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建材生意遇到了个电工死臭不要脸脸要回扣

遇到死不讲理,不要脸的人时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遇到死不讲理,不要脸的人时该怎么办?
今天就让我碰到一群这样的人,即不讲理又不要脸,自己弄破了高脚杯扎了一下小孩子的脸,非要赖着不给饭钱。其一,高脚杯我们谁也没看见怎么破的,其二,孩子很小不会说话,大人看着,我们没人看。其三,孩子的脸根本就没什么事。最后想赖账,还叫来一群老娘们,真没素质。还口口声声说,你们懂不懂法律。我就压根不知道法律上有哪一条是保护吃霸王餐的人。一会说要见送餐具的人,这事跟我们没关系,人家送餐具的来了人根本就看出来这事是她们自己弄的,她们一看没便宜占就又懒我们说话难听质窃篡渴诂韭磋血单摩死活不拿钱。真没见过这么没出息的人。今天真是开了眼了。我今天想跟她们说清道理,讲明白责任,结果呢,被自己人给拦着不让说。还说跟这种不讲理的人是讲不明白的。那到底该怎么办呢?
提问者采纳
我曾经见别人遇到过这种赖帐的 事情 他们是把厨师 什么得都叫来堵着 就是不让赖账走 餐馆人什么也不说就在那里坐着 赖帐的人一动他们就围住 把他们按下 然后继续坐着 聊天 就是耗 什么也不说 不让他们走 结果等了1小时那个急了 把钱叫出来就走 这是餐馆的人还不让走继续坐着耗 那个人可能有急事让炒芄官锻擢蹬规拳海哗后赔了不是有加了钱 餐馆的人才让他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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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做建材生意遇到了个电工也没介绍啥生意死不要脸要回扣
问题补充&&
已经在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兴起创意家居用品,随着人们提高生活质量,对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大的压力,人们越来越加剧使家居充满了舒适,品质和乐趣的追求。
据中国权威的中国创意家居用品市场的调查,我们的创意家居用品市场的人均不足5%,东京78.2%,新加坡68%,香港54%,泰国58%,马来西亚的份额47%,韩国68%,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不断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将面临创意家居需求的增长。 2008年中国创意家居的份额将增长到55%以上,至少。全国33个省会城市,393个地级城市,近3000个县级城市,高达300十亿yuan创意家居用品的年消费能力; 10万人口的小镇,不低于千万元创意家居用品的年消费能力。在中国,人们对家居品位已逐渐形成了“轻装修,重装饰”的理念,创意家居用品市场应该更广泛,创意家居用品行业中脱颖而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继家电,建材材料产业,又一朝阳产业的兴起后! 疑问,这个行业是好的,但是你必须亲自检查电源的整体情况或加盟总部,进行详细的调查服务质量。很多加盟公司,除了外界的借口来搪塞出售,以帮助加盟商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无论什么景点,一定要到当地企业领域
pl235 &11-10 22:41
羞牙把狂&11-10 22:31
对此问题的评论红网 - 百姓呼声 - “死要面子”和“死不要脸”的中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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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要面子”和“死不要脸”的中国教育
南山居士 发表于 &09: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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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新加坡国立大学终身教授、美国斯坦福大学哲学博士、访问学者石毓智在武大作了题为“为什么中国出不了大师”的讲座,批判当今的中国教育就是“死要面子”,老师、家长、学校对学生的期许霸占了一切,最佳的代表语就是:“今天我以学校为荣,明日学校以我为荣”。(日武汉晚报)  应该说,石毓智“死要面子”的论述直接揭示出了中国教育的弊病所在。也正是因为这个“死要面子”,才让原本是多彩的、湿润的、幸福的、完整的教育走进了功利主义的怪圈,将学校变成了一个大大的生产车间,将教师变成了工人,将学生变成了产品甚至是道具。然而对于踉跄而行、饱受诟病的中国教育来说,除了这个“死要面子”以外,“死不要脸”现象更应值得重视而不可小觑。  现象一:为了脸面使劲折腾,结果却丢了脸面该怪谁?。总是害怕跟不上时代的潮流,总是担心别人说改革的力度不够大,于是便在“教育改革”的不断折腾中,上演了一出又一出“你方唱罢我登台”的形式主义和花样翻新。而在这其间,基层的教育工作在从声名远播的洋思经验到成效卓著的杜郎口模式、从蔡林森的高效课堂到到魏书生的六步教学法、从“探究性学习”到“有效教学”、从“特色课堂”到“五分钟课堂”、从“分槽喂养”到小组合作学习等等琳琅满目、目不暇接的学习与借鉴中,陷入了“丢了鞋子找不着路子”的困窘与尴尬。而当我们深入到学校的课堂教学实际去看时,我们却发现,教师其实还是那些教师,学生其实还是那些学生,课堂还是那个课堂;唯一不同的是,教师越来越不象教师,学生越来越不象学生,课堂也越来越不象课堂了……  现象二:打着学术的旗号搞诈骗,没钱难道就不是好教师?教育的天职就是“教书育人”,本无关科研。可某些地方却偏偏出台了诸多的规定,评高级教师或者教授等,是必须要有发表的论文或者成果的。于是在教师胡乱拼凑、抄袭摘录的热闹非凡中,各学术刊物也趁火打劫,规定可以在其刊物上发表文章,但发表人必须出版面费,金额从400元到几万元不等。无论你的论文写得如何,也不管你的作品是否原创,只要有关系加之有钱,就可以照登不误。而到了职称评审时,好不容易获得了一个“够条件”教师,又遭遇到了“必须得有淘汰”的评审规则。既然谁有关系、谁送礼就让谁过关,谁无人无钱就被刷掉,那么不跑不送岂不成了不明事理的傻蛋了?  现象三:掩人耳目玩“猫腻”,教师为何不如“妓女”?曾任耶鲁大学校长的小贝诺•施密德特曾在耶鲁大学学报上公开撰文批判中国的教育者,他说“我们没有理由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既不为人师表又不教书育人,实际只是在教育岗位上发自己的财!”。一边是从国家到地方有关部门的禁令不断、雷声震天,一边是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进行公然反抗、“补课”热火朝天,而且还“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让学生、家长签字证明自己是自愿的;明明是教师组织学生集体预订的教辅资料,到头来学生不得不说是自己在大街或书店里买的。而到学校评价教师时,学生又被打了招呼:“测评的时候给老师打分高点啊!”为了评个班长,家长有时候时要破点血本的,中考或高考时,老师更是“关爱”有佳,不是积极传授作弊的诀窍,就是动用所有关系争取指标;学生好歹十年寒窗苦读终于捞得了一个大学生的名分,最终希望却成为了泡沫,苦于工作无着落而不得不浪荡街头......  现象四:拿着文件规定当作为,相关部门因何心明眼瞎?关于减负的问题,教育部20多年连续下发了30多个文件依然未能“减”下来,许多教育主管部门对补课与乱收费的现象往往是或一罚了之,或避重就轻,或干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放任自流,甚至就连教育厅门前的学校补课也没有人查没有人问,这难道不是“补课之风仍然强劲、学生负担愈减愈重”的根源所在吗?“国家明令禁止的东西,就绝对不能允许为之。对公然违抗的,就必须予以严厉的惩处,不仅不能使其占到便宜,而且必须使其付出代价这样才能以儆效尤,禁而方止。”可中国的教育管理特色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告官不究”,如此心明眼瞎的管理特色,何以能够杜绝“鼠儿在猫须子底下玩把戏”的闹剧与丑闻上演?  现象五:校长队伍乱象丛生,领跑教育者啥德行?在这个“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的口号喊得是震天动地的时代里,笔者不敢说所有的校长都是庸庸碌碌之辈,但放眼中国的基础教育,笔者敢问:有几个校长是具有学者风度、专家水准、大家风范的?有几个校长是真正有品行有学识且一心一意想把教育办好的人?每每校长的任命,有几个不是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通过请客送礼、现金交易获得校长的宝座的?他们除了会场、酒场、关系场,平常都在忙些什么?他们除了追求个人权力和利益,他们还有更高远的追求吗?更为可笑的是,有些校长把自己看作是学校的权威、权贵的象征,甚至把自己能和学生来一次“共进晚餐”作为对学生天大的恩赐――无怪乎不少教师已经沦陷了师德,甚至出现了拉关系、搞斗争的龌龊;无怪乎现今学生“拼爹”成风、以“官”为荣,教育事业由这些“死不要脸”的人来“统领”,岂能不蝇营狗苟、污浊不堪?  现象六:错把学生当道具,中国人的“奴性”咋炼成?应付上级领导的卫生大检查,学校赶紧发动全校师生大扫除;为迎接某一级重点中学验收,要求学生捐出几本书给学校图书馆以充数;为对付减负工作领导小组的督查,教务处立马将六天的日课表改成五天的,并责令班主任要求学生用统一的口径回答督查组的提问;再就是为取悦台上领导,教学生三番五次练习鼓掌,哪怕学生一百个不情愿,哪怕手掌鼓得又红又疼也在所不惜。如此这般下来,奴性因子岂能不深深植根于学生年幼的心中,岂能不从小就练就一身曲己阿人、奉承拍马的本领?按照鲁迅先生的逻辑,这种做戏又与俄国的“虚无党”大不同,人家的是“这么想,便这么说,这么做,我们的却虽然这么想,却是那么说,在后台这么做,到前台又那么做……”这样的教育与陶行知先生倡导的“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真人教育观相距何啻霄壤!  一方面是“死要面子”的虚华与浮躁,一方面是“死不要脸”的无畏和无耻。这样的教育,哪里还有灵魂和真谛?又如何能够撑起中国的明天和未来?(以上内容系转载)
网友54:真正说到了点子上
真正说到了点子上,想来生为中国人可悲
说得好,顶
网友35:支持楼主
南山居士有水平,支持你!
网友28:老师看得懂
作为一名老师,看了你的言论后,感觉也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但这是我们的国情,明明大家都知道的,可又有啥法子,体制决定了一切,我们活得身不由己,大家就都这样吧!你也别只在上面说,做点实际的改变现状才是当务之急呀!!
网友09:说得好不如做得好
你说了那么多,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看到,能改变我们现在的教学状况。你能不能改变现在的科举制度,还不如你用自己的行动来影响其他人。正如卫生部的部长还不如一个环卫工人那么大的贡献,说得好不如做得好
网友26:有识之士
这个南山居士不知是何许人,但肯定是个有识之士。说到了中国教育的点子上,现如今眼皮底下,各行各业都积重难返,病入膏肓,不进行彻底的政治改革,中国人木有未来!
网友53:中国特色
中国的基础教育确实是这样,但责任在教师吗?教辅书是教育局规定的,保险、期刊也是领导要求班主任做工作让学生买的,教育局每年从中得到大量的回扣,还要从教师的绩效工资中扣钱给他们发奖金。教师的工资还比不上农民工,所以有的教师给学生补点课补贴点家用也无可厚非,毕竟教师也付出了劳动。全班性的补课一般是学校组织的。所以中国的基础教育坏根在教育局。不把行政从教育中踢出,教育烙上了浓厚的行政色彩,中国的基础教育永远也不可能好!这就是中国特色!
网友58:中国的教育岌岌可危
南山居士说得真好!我作为一名教师也深知中国的教育再这样发展下去,中国在不久的将来将走向灭亡。希望这贴教育部长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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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  (一)  我的生命里出现过很多个逼,包括色情电影里,小说里,别人的嘴里,梦里,还有狗的逼。逼第一次真真出现在我的面前是大学毕业之后,我被人包了,被一个老女人包了。    大学快毕业的时间,我把我的简历象送传单一样分派到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然后如石沉大海般了无声息。最后我实在无路可走,投入了那个老女人的怀抱。他妈的,上了16年学,到后来能拿出手的就剩这张脸,这张还算英俊的小白脸。    老女人对我还不错,主动出资给我开公司,什么狗屁公司,一空架子,什么都没有,每月她往公司汇钱,我再全取出来,完事。每天,我去找那帮大学哥们花天酒地,晚上被她操蛋(那段时间我对“操蛋”有了深刻的理解)。别看我在人面前光鲜体面,我内心苦闷着呢,象我这么大的年轻人谁没个理想什么的,可我只能每天面对一个老女人,把自己过剩的精力发泄在她身上。每次亲吻她皮质松软白花花的肥肚皮,我都会有眩晕感,以至于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看见馄吞饺子之类的食物心里就堵的慌。    我被人包的事,只有扬辉知道,他是我在上海最铁的哥们,毕业后在家德国独资公司上班,混的还不错。当听我的叙述完之后,他意味深长地说了句:“你小子悠着点,那丫不是个剩油的灯。”后来发生的事儿很快就验证了这句话。    当我估摸她给我的钱够买回我的贞操的时候,我用针捅破了一打避孕套,主动找她寻欢。她被我态度的转变冲混了头脑(以往我都是躲着她的),居然给了我她公寓的钥匙,让我搬过去和她一起住。那打避孕套很快就用完了,当我卷了她所有细软逃走之后她恍然大悟,纠集她所有手下在全市各个角落找我,还放出话来,只要我把她的贵重东西还给她,她决不动我一根头发,傻逼才信她的,我躲了起来。    老女人最后还是没怀上孕,这使我很失望,我低估了她的年龄,那丫老的拉不出崽子了,连月经都拉不出来了。    事情变的复杂起来,我上了公安的通辑令,罪名是入室偷盗,操他妈丫挺的,钥匙可是老逼主动给我的。看来上海我呆不下去了,我让扬辉开车送我到南京,然后搭火车回西安。我不能坐飞机,买飞机票要身份证,傻逼才自投罗网呢。临走前,扬辉拍着我的肩说:“兄弟保重,在外面多玩段时间,别急着回上海,等这边太平了,我马上通知你。”后来他说那次他真以为是永别了,回上海的路上还在车里落了两滴泪,这孙子真他妈能装孙子。    我16岁离开西安,原以为能光宗耀祖衣襟返乡,没想到竟成了同辑犯。    (二)  我没回父母家,我怕警察在家门口堵我,我直接去找警察了。那警察是我从小玩大的哥们,关系很好,估计他不会把我供出去,他现在就职于市局八处刑事科,我想从他那儿了解一下我的最新情况,随便看看他是否可以窝藏我一段时间。    他见我就乐了:“你小子也就今天,平时老说我们俗,不和我们同流合污,怎么也上光荣傍了?”  我假笑道:“陷害的,陷害的。”  “你也算个文化人,大道理我就不讲了,你老实把事情经过给我说说。”  我原原本本把我和老女人的事告诉了他,他听的眉飞色舞,指不定当街头小报的花边新闻听了,他是个俗人,彻头彻尾的俗人。  “你丫上那么多年学,知识都让狗吃了?做这种傻逼事!不过最近全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顾不上你这小事,你要没地方住就先去我那儿吧,千万别回家。”  正合我意。    我给了他5000块钱,这小子喜滋滋的带我回家了。5000块维持一段友谊,并找到一个安身之所,真他妈值得,比我身上这套8000块买的西服值多了,我穿这西服没有丝毫温暖感。    警察媳妇,我叫她嫂子,是个极平常的女人,象这个城市几百万上班下班买菜烧饭相夫教子的妇女一样稀松平常,如果非要在她身上找一些特征,那她是少数民族,回族,吃牛羊肉长大,身上永远有股汕味。她脸上有种稍纵即失的混血儿的特征,但她不是美女,绝对不是。  她是个好人,就凭她给我洗了两个月内裤而毫无怨言我就不能说她是个坏人。好人没好报的道理在她身上又一次得到了证明,这是后话,现在不说。    我安心在警察家住了下来,白天在家看看书,晚上和哥们出没于各种娱乐场所,平静无悠的生活,我居然膀了。    这段时间,我又和几个逼进行了近距离接触,这些逼都比那个老逼鲜嫩许多,可那个老逼在我的梦里依然占主导地位,梦醒之后我大汗淋漓裤裆内潮湿一片,我做的是恶梦。那些鲜嫩的逼以及逼的主人在我脑海里都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就消失了,她们不过是我生命里的一些过客,而我不过是她们的一个顾客。    离开西安8年了,我已经习惯了上海的繁华和肮脏,西安的一切都变的格格不入,我想回上海了。就在这时候,警察告诉我件好事情:老女人走私贿赂组织黑帮的事东窗事发朗铛如狱了,等待她的将是法律无情的子弹,我的事也消了案,我没事了。    回上海前,我想回家看看父母,好久没见过他们了。    (三)  我提着人参等补品走在我熟悉的家属区内,恍如隔世,这个军工长的家属区埋葬着我的童年,我依稀从我身边的孩子脸上找到我当年的样子。    在家门口我犹豫了一下,然后依然转身离开,我实在找不到现在出现在父母面前的理由。当我走出家属区的时候,身后传来的哄叫声:“停电啦!”我笑了笑,没变,什么都没变,还老听电,小时候经常在烛光下写作业,使得我的眼睛高度散光。    我到钟楼邮局把我大部份的钱汇给我父亲,打了个电话给他,说我中了彩票。这他妈的世道,发财只剩中彩票这一条路了。邮局的营业员小姐接过我金额巨大的汇款单时手抖的厉害,柔声问我还需要什么服务,只差问我买不买她了。我微笑着说:“那不是我的钱,公款。”转身离开邮局的时候,我无比轻松,欠了20多年的债终于还了。    我把原本送给父母的东西给了嫂子,她对我木纳地笑了笑。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她,不久就她死了,我是从报纸上看到的,她死的很惨,一个被我的警察哥们送进庙里的混混出来后杀了嫂子,她被捅了20多刀,死后还分了尸,至今头和半截胳膊没找到。警察知道之后就发了狂,冲进那个混混及其同伙经常活动的夜总会拿枪一顿乱扫,射倒7个人之后被一个黑帮老大一枪击中了眉心,那个老大因为是自卫没有受到法律制裁,私藏枪支也仅仅罚款了事,杀了嫂子的混混那天根本就没去那家夜总会。    生命如此脆弱,我不得不更珍惜我眼前任何一个能让我快乐的逼。    在回上海的火车上,发生了件我印象很深的事情。过郑州的时候上来一个人,火车重新启动后不久就有人发现那个人在翻他放在床铺上的外衣找钱包,很快车厢里很多人都发现他们的钱包没了。于是一群人用裤带把那个人绑在床栏上一吨暴打,等乘警来的时候那人已经差不多了。等火车停靠下一站的时候,两个乘警把那人象抗死猪一样抗下了车,车厢内的人重回平静,象什么事都未曾发生过一样继续谈论着国家大事。    这车拉的不是人,全是狼。    后来我问扬辉,是不是他们郑州贼特多,他说差不多吧,反正打死他也不回郑州了,死也死在大上海,这孙子真没出息。    这件事情预示了我这次回上海将荆棘匆生,当时我混然无觉,呆呆地看着窗外,祖国的夜色真美。  
made in china
中 国 制 造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呵呵,疯子,泥的开头写得好,一下就抓住了男读者地眼睛,希望你继续来续集~~~~~~~~~~~~~~~~~~
桃花岛里啃桃仙,啃桃仙人痴颠颠,才啃烂桃三筐毕,又啃鲜桃百十千。
  那个老大因为是自卫没有受到法律制裁,私藏枪支也仅仅罚款了事    不可能。  自卫不包括用自己的枪自卫,因为私藏枪支首先是有罪的,也不可能罚款了事,这一条罪最轻的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可并处罚金。
  (四)  写到这儿突然发现,我对回上海之后那段时间的记忆居然是空白的,唯一有印象的只是“香港名店街”,人民广场下由防空洞改造的商业区,格调高雅热闹拥挤。我一直很喜欢那里,我觉得那儿充满着小资情调,我是个彻头彻尾的小资。那段时间我应该很无聊,每天象上班一样出现在“香港名店街”买我喜欢的休闲服工艺品,或者什么都不买只是浏览从我身边走过的花枝招展的姑娘,然后去咖啡屋打磨掉整个下午。    我遇到于菲那段在我记忆里清晰无比,那是个傍晚,我提着几个购物带走在人民广场上,我应该是刚从“香港名店街”出来回我的住处。我在上海博物馆门口看见两个姑娘,她们在谈着什么,其中一个还抽泣着。    抽泣着的那位说:“吾老喜欢依饿,依哪能误爱吾了啦?”  另一位:“不就是个小白脸嘛,没啥了不起饿,侬喜欢小白脸,看看个饿哪能啦?”她指了指我。  “误喜欢,吾就喜欢依。”    我走到她们面前嘻皮笑脸地说:“小姐找我有事吗?”我用北京话说的,我能清楚听到她们心中同时说:“原来是个外地人。”我会说上海话,比她们说的还标准,可我不喜欢说,男人一说上海话就没男人味了。    后来我请她们吃晚饭,她们欣然赴约,白吃的饭谁不吃,哪怕是外地人请的。    就这样我和于菲认识了,认识的意思就是恋爱了。她和大多数上海姑娘一样,收入微薄出手大方,我不知道其姑娘的钱都是哪儿来的,反正她是用我的钱。    我们出入大光明电影院肯得基香港名店街外滩南京路步行街,任何情旅出没的地方都会有我们的身影,我们就这样很小资的恋爱着,这是我第一次恋爱。    我始终没搞清楚我是否爱过她,直到她死之后都没搞清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无比热爱她的逼。    和她做爱是件快乐的事,我面对的是个和白斩鸡一样新鲜的还在淌血的逼,逼和逼的主人都非常美丽,我用我的嘴我的手以及我的下体挑逗那个逼,逼的主人就会反映强烈地全身扭动,这是多么美妙的事啊。当我目视那个美丽的逼,都会情不自禁说出“我爱你”,逼的主人就会立即附和我说她也爱我。我伏身轻轻吻逼的时候,逼的主人会嘤嘤地叫出声来,然后用双腿紧紧加住我的头。    我爱这淌血的逼。    (五)  和于菲在一起我很快乐,她让我忘记了那个老女人,这段幸福的日子直到她的死亡才告以段落。    她死的前一天晚上在我那儿彻夜合欢,直到天亮才回家,下午就被人发现死在她家楼下,坠楼而亡。她的邻居向警察反应她死的那天有个小伙子从她家出来,于是我成了杀害她的重要嫌疑犯,被提到了公安局。    我被关了三天,经历了数次马拉松式的审问后被放了出来。法医在解剖她尸体的时候发现了她的遗书,她遗书放在了她的胸照里,也知道到这傻妞怎么想的!害我莫明其妙吃了三天苦。她的遗书里提到很多人,甚至还求法医解剖她的时候轻点儿,别弄疼她了,她唯独没提到我,我没生气也没吃醋,真的,很死人较什么劲啊。    于菲的死对我没什么影响,我依然每天去“香港名店街”,晚上去大光明看电影,她对我唯一的影响就是让我喜欢上了看电影,我独自在空荡荡的电影院随着剧情大笑哭泣,有时候去外滩,静静地坐着吃冰淇淋,任凭江风吹乱我的头发,我小资的一塌糊涂。    很多我们认为对我们至关重要的我们甘愿为其付出性命的人从我们眼前永远消失的时候,我们才发现我们并没有太多的悲痛能够挥霍。    于菲火化那天,我没出席追悼会。我买了瓶酒,坐在家里回忆自己生命里出现过的逼,想起一个就喝一杯酒,后来我喝醉了,醉的很悲壮,我开始悍然痛哭,彻夜不停。    多么美丽的逼啊,就这么给烧了,连把骨灰都没留下。    待续。。。。  
  我靠!严重凶猛!!
  酒馆第一猛文!
  马虎,干嘛那么热心,是不是被戳到痛处了?情天恨老! 醉解衣冠,颠卧桃岛。
走马斜阳道,花落由它,急风劲草。
  你丫的能不能说句人话?满身窟窿还说个啥?
  谁让你久在是非之地混来着?    不同情~~~~~~~
  与你无关!    不要脸的见多了,这么不要脸的真没几个!
  在酒馆说我不要脸,我只当你是喝糊涂,无所谓,换个地方恐怕是要讨个说法的~~~~~~~飛渡骛情罹涙早 · 亂刃撫塵劃鄭箋  
  这是我正在构思的一个中篇的大纲,贴在酒馆这个藏龙卧虎的地方让大家给些意见。我现在也不知道下面该怎么写,该死的都死了。  猛文谈不上,我正是不想用隐会的词汇描写性,让大家看着不自主的意淫,才用这近乎粗暴的文字描写性,但是吓的女人都不敢回复了,是我始料不急的。  炎钧说的没错,可西安那地方什么事不会发生?当年魏震海带着数十条人命进了局子,人们都以为他必死不疑了,结果还是被人给偷放了。又杀了几个人之后二度被捕,进去之后马上搞成残废,最终才正法了。他被枪决的时候人已经象烂泥一样,直不起来了。  西安有很多军工厂,一些有技术的老工人退休之后用自造材料做枪,外表千奇百怪,可威力和枪没什么两样。就一次我就在大街上被一个老太拦住,被拉倒小巷子里看她卖的枪,600块一把,还带10发子弹。我没买,我用不上这玩意,如果你要,我可以帮你打听一下。
  是。  我说的那是新刑法的规定,照你这个看,故事发生年代显然不在这部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我只是提个醒,你以自卫做借口就显得太不流氓了,真的流氓根本不用这样的借口,顶包就成。别说现场没有别的证人,就是有,也不敢说的。  徇私枉法不是这样的,它有它表面的公平。杀了警察的案子没有人会这样判,面子上过不去。  
  另,藏龙卧虎不敢,或者有大隐隐于市的,那也是酒馆历来的定规。
  恁是灌水板猪的那个疯子吗?
  说实话!我不喜欢这篇文章!
  偶喜欢~~
  偶喜欢,本来看标题以为是哪位神经帮偶列传  看了后眼球再也移不开了  生猛,快续
  吃不消:((((((
  灌水区班竹疯子是我的一个马夹,不过现在请假了,不管版务。你们可不敢去灌水区说我躲这儿写色情小说啊,不然我又要去意见建议版吵架了。    这些天连着加班,回家就累的不想动了,马上回国了,事情很多。这个周末把剩下的部份写出来。    玛雅虎,我会上海的时候请你和小雅喝酒吧(还有上海的吗),我也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到上海,但这次回国一定回上海看看的。喝酒的时候我绝对不数逼,改数你们脸上的麻子啦!漂亮MM等我啊。。。。。。。
  偶要举报,除非是得个彩电什么的。。。。
  疯子这一下好象还没疯,居然还能想起答应过请我喝酒~    
  没人请偶喝酒,郁闷
  我请你,只要你让我赢钱,嘿嘿。。。
  不用了,从扬州去成都的距离偶算过了  比较划算的方法是偶把偶的嘴巴给邮寄给你,但偶想来想去为了一顿饭还是划不来,偶怕偶没等到偶的嘴巴回家就饿死了:)
  我在隔壁看了前段,跑来看续集,挺给面子了,呵呵,疯子回去,我又不在,碰不到了。呵呵。
  果然生猛!好生了得!  
  细看了一遍。让我想起折荷去年的一篇小说《无爱一生轻》,师爷应该是看过的吧?她也是故意使用“粗暴的文字”。  如果克服一进入阅读时的不适看下去的话,这篇小说我还算喜欢吧,不是喜欢它的粗暴,这粗暴太表层,剔掉了关键的道具之后,就剩不了多少凶猛,我喜欢的是这背后的冷酷,虽然这冷酷还有一点做出来的痕迹,但是要的就是这个“做出来的”效果。
  昨天和一个朋友谈了这篇小说,我比较喜欢里面“嫂子”这个人物。其他得看法也在Q里和疯子交流了下,锦瑟的看法比较直观。或许女性都对血腥敏感得缘故。其实。。。。。。。。
  或许女性都对血腥敏感得缘故。  --你错了,我是觉得还不够凶猛:P  我估计这可能是因为现在看到的只是梗概的原因。  我喜欢的凶猛而又冷酷的文字是《金阁寺》和《太阳的季节》那样的。  不过没法和小日本比,他们有遗传优势,天生就是BT。
  哈,表姐,偶就跟你一个想法啦    可惜:(  偶没看过《金阁寺》和《太阳的季节》
  本文固然凶猛,不足之处在于大量使用通假字,是为LM不彻底也!
  偶也没看过《金阁寺》和《太阳的季节》  凡是和膏药有关的东西偶是一概不沾的
  偶觉得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这样的文字已经有人写了,而且还表现的很地道。    今天中午瞧了格非的一个演讲,人不论,说的很在理。  ——真想不到那样说话的人居然是写先锋小说的,偶真庆幸没正经看过先锋小说
  好疯子~~~    来上海一定通知老虎,偶们不醉不归!    报告疯子,老虎脸上只有一个“王”字,没有麻子。身边妹子很多,没有其他不良嗜好,就是能灌酒~~
  呀呼~~    :))
  《金阁寺》现在很好找,作家版的山岛由纪夫系列里就有。这家伙是我最喜欢的日本作家。不过《金阁寺》排在第二位,第一位是《春雪》,第三位是《奔马》。    《太阳的季节》是石原慎太郎的,不知道算不算成名作,只记得好象他靠这个获过大奖,可能是芥川奖呢。是他学生时代的作品。这书我一直买不到单行本,还是读书时在学校图书馆一个合集里看的。记不清是不是袁可嘉那套《外国现代派作品选》了。(老了老了,弦都调不准了,记性也越来越坏啦~~~~~~~~)  反正当时看感觉酷极了,我一直觉得《阳光灿烂的日子》受此影响,你看,名字都如出一辙,只不过不如他凶猛,动物凶猛也是中国式的凶猛。  
  偶好宝塔哦,最恶心的就是小日本,结果喜欢的全是极右~~~~~
  偶觉得太能理解了,要不13个月前表姐才不会喊那一嗓子
  :)))))))))))  不要哪壶不开提哪壶嘛,偶不是已经改邪归正,不,改正归邪,还是不对,反正就是不再二七二八了嘛:P
  忽忽,真想不通,那会儿咋就那么有激情~~  就跟第三次世界大战要爆发了似的
  可别说,女作家有卫慧棉棉,男作家刚刚冒出一个慕容雪村与之多少扛点横,与两位女作家打麻将还差一个,要不你冲上去凑把手?
  总算热闹了~  `~~
  热闹是热闹了,疯子呢?还有下文没?  也别梗概了,就在酒馆把这写完吧,偶这次不收保护费~~~~~~
  忽忽~我也想说胡扯说的话来着,不过没敢说~~    看来我还是不够SJ啊!
  哈,小暮就别客气了,嫩这是高级神经,已经到了收放自如的境界了
  他想抢猪猪的鹌鹑奖
  他咋见啥抢啥啊,ZLDZ奖也他要抢~~  最爱抢奖  ZAQ奖
  (六)  我开始帮杨辉跑生意,他开了个公司,专接他们公司看不上的小客户的生意,由于他平时还要上班,所以外地的生意都是我帮他去谈。我在全国各个大小城市出没,在各种交通工具上结识各式各样的人,到达目的地后各分东西。    没有遗迹,一切都被遗忘的干干净净。    冬天我去了次东北,零下20多度的暴寒以及冰天雪地的美景使那个冬天在我的记忆里尤为清晰。生意谈的并不顺利,等我准备回上海的时候已经临近春节了。由于东北的那个城市没有直达上海的列车,我不得不在北京转车,我在一个寒冷的清晨到达北京。    时值春运高峰期,车站周围的旅馆都客满了,我围着车站广场走了三圈,永远放弃了找一个栖身之所的打算。我打了辆出租到天安门广场。漆黑的天下,中国的中心只有我一个人,这情势使我既纯洁又脆弱。     第一次置身这神圣的所在,使我充满好奇,我东看看西摸摸,我与天安门上的毛爷爷四目相对,我掏出烟来问他抽吗,突然想起他老人家不抽外烟,我汕汕地对他笑了,他没有笑,还是慈爱地看着我及他一手创建起来的太平胜世。    北京就是北京,与上海有着天壤之别,上海的人民广场下面是商业区流通着人民币,北京的天安门广场下面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允许有,天安门是指着天的,它让天底下的人民安居乐业。    我爱你,北京。    我感到寒冷,我开始围着广场跑圈,边跑边喊一些雄壮的口号。才跑了两圈我就停了下来,我绝定去找她,我想睡个好觉。    我转身离开天安门广场,在阳光重回大地后不久,几个傻逼向身上浇了汽油,自焚了,一群傻逼!当时我对此混然不觉,正走向我的下一次灾难,象飞蛾扑火般勇往直前,我也是个傻逼。  
  严重MP~
  SJ们,到上海喝酒要叫偶!!偶酒量好大了,今晚足足喝了4杯,把新郎送到马桶上去啦。
  (七)  我敲开那扇门,开门的是个年轻男人,他有些光火地看着我,当时是早上5点钟多。    “你找谁?”  “张夕住这儿吗?”  “你是谁?找她干什么?”  “我是她大学同学,路过北京,才下火车,本来不想打扰你们休息的,可实在找不到旅馆,外面太冷了。”    我当时的语气很诚恳,那个男人放松了对我的警觉,让我进屋,他一定没想到他眼前这个面容清秀文质彬彬的小伙儿几个小时后和他老婆上了床。    张夕出来了,蓬头垢面,与我记忆中的她有很大出入。她睡眼稀松地看着我说,你来了。语气平淡,象是和经常来她家串门的同事朋友说话一般,我们一年半没见了,并朝着不同的世界越走越远,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氛围下再见,远比任何两个素未平生的人在平常的地点相遇没擦身而过反而成为知己更为偶然。    难道她已预见到我早晚会出现在她的眼前?她是个有涵养的垂钓者,耐心的等待着我自动上钩,想到这儿我不寒而立。    男人退回内屋继续睡觉,我和张夕开始聊天。  “你现在怎么样?”  “就这样了,跟杨辉合伙作生意。”  “比我混的好,学我们这个专业的,男的就是比女的吃的开。”  “你现在呢?”  “不好,在中关村一家软件公司做事,和咱们专业没什么关系,什么都要从头学,很累。”  “怎么这么早就结婚了?”  “不结婚还能怎样?我是个女人。”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我们的近况,聊我们大学同学的情况,聊我们上大学时共同参与的或都知道的趣事。我们聊了很久,直到她说陪我去找旅馆。    我们在她家附近找了家四星级宾馆,她把我送到房间就要告辞,我说下午请他们夫妻吃饭,算是给我大半夜打扰他们睡觉赔罪。她说好的,转身离开。    (八)  我沉沉睡去,我累坏了,当我再睁开眼睛看见张夕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眼中还挂着泪,我吓了一跳,从床上弹坐起来,才发现我一丝不苟(我一般都是裸睡),又缩进被窝里。我看着她,我们四目向望,谁都不说话,我注视着她的脸,脑子空空的。一年半的时间把一个青春美丽的女大学生变成一个成熟的少妇,岁月真他妈的无情。    她忍不住了,开始拍打我,哭着说:“你怎么才来找我,我爱了你四年,你连正眼都没看过我,我现在结婚了你知道吗?你这个畜生!”她一直闹着,直到我开始解她的衣服她才平静下来。    她和我上床了,和我们一同上床的还有她的孩子,她怀孕了,在抽插间我格外小心,生怕她肚子里的孩子对他不熟悉的肉棒狠咬一口。过了很多日子之后,我才第一次看见她的逼,那天我没敢直视她的逼,害怕那黑呼呼的洞里有对放光的小眼睛注视我,害怕那对小眼睛看出我的罪恶和卑劣。    那天北京的天气格外的好,此后电视里大量关于自焚事情的报道画面可以佐证这点。我在阳光灿烂的冬天的一个下午在北京一间四星级宾馆的房间里和一个有夫之妇及他们的孩子做爱,生活真美好。    那个下午,很多东西正在消亡,包括那些善男信女的生命,包括我对大学时光美好的回忆,包括张夕和她丈夫的爱情,包括明媚的阳光,包括寒冷的冬天,如果这一切都曾出现过的化。    当张夕的丈夫推门而入的时候,我们同时达到高潮,慷奋地纽成一团。他们被眼前的突发事情惊呆了,房子里静的出奇,只有我穿衣服的声音。我走到男人面前,拍拍他的肩说:“来的真准时,咱们去吃饭吧。”他猛醒过来,举拳向我砸来,还没等他的拳头落到我的脸上,我已经一脚踢到他的裆部,他跪倒在地,怒视着我,眼中喷出火来。张夕赤身裸体的从床上起来,紧紧抱住她丈夫。我背起包转身离开,一家三口目不转睛地仰视着我离去的背影,没人哭泣,没人哭出声音来,多么幸福的一家子啊。    在这个世界上我没有安全感,做爱的时候都会被人窥到,真他妈的恶心。    (九)  春节期间,父亲给我打了很多电话,问我为什么过年也不回家看看,我说我们老板是德国人,老外没有过春节的习惯,因此我们也捞不到休假。大学毕业之后,在父母面前我一直扮演杨辉的角色。    父亲说我岁数也不少了,找个自己满意的姑娘培养两年感情就结婚吧,我给他们的钱他们一分都没花,等我结婚了就全还给我。他妈的,看来这笔账是还不清了,不就是生了我嘛,至于让我欠你们一辈子吗!    在父母的关爱下,我深感重压,仆伏前行。    转眼入春了,上海的冬与春没有明显界限,我在皮夹克与休闲西装之间摇摆不停,直到完全换上夏装。这段时间相对比较平静,没发生什么值得回忆的事情,我去过几次外地,其余大多数时间躲在自己的房子里看书。我是有信仰的,我不信上帝,不信如来,不信共产主义,我是学工业自动化的,我只希望我身处的世界能够高度自动化,任何劳动都由机器人完成,人们有大量的时间在家里寻欢做爱。可我现在连自动售避孕套机的原理还没搞清楚,大学所学的知识正在被一些世俗的东西所替代。    我想我应该老实点儿。    也许不久我就会成为一家外资企业的白领,成为老人们心中的好青年,会有很多美丽的姑娘爱慕我,我会在这些姑娘中选择一位最漂亮最爱我的,和她结婚,然后生老病死。    张夕再次出现,破碎了我的美梦。    当张夕背着大包小包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正爬在桌子上演算一道繁琐的概率论题目,草稿纸上写满了公式。后来她说,她看见一个流氓躲家里研究科学吓坏了。我说:你敢把这事说出去我就杀了你。她呵呵地笑了。    她问我行李放哪儿,我伸手指了指内屋,手缩回来的时候随便煽了自己一耳光,很疼,不是做梦,其实我那时早已忘了还有一个叫张夕的女人,在北京那个下午和她发生的事还是在她多次提醒下才想起来的。    我和张夕同居了。    
  (十)  我的这个缺少家庭氛围的家,在她到来之后迅速充实起来。她疯狂购了几天物,我对她带回来的锅碗瓢盆漠不关心,唯独对那张水床赞不绝口,在这张床上做爱太美妙了,我们可以不花力气,由着惯性完成活塞运动。    我懒,连做爱都希望坐想其成。    “你怎么想到来找我?”高潮之后我问她。  “和他离婚了,我能依赖的就剩你了。”  “为什么和他离婚?”  “我没有选择,他不要我了。”  “你们的孩子呢?”  “打掉了。”  “我一直没搞明白,那天他怎么会出现在宾馆。”  “一切都是我事先安排好的,我告诉他那时候到宾馆来找我们,一起去吃饭,我故意没锁门。”  “。。。。。。。”  “我做这些都是为了能和你在一起,我爱你!”  我紧紧抱住她,说我也爱你,感觉背后冰冷一片,我怀里是个多么恶毒的女人啊。    张夕是个能干的女人,她给我做可口的饭菜,为我搭配适合各个场合的服装,在床上象个婊子一样满足我的兽欲,她从不揭我的伤疤,即便我揍她的时候她也默不作声,我心安理得的坐享这捡来的幸福生活。    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那天我对你又打又骂的,你怎么还敢脱我衣服?”她问我。  “我当时赤条条的被你堵被子里,只有把你也扒光了才能自由活动。”  “自由活动?”  “还记得那天我脱光你衣服之后去了趟厕所吗?我是偷着给你丈夫打电话,然后查看了房门,确定没锁之后才回去和你做爱。”  “。。。。。。”  “我这样做都是为了从他手上抢到你,你是属于我的。”  我紧紧抱住她,让她看不见我的脸,我怕她从我脸上看见欺骗。我在我怀里,嘤嘤地哭了。    我和张夕准备结婚。    (十一)  回头说说张夕的逼,她的逼稀松平常,是个适合居家过日子的逼,我实在无法用任何美好的词汇形容那个逼,其实我已经对逼失去了兴趣,我从未亲吻过张夕的逼。我和她夜以继日的做爱完全是出于对那张水床的喜爱,我和张夕在柔软富有弹性的水床上做爱,我和水床做爱。    我们忙碌起来,我们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去各个商业街采购结婚的必需品联系结婚酒席,写请贴再发给我们的亲戚朋友。    那天,我们大学的同学陪我们去她亲戚开的一家照相馆拍结婚照,拍过之后我感觉累了,她们两个女人还想逛街,就让我先开车回家。    那天之后,张夕再没见过我,我从这个世上蒸发了。她发了疯式的满世界找我,可一无所获。有人说在海南见过我,我正和一位姑娘手牵手压马路,有人说我在广州火车站帮人扛行李,有人说我在波鸿街头拉二胡,样子很落破。    他们都在胡扯,我哪儿都没去,还在上海,事实是这样的:  那天我开着车走在繁华喧闹的大上海,突然想起了我的警察哥们和我的嫂子,我记起来很久没去看他们了,于是把车开进了警察局。    我坐在一位胖胖的中年警察对面问他,我的警察哥们来上班了吗?他茫然地看着我。我说我的警察哥们是市局八处刑事科的,他说市局没有八处更没有刑事科。我想起来我这儿是上海不是西安,我想起来警察哥们死了嫂子也死了。    “你把我抓进去吧,我是个坏人。”我恳求中年警察。  “。。。。。。。”他睁大眼睛看着我。  “我入室偷盗。”  “消案了,你是无辜的。”  “我嫖妓。”  “拿证据来。”  “我勾引有夫之妇。”  “小事情,不够坐牢。”  “我杀人了。”  中年警察的眼中放出光来。    (十二)  我安静地坐在警察对面,开始叙述我的犯罪经过:  “你还记得一个叫于菲的姑娘吗?去年坠楼死了,在她胸照里发现了遗书,确定她是自杀,其实她是被我扔出去的。我们是对恋人,想所有恋人一样我们也做些无聊的游戏,比如她死的那天,我们在她家里写遗书玩。我们一人面前一张纸,我说现在写父母吧,我们就给父母交代后事,我说写朋友吧,我们就写朋友,她的遗书里没有提到我,是因为当时我就在她眼前,而且我也没说我们写对方吧。  “写完之后,我们拿着遗书到阳台上,如果没记错,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灿烂的,我们还看见几只鸟在空中飞着,她说她想飞,我说我也想飞。然后我们开始拥抱亲吻,她觉得遗书碍手,就折了折塞到胸照里,那天她穿连衣裙没口袋,只有胸照能放东西。我们拥抱了很久,后来我抱起她来说我们飞吧,就把她扔了出去。当时我想和她一起下去的,可我抱着她没办法夸过阳台栏杆,所以就她一个人下去了。她脸向我往下掉的,我们看着对方,她边往下坠边说她爱我,她下流地伸出中指用舌头添着,脸上还嘻皮笑脸的,她死不要脸!她落地那刻我把头扭向其它地方,没忍心看。”    我入狱了,罪名是过失杀人。    现在我被关押在提篮桥监狱,位于上海闹市区,与这个大都市融为一体,又与外面的世界格格不入。我甚至能闻到隔壁住家飘出的菜香,晚上高架上飞驰而过的车辆令我彻夜难眠。而高高的围墙告诉我,我安全了,没人再找得到我,也没人再能害我。    大隐于市,不就是如此吗?    我安心住在监狱里,享受这来之不易的安全感,我无思无欲心静如水充满爱心,我可能是有史以来最安分守己的犯人。我努力遗忘过去的一切,试图象婴儿般纯净如初。    有天放风的时候我看见了老女人,她居然没被枪毙,她明显苍老了,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看上去也就30多岁,一年之后竟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老女人,头发全都花白了。    她走到我面前,注视我良久,然后喃喃地说:“我以前认识一位小伙子非常象你,他是个好孩子,可惜以后再也见不到他了。”说完就走开了。“傻逼老蠢货,”我心里恶恶地对着她背影骂道,“要不是我在西安的时候给上海市局打电话检举你的罪行,你能有今天吗?你要是不进来,我能有后来的好日子过吗?”    我罪恶深重,无力偿还。    
  (十三)  杨辉来看我了,这让我吃惊不小,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不该幻想真有世外桃源。    杨辉说张夕死了,她在我们的家里用刀片割开自己手腕的动脉血管,人躺在我们的水床上,胳膊搭拉在床沿,手腕切的口子肉翻得象小孩嘴唇,脸扭向一边,似乎自 己都不敢看。血已经流尽了,遍地殷红,走不进人。    杨辉把她的遗书递给我,满篇提到的只有我,对我的爱,对我们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失去我的绝望,唯有一死能把我唤回到她的身边。    我抱着头痛哭起来,哭的很无助,象个孩子。我在为自己哭泣,为我悲惨的命运哭泣,与其他人无关,与在我眼前盛开又迅速凋谢的逼们无关。    杨辉走之前说他要去德国了,以后不再回上海了,他对上海彻底失望了,他对我彻底失望了。他说我是他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可我除了利用他再做不出让他满意的事了。这个傻逼,这个世界哪还有什么友谊,能利用就利用,不能利用了就从我眼前滚蛋,我利用了他这么多年,够本了。    我托他为我办最后一件事,告诉我父母,我死了,我给他们的钱让他们安心花吧,别为我存着了。他说他办不到,说不出口。然后狠狠地骂了句:“你他妈是我见过不要脸的混蛋!”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默默地说:“走好,我最好的朋友,希望你一路顺风,以后千万别在人面前说认识我这样一个混蛋朋友。”    所有人从我身边离开了,只有一份遗书陪着我。    那年冬天,上海下了场难遇的大雪,我的眼前变成白茫茫的一片,大雪落在地上迅速化成水,上海就是这样,什么都有,什么又都不地道。    在大雪纷飞的日子,我出狱了,然后被直接送进神经病医院,我患上了严重的强迫症。    以后的岁月我不再需要记忆,我再人们面前重复着相同的动作:  一个手拿着一张残破的信纸高高举过头顶,一个手拍打着身体作飞行装,嘴里喃喃地说:“我要飞,我要在美丽的逼头上撒尿,我要在繁华的大上海头上撒尿,我要在死不要脸的世界头上撒尿。”    放眼望去,我的世界只剩下逼,傻逼和女人的肉逼。    (全文完)  
  这篇帖子算写完了,共用去我一个晚上加一个下午的时间。我不知道一共多少字,应该没有一万字。其实后面那些章节我写的比较详细,这使我文学功底薄弱语言幼稚的弊病毫无遮蔽的显露出来了,我不是写字的料,对这点我是有自知之明的。    大家觉得我现在这个结局好吗?如果不好,我可以让“我”不疯了,出狱后继续不要脸下去。    月底回国,出差5,6个星期,然后回父母家休假,这篇小说的正式稿应该在西安完成,在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写过去的生活,手感应该比现在好很多。    漂亮MM等我啊。。。。。。。
  喜欢(六)一段的叙述,内敛    忽忽,偶还是很鹌鹑DI
  第(六)是我这帖子里唯一针对政治的言论,说实话是我比较满意的一段,也是我比较担心的一段,这段远比我那些描写性的言语更另我面红耳赤,因此我单独列了出来,让管理员或班竹不满意的时候删起来方便些。    鹌鹑是什么意思?
  鹌鹑=清纯  酒馆黑话之一,收入即将出版的酒馆黑话双解词典    那一段的尺度把握的很好啊,
  继续MP~~
  随便说说      读着这个,想起上学里跟同学讨论余华的《现实一种》,当时我不能明白那个小说要说什么,读着觉得恶心。还记得当时指责那个小说缺乏温情,也缺乏理想,也不美,认为那小说里头除了叙述语言的到位就再没有别的好处了,我就绝不会写那样的文字。      我们一向习惯于推己及人,很多时候都不能真正为别人设身处地,因此才觉得异己的东西理解起来如此艰难。好几年过去了,如今终于能知道文字有许多种不同的表达,不同的人对寻常日子有不同的理解,对爱情有不同的理解,对性一样有不同的理解。这种种的不同看起来很不一样,但都是真实的。      不过关于疯子的这个小说,我仍然是不能欣赏的。这源于对小说理解的不同。读一个小说,除了真实,我还希望它是精美的。这个小说的人物写得也还不够丰满。        我一直希望写小说者真正富有理想,没有理想也要有力量,没有力量也要有想像。至少要有美吧。这里却是不够的。          
  恩,娃娃偶也有这个感觉    所以,偶喜欢(六)那一段
  精美的东西太多,让我们迷失真实。现在流行的小说中主人公无一例外有张精美的脸,可现实里我们眼中充满平庸的面容。现实中那些俊男美女并不一定能找到纯真的爱情,正如我小说的男主人公,他的俊美成为他滑入万劫不复深渊的门梯。  小说源自于生活,写小说者并不一定富有理想,他的生活可能缺少力度,也许他对美熟视无睹,但他无时不刻存在于【活着】的状态中。每个对得起良心的书者写出的小说都是他感觉到的世界,也许他的世界在他人看来无比荒诞,伤风败俗,甚至使人觉得恶心。我们不得不承认每个人所处的世界并不相同。  我如今身处于绝大多数中国人不同的世界里,资本主义国家,我毫无安全感,我的生活充满危机,我随时有可能客死他乡而又无人问经。我无法用美好的心态审视我眼前的世界,我真的想过躲到监狱里了度余生。  大学毕业后的两年,我的变化绝不亚与小说的主人公,巨大的转变让我茫然,说实话我看世界的眼是斜的。  我小说里描述的这些诸如性钱交易,父母重压,对爱情的背叛,对友谊的利用,对政治的迷茫,以及死亡,也许我们没有亲身经历,但都真实存在于中国这片大地上。我们有两个选择:逃避或是勇敢面对。我选择了后者。  我小说里处处可见“逼”这个字,正如我上面说的:“我正是不想用隐会的词汇描写性,让大家看着不自主的意淫,才用这近乎粗暴的文字描写性”。也许“逼”是我虚伪的粉饰,也许屏蔽掉“逼”再看这个小说能够跟彻底些。  我用“逼”这个字,丝毫没有对女性的鄙视,恰恰相反我在小说中随处体现出我对异性的追求和对美好事物的喜好,当然前提是我已不相信爱情,爱情已死的人看异性也许只剩下肉体,也许只剩下一个“逼”字了,至少我是这样的。  我们所处的世界充满丑陋,因此我们无比珍爱眼前稍纵即失的美丽。
  可是,就象多数同性恋不喜欢王小波的阿兰一样,你这个,估计多数女性也不很喜欢
    关于尊重。比如,爱情对于女性非常重要,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女性忠诚于爱情,如果按统计计算,女性对爱情的忠诚度为60%,男性是80%。想来所有的女权主义者都要暴跳如雷了。但是,这是一个不幸的事实。        当女人为爱情哭哭啼啼的时候,男性却不会抱头痛哭。同样,女性怨天尤人的时候,男性通常保持沉默。不同在于,面对继续的生活,发生变化。        如果直接地说,爱情不过是性行为的前奏。所以,简单的说,女性所有的价值只是一个生殖器官。当女性哭哭啼啼的寻找爱情的时候,并且准备为了爱情不惜代价的时候,愈发凸现出生殖器官的符号性代指。        对于虚伪的尊重,不如说是荒谬的。        如果女性可以抛弃虚伪,真实的面对这个世界,而不是生活在自欺欺人的幻想中的时候,真正的爱情才有可能出现。        放弃真实,不可能有真正的尊重!
    疯子,我说的精美是说技术上的,跟俊美的脸蛋有所不同:)    你说的我都同意,的确是这样。
  对,字面上的美真不能忽略,这个美并不是华丽辞藻,不能因为美文滥觞就憋着气非跟它往粗俗上去,那就矫枉过正了,何况已经有王小波了。  粗着脖子说粗口并不就等于男性气质就等于力量,我一直认为男性气质更重要的是压抑和克制,在纯粹的一刻会自然流露出孩子气的微笑,象尚雷诺。  翻来覆去的逼就等同于ONLY YOU了。  黑老大只在血迸溅出来的时候咒一句,操,小混混才喜欢当口头禅。  偶是看不起这种小混混的。      ——忽忽,真不好意思,偶今天一准是发神经了。
  小炎发神经也由来已久,居然不好意思起来?呵呵
  其实偶真很鹌鹑的,你们就不信
  嘿嘿~~欲盖弥彰~~:)
  哈,这叫反衬!偶不牺牲点,你想出位?  不知感激
  严重赞同酒馆给3颗心~~~严重好文!    酒馆果然藏龙卧虎,至少斑竹的水准没话说。:)
  弄个俺哥哥的文章来      死要脸         作者:柳上跖
提交日期: 12:41:26
      把异性当作赤裸裸性器的一般有二种情况:可以予取予求的,或者借以发泄心头怨恨的。二者都没错,但后者多见于鸡或者鸭,而《死不要脸》的主人公无疑属于后者。“粗暴”的语言有时候乃是他(她)们求得心理平衡的一种手段,这跟流氓是二回事。    主人公的矛盾来源于心底未泯的良知和生活的无奈:为命运所戏而沦落到被包的境地,且将努力保留的“处男”给了他自始厌弃的“老女人”,眼睁睁地把他心底里最美好的东西血淋淋地撕碎。人在某些时候是无法选择的,如果要活下去,他只能极力用心灵的堕落来对抗生活的堕落,只能用日渐积累的变态来对待这个平常的世界,于是显露出人格分裂的端倪。    主人公在明知后果的前提下,如此处心积虑地安排自己与老女人的分手,只能推断是源于心底里残留的自我尊严。这样的尊严一直保持着,从第二段可以看出他曾经以自己在同侪中的出类拨萃而骄傲过,他在西安避祸期间居然能安心地看书。甚至在跟警察哥儿们接触的过程中依然保持着知识分子的酸劲和虚无而荒唐的优越感。正是这样不彻底的堕落使得他变成一个性爱流氓以外什么都不是的家伙,使得他只能把对社会不公平的愤恨发泄在对女性刻意的蔑视之中,就人类社会而言他是游离的,我看不出他有其它的出路。    之所以说是对除老女人以外其他女性的蔑视是刻意的,是因为主人公与于菲交往的故事。这一段故事写了主人公(或者更精确地说是作者)小资的一面,主人公应该是被看成处于坠入爱河那种状态,然而对性爱场面的描述却是一种事后式的、做作的流氓态度,背后是不是因为主人公对借以小资的资本来源于自身的被玩弄这样一种事实的痛恨,我不敢肯定。主人公也尽管也很虚伪地表白爱的是对方的性器而不一定是本人,但这种表白与行为是脱节的,如果不是精神分裂那就是作者照顾不周到,甚至都看不出后面张夕故事中的欺骗因素。    于菲的死却给人一种纯粹意外的感觉,并不是故事自然发展所需要,而是作者为了安排张夕出场所必须,虽然后面在主人公入狱一段还有关照,但突兀感却是存在的。如果从整个情节来看,这段小资故事除了是无关的插曲以外,只为主人公入狱提供了口实。如果拿掉并不至于影响整部小说,反面会使结构更显紧凑。    再接下来应该是张夕的故事了,故事起于一次偶然事件,因为女方的执着二人才走到一起,这个故事除了主人公与张夕丈夫冲突一节以外,从主人公来说与一般准备凑合的婚姻故事大致无异,没有一丝感情,没有一丝激情,只有习惯性的生活和做爱,甚至对张夕女性性器的描述那一段也显得多余。本来这样一种安排对主人公是合适的,他却在关键时刻选择了出走。这种出走在古今中外各种各样出走中是最荒唐的。按主人公自己表述是因为“突然想起了我的警察哥们和我的嫂子”,这只能算精神恍惚之中一时的理由,内在的原因却并不于此,我估计故事这样发展的理由连作者本人也说不清。至于后来的事就更说不清了,如果从整体来看,张夕死与不死与后来的故事无关,张夕的遗书是不是提起他与故事无关,主人公是不是保留遗书与故事无关。    总的说来我感觉这篇小说是三个独立事件的无机捏合,如果作为完整故事来看,主人公只是一个无力的知识分子,一个无望的知识分子,一个随波逐流的知识分子,他唯一自己作出选择的只是跟于菲的相识和最后的入狱。甚至跟于菲的相识作者也为他准备了特别的场境和对方特别的心情。他唯一走出知识分子心态的是从张夕来到上海到跨入警察局那一段世俗生活,即从知识分子心态过渡到普通市民心态。除少数几个情节有些以外,离真正的“死不要脸”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这篇小说如果作为故事梗概,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框架,如果作为完整的故事看待,则在篇幅分配、情节发展、细节描述、人物刻画方面还有很多可以修改的地方。至于作者所谓“粗暴”语言,由于并不能溶入角色的之中,除了起到惊世駭俗吸引眼球作用以外并无其它意义,在我的感觉好象是一个故意袒胸露背坐在大学课堂的讲台前满口粗话、一旦遇上真正的流氓除了发抖什么都不会做的学者。  
  杨辉说张夕死了,她在我们的家里用刀片割开自己手腕的动脉血管,人躺在我们的水床上,胳膊搭拉在床沿,手腕切的口子肉翻得象小孩嘴唇,脸扭向一边,似乎自 己都不敢看。血已经流尽了,遍地殷红,走不进人。      -------------------------这一段让我想起王朔写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嘿嘿。巨型砖头来了~~
  有人说疯子的帖子都是这么阴暗抑郁,原来是真的  不过我看不懂。。太笨的缘故。。
  刚在舞文看了,觉得好面熟。
  没啥意思 …………    还是鱼娃说的好!:)
  但是《现实一种》是好的。余华的很多小说我都认为比《活着》好。我不喜欢《活着》,《活着》在一个夹缝里,不是故事有问题(当然也有),也不是语言有问题,只是他没找到适合那个故事的表述方式,看着别扭,硌的慌。
  一向喜欢看小说,而且只凭感觉。  这一篇还算喜欢,也是感觉,说不出道理!
  余华的小说我觉得还是《许三观卖血记》写得更好。
  看着眼晕
  这个垃圾居然也给翻出来了/不值一提。
  LBN啊,难道你不觉得&活着&开头的那段文字漂亮极了吗?它老让我想起屠格涅夫或者别的什么人.是真的很漂亮的一段文字,我且找出来.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喜欢喝农民那 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 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废话,在姑娘因我而起的窃窃私笑里扬长而去。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当我站起来告辞时,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然后我与一位当上了祖母的女人坐在门槛上,她编着草鞋为我唱了一支《十月怀胎》。我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 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  我头戴宽边草帽,脚上穿着拖鞋,一条毛巾挂在身后的皮带上,让它像尾巴似的拍打着 我的屁股。我整日张大嘴巴打着呵欠,散漫地走在田间小道上,我的拖鞋吧哒吧哒,把那些小道弄得尘土飞扬,仿佛是车轮滚滚而过时的情景。  我到处游荡,已经弄不清楚哪些村庄我曾经去过,哪些我没有去过。我走近一个村子 时,常会听到孩子的喊叫: “那个老打呵欠的人又来啦。” 于是村里人就知道那个会讲荤故事会唱酸曲的人又来了^^^^^
  用下体说事,现在流行啊?  鄙视你!
  :))
  顾顾,我说的不是这一段,这是他自己的口吻,是他用熟了的语气,当然不错,可是你不要忘了这个书的主干是谁做第一人称来叙述的,是福贵。而余华模拟的福贵的口气很不象那么回事,很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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