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报销有没有医保报销时间限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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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多久能报销回来,法律有规定吗
公积金贷款 法律有没有规定最晚多久能下来?
你好,朋友欠我钱现在要不回来,有欠条还按了手印,走法律大概要多久可以追回钱!谢谢!
医生给病人开休息时间在法律上有没规定多久
你好交通事故骨折内固定,有钢板螺丝,法律上规定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我们在超市卖的中性笔消费者买走拿回来说漏油了,给他换,退,他不愿意,法律规定怎么赔偿。
涉嫌骗取贷款罪,关押了近一年半,还没有判刑,法律规定最长时间是多久
工作不到一个月,想辞职,法律规定提前几天交辞职报告,能发多久的工资啊
我想问下我跟孩子的妈妈离婚了,现在她以探视理由把孩子私带出去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不送回来,我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吗?她现在关机了
生育保险连续交够12个月才能报销,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吗?不能中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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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有时间限制吗
[导读]:问
我七月份住的院,医保还能报销吗,等保险交齐后,保险没交齐?有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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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期限的
  1:基本报销时限一般是当年的要在当个年度报销。
  2:而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时限是两到五年内申请有效(保险合同一直没有终止),身故类的保险索赔时效是五年,医疗费用类的保险索赔时效是两年,即使在外地也可以报。
医疗费用-100元
实际床位费用
身故/残疾保障
本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与(已缴纳的保险费-领取的金额)取大者
特定轻症保障
基本保额*0.30元
身故/残疾保障
身故/残疾保障
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
身故/残疾保障
交通意外保障
基本保额*0.20元~基本保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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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领取有时间限制么
我奶奶2010年11月去世,请问领取丧葬费有时间限制么?最晚保留几年?谢谢。
律师回答地区:上海-黄浦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32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具体打12333咨询社保,建议及时领取。 22:41地区:上海-黄浦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7785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1 人原则上是2年 06:03地区:上海-闸北区咨询电话:13162***帮助网友:9508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一般来说应该是两年 23:06领取丧葬费有时间限制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父亲于09年12月因病去世,丧葬费报销截止时间应该是多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病故的退休职工丧葬费及抚恤金标准是多少?应在死亡后多长时间内领取?
国企工人死亡的丧葬费其配偶父毋子女有否分配政策规定。
老父97高龄逝世,老母84建在。生育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小儿子属于第四个儿子,1984年成家以后赡养两老至今。其他子女都没有赡养过。现在老父的后事由第三个儿子操办,村委会补贴2500元丧葬费应该由赡养人小儿子领取吗?老父亲赡养费其他六个子女没有付过,活着的老母亲其他子女该出赡养费吗?
母亲离休干部,刚去世,人民大学发放丧葬费8000元,抚恤金按离休基本工资每月1200元,发放20个月,不知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同时想知道基本工资和基本离退休费内容有什么不同,所以咨询请尽快回答。文号?
如不符合标准请告知。谢谢!
我是嘉定区户口,老公是普陀区户口,听我公婆说,如果我的户口想迁到他们家,需要10年以后才能迁,有这样的规定吗?
王秀红(我弟弟)1997年,出差去兰州,被他人所杀,当时张冬艳(他妻子,现已再婚)已经有孕,5个月后生下一男婴——王杰文,现在已经13岁,上中学,现在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爷爷现年71岁,奶奶现年69岁,全家只靠爷爷不足1000元的退休金生活,生活很困难。今年6月23号,兰州公安局来人,通知我们杀人凶手找着了,说我们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因路途遥远,经济实力不好,因此想发布委托。
母亲去世,哥哥领了丧葬费,我还能领吗
我父母都属于再婚,婚后生育的我,在2004年因家庭矛盾,法院判决离得婚,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将三分之一的房子判给我的妈妈,因我有爸爸抚养,妈妈将将它的财产写与我的名下,2008年,爸爸因绝症死亡,同父异母的哥哥现在居住在爸爸遗留下来的房子里,我是否可以要回我原有的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里是否也有我的一份,还有这份财产受时间的限制吗/
上海市在职员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规定,他有孩子刚参加高考
是这样的,我老公的一个领导,现在出了事,说是车的刹车被别人动过了,刚好出事当天我老公又和那个人碰过面,因为办证的事情争了几句。现在警察让我老公协助调查,我知道这是公民的义务,之前已经叫去过2次了,昨天又被叫去了,说是对方有人证,但那个认证我们也找过,我敢肯定他是做伪证,因为我老公真的没有犯罪,当天我老公在他师傅那里,我老公师傅也已经作证过了,可他们还是死咬着我不放!我老公昨天早上9点多去的,现在还没回来,我知道协助调查时24个小时的,我想请问下,...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新规定
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新规定
吉林市船营区老人家属们:在新政出台之前过世的老人丧葬费和抚恤金新政策又有新的标准了,互相转告一声去船营区问问吧,因老人先过世,政策后出台,丧葬费和抚恤金增加部分谁也不知道,快去问问吧
不区分大小写
如果是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工资。根据移风易俗、节约办丧事的精神,治丧费开支按以下标准执行 1、有关装殓方面的费用: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及其存放埋葬等费用开支,不分职务级别,每人按800元报销,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节余归家属。 2、直系亲属来事发地办理丧事的路费,原则上自理,自理确有困难的,经单位领导,由单位酌情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 一、补助对象 工作人员因公牺牲或者参加工作满5年病故以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对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生活确有困难的下列亲属,由死者原工作单位定期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父(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夫年满60周岁,或者不满6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二)母(包括自幼抚养死者长大的抚养人)、妻年满50周岁,或者不满50周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者。 (三)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四)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弟妹)不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学习,或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者。 (五)遗属系普通高校、中专、技校学生,无助学金、奖学金等经济来源的,可列入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有助学金、奖学金等经济来源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核减补助标准或不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二、补助标准 (一)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系非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系农业人口的,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50%执行。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随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遗属,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因公死亡人员的遗属以及孤独单身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一)款规定数额基础上提高20%。 (三)遗属按规定享受的补助费总额,不受死者生前原工资总额或离退休费总额的限制。 (四)死者生前父母分别由死者及其兄、弟、姐、妹共同供养者,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死者原所在单位按规定补助标准的50%发给,不足部分由死者兄、弟、姐、妹共同分摊负担。本通知下发前已核定供养关系的,不再改变。 三、补助费的核定 (一)夫妇双方参加工作,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月基本工资在550元以下的,不负担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超过550元的部分,扣除二分之一负担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对仍达不到本通知规定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发给离退休费的单位予以补助。 (二)“基本工资”,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人员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之和;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之和;企业单位职工为本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未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参考工资标准的,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作为工资基数)。 对离退休人员,可按离退休时比照在职人员相应项目计发的离退休费,加上其后增加的离退休费核定工资基数。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核定后,死者配偶因调整工资而增加的工资部分,不再抵销原核定的生活补助费。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工作人员死亡后,对随住城市的家属,农村有家本人又自愿要求回去居住的,其回家的车船费、旅馆费、伙食补助费,按现行的差旅费规定执行,行李托运费据实报销。安家有困难的,可酌情发给300—500元的安家补助费。 (二)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社会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过去已核定实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现仍符合补助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补助费。重新核定的补助费低于原核定的补助费的,可继续按原核定的补助费发给。 (四)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应以工作人员死亡当时是否符合补助条件为准。工作人员死亡时遗属不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后来符合补助条件且生活确有困难的,可视情况予以临时补助。 (五)工作人员死亡后,其配偶重新组建家庭的,配偶本人原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应予取消,其他符合补助条件的遗属可继续享受补助。 (六)工作人员因违法等原因造成死亡的,其遗属不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七)死者遗属中,因触犯刑律被判刑或管制的,服刑期间停止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八)死者父母中一方有固定收入(如退休费、个体经营收入)的,另一方不列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范围。 (九)参加工作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病故后,其供养亲属不享受定期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但对符合第一条规定条件的遗属,可视人数的多少,在不超过死者生前3—5个月的基本工资内,酌情发给一次性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人员死亡后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死者原工作单位研究确定,并填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登记表》,市地级以上报主管部门、县级以下报县(市、区)人事局备案。 (十二)发给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单位,应定期(一般为1年)采取走访、函调等方式了解受补助遗属的变化情况,对失去补助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生活困难补助费。 (十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方面的规定同时废止。
谢谢,望采纳!
我母亲是事业单位离休人员,过世时间是日,她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分别是多少?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时间是从哪年那月界定的?抚恤金取值本人工资的前几项?听说抚恤金是按日后给20个月,而丧葬费是日后按前一年月平均工资3个月的标准给,是这个说法么?求证一下,
丧葬费和抚恤金为什么总是困扰大家,其实很简单问题,都被人为复杂化了,具体工资部门的工作人员办事不太透明,文件就在她们柜里放着,但决不给你看,质料就存她们电脑里,也不让看,只要输入本人姓名和死亡时间,什么数据都出来了,按文件规定的批件也在她们档案中,基本工资档案还在她们档案中,所以老百姓不雾里看花才怪呢,船营区不就是么,人都死快3年了,给你点就行了,要啥自行车,除非让他“老爷”找她们去,国家政策是好的,但老百姓只能认了,。。。。。。。
像出现丧葬费和抚恤金差头一般都是人已故去,然后新的政策才出台,出现了一段时间差,而广大家属全然不知;要是政策在前的而故人在后的,就不会出现误区,所以每次新政出台,必然会出现一大批被政策遗漏的死角,找了都推三拖四的不给办,不找估计就是人死债烂了,。。。。
我的老爸是2014、7刚过世愿单位是宜昌市东风渠水利局现改为一场是东风渠管理局请问他的抚恤金及安葬费怎样发放?谢谢
老伴和子女怎样分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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