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市什么时候注册制

  本文发表于《财经法学》2016年第5期。。

  摘要:注册制改革已经超越了可行性论证阶段,正进入具体制度设计和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进一步理解注册制的内涵,明晰注册制的本质,并提出具体措施和风险防范手段非常重要。本文认为,注册制具备以下三个特点:第一,股票发行效率高、业内对发行流程有稳定预期;第二,股票发行有责任约束、股票发行诚信度高;第三,政府、市场主体各司其职,角色不错位。注册制的本质在于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方面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制度的效率和可预期性,另一方面落实法律责任、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进和实施注册制需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不纠结概念,落实注册制的实质;第二,研究和推动法律责任落实问题;第三,提高监管机构招股书审核能力。

  关键词:注册制;股票发行;法律责任

  2013年10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方面,我国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授权国务院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做出专门安排。注册制改革已经超越了可行性论证阶段,正进入具体制度设计和实施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进一步理解注册制的内涵,明晰注册制的本质,并提出具体措施和风险防范手段非常重要。

  有关注册制的技术问题,最近几年讨论得已经比较充分了。比如,注册的对象是什么?注册的是文件(招股说明书)、证券还是股票发行行为?[1]谁负责审阅注册文件,中国证监会审阅,还是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审阅?[2]这些问题都非常重要,其中的细节,亦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但是,超越这些技术问题的讨论,在制度实施的关键环节,我们仍然需要追问,注册制究竟是什么?它的核心内涵是什么?如果注册制未来得到有效实施,我们希望它达到的效果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不同学者会有不同看法。笔者曾经作为美国律师参与中国企业的美国上市项目,现在作为高校学者也持续关注美国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动态。在笔者心目中,注册制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股票发行效率高,业内对发行流程有稳定预期

  在我国,股票发行审核效率不高。比如,从我国两个交易所建立的1990年起算,到上一轮首发上市审核暂停的2012年,在约20年的时间里,美国证监会同期年平均审核250个首发上市项目,而我国证监会年平均审核约100个项目。实行注册制的美国,审核效率是我国的.cn/i//doc-.cn/roll//doc-/16/0621/00//info//c_///13/UICHCEH.html.

  {14}耿利航.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责任功能质疑[J].法学研究,2010(6):84-88.

  {15}王啸.试析注册制改革:基于问题导向的思辨与探索[J].证券市场导报,2013(12):1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Q1:什么是A股、中小板和创业板?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A股、B股、H股和S股等。

A股,是指人民币普通股,由中国境内公司发行,参与投资者为中国大陆机构或个人。涨跌幅为10%,实行“T+1”的交割制度。与A股相区别的B股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同样是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投资人只限于外国的或港澳台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H股是在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用港币交易。

中小板是指中小企业板,是流通盘大约在1亿以下的板块。中小板是相对于主板而言,有些企业的条件目前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就可以先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一般中小板的企业规模较小,但发展潜力较大,盈利能力强,是具有成长性的企业。

创业板是第二股票交易市场,一般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高科技产业企业等,创业板对行业也有一定的要求,需要有创新有技术的企业。相对于中小板来说,创业板是为成长性高,但业绩一般,不具备进入主板市场资格的中小企业所设立的融资平台。主要针对科技成长型中小企业,属于深圳交易所的一个板块。

另外 ,新三板是沪深交易所之后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全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所位于北京,新三板是小微企业的孵化器,是为上市做准备的初创企业。

Q2:有沪市现在怎么开通深市和创业板?

区分股票属沪市还是深市以及创业板股票主要看股票的代码。

(1)沪市A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600、601或603打头。

(2)深市A股票买卖的代码是以000打头。

沪深股市,是指上海、深圳的主要从事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所。目前,我国仅有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市场,深圳交易所为中小板和创投板块,上海证券市场为中国内地首屈一指的市场,上市公司数、上市股票数、市价总值、流通市值、证券成交总额、股票成交金额和国债成交金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

(3)创业板市场的股票代码是以 300XXX 打头。

想要操作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其主要针对解决创业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及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而设立。

创业板与主板市场相比,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的要求上。由于目前新兴的二板市场上市企业大多趋向于创业型企业,所以在又多称为创业板。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则之中。

开通创业板需要去开户证券公司柜台办理,需要2年以上超过经验才能开通,填写一个风险评估就可以开通。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识资料值得学习,也可以通过上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Q3: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些什么?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由富国环球为你解答)

Q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证上[2014]3

1.1 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适用本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权证

等衍生品种、境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信息披露、停牌等事宜另有规

1.3 发行人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经本所审核同意,

并在上市前与本所签订上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1.4 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

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规则和本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

下简称“本所其他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1.5 本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相

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自然人、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等进行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2.1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2.3 本规则所称真实,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

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

2.4 本规则所称准确,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使

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内容应易于理解,不得含有任

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夸大等性质的词句,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

2.5 本规则所称完整,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内

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2.6 本规则所称及时,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本规则规定

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

2.7 本规则所称公平,是指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

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私下提前

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者泄露。

公司通过年度报告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方式与投资者就公司的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进行沟通时,不得透露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应当

进行网上直播,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

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银行、税务、统计部门、中

介机构、商务谈判对手方等报送文件和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当及时向本所报

告,依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还应当要求中介机构、商务谈判对

手方等签署保密协议,保证不对外泄漏有关信息,并承诺在有关信息公告前不买卖

且不建议他人买卖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2.8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报送本所备案并

在本所指定网站上披露。

2.9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

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未公开重

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一旦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市场传闻或者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及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报告本所并立即公告。

2.10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

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特别注意筹划阶段重大事项的保密工作。公共媒体

上出现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者传闻,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就有关报道或者传闻所涉

及的事项准确告知公司,并积极主动配合公司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2.11 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在第一时间报送

本所,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符合本所的要求。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

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

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以及本

所其他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本所对定期报告实行事前登记、事后审核;对临时报告依不同情况实行事前审

核或者事前登记、事后审核。

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出现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本所可以要求公司作出

说明并公告,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办理。

2.13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本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上披露。定期报告提示性公告还应当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披露。

公司未能按照既定时间披露,或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文件内容与

报送本所登记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应当立即向本所报告。

2.14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重大信息的时间不

得先于指定媒体,在指定媒体公告之前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其他方

式透露、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前述规定。

2.15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以

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了解真实情况。

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复本所就相关事项提出的问询,并按照本规则的

规定和本所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就相关情况作出公告,不得以有关事项

存在不确定性或者需要保密等为由不履行报告、公告和回复本所问询的义务。

2.16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本所问询,或者未

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和本所的要求进行公告,或者本所认为必要的,本所可以采取交

易所公告等形式,向市场说明有关情况。

2.17 上市公司应当将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相关备查文件等信息披露文件在

公告的同时备置于公司住所地,供公众查阅。

2.18 上市公司应当配备信息披露所必要的通讯设备,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

当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公司应当保证咨询电话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如遇重

大事件或者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当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

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

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19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

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

公司可以向本所提出暂缓披露申请,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一) 拟披露的信息未泄漏;

(二) 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经本所同意,公司可以暂缓披露相关信息。暂缓披露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

暂缓披露申请未获本所同意、暂缓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暂缓披露的期限届

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2.20 上市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情

况,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本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

2.21 上市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或者本规则没有具体规定,但本所或者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比照本规则及时披露。

2.22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本规则的具体规定有疑问的,应当向

2.23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为发行人、上市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上市保荐书、持续督导意见、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

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1.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

任董事、监事应当在股东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新任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签署一式三份《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签署一式三份《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报本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一个月内完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

前述机构和个人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前述机构和个

人在充分理解后签字盖章。

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时

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并

按本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3.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 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 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

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三) 参加证券业务培训的情况;

(四) 其他任职情况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五) 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国籍、长期居留权的情况;

(六) 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3.1.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3.1.4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含续任)期间声明事项发

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

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3.1.5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二)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本所监管;

(三)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 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监事还应当承诺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其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承诺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

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3.1.6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

(一) 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 有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或者本所

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

(三) 关联人基本情况;

(四) 本所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3.1.7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并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承诺:

(一)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本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接受本所监管;

(三) 遵守并促使上市公司遵守公司章程;

(四) 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包括

1.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

2.不通过非公允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

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不利用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谋取利益,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有关上市公

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不从事内幕交易、短线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4.保证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

以任何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 严格履行作出的公开声明和各项承诺,不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六)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积极主动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

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如实回答本所的相关

(七) 本所认为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和应当作出的其他承诺。

3.1.8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

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3.1.9 上市公司董事应当履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包括:

(一) 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所议

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应当审慎地选择受托人;

(二) 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和公共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

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已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

其影响,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不得以不直接从事经营管

理或者不知悉为由推卸责任;

(三) 在履行职责时诚实守信,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为出发点行使权利,避免事实上及潜在的利益和职务冲突;

(四) 《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及社会公认的其他忠实和勤勉义务。

3.1.10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票上市前、任命生

效时、新增持有公司股份及离职申请生效时,按照本所的有关规定申报并申请锁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本所指定网站公告。

3.1.1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当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3.1.1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3.1.13 上市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

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

履历表)报送本所备案。独立董事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

3.1.14 本所在收到前条所述材料的五个交易日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本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市公司不得将其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本

所提出异议等情况进行说明。

3.1.15 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提供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在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3.1.16 本所建立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记录,并通过本所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开独立董事诚信档案的相关信息。

3.2.1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本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3.2.2 董事会秘书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

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

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

(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所有

(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

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本所其他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

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本所报告;

(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2.3 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

件,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

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或者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本所

3.2.4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本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本公司现任监事;

(五)本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3.2.5 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

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3.2.6 上市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

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资料报送本所,本所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

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予以聘任。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

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2.7 上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本所报送下列资料:

(一) 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本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

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 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 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3.2.8 上市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

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本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

3.2.9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及时公

告,并向本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Q5:新规下的创业板什么时候能上市?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是创业板持续监管的基础规则,主要包括上市、持续督导、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退市等。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新证券法,按照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要求,对上市规则进行全面修订,后续还将修订发布规范运作指引、业务办理指南等配套规则。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优化上市条件,提升市场包容性。综合考虑预计市值、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制定多元化上市条件,以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一是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做评估。

第二,健全退市机制,精准从快出清。

一是丰富完善退市指标,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5亿元”的交易类退市指标和“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改正”的规范类退市指标等,财务类退市指标全面交叉适用,且退市触发年限统一为两年,加大“僵尸”企业和空壳公司的出清力度。

二是简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环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提升退市效率,优化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停牌安排,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

三是强化风险警示,对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设置退市风险警示制度。第三,强化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第四,适应市场特点,完善信披减持要求。第五,提高股权激励灵活性,激发企业活力。

第三,基于存量引入创新交易机制

深交所指出,创业板交易制度改革基于创业板现有市场特点和投资者结构,引入创新机制安排,进一步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定价效率,加强风险防控,促进平稳运行。交易制度改革主要有以下要点:

一是提高市场活跃度,适当放宽涨跌幅比例。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减少交易阻力,将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二是提高定价效率,优化新股交易机制。适应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等特点,给予市场充分定价空间,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

三是适应市场需求,实施盘后定价交易。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明确深股通投资者可以参与盘后定价交易。

四是促进多空平衡,完善两融制度机制。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实现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允许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

五是强化风险防控,优化微观机制安排。在单笔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基础上,规定限价申报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不超过5万股。对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第四 ,创业板注册制的实施时间

本来3月1号创业板就要搞注册制的,但是推迟了,有关方面说,要稳步推进注册制,可能和疫情也有关系。四月份高层正式批准了创业板的注册制,那么意味着今年年内创业板注册制会正式实施,科创板作为先行者,从提出科创板概念,到最后落地,一共也就不到9个月时间,创业板在科创板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实施注册制的速度会很快,估计顶多半年内就会落地实施。

Q6:创业板股票职工股多久可交易?

关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之前已经为大家初步介绍了股票发行注册制,

现在来给大家科普一下为什么要实行股票

发行注册制呢,我们在注册制之前的弊端有哪些呢

让我们充分了解这其中的玄机

为什么要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年以来,始终充满了动荡、虚假和不安,其背后充斥着各种金

而股市注册制将从更大程度上将股票的发行环节市场化,

体现市场经济的优越性。

证监会将逐渐把部分配售、新股申购细则、实

质审核等环节的监管职能下放到协会和交易所,

而其则将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事中事后的监

即主要通过依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

加强信息披露以及加大对于中介机构和发行人违规

行为的检查和惩罚力度来保障发行市场的顺畅健康运行。

这更符合资本市场市场化、

的发展方向。市场参与主体,如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将在博弈中产生默契,特别是

对中介机构的约束由监管机构向市场过渡,

中介机构不再局限于考虑自身短期经济利益,

好地平衡三方利益将推动优秀中介机构快速做大。

注册制之前的审批制存在哪些弊端?

中国股市最初具有非常强的计划经济色彩,

主要当时实行了额度制,

是帮助国企脱困。当时股市起到两个作用,一个是输血,比如一个国企本来亏损了,给它

股市还有更重要的一个作用就是:迫使国企转变机制。国企原本就是

国有工厂的概念,上市之后就要转变经营理念,其利润最大化、公司治理就要规范,这方面

确实带来了很多进步,在这点上股市确实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之后随着股份制度改革的推进,

年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审批制改革,后改名为核准

制。虽然名字换了,从实践情况来看,改名后的核准制与审批制没有任何区别,性质未变,

当然,审批制本身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批准的,而目前专门搞了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简称发审委。

然后,发审委从社会上邀请专

家,大家轮流做委员。名义上出于保密等需要,发审委员往往是在企业上市前的一周

才拿到准上市企业的材料,如此之多的材料,短短一周甚至一个月之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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