的交涉,卖方虽然得到赔偿但仍受到巨大损失。 试分折该案例中受益人应接受的教训。
分析: 根据UCP500第九条a及b分条的措词,卖方确实可由不可撤销的保兑跟单信用证得到最好的保护。但同时,根据上述分条措词,信用证的付款保证取决于受益人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合格单据的能力。因此,如果卖方同意接受的信用证中规定要提供如下一份或数份要由买方或其代理人签发的单据,则卖方就要冒无法提供合格单据的风险: a.买方签署的收货证明; b.运输行代买方收到货物的证明; c.由买方会签的商检证书。 由于UCP500允许买卖双方自行商定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种类及份数,因此,卖方应尽早确定(无论如何不能迟于收到信用证时)信用证中规定的单据的签发、细节或格式均不能由买方控制,以免卖方发货后不能获得信用证所需由买方签发的单据,从而造成失去信用证付款保证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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