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联项目配套资金如何向财政专项资金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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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大视察组到残联审议财政预算资金
发布日期:
来源:淳安县残联 作者: 余胜平
阅读次数:260
&&& 12月2日,淳安县人大副主任章传强率视察组一行4人到县残联审议财政预算工作。
&&& 在县残联会议室,县残联理事长王瑛姣首先向审议组汇报了2013年残保金等资金使用情况及2014年财政预算情况,并对2014年新增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王瑛姣理事长对一年来残联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听了汇报后,章主任对残联工作给予了“比其他群团更务实”的高度评价。他说:残联人少工作量大,从事的对象又是最需要关爱的人,不容易。期间,章主任还对残联提出建议,“保障一人,温暖一家;康复一人,幸福一家;托养一人,解放一家;培育一人,造福一家”口号中的“解放”一词提出了非常合理,有水平的建议,他认为把“解放”改为“宽慰”更妥、更贴心,得到了在座的一致赞同。
&&& 县残联副理事长徐凤友、徐晓等一同参加了汇报。浙江省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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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完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发布机构:
& 16:12:35
浙财社〔号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完善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
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
浙财社〔2011〕112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残联(宁波不发):
自从2008年全省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以来,截至2010年已累计为26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康复和基本照料,受到了广大残疾人的普遍欢迎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深入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残疾人小康工程财政补助政策作进一步完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
根据各地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的实际情况,考虑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从2011年起,各地残疾人重度托(安)养费用标准可按以下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即:集中托养费用包括基本生活费和基本康复、医疗、护理费等费用,基本生活费参照当地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即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基本护理费按照1∶4的护理人员配置比例,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居家安养、日间照料费用原则上按照集中托养基本生活费、护理费总额的40%确定。据此,2011年全省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指导线调整为:集中托养费用从原9000元/年?人提高到12000元/年?人,居家安养、日间照料从原3750元/年?人提高到4800元/年?人。今后全省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指导线由省残联商省财政厅后适时公布。
二、按照省财政规范转移支付办法,调整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省级财政补助比例
从2011年起,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康复工程和托(安)养工程省级财政补助,除列入中央白内障项目补助外,补助比例由原按发达、一般、欠发达地区分别补助20%、40%、60%以及白内障项目补助100%,统一调整为按两类六档分别给予16%、32%、48%、64%、72%、80%的比例进行补助。基本生活保障工程省级补助办法仍按浙政发〔2008〕29号文件规定执行。
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是一项旨在改善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状况,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民生工程。各级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财政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规定及时足额安排或调整预算,确保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所需经费,残联等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继续做好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各项具体工作。省残联将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以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造福广大残疾人。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绵阳民生工程网
&&&&& 为全面客观了解省委、省政府重大民生项目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程财政支出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7月24日-25日,省财政厅社保处处长靳世品、省残联康复处处长杨生明等一行6人到三台县对2013年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财政支出绩效情况开展评价调研。
&&&&&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三台县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脑瘫儿训练现场,实地查看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情况、翻阅脑瘫儿童训练病历档案、与康复中心医生、康复训练师、患儿及家长进行询问交流,详细了解患儿入院治疗、康复训练、康复费用、康复效果、家长满意度等情况,对脑瘫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现场指导。之后,调研组冒酷暑深入古井镇2名脑瘫救助项目儿童兰鑫源、曾贤凯家庭入户座谈走访。听取了三台县残联关于2013年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执行情况的汇报。
&&&&&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三台县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运行模式和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对绵阳今后脑瘫项目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康复质量。要经常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制度化工作流程。二是定点康复机构要按项目质量达标要求,充实医护康复力量,添置训练设备,规范服务流程、建立规范档案资料、努力提高残疾人康复成效。三是要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省、市、县三级资金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套,全力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把此项省委省政府的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市残联 &李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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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调研组在三台县古井镇了解兰鑫源小朋友脑瘫康复情况)广州市残联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
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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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残联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16:41:00
  2013年广州市残联围绕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1+15”政策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100项市重点督办工作、市委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和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省委9号、国办19号、市委10号文件精神,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1.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1+15”政策文件民生工程年度任务。落实 “1+15”政策文件民生工程任务中加强残疾人公共服务7项任务(家庭无障碍改造、建成3个区域性精神综合服务中心、启动广州爱心公园建设、启动3项服务设施工程建设、50个社区康复站建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提标扩面),均已完成年度任务。跨年度任务继续推进落实。完成年度100项市重点督办工作。“提高困难残疾人特殊补贴专项补助金标准”为100项市重点督办任务,出台政策文件,2013年1月起贯彻执行。配套落实《关于执行广东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穗残联〔2013〕67号)。超额完成省10件民生实事具体工作任务。落实省专项督查的民生实事“开展助困扶残”项目中的“居家康复服务”、“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2项具体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市接受居家康复服务的残疾人1032人(省下达我市年度任务800户),任务指标完成率129%。完成4102户肢体残疾人家庭改造工作(省下达给我市的任务为900户),我市改造对象为全体有需求的残疾人,已完成户数远远高于省下达任务指标。视力、听力残疾人居家无障碍全市统一配发无障碍信息终端(手持机),年底加快工作进度完成招投标、机型定制,12月底已发放约3000户,计划2014年一季度完成需求全覆盖式发放,共约需发放10500户。荔湾、海珠、天河、从化等区、县级市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列入政府10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两个体系”建设先行市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广州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时间表(年)》、“十二五”发展纲要及年度工作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落实简报制度。2013年7月,国务院残工委修订印发了新的评估指标体系《“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性评估指标》,原评估指标5类41项调整为3类26项,其中客观指标22项、监测指标2项、主观指标2项,我会组织力量对新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分解,组织对照检查和落实。
  2.完成市、区两级残联和专门协会换届工作。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组织召开了市、区两级残疾人代表大会和各残疾人专门协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市区两级残联主席团、执行理事会、各残疾人专门协会领导班子,突出亮点是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取得新进展,天河、黄埔、花都、白云区残联领导班子成员中均配有残疾人,另有4个区、县级市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5个专门协会的选举中,在市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试点开展民主选举领导班子,成为全国第一个采取民主选举的地级以上城市。
  3.完成残疾人现状调查。自2012年8月开始至2013年上半年,全市开展残疾人人口基本情况调查,对分布于全市12个区(县级市)、169条街(镇)的2675个村(居)委的27万余户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2013年上半年对登记在册的、本市户籍残疾人进行个人信息的核对、整合,形成数据库,调查的基础数据为全市持证残疾人13万名,登记在册的27万名,为修订、制订相关福利、救助政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同时,借入户调查契机,分发宣传海报和宣传单张20万份、广州市残疾人服务手册2万余册,宣传和宣讲广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和服务项目内容;本次残疾人人口基本情况调查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通过调查发现残疾人、登记残疾人、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提高残疾人办证率,对1.5万余人次进行了健康检查和残疾评测,新办残疾证7千余人次,赢得了残疾群众的好评。
  4.完善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协调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数据衔接、核对工作,定期提供残疾人的低保和医疗救助信息。除继续推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大社保政策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残疾人专项救助政策。落实残疾人专项补助金政策。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广州市扩大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对象提高发放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残联〔号),从日起,提高困难残疾人特殊补贴专项补助金标准,全市低保家庭或成年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1、2级重度残疾人的专项补助金标准提至250元/人/月;全市低保家庭的3、4级残疾人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的1、2、3、4级残疾人以及成年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3、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的专项补助金标准提至150元/人/月。2013年全市6.1万余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领补助金,2.2万余名重度残疾人领取重残补助金。2013年修订完善、制定实施政策文件5个。①《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 促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意见》(穗府办〔2013〕11号)。②市残联、民政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 促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号)。③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广东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残联〔2013〕67号)。④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我市残疾人康复资助项目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穗残联〔2013〕55号)。⑤市残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广州市残疾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穗残联〔2013〕99号)。2013年修订完善、正在拟定的政策文件6个。①拟订《关于提高康园工疗机构资助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并形成了送审稿,待再次征求意见后报送市政府审定。②拟订《广州市残疾人就业扶助办法》,正征求意见中。③拟订《广州市年广州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表彰奖励方案》,正按程序请示市政府,待市政府报省政府立项后,组织实施。④拟订《广州市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中。⑤制定了《广州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及服务规范》(试行),已多次、反复论证形成了第11稿。目前,正征求市法制办的意见,拟印发执行。⑥拟定了《印发&广州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定点机构(康复训练类)服务质量监察评估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征求意见中。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机构专业化发展。明确纳入市人大正式修订立法项目1个。《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13年已明确纳入市人大2014年正式修订立法项目。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修法立法建议,拟通过市人大一审、二审计划在2014年底实施。
  5.提升和拓展残疾人公共服务。各公办、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保持稳定服务。市残疾人安养院、康纳学校、康复实验学校、康宁农场的床位、学位处于满负荷状态。残疾人教育。落实《广州市扶助残疾人教育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扶助残疾人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残疾学生生活补助、教育奖励、工作补助。截至11月底985名寄宿残疾学生获得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2153名非寄宿残疾学生、5189名贫困残疾人子女获得生活补助,160名学生获教育奖励,受惠面均比往年有所增长。与市少年宫特殊教育中心合作推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开展残疾儿童艺术教育、阅读等系列活动,暑假试办了残健融合夏令营,受到家长的欢迎和媒体的好评。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年)》,加强了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宣传,开展心智障碍学生职业教育意向调查,配合教育部门在普通职业学校开设特殊教育班。市康复实验学校2011年开始试办的智障学生职业高中班,西点班、家政班18名学生2013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脑瘫学生职业高中班也于2013年9月份正式开办。2013年,广州市康纳学校获得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自强自律创新进步达标单位并承办了“2013年全国孤独症服务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和“第二期全国孤独症儿童康复学科带头人研修班”。残疾人就业。市残联连续5年被评为“广州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 加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力度,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11场,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活动,截至12月10日,实施城镇残疾人就业工程新增残疾人就业1941人(国家“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任务1500人,任务指标完成率129.4%),全市城镇稳定就业残疾人超过3.18万人。截至10月30日,各类培训机构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共培训残疾人2267人次,超额完成省下达全年任务1700人。探索利用社会网络机构培训资源,挂牌的网络培训机构有6家,开展了服装、计算机、点心制作、按摩师等适合残疾人培训的项目,培训学员300余人次。广州市才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挂牌成为“广东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 促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意见》(穗府办〔2013〕11号)和《实施办法》,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促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截至11月10日,资助市属福利企业残疾人社会保险经费61.3万元,一次性奖励20.6万元,合计资助81.9万元。目前,我市已经建成增城残疾人种植基地、花都爱心种养基地等农村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帮助130余名残疾人脱贫致富。残疾人托养。一方面挖掘市、区公立托养机构的潜能,另一方面继续扶持发展社会力量进入残疾人托养事业,逐年扩大残疾人托养覆盖面,并且继续强化日间托养服务、拓展居家托养服务,以舒缓供需矛盾。资助“民非企”和社会组织为1562名残疾人提供家政、日间训练、托养等社会服务。继续稳定和完善市、区、街(镇)三级康园工疗网络和服务内容,至12月,全市建康园工疗站174个,街(镇)覆盖率100%,进站接受康复工疗、日间托养学员4978人,400余人在康园工疗机构公益性岗位就业。聘请香港实践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师分期分批培训康园工疗业务人员500余人。残疾人康复。越秀、荔湾、天河、白云区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市残联和市卫生局联合举办了2013年广州社区精防医师培训班,培训12个区、县级市卫生系统精防专干以及各社区的精防医师271人。继续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的康复服务管理工作,对全市37家训练类的康复资助定点机构和13家精神病免费门诊机构进行年度督查。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提高我市残疾人康复资助项目补贴标准的通知 》(穗残联〔2013〕55号),康复资助标准上浮20%执行。推进康复资助工作,康复资助预算安排2377.98万元,实际支出2377.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9.99%。截至12月19日,5918名精神残疾人获得免费精神病门诊资助,932名重性精神病人获得住院资助,49名残疾人获得残疾矫治手术资助,121名0-14岁残疾儿童获得聋儿语言训练资助,225名0-14岁残疾儿童获得脑瘫康复训练资助,618名0-14岁儿童获得智力残疾康复训练资助,368名0-14岁在学孤独症儿童获得康复训练资助,1422名全年龄段肢体残疾人获得肢体残疾康复训练,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11320件。我市残疾人康复资助制度自2011年实施以来,加大财政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该制度有效期即将届满,将进行全面修订。扎实推进社区康复、居家康复工作,2012年启动的社区康复站建设已建64个,2013年新建站61个,目前125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站投入使用,计划2014年社区康复站全市全覆盖。2013年,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广州市推进残疾人居家康复训练工作实施意见》,对我市开展残疾人居家康复项目进行规范和保障。截至12月底,结合康复资助政策并投入上门服务费62.23万元,为82969人次残疾人提供了居家康复服务。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了市、区级有康复中心,街镇、社区有康复站,户有居家康复的康复服务网络平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自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理顺职责、任务,进一步完善公共无障碍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重点推进家居无障碍(市政府年度重点督办工作)、探索信息无障碍建设。继续实施残疾人出行补贴制度,共为6.2万余名残疾人办理了免费或半价优惠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羊城通卡,同时办理乘车意外保险。信息化服务。落实市领导提出的“减少市民出行、方便市民办事”和信息化建设“五个一”的要求。残联门户网站被广州市评为优秀政务网站。升级改造市残联电子政务平台,开发和改造系统业务申报、审核、审批、综合查询、生成各类统计报表等功能。2013年度全市电子政务平台为我市残疾人提供电子服务超40万人次,涉及惠残金额近2.7亿元。呼叫中心全年向残疾人提供电话和短信中转、业务咨询、定位等服务近万人次,并新增残疾人服务知识库、更新残疾人业务指南等服务内容。信访维权。截至12月底,共接待残疾人及家属来信、来访共385件,接听来电约3200人次。承办市领导、市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件28件、协办3件。处理残疾人群体性事件4起、涉及肢体残疾人430人次。落实会领导接访轮值制度。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348件。残疾人体育和文化工作。促进残疾人群众体育,与市体育局共同组织培训基层残疾人体育骨干110余名。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荣获中国残联授予的“自强健身示范点”称号(广州市、广东省唯一一家)。参加国际、全国、全省各类残疾人竞技体育比赛均取得较好成绩。完成国家硬地滚球队、国家聋人游泳队的集训保障任务,承办2013年全国残疾人羽毛球锦标赛赛事,承办2013年广州市残疾人游泳锦标赛和2013年广州市残疾人乒乓球、羽毛球锦标赛。参加“广东省第八届残疾人文艺汇演”、“广东省残疾人艺术作品大赛”,获较好成绩。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残疾人文化、体育进社区情况专项调研。组织开展了广州市第二十三次全国助残日暨第三届残疾人文化节活动。精心准备第三届广州市爱心满花城助残服务周筹备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增资建设的广州市康复实验学校、市农村特教学校、市康宁果园场等3个项目2013年通过评审、立项,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督办落实,由市重点办组织工程建设任务,已完成第二次设计及勘察公开招标工作,设计工作同步展开,工程建设正在积极展开。选址天河公园建设的广州爱心公园建设,是全国第一家以“残健共融”理念建设的残疾人主题公园,已完成部分基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2013年被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办工作推进。经市政府协调已明确申报立项事宜,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已完成设计方案和项目建议书,计划2014年全面开工建设。中国残联、省残联支持的中国残疾人辅具中心华南基地建设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6.宣传和营造扶残助残社会氛围。2013年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残疾人福利事业筹得人民币261万元,用于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和就业等支出117万元。由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捐赠支持的2013年“集善工程―(爱之翼)助残行动”广东项目向广州市残疾人捐赠价值59万元100辆高科技电动轮椅;会同“赵广军生命热线”、广州日报,发起帮扶残疾儿童及残疾儿童困难家庭捐助活动;在市台办支持下,会同市台资企业协会,举办了台湾著名艺人周杰伦、萧亚轩等参加的“两岸情、天使心”―蒲公英的梦想演唱会助残募捐活动,善款捐助残疾人儿童及其家庭;在市民政局的支持下,有216个涉残项目参加市首届慈善推荐会。在市民政局、财政局的支持下,服务残疾人的社会组织达到60多家。在市文广新局、民政局支持下,建成残疾人文化进社区示范点48个。广州市少年宫动员社会力量,资助我市残疾儿童于全国“两会”期间在京举办书画作品展。在团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共组建166支“志愿在康园”服务队走入社区,开展常态化志愿助残服务。2013年各新闻媒体报道残疾人事业的专题、新闻、信息280余篇。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1.突出民生主题,加强督促协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加强了残疾人相关工作督办落实。2013年市委书记、陈建华市长先后亲临市残联、残联服务机构调研,对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做出具体指示。市委、市政府也市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残联调研、现场办公、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36个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14个残疾人服务设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残疾人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和支持残疾人各项事业发展,相关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社会保障政策、保险政策、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等惠民政策时充分征求市残联意见,对残联征询专项保障政策制订意见时及时反馈支持性意见。突出民生主题、部门联动支持,为残疾人工作加快发展提供了的强大支撑力量。
  2.突出服务主体,坚持惠残利残。残联充分发挥“服务、代表、组织”作用,突出残疾人、残疾人家庭服务主体,关注和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突出的问题,结合国家和省、市社会保障政策,大力推进残疾人保障政策的完善和出台,突出完善和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建设,扩大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的覆盖面。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基本形成了具有广州特色的市级层面研究完善建立政策保障体系、区县基层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公立服务机构引领标准规范、社会机构探索拓展服务、事业研究会进行理论探讨的良性发展模式。
  3、突出整风整改,践行群众路线。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第7督导组指导下,自活动开展以来,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基层残联、残联党员干部、残疾人代表、残疾人服务机构、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建议267条,梳理归纳为10个方面问题,研究提出了整改思路,制定出10条整改措施。治理“庸懒散奢”改进工作作风。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加大整治力度,规范和督促检查整改上下班迟到、早退、上班不务正业、推诿扯皮办公现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按月在OA系统公布“三公”消费情况。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线“窗口”服务单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年无违法违纪现象或严重问题,作风、形象有较大的提升。开展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截止至2013年12月,市残联系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约146人次,累计服务720小时。
  4.突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制定了《市残联直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选配工作。推进基层残联和社区 (村)残疾人协会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培训、管理等工作的规范化。推动区、县级市残联改善专职委员的工作待遇,落实专职委员工作补贴、教育培训经费等。各专门协会围绕残联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各协会紧密利用各种节日、纪念日举办各种适合各类残疾人的活动,广泛联系残疾群众,围绕康复、教育、无障碍、扶贫等中心工作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
  5.突出破解难题,不断创新探索。研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广州国际残障人文化交流中心两项已建工程项目调整总投资规模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市政府协调、部门支持下有了解决方案。协调解决人员聘用问题。协调市人社局和市发改委,同意降低个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一线工作人员的准入条件,其中市残疾人安养院招聘特殊护理员的市外人员准入条件由全日制本科学历(含学士学位)以上降低至高中学历以上。研究残疾人综合津贴制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结合广州实际,向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建议对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和福利体系进行整体设计,逐步建立残疾人综合津贴制度。部分保障政策已制定实施。研究康园工疗站建设转型升级。“康园工疗项目”是我市学习香港社会管理经验的先行先试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扶持和培育的残疾人福利事业,现已形成三级康园工疗机构网络。根据市委办公会议纪要的决议以及市、区两级康园中心运行困难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康园工疗站建设转型升级的意见。研究残疾人养老保险资助和慢性疾病医疗救助问题。目前我市有部分残疾人因各种原因而不能享受养老保险,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压力和负担,建议出台相关政策,资助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提出清理残疾人慢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意见,积极与市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协调,市民政局拟订《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将残疾人慢性病救助并入民政医疗救助体系,残疾人人身意外保险由残联继续承办。
  (三)存在的问题
  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制约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制度性、政策性问题:
  1.需进一步改革公共财政支出方式。残疾人事业主要依赖于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支出则主要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福彩金。根据相关规定,残保金只能用于残疾人就业,造成资金使用渠道的不畅。建议根据当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形势,完善残保金的使用方式,拓宽公共财政购买服务政策资金渠道。
  2.需进一步完善服务规程。目前,我市公立寄宿托养服务机构服务承载能力已接近极限,按现行政策新建公办服务机构可能性不大,需要发动、扶持更多社会机构开展寄宿和日间照料等服务,由公共财政给予资助,并规范社会民办机构的服务行为,形成服务规程,配套服务评估。
  3.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仍有相当数量的残疾人没有被社会保障制度所庇护,主要包括失业而没有经济收入的三、四级残疾人,康园机构工疗学员,早期下海和灵活就业残疾人,无法缴满15年年限的残疾职工,没有能力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保自费部分,未来生活没有着落,曾多次集体上访祈求帮助。希望结合市政府正在完善的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制度,出台政策资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尽量让更多的残疾人进入大社保,提升社保覆盖率。
  4.需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目前,我市除残联、民政、教育、卫生系统的残疾人公共服务机构有少量残疾人专业服务人才外,社会民间残疾人服务机构的专业人才十分缺乏。需要制订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服务人才培养规划。公办机构一线在职人员职业前途不明,流失率高,影响单位稳定和服务质量。建议疏通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渠道,并希望财政部门充分考虑残疾人服务的特殊性、艰苦性,参照特殊教育的做法,适当提高残疾人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的经费定额,稳定一线护工队伍。
  二、2014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4年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及新型城市化发展“1+15”政策文件、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步伐,力争在残疾人事业各方面均有新的发展、新的突破。
  (一)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省委9号、国办19号、市委10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在阶段性检查评估基础上,认真总结先行先试的基本做法和经验,按照《“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性评估指标》,分解24项评估指标,组织对照检查和落实,拟制定《广州市深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待定名)》,统筹推进工作落实,重点推进工作是: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资助政策,逐步建立残疾人综合津贴制度,形成残疾人生活补助、康复和教育资助、职业训练津贴等项目的自然增长机制。加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拓展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渠道,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推进实施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快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提升残疾人社区康复、托养服务,鼓励、引导和资助社会组织进入残疾人服务业。在各区、县级市建立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完善社会保障。组织实施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工作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完善和提标工作。推进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贵州,发展当地残疾人事业的结对帮扶工作,推进双到扶贫工作。推进农村残疾人的扶贫开发工作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的建设和扶持工作。研究制定资助残疾人足额缴交社保的政策的落实、实施工作。做好残疾人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方面续保工作。
  (三)加强教育培训服务。推动有教育需求的适龄残疾儿童100%接受教育。对0-18岁广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建立特殊儿童筛查、评估与保护制度和特殊教育对象跟踪管理制度。对残疾学生家长开展系列培训,配合教育部门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培养,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率和职业教育率。在市残联直属学校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大面积开设残疾人文化补习班,普及残疾人计算机应用常识。继续开展手语、盲文研究与推广工作,组织残健融合活动。加强心智障碍人士职业教育,增加残疾人职业教育联络点,探索支持性就业工作模式。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推动有就业意愿且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100%就业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作,做好2014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工作。继续实施城镇残疾人就业工程,实现新增残疾人就业1500人、新增残疾人培训1700人的任务。组织实施第五届广州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第五届广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制定出台《广州市残疾人就业扶助办法》,建立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表彰与奖励制度。推进《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修订工作。加强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建设,继续挖掘企业建设残疾人集中就业基地,继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研究、探索辅助性就业、庇护性就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资助的可行性。加强对基层残联工作者残疾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托养、民办资助业务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
  (五)大力解决“托养难”问题。制定出台《关于提高康园工疗机构资助标准的通知》,解决购买康园中心服务问题,提高康复训练经费和职业训练津贴标准。制定出台《广州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及服务规范》,作为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的依据。推动托养规范化建设,组织相关服务机构编写残疾人托养及社会工作案例。制定出台《广州市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资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完善民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资助政策。作好2013年度民办残疾人服务资助的评审工作,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成功接受2013年民办残疾人服务资助的机构进行绩效评估。组织托养机构培训、经验交流活动。
  (六)扎实推进康复服务。做好《广州市康复资助电子审批系统》的完善工作,力争年底实现康复资助服务网上申报和审批、网上结算申报和审批,残疾人服务档案和训练档案四大功能模块的整合使用,总体上实现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电子化操作。修订康复资助政策。结合康复站建设,继续推进居家康复工作。推进全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的建设工作,全市再配置52个社区康复站康复训练器材,并引入专业服务到新配置的康复站,至2014年底,全市177个社区康复站投入服务。继续协调卫生部门把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公共卫生绩效考评范围以及协同做好“全国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试点工作”。做好康复人才培训工作。推进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医保统筹目录。做好“爱耳日”、“爱眼日”、“世界自闭症关爱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七)做好宣传、文化、体育工作。组织举办2014年广州市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国际、国内各项体育赛事。组织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进社区”项目推进。组织做好第24次全国助残日活动、2014广州市爱心满花城助残服务周活动。跟进推动广州爱心公园项目建设相关工作,2014年底完成爱心公园建设工作。
  (八)持续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修订《广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制订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家庭无障碍工程,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铺开,按照规范流程,统一技术标准,加强监督,确保质量。按照《广州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有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推动广州市公共机构提供语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开展互联网和手机、电脑、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推动广州市互联网网站无障碍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残疾人相关优惠政策。与羊城通公司协商,改进残疾人乘车IC卡的办理流程,提高办卡效率,保证IC卡质量,进一步的方便残疾人。
  (九)加强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及时、认真处理信访件,加强残疾人维权、法律援助力度。按照“强化领导责任、强化部门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强化首办责任”要求,落实信访工作,接待残疾人及家属来信、来访,处理残疾人群体性事件;认真办理重点信访件;协办市领导大接访。拟会同市司法局,推进各区、县级市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商出台政策文件,落实残疾人法援工作人员和经费问题。
  (十)完善信息化服务。继续推进市残联电子政务业务平台建设,完善提升相关业务系统。推动“实名制”,建设残疾人数据中心。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开展面向残疾人和公众的业务受理服务,逐步完善与残疾人业务相结合的网上办事功能,强化网站与公众的交互功能,提高市残联门户网站的功能和质量。按照中国残联、省残联要求做好采集残疾人事业数据统计工作。
  (十一)推进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按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妥善解决广州市残疾人体育运动中心、广州国际残障人文化交流中心等已建工程项目调整增资的历史遗留问题。一季度3项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广州康复实验学校、广州市农村特殊教育学校、广州市康宁果园场)开工建设,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协调市林业和园林局、民政局、天河区政府等加快推进“广州爱心公园”建设。推进中国残联、省残联支持的中国残疾人辅具中心华南基地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区域性精神康复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年内完成13个区域性精神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十二)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精神动力。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为切入点建设“学习型机关”,贯彻落实《“改进机关作风行动”实施方案》(穗直工字〔2013〕11号),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加强残联机关和事业单位作风纪律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大对“三公”消费的监管力度,按要求实现“三公”消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一步做好公务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干部、事业单位专业人员学习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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