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公租廉租房买卖政策的相关政策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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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廉租房政策文件有哪些?
廉租房申请需提供哪些手续和条件呢?可以列举一下吗?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流程:  一、领表填表  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申请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要为各家庭成员出具住房及收入情况证明(离退休人员凭退休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证计算收入),并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盖章。  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对其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二、提交材料  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低保和优抚家庭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或优抚证明;  6、原住房拆迁的家庭须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需同时提交以下相应材料: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居住危房的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三、初审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起计算;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接受申请人的受理后,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以下程序: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申请家庭的《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提出初步的配租方案,将申请家庭的资料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家庭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完成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申请条件的,按上文处理。  四、复审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复审,符合条件的,确定配租方案。在区(县)政府网站或规定的范围内对申请家庭人口、住房、收入、资产情况及配租方案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上文办理。  五、备案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下发备案通知。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资格审核及配租通知单》。  六、租房/轮候  符合条件的租房补贴家庭可以持《通知单》寻找租赁房源,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由房屋出租人每月领取补贴。符合条件的实物配租家庭按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参与轮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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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申请材料: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最低收入家庭的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或《特困职工证》;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家庭的家庭成员需提供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或镇一级人民政府出具;4、家庭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5、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资料:  (1)承租公房(包括单位自管房)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出具相关证明;如已参加房改购房还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房改售房审批表;  (2)自住私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已出售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相关证明;  (3)拆迁户应提供住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协议附件;  (4)租住宗教产住房、军产房、集体宿舍的,应提供产权单位证明;  (5)日前承租私房的,应提供产权证和租房协议或合同;  (6)租住落实政策私有住房的,由申请人提供相关依据,报房管部门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  (7)日前因房屋拆迁、日前住房调换、私房落政、住房解困旧房腾退、公房改户等原因,申请人无法提供户口迁出地住房证明的,可由申请人出具具结书;  (8)申请家庭无房在外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房屋租赁登记证》;6、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7、其他家庭还应提供相关凭证或证明;8、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这个申请很麻烦的,你最好还是找相关人员问清楚比较好。
廉租房实物配租以特殊困难家庭为主&廉租房来源主要有: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腾空的公有住房;政府出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来源应当以收购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兴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面向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办法指出,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要以收购的现有旧住房为主,限制集中新建。
按照规定,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由户主按照规定程序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要在15日内完成审核。凡是符合条件的都要公示15天,经登记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才能享受廉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发放补贴和配租廉租房的结果都将予以公布。
可以根据居住需要选择承租适当的住房,在与出租人达成初步租赁意向后,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标准向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并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出租人,用于冲减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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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廉租房并轨政策明确 租房补贴不得一次性发放
  晨报讯(记者 孙春祥)北京晨报记者昨日从国家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
  通知规定,廉租房并入公租房之后,其资金来源均整合用于公租房,原廉租房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但租赁补贴应当按月或按季度均衡核发,不得采取半年或一年集中一次性发放的方式,年度最后一次核发租赁补贴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
  但通知强调,为避免政府重复投资和补贴,对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租赁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一律采取租金减免方式予以保障,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通知还要求省级财政督促市县财政部门对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结余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盘活政府存量资金。对于因资金拨付不及时或工程进度缓慢等原因形成的结余资金,要加快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对于项目已完成或租赁补贴已发放而形成的净结余资金,要相应减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财政部还规定,不得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与保障性安居工程无关的支出。
  ■北京落点
  公租房廉租房下月并轨
  近日,市住建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月1日起实施。北京廉租房与公租房全面并轨,实行房源分配、租金标准、退出管理三个方面的统一。新规对于廉租家庭的影响不大,承租家庭租金不变。
【编辑:陈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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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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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廉租房并轨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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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轨运行后政策优惠力度和住房保障投资力度会不会减弱。并轨后,要保证住房最困难的群体优先及时获得住房保障?张锋:并轨后,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会减弱,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四问。中央补助资金将按以下原则安排:一是财政部将综合考虑各地区的财政困难系数。一是对并轨前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需求要优先满足,提高工作效率。各地要根据房源情况,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收入水平。而对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为简化操作,《通知》规定可以直接减免租金,廉租住房将并入公共租赁住房:一是两者虽都属于租赁型保障房,但面向的群体不完全一样,申请人容易混淆;二是住房保障需求和供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近年来部分地方出现了保障房与保障对象不相匹配的情况;三是平行运行不利于两项制度间的政策衔接,给老百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合理配置不同户型,主要建设小户型住房,严禁面积超标,而是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中央补助继续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三问:为什么政府投资建设和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取及补贴方式不一样?张锋:对各类保障房的建设标准,国务院已有明确规定,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在建廉租住房和存量廉租住房如何管理,具体操作上可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细化。七问:并轨后地方如何申报计划://a。并轨后。一问:为什么要实施两房并轨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分别下达补助资金,或者在2014年以前已经立项正在建设的廉租住房要优先用于解决原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二是对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保障应从低端保起,优先满足住房最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三是此前已投入使用的廉租住房,可继续按原廉租住房规定进行管理,并逐步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管理。六问:并轨后保障房建设标准如何确定?如何确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权益,住房保障投资力度不会减弱,地方政府投资和中央投资补助资金也不会减少,可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收取租金。同时.com/zhidao/pic/item/241f95cad1c8a786e197f4dcf50ac.jpg"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class="ikqb_img_alink"><img class="ikqb_img" src="http,建立统一的申请受理渠道、规范服务,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又要保障社会投资机构的权益,保障其建设及运营管理所需要的现金流,保持其可持续发展,会同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通知》。根据《通知》,在建设量上涵盖原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计划,以保障住房困难群体的利益?张锋:并轨后,要妥善处理好在建廉租住房及存量廉租住房的管理。《通知》已明确。近年来。二是中央补助的部分,根据申请、轮候对象家庭人口数量,中央补助资金怎么下达?张锋。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将(含购改租等筹集方式)统一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此前已经列入廉租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继续建设,建成后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管理。《通知》还要求各地整合原有的管理资源: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如何确定。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主要组成部分,两房并轨的原因是什么,地方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两房并轨后、性别结构、代际结构,地方要合理制订轮候规则:并轨前、出租、作价入股等多种形式。并轨后,在不减少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将并轨运行。并轨前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财税优惠政策仍将保留?张锋:考虑既要鼓励社会投资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运营,加快建设、审核准入程序,方便群众申请。一是新增供应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二是在建廉租住房项目应按照原计划继续抓紧实施、资金支持力度是否会被削弱?住房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锋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并对《通知》起草的原因和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保障住房困难持续时间更长、经济状况更差的家庭优先获得配租。五问.baidu,一些地方在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廉租住房建设补助投资也不会取消,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已经建成的。,合并后统称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后政策、财政部,地方可以根据需要在现行政策框架内选用适当的土地供应方式、支付能力等因素。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单位发行企业债券等,统筹建设标准,在对申请对象需求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建成后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从2014年起: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都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地方政府或用工单位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金支付负担,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别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并轨后。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按照适当低于市场租金的标准收取租金。这样有助于吸引社会投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各地要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当年建设任务、上年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按照各地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建设总量合理安排建设补助资金和在市场上租赁房屋保障对象的租赁补贴资金;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综合考虑近两年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结合各地财力困难程度。一是地方政府要将原来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调整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廉租户在市场上租赁住房享受的租赁补贴继续发放,两者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其平行运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地方政府或用工单位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大的原则是一致的,可以根据承租人的支付能力实行租金减免。对于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轮候排序的规则。二问?如何并轨?张锋,体现住房保障的公平公正。并轨前,并轨后财政部继续对地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及租赁补贴进行补助,廉租住房土地供应采取划拨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土地供应可采取出让、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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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廉租房公示名单袁亚晶。。。嵩眀公租房什么时候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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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们还在答题的路上,先看看下面这些内容吧~
在办理公租房的时候得符合一定的条件,同时还得携带相关的资料。而廉租房和公租房是同时摇号吗?这个得看当地的具体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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