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准不准比陕西煤矿开采掏空地下集宁地下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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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管理
    为了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增强地质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内蒙古自治区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并进一步强化政府科学决策和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意识,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公报(2010年度)》(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内容包括: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地下水环境、地质遗迹、矿山地质环境、地热及矿泉水6个方面。  《公报》由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负责资料汇总、综合分析和具体编制工作。      地质环境管理    2010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地质环境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在地质环境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环境、地质遗迹、矿山地质环境、地热及矿泉水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报告》;安排了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等9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  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日实施;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汛期检查、排查;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加强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平台建设。  继续开展了7个主要城市及其近郊地下水监测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基金安排水文地质勘查项目41个,预算总投资9813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0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项目审查,申请到国家项目3个(资金1.15亿元);安排自治区项目33个(资金1.93亿元);完成了自治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0年度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项目审查,申请到国家项目2个(资金1800万元);安排自治区项目11个(资金4000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内财建[号),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项目管理与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地下热水勘查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开展了全区矿泉水年检换证工作。  安排《内蒙古矿政管理数据库(地质环境部分)》项目。    地质灾害    一、地质灾害现状  ★基本情况  2010年,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26起,其中崩塌7起、滑坡2起、泥石流3起、地面塌陷14起。地质灾害主要危及公路、农田、草地和人员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约1640万元,造成3人死亡。灾害发生数比上年度下降4起,直接经济损失较上年度减少320万元。  ★发育特征  2010年,全区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区,发生时间一般集中在5-8月份。地质灾害造成财产损失的主要类型是泥石流,其次为地面塌陷,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其中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沙拉西别铁铜矿地面塌陷造成3人死亡。  ★典型地质灾害实例  ※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镇厂合少村崩塌  日,卓资县旗下营镇厂合少村的白石头山东南侧突发山体崩塌,山体崩落砸损了村民的房屋和院墙。3月23日凌晨,山体危岩再次崩落,崩塌体直径一般为80-100cm,最大达130cm,未造成人员伤亡。有7户村民的房屋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崩塌影响范围900m2,危岩体体积约3.6×104m3,规模属中型。危岩体前缘紧邻居民聚居地,与省道110距离不足100m。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店子镇黄土窑朱家营河段泥石流  朱家营河段日和7月10日发生两起泥石流。5月4日下午,朱家营河流域突降暴雨,40分钟内降雨量达到32mm,水位暴涨3-5m,洪水携带着选矿尾砂、弃土等形成泥石流进入下游的头道营子村。7月10日晚,该流域再次突降暴雨,30分钟内降雨量达到37.9mm,朱家营河再次引发泥石流。两起泥石流共冲垮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防洪堤约420m,冲毁农田保护堤110m,损坏防洪坝650m,冲毁公路、桥涵两处,破坏农田约100亩,直接威胁村庄4处。  ※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沙拉西别铁铜矿地面塌陷  日21:00左右,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原漠鑫矿业公司沙拉西别铁铜矿矿区突发地面塌陷,导致3间临时居住工棚陷入塌陷坑,并造成3名工人被掩埋后死亡。  二、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  2010年,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综合研究报告》,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建立了全区县(市)地质灾害信息综合系统,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  ★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  2010年,组织评审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5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全区累计已完成54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调查乡镇540个(包含行政村8220个),完成调查面积,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346处。  2010年,自治区财政安排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等9个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现正组织承担单位编写设计。  三、地质灾害防治  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了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分布区(段)及重点防范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日发布实施;完成《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  国土资源厅厅长白盾主持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盟(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布置了再排查的内容。国土资源厅分管副厅长赵保胜亲自带队,对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特别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方面的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和指导。派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督查组,对面临强降雨的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等地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进行督查。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汛期检查、排查  2010年,4次派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调查。对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旗下营镇厂合少村山体崩塌、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境内引黄供水工程岸边泵站滑坡隐患、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朱家营河段泥石流、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哈拉沁沟采石场崩塌进行应急调查,并及时提交了应急调查报告,提出地质灾害治理建议。月,派出东、中、西部3个地质灾害汛期检查小组,深入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进行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在各盟(市)初步排查的基础上,深入30个县进行汛期地质灾害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的通知,在汛期排查基础上,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再排查。8月再次派出12个排查小组,对已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54个县(市、区)进行再排查,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80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2009年自治区地质灾害专项资金计划项目,兴安盟突泉县宝石镇中学泥石流治理工程,投入治理资金150万元;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海拉尔-伊敏铁路K67+460m段滑坡和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西柳沟泥石流治理2项工程,投入治理资金771万元,2010年度完成任务前期勘查工作,治理设计初步完成。  2010年安排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麻达赖泥石流沟治理工程、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黄土窑朱家营河段泥石流沟治理工程和内蒙古自治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排查项目,投入资金794万元。  ★地质灾害监测  全区开展专业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即包头市石拐区大发滑坡和红旗山滑坡,分别从2000年10月和2001年10月开始监测。  在已完成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的54个县(市、区),建立了较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群测群防网点2159个。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建立了自上而下的预警系统。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监测责任人包点的方法,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实现了群测群防、齐抓共管。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  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合作。全年共发布3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8次,避免和减少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于日就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及成果共享等方面签订了《内蒙古国土资源厅与内蒙古气象局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参照自治区级模式,分别与当地气象局制定合作框架协议。基本构建实时业务化运转的工作平台,加快了盟(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技术系统建设。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及“十有县”建设  积极推进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以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为平台。2010年赤峰市元宝山区、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察布丰镇市、察哈尔右翼中旗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至2010年底,全区已建成9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  ★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学习和培训  月,赤峰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先后举办了五期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班,将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到各个乡(镇)国土资源所。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继续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2010年全区共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330个,其中一级评估项目130个。    地下水环境    一、地下水监测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在7个主要城市及其近郊建立了地下水监测网。监测项目为地下水水位、水质、水温、泉流量等动态监测。现有各类地下水监测点899个,监测控制面积。全年共采集监测数据21138组,取水样384件,提交全区地质环境监测报告、地下水水情通报。2010年完成呼和浩特市区、包头市区10个国家级监测孔的洗孔和孔口保护工作。根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会议精神,编制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全区新建国家级监测点340个,修复国家级监测点160个,总投资3637万元。  二、地下水动态及环境地质问题  ★地下水水位动态  2010年低水位期地下水位与2009年同期相比,呼和浩特市承压水、包头市承压水、赤峰市潜水地下水位变化趋势以下降为主,其余城市地下水位基本稳定或弱下降。  影响各监测区水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降水量和开采量。与2009年相比较,只有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海市降水量有所减少,其中东胜区地下水开采量减少,地下水位表现为基本稳定;乌海市地下水开采量略有增加,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23m,表现以基本稳定为主。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降水量虽有所增大,地下水开采量有一定减少,地下水位以稳定-弱下降为主;赤峰市降水量虽有增加,但地下水开采量增量较大,因此地下水位以持续强下降为主;呼和浩特市虽全年降水量增加,但农业开采量增加,潜水水位以弱下降为主;包头市降水量有所增加,潜水开采量有所减少,潜水水位基本稳定;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承压水,由于城市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地下水开采量相应增大,地下水位表现出下降的趋势。  ★地下水水质动态&&  2010年与2009年相比,水质变差的有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潜水;基本稳定的有呼和浩特市与包头市潜水和承压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与乌海市潜水。  ★地下水降落漏斗&  2010年与2009年相比,各监测区已形成的降落漏斗大部分呈扩大趋势,呼和浩特市西水厂水源地长期开采承压水,而得不到有效补给,致使漏斗面积逐渐扩大,中心水位逐年下降;赤峰二水源地和露天矿疏干区漏斗、鄂尔多斯市东胜城区均开采潜水,大气降水虽在一定程度上可补给地下水,但其远远不能满足开采的需求,因此上述降落漏斗的面积有明显的扩大,中心水位呈下降趋势;赤峰一水源地和元宝山电厂漏斗面积有所缩小,因为大气降水补给量增加及区外引水力度加大,而开采量变化不大,因此漏斗面积缩小,但中心水位仍呈下降趋势;通辽市第二水厂开采漏斗、中心水位无明显变化;其余水源地漏斗面积有所扩大,但中心水位变化不大。  三、地下水资源勘查  ★2010年度项目运行情况及取得成果  2010年度运行的项目为2008年度的23个,2009年度的29个,总投资2.464亿元,各项野外工作全部结束。完成了1∶10万、1∶5万水文地质调查面积10.63×104km2,钻探进尺16.80×104m。目前大部分项目转入室内资料整理及成果报告编制工作。  ※严重缺水地区找水勘查  “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后旗白音查干镇供水找水勘查”项目实现了重大突破。在白音查干镇北10km处的玄武岩地区发现了富水地带,有望解决白音查干镇供水集中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商都县屯垦队马铃薯基地找水勘查”项目,在丘陵缺水区的马铃薯种植规划区,为地方成井28眼,确定了相对富水区。“内蒙古自治区清水河县北堡地区严重缺水人畜饮水找水勘查”项目,完成探采结合井8眼,解决了1000人、5000头牲畜的饮水问题。  ※城镇及工业园区供水水源地详查  2010年度实施的9个供水详查项目,有6个项目圈定了可作为集中供水的富水地段,单井涌水量多数大于1000m3/d,最大可达3500m3/d,有望评价出中—大型供水水源地。  ※地热勘查  2010年度实施了地热勘查项目4个。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滨河新区地热资源普查”项目实现了我区地热勘探的重大突破。水质达到医疗和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利用价值极高;“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哈素海地区地热资源勘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地热资源普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地热资源普查”项目,水质分析结果为优质低温热矿水,具有较高的医疗价值。  ※基础性水文地质勘查  2010年度实施了旗县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项目4个。其中“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区划”的35个勘探孔,孔深200m左右,水量500—2000m3/d。重新确定了该旗的富水地段,所有的勘探井将全部移交地方,可作为特别干旱年份,浅井干枯时的供水水源。  ※浅层地温(热)能调查  积极推进了浅层地温(热)能调查评价工作,2010年安排了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浅层地温(热)能调查评价项目2个。  ★2010年度项目立项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国土资发[号)的相关要求,根据各盟市政府提供的立项申请,分4次对73个水文地质勘查立项申请书进行了立项论证,确定项目41个,预算总投资9813万元。    地质遗迹    一、地质遗迹保护  截至2010年底,全区建立地质遗迹保护区17处,其中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区1处,省级地质遗迹保护区8处,省级以下地质遗迹保护区8处。地质遗迹保护区总面积。  二、地质公园建设  截至2010年底,全区批准建立的地质公园有12处,其中世界地质公园2处,国家地质公园3处,自治区地质公园7处。地质公园总面积;建立国家矿山公园4处,总面积41358hm2。  ●克什克腾、阿拉善世界地质公园和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完成规划修编。  ●全区新建呼伦-贝尔湖、扎兰屯、鄂伦春及四子王4处自治区地质公园,新增地质公园面积。  ●组织了林西大井铜矿、额尔古纳金矿两处矿山公园申报,已通过评审,新增矿山公园面积520hm2。  三、项目安排  2010年安排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项目13项,经费5800万元。其中国家项目2项(经费1800万元),自治区项目11项(经费4000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    一、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矿业开发占用破坏土地&  我区矿业开发过程中占用破坏土地现象严重。截至2010年底统计,全区矿山开采累计占用破坏土地hm2,2010年度新增占用破坏土地。  全区矿山开发占用破坏土地资源主要发生在矿产资源开发强度大,矿山数量多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从采矿方式看,露天开采对土地资源、地貌景观破坏及产生的矿山环境问题比井工开采更为严重。  ★矿业开发对地下水系统的影响与破坏  矿坑连续排水造成地下水位下降的现象,在全区普遍存在,但一般下降幅度较小。地下水水位下降区主要集中在元宝山露天矿、宝日希勒露天矿、东明露天矿和伊敏露天矿。最典型的是元宝山露天矿,疏干漏斗中心水位下降达26.26m,漏斗面积达17.57km2。平庄露天矿由于矿坑排水造成严重的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山前村镇部分机井出现掉泵现象。  ★矿业开发引发矿山地质灾害  矿业开发引发矿山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塌(沉)陷、地裂缝、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2010年发生矿山地质灾害14处,直接经济损失1050万元,死亡3人。  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制度建设  ★继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  自日《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为规范管理、有效保护、科学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证。目前,全区已有3330个矿山企业存储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10.03亿元。存储保证金的矿山数占矿山总数的62.4%。已有335家矿山企业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4.255亿元。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审查矿山地质治理方案393个。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010年国土资源厅与财政厅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内财建[号),明确了地质环境治理资金和项目管理及监督检查程序、措施、责任分工和纪律要求,规范了项目管理、实施的各个环节,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和项目规范运行,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与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完善盟(市)、县(市、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和重点矿区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规划体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09]61号)要求,各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已基本完成,县(市、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和重点矿区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到2010年底,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已通过国土资源厅审查。阿拉善盟的额济纳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完成了编制,已通过了阿拉善盟国土资源局的审查。  三、废弃矿井治理规划  日,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有关专家,在北京对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承担的《内蒙古自治区废弃矿井治理规划》进行了评审。该规划的实施,为内蒙古自治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和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从2001年至2010年底,国家、自治区先后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专项资金14.61亿元,安排治理项目219个。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34亿元,安排治理项目57个;自治区财政资金10.27亿元,安排治理项目162个。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达了2009年度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项目任务书,与财政厅共同组织专家对2009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项目(国家6个,自治区35个)设计进行了评审,项目总经费4.63亿元。与此同时,国土资源厅与财政厅共同组织专家对103个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定。争取到国家项目3个,资金1.15亿元;安排自治区项目33项,资金1.93亿元。  2010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已被列入自治区“十项民生工程”之一,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全年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38个,治理资金2.69亿元,恢复治理面积30km2,其中恢复草地1824hm2、林地241hm2、耕地296hm2、建设用地299hm2。共治理矿区塌陷4.85km2;回填采坑366处,回填面积3.68km2;清理固体废弃物堆放498处,占地面积恢复4.20km2;完成土石方工程量。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效明显,大雁、宝日希勒、元宝山、金盆等一批问题严重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明显好转,治理区域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地热及矿泉水    一、地热  内蒙古自治区地热资源较丰富,目前已发现的热水田16处,多数为含锶、锂、氡的热矿泉水,具有极高的医用价值。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热水镇成为自治区第一家国家级温泉之乡。  2010年度开展地热资源勘查项目4个。其中包头市滨河新区地热井自流量2927m3/d,井口出水温度63℃,水质良好,利用价值极高;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哈素海地区地热井,井口出水温度55℃,为氯化钠型水,水质良好;“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地热资源普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地热资源普查”项目,井口出水温度40℃—60℃。以上均是优质的低温热矿泉水,具有很好的医疗价值。地热井的成功实施,引起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浅层地温(热)能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浅层地温(热)能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对内蒙古自治区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工作的支持。自治区投资1004万元,安排浅层地温(热)能资源调查评价项目2个。多次与建设厅、科技厅等部门就浅层地温(热)能开发进行了沟通,拟于2011年加大开发力度。  三、矿泉水  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蕴藏着丰富的矿泉水资源。至今,通过自治区饮用天然矿泉水技术评审组评审的矿泉水水源地151处,资源总量近9×104m3/d。在已探明的矿泉水中,除锶和偏硅酸分别单项达标,还有2—5项同时达标的复合型矿泉水水源地63处,占已探明矿泉水水源地的42%。  内蒙古矿泉水开发基本处于初步阶段,截至2010年底,通过注册登记的矿泉水水源地66处(其中当年新增1处),占已探明的矿泉水水源地的44%;2010年矿泉水实际开采量43×104m3,占资源总量的1.31%。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矿泉水开发利用程度极低。  2010年对全区注册的矿泉水水源地进行了年检换证工作。全区参加年检换证的矿泉水水源地有48处。其中:矿泉水年检13处,矿泉水换证34处,新增注册1处。未参加矿泉水年检的矿泉水水源地有18处,其中:包头市7处、锡林郭勒盟3处、鄂尔多斯市2处、呼伦贝尔市2处、,呼和浩特市1处、巴彦淖尔市1处、通辽市1处,赤峰市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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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陈鑫&&&&&&&&&&&&&&&&&&
“整个村子都将往北移两公里,可是现在迁移的新村连地基都没有盖起来,何时才能搬到新村大家心里都没有底。”兴和县五股泉乡白脑包村民赵某对记者说道。
21日,白脑包村,天气晴朗。
村庄往南不远处,天空泛起了阴霾,从村民郭瑞军家中望去,南面天空的颜色明显比村里天空的颜色要深几许。记者一行向南走去,透着粉尘味道的空气扑面而来,愈来愈重。
村民郭甲说:“去年秋天,这里的煤矿就开始开采了,自从开采以来,我没有睡过一个好觉。”
据了解,开采白脑包村煤矿的公司是:兴和县盛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雾霾重重,
土地破坏严重
沿着一条崎岖的小路,记者一行驱车驶入了煤矿中,数十辆大车正在向外运煤,开采出来的煤炭已经堆成了山,绵延数百米。“煤山”周围的土地,则已不堪入目。
高低不平的土路上,到处都是坑坑洼洼,在离“煤山”不远处,一条干涸的河道裸露在地表上,据村民介绍,这里是矿山排水的地方。记者看到,该河道不足一米深,河道两边堆积了两堆土,植被破坏情况严重,河道两边都已成为荒土,离河道不远的地方则是黄色的草坪,整个地段崎岖不平,草场的颜色也是深浅不一,翻出来的黄土裸露在地表上,空气中弥漫着粉尘的气息。
进入矿山中,数台铲车正在铲煤,整个空气中尘土飞扬,雾霾漫天,土地已成为黑色,煤渣铺满了整个道路。沿着高高低低的山路,记者看到了采煤的坑口,硕大无比的坑口犹如陨石落到地面,砸出了一个大坑,红色的岩石已经裸露在外面,坑底处则是煤炭堆积,渗出来的地下水形成了一个小湖泊。
记者看到,沿着坑口的路面有一条盘山的道路,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这条盘旋的道路专供挖煤车往出铲煤。坑口周围的土地上泛着枯黄的小草,与周围山上青青的小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村民睡不好觉,
窗户变黑,打水困难
在村民郭甲(化名)家中,七八位村民正在唠家常,他们讨论的主题则是,什么时候能搬到新村子里住。
“政府答应给我们整体移村,有的村民已经签字了,可是新村子还没有挖地基,不知何时才能入住。”一位村民说道。
在郭甲开的小卖部里,记者看到他家中房顶上开了几条裂缝,郭茂元的儿子郭乙(化名)告诉记者,去年冬天采煤的旺季,来来往往的大车都是满载而归,轰轰的声音将家里房顶震开了裂缝,外面的墙体也有裂开的痕迹。
“每天晚上睡觉就像地震一样,根本睡不踏实,半夜大车的鸣笛声,车灯照到屋里刺眼的灯光,严重影响了村民们的正常休息。”郭乙说道。
据村民们反映,家里的窗台总是擦不干净,上面经常落着一层煤灰,还有部分村民家里的玻璃也被震开了裂缝,勉强用胶带纸粘住。
在郭乙家的后院里,他自己经营着一块地,地里种着大葱、向日葵等作物,记者看到一大块地被郭乙分成了四块小地,有两块地是刚刚浇灌过,而另外两块地则是干枯一片。
“村里自从开采煤矿以来,井里的水只够生活,根本不能满足灌溉。”郭乙称。
在郭乙家八米深的水井内,记者看到,井里的水一眼可以望到底。
“井里的水攒上两三天,才能浇灌一回后院的农地。”郭说道,“煤矿的坑口是三五十米的大坑,抽完水才能挖煤,村民井里的水自然受到影响。”
盛达矿业工作人员:
拒绝接受采访
在兴和县新城区丰华供水一楼,记者找到了负责开采煤矿的公司。
门口上方挂着名为“内蒙古盛达矿业有限公司”的牌匾。
得知记者要采访公司负责人时,一位自称是高(音译)姓的工作人员说:“你们要采访老板必须要经过我这一关,老板现在在海南,你们也要采访吗?”
随后记者试图让对方联系老板时,高称:“我没有老板的电话。”
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高说:“谁给你们权利来采访的,我拒绝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来到兴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贾宽东告诉记者:“因为没有采矿许可证,白脑包村煤矿已经被我们勒令停采了,现在已经禁止挖煤了。”
贾局长给记者出示了两份卷宗,是关于盛达矿业公司非法开采煤矿和非法占地的通报。
据介绍,盛达矿业公司非法占用农民耕地196.5亩,因为没有采矿许可证,已被国土局处以罚款,并勒令其停采整改。
兴和县安监局局长赵建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因为盛达矿业公司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局已经下发文件,勒令其停采。“什么时候能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才能进行开采。”赵局长称。
兴和县环保局局长吕再成告诉记者,由于盛达矿业公司没有相关的环保测评手续,已经被环保局勒令停采,并且下发了整改方案。“关于粉尘污染,我们已经下达了防尘措施通知,而关于噪音污染,我们也在尽力协调。”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李国庆说道。
截至记者发稿时,兴和盛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只有营业执照和探矿许可证,其余的采矿许可证,环保测评手续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均没有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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