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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 - 百姓呼声 - 原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董事长陈喜兰被抓了--双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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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董事长陈喜兰被抓了--双规了
大海蛟龙 发表于 &21: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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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月国庆节刚过,欣悉中共湖南省委、省纪委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对原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董事长陈喜兰任期内违法乱纪行为实行双规。  陈喜兰在湘潭市商业银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兴建办公大楼、职工宿舍、营业网点的重复装修中大肆收敛不义之财,其中很大一部分通过其在英国自费留学的儿子以洗黑钱的方式转移到国外,按她的正常收入是无法支付其儿子在英国自费留学期间的高昂费用;陈喜兰在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董事长期间,公然违反党纪国法对中央批示长期拒不执行,她欺上压下、贪腐横行、一手遮天,实行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等卑鄙无耻的手段,肆意剥夺员工的工作权和生存权,打击报复向上级如实反映情况的员工。  中共湖南省委、省纪委对陈喜兰实行双规这一大快人心的反腐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共湖南省委、省纪委认真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和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也表明了中共湖南省委、省纪委肃清吏治和为湖南省政治清廉、经济繁荣扫除“人祸”的决心和魄力。
网友49:我的股金被湘潭市商业银行不法分子盗窃
我是湖南湘潭市民彭利龙(曾用名:彭丽侬),我于日前入股湘潭市商业银行4000元股金,1998年、1999年、2000年三次领取共计609.9元股息,其后年份没有领取分红和股息。今年8月26日上午我到该行领取多年来未领的分红和股息,该行财务部工作人员在电脑内查找一上午没有我的股金余额记录,显示2007年被该行不法分子转走盗取,当即我找该行负责人他们都躲避不接待,我多次打电话给该行书记熊伟和董事会秘书曹毅,要求该行迅速查清我的股金被盗窃情况,时间已过六天没有任何答复。为此,请核实曝光金融系统内部不法分子盗窃股东股金这一十分猖獗的犯罪行为,为我追回被该行不法分子盗窃的股金、分红、股息和增股部分,并引起社会上其他股东的警觉,本人十分感谢。&&&&&&&&&&&&&&&
网友36:我的股金被湘潭市商业银行内部不法分子盗窃
我是湖南湘潭市民彭利龙(曾用名:彭丽侬),我于日前入股湘潭市商业银行4000元股金,1998年、1999年、2000年三次领取共计609.9元股息,其后年份没有领取分红和股息。今年8月26日上午我到该行领取多年来未领的分红和股息,该行财务部工作人员在电脑内查找一上午没有我的股金余额记录,显示2007年被该行不法分子转走盗取,当即我找该行负责人他们都躲避不接待,我多次打电话给该行书记熊伟和董事会秘书曹毅,要求该行迅速查清我的股金被盗窃情况,时间已过六天没有任何答复。为此,请核实曝光金融系统内部不法分子盗窃股东股金这一十分猖獗的犯罪行为,为我追回被该行不法分子盗窃的股金、分红、股息和增股部分,并引起社会上其他股东的警觉,本人十分感谢。
网友18:我的股权证
我的股权证:
网友35: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贪污盗窃股东股金的投诉信
&&&&&&&&&&&&&&&&&&&关于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银监局 &&&&&&&&&&&&&督促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人员归还贪污盗窃股东股金的公开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银监局蒋民生局长: &&&&我是原湘潭市商业银行员工彭利龙,因1997年以来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举报湘潭市商业银行腐败案件遭受陈喜兰、唐兆果腐败集团成员打击报复,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和被违法剥夺我购买福利住房权利。中央对我所举报的情况和我的遭遇多次批示,责成湘潭市有关部门纠正对我处理决定,无条件恢复我的工作权利。但是湘潭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中央的批示置若罔闻,长期对抗中央批示,至今仍未恢复我的工作权利的购买福利住房的权利。最近我发现本人在日前入股湘潭市商业银行4000元股金,1998年、1999年、2000年三次领取共计609.9元股息,其后年份没有领取股息。今年8月26日我到该行领取多年来未领的股息,该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电脑内查找一上午没有我的股金余额记录,是于2007年被该行不法分子贪污,当即我找该行负责人他们都躲避不接待,我多次打电话给该行书记熊伟和董事长秘书曹毅,要求他们迅速查实我的股金被贪污案情况,时间过了七天没有任何答复。9月2日下午该行内控中心经理周晓希对我说:领导交待要我交原先陈喜兰等人违法收缴的所谓“罚没款”后才能领取我的股金和红利。湘潭市商业银行是经营企业而不是执法机构,无权定性我们的部分效益奖金为非法所得,更无权执行收缴,据商业银行内部知情人员告诉我,周晓希所言只是一个幌子,他们早已将我的股金、红利和增股部分6000余元贪污据为己有。为此,我特向湖南省银监局领导反映,请湖南省银监局领导严厉打击该行内部不法分子贪污股东股金这一十分猖獗的犯罪行为,为我追回被该行不法分子贪污的股金、红利和增股部分,维护湘潭市金融稳定。同时要求湖南省银监局领导查清2007年底该行高管们每人凭空持有10万元股份的来源。附:日湖南日报披露,该行高管人员2009年度持股情况如下:唐兆果&男&董事长、行长持股数量129110&;李建军&男&商业银行监事长持股数量129110;赵俊华&男&商业银行副行长持股数量129110;旷跃宗&男&商业银行副行长持股数量129110;周继邦&男&商业银行工会主席持股数量129110;曹&毅&&男&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持股数量129110;周晓希&男&商业银行内控中心经理持股数量64550。(另外还有陈喜兰、曾佳伟、徐为三人的巨额股份不知去向) &&&&&&&&&&&&&&&&&&&&&&&&&&&&&&&&&&&& &&&&&&&&&&&&&&&&&&&&&&&&&&&&&&&&&&&&投诉人彭利龙 &&&&&&&&&&&&&&&&&&&&&&&&&&&&&&&&&&&&日
网友04:关于对湘潭市商业银行不法人员贪污股东股金的举报信
中共湖南省委、省纪委领导: 人民网强国社区(.cn) 我是原湘潭市商业银行员工彭利龙(曾用名彭丽侬),因1997年以来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举报湘潭市商业银行腐败案件遭受陈喜兰、唐兆果腐败集团成员打击报复,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和被违法剥夺我购买福利住房权利。中央对我所举报的情况和我的遭遇多次批示,责成湘潭市有关部门纠正对我处理决定,无条件恢复我的工作权利。但是湘潭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中央的批示置若罔闻,长期对抗中央批示,至今仍未恢复我的工作权利的购买福利住房的权利。我于日前入股湘潭市商业银行4000元股金,1998年、1999年、2000年三次领取共计609.9元股息,其后年份没有领取股息。今年8月26日我到该行领取多年来未领的股息,该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电脑内查找一上午没有我的股金余额记录,是在2007年被该行不法分子贪污,当即我找该行负责人他们都躲避不接待,我多次打电话给该行书记熊伟和董事长秘书曹毅,要求他们迅速查实我的股金被贪污案情况,时间过了七天没有任何答复。9月2日下午该行内控中心经理周晓希对我说:“领导交待要你先交陈喜兰(大贪官)等人违法收缴的所谓“罚没款”后才同意领取股金和红利”。湘潭市商业银行是经营企业而不是执法机构,无权定性我们的部分效益奖金为非法所得,更无权执行收缴,据商业银行内部知情人员告诉我,周晓希所言只是一个幌子,他们早已将我的股金、红利和增股部分6000余元贪污据为己有。为此,我特向中共湖南省委、省纪委领导举报,请中共湖南省委、省纪委领导彻查并严厉打击该行内部不法分子贪污股东股金这一十分猖獗的犯罪行为,为我追回被该行不法分子贪污的股金、红利和增股部分,维护湘潭市金融稳定。同时强烈要求中共湖南省委、省纪委领导查清2007年底该行高管们每人凭空持有10万元股份的来源。附:日湖南日报披露,该行高管人员2009年度持股情况如下:唐兆果&男&董事长、行长持股数量129110&;李建军&男&商业银行监事长持股数量129110;赵俊华&男&商业银行副行长持股数量129110;旷跃宗&男&商业银行副行长持股数量129110;周继邦&男&商业银行工会主席持股数量129110;曹&毅&男&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持股数量129110;周晓希&男&商业银行内控中心经理持股数量64550。(另外还有陈喜兰、曾佳伟强烈等多名涉案人员的巨额股份不知去向) 人民网强国社区(.cn)
网友16:湘潭市商业银行的贪官们见什么都想贪,什么都敢贪,真是胆大妄为。
湘潭市商业银行的贪官们见什么都想贪,什么都敢贪,真是胆大妄为。
网友34:湘潭市商业银行的贪官们见什么都想贪,连股折在股东手中都敢贪,真是胆大妄为。
湘潭市商业银行的贪官们见什么都想贪,连股折在股东手中都敢贪,真是胆大妄为。
网友17:关于对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人员贪污股东股金的举报信
&关于对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人员贪污股东股金的举报信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龚佳禾检察长: &&&&我是原湘潭市商业银行员工彭利龙,因1997年以来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举报湘潭市商业银行腐败案件遭受陈喜兰、唐兆果腐败集团成员打击报复,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和被违法剥夺我购买福利住房权利。中央对我所举报的情况和我的遭遇多次批示,责成湘潭市有关部门纠正对我处理决定,无条件恢复我的工作权利。但是湘潭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中央的批示置若罔闻,长期对抗中央批示,至今仍未恢复我的工作权利的购买福利住房的权利。最近我发现本人在日前入股湘潭市商业银行4000元股金,1998年、1999年、2000年三次领取共计609.9元股息,其后年份没有领取股息。今年8月26日我到该行领取多年来未领的股息,该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电脑内查找一上午没有我的股金余额记录,是于2007年被该行不法分子贪污,当即我找该行负责人他们都躲避不接待,我多次打电话给该行书记熊伟和董事长秘书曹毅,要求他们迅速查实我的股金被贪污案情况,时间过了七天没有任何答复。9月2日下午该行内控中心经理周晓希对我说:领导交待要我交原先陈喜兰等人违法收缴的所谓“罚没款”后才能领取我的股金和红利。湘潭市商业银行是经营企业而不是执法机构,无权定性我们的部分效益奖金为非法所得,更无权执行收缴,据商业银行内部知情人员告诉我,周晓希所言只是一个幌子,他们早已将我的股金、红利和增股部分6000余元贪污据为己有。为此,我特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报案,请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批准立案侦查,严厉打击该行内部不法分子贪污股东股金这一十分猖獗的犯罪行为,为我追回被该行不法分子贪污的股金、红利和增股部分,维护湘潭市金融稳定。同年底该行高管们每人凭空持有10万元股份,强烈要求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彻底查清100万元的返回款项去向和高管们10万元股份的来源。据日湖南日报披露,该行高管人员2009年度持股情况如下:唐兆果&男&董事长、行长持股数量129110&;李建军&男&商业银行监事长持股数量129110;赵俊华&男&商业银行副行长持股数量129110;旷跃宗&男&商业银行副行长持股数量129110;周继邦&男&商业银行工会主席持股数量129110;曹&毅&&男&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持股数量129110;周晓希&男&商业银行内控中心经理持股数量64550。(另外还有陈喜兰、曾佳伟等多名涉案人员的巨额股份不知去向)。 &&&&&&&&&&&&&&&&&&&&&&&&&&&&&& &&&&&&&&&&&&&&&&&&&&&&&&&&&&&&举报人:彭利龙 &&&&&&&&&&&&&&&&&&&&&&&&&&&&&&日
网友28:看来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贪污成瘾,这就是该行自称所谓“湘潭市民的银行”,湘潭市民你敢相信吗?
看来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贪污成瘾,股折还在股东手中都敢贪,是见什么就贪什么,谁还敢把钱存入这家银行,银行高管贪污客户钱的案件正是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范围,就等待银监委公布监督结果。这就是该行自称所谓“湘潭市民的银行”,湘潭市民你敢相信吗?银监委不彻查不平民愤。
网友55:湘潭市商业银行骗你没商量
看来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贪污成瘾,股折还在股东手中都敢贪,是见什么就贪什么,谁还敢把钱存入这家银行,银行高管贪污客户钱的案件正是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范围,就等待银监委公布监督结果。这就是该行自称所谓“湘潭市民的银行”,湘潭市民你敢相信吗?银监委不彻查不平民愤。
大海蛟龙:关于再次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查处湘潭市商业银行不法高管盗取股东股金的公开投诉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银行监督管理局: &&&&我是原湘潭市商业银行员工彭利龙(曾用名:彭丽侬),因1997年以来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举报湘潭市商业银行腐败案件遭受陈喜兰、唐兆果腐败集团成员打击报复,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和被违法剥夺我购买福利住房权利。中央对我所举报的情况和我的遭遇多次批示,责成湘潭市有关部门纠正对我处理决定,无条件恢复我的工作权利。但是湘潭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对中央的批示置若罔闻,长期对抗中央批示,至今仍未恢复我的工作权利的购买福利住房的权利。最近我发现本人在日前入股湘潭市商业银行4000元股金,1998年、1999年、2000年三次领取共计609.9元股息,其后年份没有领取股息。今年8月26日我到该行领取多年来未领的股息,该行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在电脑内查找一上午没有我的股金余额记录,是于2007年被该行不法分子贪污,当即我找该行负责人他们都躲避不接待,我多次打电话给该行书记熊伟和董事长秘书曹毅,要求他们迅速查实我的股金被贪污案情况,时间过了七天没有任何答复。9月2日下午该行内控中心经理周晓希对我说:领导交待要我交原先陈喜兰等人违法收缴的所谓“罚没款”后才能领取我的股金和红利。湘潭市商业银行是经营企业而不是执法机构,无权定性我们的部分效益奖金为非法所得,更无权执行收缴,据商业银行内部知情人员告诉我,周晓希所言只是一个幌子,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们贪污成瘾,见什么就贪什么,他们早已将我的股金、红利和增股部分6000余元贪污据为己有。为此,我特向银监委领导反映,请银监委领导严厉打击该行内部不法分子贪污股东股金这一十分猖獗的犯罪行为,为我追回被该行不法分子贪污的股金、红利和增股部分,维护湘潭市金融稳定。同时要求银监委领导查清2007年底该行高管们每人凭空持有10万元股份的来源。附:日湖南日报披露,该行高管人员2009年度持股情况如下:唐兆果&男&董事长、行长持股数量129110&;李建军&男&商业银行监事长持股数量129110;赵俊华&男&商业银行副行长持股数量129110;旷跃宗&男&商业银行副行长持股数量129110;周继邦&男&商业银行工会主席持股数量129110;曹&毅&男&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持股数量129110;周晓希&男&商业银行内控中心经理持股数量64550。(另外还有陈喜兰、曾佳伟等多名涉案人员的巨额股份不知去向) &&&&&&&&&&&&&&&&&&&&&&&&&&&&&&&&&&&&&&&&&&&&&&&&&&&&&&&&&&&&&&&投诉人彭利龙
网友18: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们贪污成瘾,见什么就贪什么,银行监委要查处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们这一肆无忌惮的盗取股东股金案件。
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们贪污成瘾,见什么就贪什么,银行监委要查处湘潭市商业银行高管们这一肆无忌惮的盗取股东股金案件。
网友54:强烈要求攸县检察公诉机关向社会公布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到底有多少不法资产?不能使公众一头雾水
&&&&据红网消息:湘潭市商行原行长唐兆果受审&涉嫌“三宗罪”& &&15:30:25&&&&&来源:红网&&&&&&&&&&编辑:龚浩敏&&&&& &&&&据红网消息(潇湘晨报记者&王兴夏&通讯员&小珑)10月12日,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行长唐兆果在这里受审。唐兆果是湘潭市人,今年45岁,原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正处级),曾是湘潭市人大代表。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唐兆果被攸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完结并起诉。12日开庭长达6个小时,此案已审理完结,法院将定期宣判。 擅自作主委托理财损失上亿 &&&&早在1997年,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就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不得炒股票,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它机构炒股。 &&&&2001年至2004年间,唐兆果担任湘潭商行行长一职,与当时的董事长陈某、副行长曾某(二人另案处理)伙同财务计划部经理邓某,在未经湘潭商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与深圳某证券、湖南某证券等证券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理财资金达10亿元人民币。 &&&&2004年10月,因投入深圳某证券公司的2亿元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唐兆果等人商量,以湘潭市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和湖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该行各贷款1亿元,套出2亿资金,以两企业购买国债之名电汇给深圳某证券公司。深圳某证券公司随后用这2亿元支付了湘潭商行在该证券公司的2亿元委托理财资金。 &&&&2004年12月下旬,以两企业名义购买的国债也面临难以兑付的风险,唐兆果等人便想将国债转为股票进行变现,但因深圳某证券资金严重不足,2亿股票被强行平仓,直至深圳某证券破产清算,湘潭商行还有近1.35亿元未收回。 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受贿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底至2009年,唐兆果在先后担任湘潭商行行长、董事长职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贷款、基建装修工程发包、职工招录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的商铺门面、劳力士手表等贵重物品。向唐兆果行贿者大部分是为了感谢他在贷款方面给予了帮助,借过年过节、生日庆贺之机行贿。 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赵某从事工程承包,经常需要大笔流动资金,多次找唐帮忙,唐兆果在关键时刻给赵解决资金问题,赵也多次送给唐钱财。2004年,赵某听说唐兆果想在北京买房,马上忙前跑后,为唐物色好楼盘,并主动支付购房款及装修款30余万元,唐予以笑纳。湘潭某建筑老板李某为了感谢唐兆果在湘潭商行装修工程上对他的关照,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分5次送给唐现金18万元。 &&&&2009年下半年,唐担心东窗事发,开始退还部分赃款以掩人耳目。9月下旬,唐退还湖南某投资公司彭某人民币40万元,退还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人民币13余万元。办案检察官说,计算到2009年9月止,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从这篇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到2009年9月止,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原湘潭市商业银行消息灵通人士透露:2009年11月份进驻湘潭市商业银行的湖南省纪委办案组初步计算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大贪官陈喜兰的合法收入约有200万元。而唐兆果从职务上和任职的时间上也没有超越陈喜兰,也就是说唐兆果的合法收入最多只有200万元左右,剔除唐家日常开支和挥霍部分(唐兆果日常开支巨大,每月上万元),就算唐家人每天不吃不喝,唐兆果有1300余万元的不合法资产,其中包括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攸县检察机关的公诉书不能成为公众一头雾水的一笔糊涂帐,强烈要求攸县检察公诉机关向社会公布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到底有多少不法资产?
精确计算:攸县检察机关应向社会公布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不法资产到底是多少?
&&&&&&据红网消息:湘潭市商行原行长唐兆果受审&涉嫌“三宗罪”& &&15:30:25&来源:红网&&编辑:龚浩敏&&&&& &&&&据红网消息(潇湘晨报记者&王兴夏&通讯员&小珑)10月12日,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行长唐兆果在这里受审。唐兆果是湘潭市人,今年45岁,原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正处级),曾是湘潭市人大代表。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唐兆果被攸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完结并起诉。12日开庭长达6个小时,此案已审理完结,法院将定期宣判。 擅自作主委托理财损失上亿 &&&&早在1997年,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就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不得炒股票,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它机构炒股。 &&&&2001年至2004年间,唐兆果担任湘潭商行行长一职,与当时的董事长陈某、副行长曾某(二人另案处理)伙同财务计划部经理邓某,在未经湘潭商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与深圳某证券、湖南某证券等证券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理财资金达10亿元人民币。 &&&&2004年10月,因投入深圳某证券公司的2亿元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唐兆果等人商量,以湘潭市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和湖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该行各贷款1亿元,套出2亿资金,以两企业购买国债之名电汇给深圳某证券公司。深圳某证券公司随后用这2亿元支付了湘潭商行在该证券公司的2亿元委托理财资金。 &&&&2004年12月下旬,以两企业名义购买的国债也面临难以兑付的风险,唐兆果等人便想将国债转为股票进行变现,但因深圳某证券资金严重不足,2亿股票被强行平仓,直至深圳某证券破产清算,湘潭商行还有近1.35亿元未收回。 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受贿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底至2009年,唐兆果在先后担任湘潭商行行长、董事长职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贷款、基建装修工程发包、职工招录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的商铺门面、劳力士手表等贵重物品。向唐兆果行贿者大部分是为了感谢他在贷款方面给予了帮助,借过年过节、生日庆贺之机行贿。 &&&&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赵某从事工程承包,经常需要大笔流动资金,多次找唐帮忙,唐兆果在关键时刻给赵解决资金问题,赵也多次送给唐钱财。2004年,赵某听说唐兆果想在北京买房,马上忙前跑后,为唐物色好楼盘,并主动支付购房款及装修款30余万元,唐予以笑纳。湘潭某建筑老板李某为了感谢唐兆果在湘潭商行装修工程上对他的关照,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分5次送给唐现金18万元。 &&&&2009年下半年,唐担心东窗事发,开始退还部分赃款以掩人耳目。9月下旬,唐退还湖南某投资公司彭某人民币40万元,退还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人民币13余万元。办案检察官说,计算到2009年9月止,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从这篇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到2009年9月止,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原湘潭市商业银行消息灵通人士透露:2009年11月份进驻湘潭市商业银行的湖南省纪委办案组初步计算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大贪官陈喜兰的合法收入约有200万元。而唐兆果从职务上和任职的时间上也没有超越陈喜兰,也就是说唐兆果的合法收入最多只有200万元左右,剔除唐家日常开支和挥霍部分(唐兆果日常开支巨大,每月上万元),就算唐家人每天不吃不喝,唐兆果有1300余万元的不合法资产,其中包括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攸县检察机关的公诉书不能成为公众一头雾水的一笔糊涂帐,强烈要求攸县检察公诉机关向社会公布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不法资产到底是多少?
网友18:攸县检察机关应该向社会公布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唐兆果不法资产到底是多少?公众对检察机关的公诉书数字是一头雾水
&&据红网消息:湘潭市商行原行长唐兆果受审&涉嫌“三宗罪”& &&&&&15:30:25&&来源:红网&&编辑:龚浩敏&(潇湘晨报记者&王兴夏&通讯员&小珑)10月12日,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行长唐兆果在这里受审。唐兆果是湘潭市人,今年45岁,原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正处级),曾是湘潭市人大代表。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唐兆果被攸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完结并起诉。12日开庭长达6个小时,此案已审理完结,法院将定期宣判。 擅自作主委托理财损失上亿 &&&&早在1997年,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就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不得炒股票,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它机构炒股。 &&&&2001年至2004年间,唐兆果担任湘潭商行行长一职,与当时的董事长陈某、副行长曾某(二人另案处理)伙同财务计划部经理邓某,在未经湘潭商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与深圳某证券、湖南某证券等证券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理财资金达10亿元人民币。 &&&&2004年10月,因投入深圳某证券公司的2亿元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唐兆果等人商量,以湘潭市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和湖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该行各贷款1亿元,套出2亿资金,以两企业购买国债之名电汇给深圳某证券公司。深圳某证券公司随后用这2亿元支付了湘潭商行在该证券公司的2亿元委托理财资金。 &&&&2004年12月下旬,以两企业名义购买的国债也面临难以兑付的风险,唐兆果等人便想将国债转为股票进行变现,但因深圳某证券资金严重不足,2亿股票被强行平仓,直至深圳某证券破产清算,湘潭商行还有近1.35亿元未收回。 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受贿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底至2009年,唐兆果在先后担任湘潭商行行长、董事长职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贷款、基建装修工程发包、职工招录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的商铺门面、劳力士手表等贵重物品。向唐兆果行贿者大部分是为了感谢他在贷款方面给予了帮助,借过年过节、生日庆贺之机行贿。 &&&&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赵某从事工程承包,经常需要大笔流动资金,多次找唐帮忙,唐兆果在关键时刻给赵解决资金问题,赵也多次送给唐钱财。2004年,赵某听说唐兆果想在北京买房,马上忙前跑后,为唐物色好楼盘,并主动支付购房款及装修款30余万元,唐予以笑纳。湘潭某建筑老板李某为了感谢唐兆果在湘潭商行装修工程上对他的关照,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分5次送给唐现金18万元。 &&&&2009年下半年,唐担心东窗事发,开始退还部分赃款以掩人耳目。9月下旬,唐退还湖南某投资公司彭某人民币40万元,退还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人民币13余万元。办案检察官说,计算到2009年9月止,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从这篇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到2009年9月止,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原湘潭市商业银行知情人士透露:2009年11月份湖南省纪委办案组进驻湘潭市商业银行查案时初步计算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大贪官陈喜兰的合法收入约有200万元。而唐兆果从职务上和任职的时间上也没有超越陈喜兰,也就是说唐兆果的合法收入最多只有200万元左右,剔除唐家日常开支和挥霍部分(唐兆果日常开支巨大,每月上万元),就算唐家人每天不吃不喝,唐兆果有1300余万元的不合法资产,其中包括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在法律上有严格的区分和定义,是法院量刑的依据。可说明来源的财产不等于全部合法,其中包括可说明来源的非法财产部分,在法律上绝对不能混为一谈。攸县检察机关的公诉书不能成为使公众一头雾水的一笔糊涂帐,强烈要求攸县检察公诉机关向社会公布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不法资产到底是多少?
网友59:攸县检察机关应该向社会公布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唐兆果不法资产到底是多少?公众对检察机关的公诉书数字是一头雾水
&&据红网消息:湘潭市商行原行长唐兆果受审&涉嫌“三宗罪”& &&&&&15:30:25&&来源:红网&&编辑:龚浩敏&(潇湘晨报记者&王兴夏&通讯员&小珑)10月12日,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行长唐兆果在这里受审。唐兆果是湘潭市人,今年45岁,原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正处级),曾是湘潭市人大代表。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唐兆果被攸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完结并起诉。12日开庭长达6个小时,此案已审理完结,法院将定期宣判。 擅自作主委托理财损失上亿 &&&&早在1997年,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就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不得炒股票,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它机构炒股。 &&&&2001年至2004年间,唐兆果担任湘潭商行行长一职,与当时的董事长陈某、副行长曾某(二人另案处理)伙同财务计划部经理邓某,在未经湘潭商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与深圳某证券、湖南某证券等证券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理财资金达10亿元人民币。 &&&&2004年10月,因投入深圳某证券公司的2亿元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唐兆果等人商量,以湘潭市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和湖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该行各贷款1亿元,套出2亿资金,以两企业购买国债之名电汇给深圳某证券公司。深圳某证券公司随后用这2亿元支付了湘潭商行在该证券公司的2亿元委托理财资金。 &&&&2004年12月下旬,以两企业名义购买的国债也面临难以兑付的风险,唐兆果等人便想将国债转为股票进行变现,但因深圳某证券资金严重不足,2亿股票被强行平仓,直至深圳某证券破产清算,湘潭商行还有近1.35亿元未收回。 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受贿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底至2009年,唐兆果在先后担任湘潭商行行长、董事长职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贷款、基建装修工程发包、职工招录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的商铺门面、劳力士手表等贵重物品。向唐兆果行贿者大部分是为了感谢他在贷款方面给予了帮助,借过年过节、生日庆贺之机行贿。 &&&&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赵某从事工程承包,经常需要大笔流动资金,多次找唐帮忙,唐兆果在关键时刻给赵解决资金问题,赵也多次送给唐钱财。2004年,赵某听说唐兆果想在北京买房,马上忙前跑后,为唐物色好楼盘,并主动支付购房款及装修款30余万元,唐予以笑纳。湘潭某建筑老板李某为了感谢唐兆果在湘潭商行装修工程上对他的关照,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分5次送给唐现金18万元。 &&&&2009年下半年,唐担心东窗事发,开始退还部分赃款以掩人耳目。9月下旬,唐退还湖南某投资公司彭某人民币40万元,退还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人民币13余万元。办案检察官说,计算到2009年9月止,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从这篇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到2009年9月止,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原湘潭市商业银行知情人士透露:2009年11月份湖南省纪委办案组进驻湘潭市商业银行查案时初步计算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大贪官陈喜兰的合法收入约有200万元。而唐兆果从职务上和任职的时间上也没有超越陈喜兰,也就是说唐兆果的合法收入最多只有200万元左右,剔除唐家日常开支和挥霍部分(唐兆果日常开支巨大,每月上万元),就算唐家人每天不吃不喝,唐兆果有1300余万元的不合法资产,其中包括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在法律上有严格的区分和定义,是法院量刑的依据。可说明来源的财产不等于全部合法,其中包括可说明来源的非法财产部分,在法律上绝对不能混为一谈。攸县检察机关的公诉书不能成为使公众一头雾水的一笔糊涂帐,强烈要求攸县检察公诉机关向社会公布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唐兆果不法资产到底是多少?
网友34:华融湘江银行已经全面接管湘潭市商业银行,是对湘潭市分行开展全面、彻底反腐败的最佳时期
湘潭市商业银行从日正式更名为“华融湘潭银行湘潭市分行”,该行原二任董事长、行长陈喜兰、唐兆果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株洲市检察院异地立案侦查并起诉。仅他们的两人就各贪腐上千万元,其他高管们贪污成瘾,见什么就贪什么,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党纪国法,只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现在华融湘江银行已经全面接管湘潭市商业银行,是对湘潭市分行开展全面、彻底反腐败的最佳时期了,否则会重蹈覆辙,后果不堪设想。
网友46:华融湘江银行已经全面接管湘潭市商业银行,是对湘潭市分行开展全面、彻底反腐败的最佳时期
湘潭市商业银行从日正式更名为“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市分行”,该行原二任董事长、行长陈喜兰、唐兆果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株洲市检察院异地立案侦查并起诉。仅他们的两人就各贪腐上千万元,其他高管们贪污成瘾,见什么就贪什么,在他们眼里根本没有党纪国法,只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现在华融湘江银行已经全面接管湘潭市商业银行,是对湘潭市分行开展全面、彻底反腐败的最佳时期了,否则会重蹈覆辙,后果不堪设想。
网友00:呼吁公诉机关为举报人彭利龙伸张正义
强烈要求中共湖南省纪委和湖南省株洲市检察院在对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陈喜兰、唐兆果、曾佳伟三人在任职期间贪腐上千万元,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等经济犯罪公诉时,对他们违反宪法四十一条,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向中共中央领导举报他们贪腐行为的举报人,违法剥夺举报人彭利龙的工作权利和生存权利,迫害举报人以及长期对抗中央批示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公诉。同时责令华融湘江银行纠正原湘潭市商业银行负责人陈喜兰、唐兆果等人打击报复举报人解除举报人劳动关系的违法决定,为举报人彭利龙讨回公道,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得到伸张。& &
民众天平:法律岂能儿戏 治贪严刑重典
&&&&&&&&&&&&&&&&法律岂能儿戏&治贪严刑重典 中共湖南省委、省纪委、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日红网:湘潭市原商业银行行长唐兆果一审获刑9年半 &&&&湘潭市原商业银行行长唐兆果受贿案终于有了判决结果,昨天,攸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没收财产6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没收财产60万元。和唐兆果一起被判刑的还有他的助理邓巨山,邓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没收财产14.5万元。 &&&&唐兆果今年45岁,湘乡市人,研究生文化。1997年,唐被聘为湘潭市商业银行副行长,2000年被聘为该行行长,2007年被提名为该行董事长,同时被任命为该行党委书记。据攸县检察院指控:2000年底至2009年,唐兆果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90余万元、美元2.2万元,以及门面、劳力士手表等。 法院一审认定唐兆果共受贿153余万元,还认定唐兆果有18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潇湘晨报记者&王兴夏&通讯员&易婷&符李明&凌洁) &&&&日红网:湘潭市商行原行长唐兆果受审&涉嫌“三宗罪”& &&&&来源:红网&编辑:龚浩敏&(潇湘晨报记者&王兴夏&通讯员&小珑)10月12日,攸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行长唐兆果在这里受审。唐兆果是湘潭市人,今年45岁,原任湘潭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商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正处级),曾是湘潭市人大代表。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唐兆果被攸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完结并起诉。12日开庭长达6个小时,此案已审理完结,法院将定期宣判。 擅自作主委托理财损失上亿 &&&&早在1997年,国务院证券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就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的规定》,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不得炒股票,不得动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票,也不得提供资金给其它机构炒股。 2001年至2004年间,唐兆果担任湘潭商行行长一职,与当时的董事长陈某、副行长曾某(二人另案处理)伙同财务计划部经理邓某,在未经湘潭商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与深圳某证券、湖南某证券等证券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理财资金达10亿元人民币。 &&&&2004年10月,因投入深圳某证券公司的2亿元资金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唐兆果等人商量,以湘潭市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和湖南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在该行各贷款1亿元,套出2亿资金,以两企业购买国债之名电汇给深圳某证券公司。深圳某证券公司随后用这2亿元支付了湘潭商行在该证券公司的2亿元委托理财资金。 2004年12月下旬,以两企业名义购买的国债也面临难以兑付的风险,唐兆果等人便想将国债转为股票进行变现,但因深圳某证券资金严重不足,2亿股票被强行平仓,直至深圳某证券破产清算,湘潭商行还有近1.35亿元未收回。 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受贿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底至2009年,唐兆果在先后担任湘潭商行行长、董事长职务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在发放贷款、基建装修工程发包、职工招录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的商铺门面、劳力士手表等贵重物品。向唐兆果行贿者大部分是为了感谢他在贷款方面给予了帮助,借过年过节、生日庆贺之机行贿。 &&&&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赵某从事工程承包,经常需要大笔流动资金,多次找唐帮忙,唐兆果在关键时刻给赵解决资金问题,赵也多次送给唐钱财。2004年,赵某听说唐兆果想在北京买房,马上忙前跑后,为唐物色好楼盘,并主动支付购房款及装修款30余万元,唐予以笑纳。湘潭某建筑老板李某为了感谢唐兆果在湘潭商行装修工程上对他的关照,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分5次送给唐现金18万元。 &&&&2009年下半年,唐担心东窗事发,开始退还部分赃款以掩人耳目。9月下旬,唐退还湖南某投资公司彭某人民币40万元,退还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人民币13余万元。办案检察官说,计算到2009年9月止,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从日攸县人民法院对原湘潭市商业银行行长唐兆果受贿案一审判决结果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半与日攸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完结并起诉公诉机关指控的“三宗罪”&有天壤之判的差距。 &&&&第一,“三宗罪”变成“二宗罪”。最大的滥用职权擅自作主挪用10亿元银行资金委托理财损失1.35亿元未收回。这笔巨额损失由是国家、股东还是储户买单?是由唐兆果一人还是当时的董事长陈某、副行长曾某(二人另案处理)伙同财务计划部经理邓某四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唐兆果所犯滥用职权擅自作主挪用10亿元银行资金委托理财损失1.35亿元未收回的重罪竟然在攸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只字未提,一笔勾销。 &&&&第二、攸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书指控: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的商铺门面、美元2.2万元、劳力士手表等贵重物品。&& &&&&北京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赵某听说唐兆果想在北京买房,马上忙前跑后,为唐物色好楼盘,并主动支付购房款及装修款30余万元,唐予以笑纳。湘潭某建筑老板李某为了感谢唐兆果在湘潭商行装修工程上对他的关照,在2005年至2009年期间分5次送给唐现金18万元。 &&&&2009年下半年,唐担心东窗事发,开始退还部分赃款以掩人耳目。9月下旬,唐退还湖南某投资公司彭某人民币40万元,退还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人民币13余万元。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扣除其家庭成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收入及可说明来源的财产,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北京一套普通住房价值都在百万元以上,唐兆果收受北京这套房屋到底值多少金额?唐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1500余万元中有多少是合法财产?攸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只字未提。据原湘潭市商业银行知情人士透露:2009年11月份湖南省纪委办案组进驻湘潭市商业银行查案时初步计算湘潭市商业银行原董事长、行长大贪官陈喜兰的合法收入约有200万元。而唐兆果从职务上和任职的时间上也没有超越陈喜兰,也就是说唐兆果的合法收入最多只有200万元左右,剔除唐家日常开支和挥霍部分(唐兆果日常开支巨大,每月上万元),就算唐家人每天不吃不喝,唐兆果有1300余万元的不合法资产,其中包括尚有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攸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书指控唐兆果犯罪金额中认定其累计退还部分赃款只有53万元;攸县人民法院一审只认定唐兆果共受贿153余万元,还认定唐兆果有18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攸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唐兆果共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金额与攸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公诉书中指控唐兆果经济犯罪金额相距太大、天地之差;攸县人民法院对唐兆果经济犯罪重犯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没收财产6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9年6个月,没收财产60万元的量刑和判决结果太轻,攸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唐兆果整个犯罪金额与检察机关公诉书指控的犯罪金额大相径庭。 &&&&第三、中共中央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强调了惩治和预防腐败对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全面规划了全党今后的反腐倡廉工作,其中就包括了“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大追逃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之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追究银行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的刑事责任。对上述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内外勾结或参与金融、财税领域犯罪活动的,要以共犯从重处罚。其中有贪污、受贿的,要数罪并罚,从重判处。”及其与他省市对经济犯罪重犯的量刑规定和结果相差甚远,法律岂能儿戏,治贪必须严刑重典,对唐兆果等人经济重罪案犯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应当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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