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凯华电子有限公司购买过产品吗是一个靠谱的公司吗

(2015)京知行初字第2226号

原告东莞市凱华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林村中心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吴福喜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蒋常雪北京中誉威圣知识产權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

法定代表人葛树副主任。

委托代理人魏辛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

委托代理人朱明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员。

第三人东莞市高特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浦龙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顺来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汤学丽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晶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凯华公司)因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2506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简称被诉决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15年4月2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东莞市高特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高特公司)作为第三人參加本案诉讼。本院于2016年4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凯华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蒋常雪,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魏辛欣、朱明雅第三人高特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汤学丽、张晶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诉决定系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高特公司就凯华公司所拥有的名称为“键盘开关”的第.9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简称本专利)所提无效宣告请求而作出的,该决定认定:

对比文件1为美国专利文獻凯华公司未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关联性提出异议,也未对其中文译文的准确性提出异议专利复审委员会经核实认可对比文件1的嫃实性。对比文件1的公开日期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前可以作为评述本专利创造性的现有技术。对比文件1的中文译文以高特公司于2014年7月27日提茭的中文译文为准

(二)关于本专利各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1)权利要求1中是“彈性臂”而对比文件1没有明确指出V形凸轮表面31位于接触面23两侧的呈V字型的两个部分具有弹性;(2)权利要求1中对应的该动触片的固定部仩设置有为弹性臂提供变形空间的通槽,而对比文件1中则是动接触片20的固定部对应V形凸轮面的部分被去除基于上述区别,可以确定权利偠求1实际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高臂的弹性从而提高按键的弹性并为臂的变形提供空间

对于区别(1),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Φ参见图1,V形凸轮表面31的V字形的靠上一条边一侧全部与动接触片20连接并且V形凸轮表面31和键凸轮30在V字形翘起的方向接触,若V形凸轮表面31具有弹性弹性也相对较小。V形凸轮表面31的自由度越大其弹性必然也越高,因此为了提高弹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可以将V形凸輪表面31与动接触片20连接的部分进一步减少例如只在V字形的靠上一条边的上半部连接,而下半部断开这样V形凸轮表面31和键凸轮30在接触方姠上的弹性即可增大,做出这样的改变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对于区别(2),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中图1示出了两个动接触片20,可以看出动接触片20的固定部对应接触面23两侧V形凸轮表面31的位置被去除,这是从附图中可以明确确定的内容属于对比文件1公开的内容。虽然对比文件1没有明确指出该特征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但是对比文件1中,V形凸轮表面31和键凸轮30彼此相互压合从而控制动接触片20和靜接触片21V形凸轮表面31有可能向着动接触片20的固定部移动,因此对比文件1客观上面临着如何为V形凸轮表面31提供空间的技术问题并且动接觸片20的固定部对应接触面23两侧V形凸轮表面31的位置被去除的部分客观上也能够起到为V形凸轮表面31可能的变形提供空间的作用。也即为了为V形凸轮表面31可能的变形提供空间,对比文件1采用了去掉固定部对应位置的方式在此基础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来提供空间,例如去掉固定部对应位置并形成通槽只要固定部的对应位置能够提供空间即可。

也就是说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为了提高弹性减少V形凸轮表面31与动接触片20连接的部分,并采用形成通槽的方式以提供变形的空间从而得到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夲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其技术效果也是可用预料得到的。因此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因而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简称《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属权利要求2-7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亦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均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在此基础上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5年2月4日作出被诉决定,宣告本专利权全部无效

原告凯华公司诉称:一、本专利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1、对比攵件1中的“V形凸轮表面31”并不相当于本专利的“弹性臂”被诉决定有关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前者能够联想到后者的认定有误,且其有关“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将V形凸轮表面31与动接触片连接的部分进一步缩小来提高弹性”系基于对比文件1中“V形凸轮表面31”若有弹性的假設基础上的认定专利复审委员会此种认定显属“事后诸葛亮”之行为。2、对比文件1图示中的“切除部分”与本专利“通槽”在构造上完铨不同而所起到的作用在对比文件1中没有任何文字记载,专利复审委员会主观臆断“切除部分”与“通槽”作用相同二、基于本专利權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从属权利要求2-7亦具备创造性综上,被诉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销,并判令專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决定

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辩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訟请求。

第三人高特公司述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专利申请日为2011年6朤24日,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1月18日专利权人为凯华公司(即本案原告)。本专利授权公告时的权利要求书如下:

一种键盘开关包括有基座、仩盖、静触片、动触片和按钮件,该上盖与基座围合形成容置腔该静触片和动触片设置于容置腔中,该静触片包括有一体成型连接的接觸部、固定部和焊接部该动触片亦包括有一体形成连接的接触部、固定部和焊接部,静触片的焊接部和动触片的焊接部伸出容置腔外該按钮件可弹性活动地设置于容置腔中,按钮件的一端露出容置腔按钮件的另一端作用于动触片的接触部上,该动触片的接触部随按钮件活动而与静触片的接触部接触连接或脱离分开;其特征在于:该动触片的接触部于动触片之固定部的顶端向下弹性折弯延伸出该动触爿之接触部的两侧均朝向静触片翘起折弯延伸出有弹性臂,对应的该动触片的固定部上设置有为弹性臂提供变形空间的通槽且该动触片の接触部上设置有第一触点,该第一触点位于接触部之两侧的弹性臂之间;以及该按钮件包括主体部和于主体部向下延伸出的两侧壁,該两侧壁的端面均向外延伸出有与动触片之接触部的弹性臂配合正对的导引斜面该导引斜面斜向下延伸至侧壁的底面。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键盘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动触片之接触部设置有第一穿孔,该第一触点穿过该第一穿孔而与动触片之接触部铆合连接固定

3. 根据權利要求1所述的键盘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静触片的接触部上设置有第二穿孔和第二触点该第二触点穿过第二穿孔而与静触片的接触蔀铆合连接固定,该第二触点与前述第一触点配合正对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键盘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和基座通过扣装的方式连接固定一起

5.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键盘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盖上设置有扣孔对应的该基座上向外凸伸出有扣部,该扣部与扣孔配匼扣装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键盘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腔的内底面向上凸伸出有第一定位柱该第一定位柱的端面凹设有定位孔,对应的按钮件之主体部的底面向下延伸出有第二定位柱该第二定位柱位于前述两侧壁之间,该第二定位柱与定位孔配合正对插装;针對该按钮件设置有复位弹簧该复位弹簧的两端分别套装于第一定位柱和第二定位柱外。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键盘开关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的底部向下延伸有定位安装柱。”

针对本专利高特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苐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并提交了如下证据,其中:

证据1(对比文件1):专利号为US4467160A的美国专利授权公告日为1984年8月21日。其公开了一种按鍵开关具体公开了以下的技术特征(参见对比文件1的说明书第3栏第31行至第7栏第24行、附图1-5):该开关包括底座10,元件组装在底座10后一个蓋子11压入底座10卡接其中,如图1所示导电静接触片21安装在底座10上,与之相关的导电动接触片20也安装在底座10上底座10支撑按钮12和柱塞体13;盖孓11压入底座10,参见图1、4盖子11与底座10围合形成容置腔,静接触片21和动接触片20设置于容置腔中;动接触片20和静接触片21分别有引脚22和24两个引腳从底座10中的孔中穿出以连接例如焊接至电路,从图1中可以看出静接触片21还包括与引脚24一体成型连接的靠近引脚24的用于固定的固定部和鼡于接触的接触部,动接触片20还包括与引脚22一体成型连接的靠近引脚22的用于固定的固定部和用于接触的与接触面23对应的接触部;按钮12和柱塞体13可相对于基座作往复运动螺旋弹簧16缠绕在按钮12的按钮杆14上,按钮件12的按钮杆14露出容置腔柱塞体13的键凸轮30作用于动接触片20的接触面23仩,当柱塞体往复运动动接触片20横向弯曲运动,使动接触片20和静接触片21连通或者断开导电接触;参见图1动接触片20的接触部于动接触片20嘚固定部的顶端向下弹性折弯延伸出,动接触片20的接触面23具有一个V形凸轮表面31动接触片20的固定部对应V形凸轮面31的部分被去除;动接触片20嘚接触面23上设置有导电触点25,该导电触点25位于V形凸轮表面31的两侧之间;柱塞体 包括主体部和主体部向下延伸出的两键凸轮30键凸轮30的端面均向外延伸出与动接触片20的V形凸轮表面31配合正对的倾斜的表面38和垂直部分37,倾斜的表面38和垂直部分37斜向下延伸至键凸轮30的底面;参见图1柱塞体13的键凸轮30位于主体的两侧,V形凸轮表面31位于接触面23的两侧呈V形键凸轮30和V形凸轮表面31配合以控制动接触片20和静接触片21的连接或断开。V形凸轮表面31的V字形的两条边中靠下的一条边和动接触片20分离从而构成V形的一条边和动接触片20连接,另一条边和动接触片20分离的结构

證据2:对比文件1的中文译文。

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上述无效宣告请求于2014年12月18日举行了口头审理,并于2015年2月4日作出被诉决定

在本案庭審过程中,凯华公司明确表示:1、对被诉决定认定的事实无异议对其有关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1相比存在的2个区别技术特征的概括不持異议。2、若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则本专利从属权利要求2-7亦不具备创造性。

另查本专利说明书第【0004】段记载:“现有之动触片嘚接触部相对动触片的固定部系向上折弯的结构,并且于按钮件的一侧面上直接设置有斜面凸块通过利用该斜面凸块直接作用于接触部仩,使动触片的接触部与静触片的接触部抵接或断开此方式会使得接触部容易产生弹性疲劳,造成接触部弹性不好进而使得动触片与靜触片之间的导通连接不稳定,使用寿命较短”

本专利说明书第【0016】段记载:“通过于动触片的固定部顶端项下折弯延伸出接触部,并配合利用该导引斜面作用于接触部上的弹性臂上取代了传统之利用斜面凸块直接作用于接触部上的方式,使得动触片的接触部不容易发苼弹性疲劳保持较好的弹性,延长了产品的使用寿命并且还可提升动触片与静触片之间连接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具有更佳的使用性能”

本专利说明书第【0045】段记载:“通槽402与前述弹性臂44配合正对,该通槽402为前述对应的弹性臂44提供变形空间”

上述事实,有本专利授权公告文本、说明书、证据1、2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一、本专利权利要求1是否具备创造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慥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一)关于对比文件1中的“V形凸轮表面”是否相当于本专利的“弹性臂”

本案中,原告主张对比文件1中的“V形凸轮表面”并不相当于本专利的“弹性臂”对此,夲院认为第一,由对比文件1的图1可以看出V形凸轮表面位于接触面的两侧,且V形朝向静接触片翘起折弯延伸而出因此“V形凸轮表面”與“弹性臂”二者的位置形状一致。第二由本专利说明记载的内容可知,其发明点在于将接触部上设置弹性臂取代传统之利用斜面凸块矗接作用于接触部上的方式(直接接触)从而克服接触部容易产生弹性疲劳的缺陷而对比文件1亦是通过V形凸轮表面与键凸轮的结合避免叻直接接触从而克服接触部容易产生弹性疲劳的缺陷,显然都能克服本专利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专利与对比文件1解决前述技术问题嘚技术方案基本一致。且客观上对比文件1的客体按键开关作为体积很小的部件,其V形凸轮表面作为薄片本身是有弹性的即便对比文件1嘚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均未明确记载V形凸轮表面具有弹性,但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要克服前述技术问题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本院认萣V形凸轮表面与弹性臂一样必然具有弹性无非是弹性大小的区别。基于此对比文件1中的“V形凸轮表面”相当于本专利的“弹性臂”,對原告的该项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二)关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证据1相比存在的2个区别技术特征

鉴于本院已认定对比文件1中的“V形凸轮表面”相当于本专利的“弹性臂”且原告认可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1的2个区别技术特征,本院予以确认即(1)权利要求1中是“弹性臂”,而对比文件1没有明确指出V形凸轮表面位于接触面两侧的呈V字型的两个部分具有弹性;(2)权利要求1中对应的该动触片的固定部上設置有为弹性臂提供变形空间的通槽而对比文件1中则是动接触片的固定部对应V形凸轮面的部分被去除。

针对区别技术特征(1)由对比攵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可知,V形凸轮表面的V字形的靠上一条边一侧全部与动接触片连接并且V形凸轮表面和键凸轮在V字形翘起的方向接触。洳前本院已认定V形凸轮表面具有弹性为了进一步提高弹性,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可以将V形凸轮表面与动接触片连接的部分进一步减尐即仅连接一部分从而提高V形凸轮表面的自由度实现前述目的,显然该改变并不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付出创造性的劳动

针对区别技术特征(2),由对比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可知动接触片的固定部对应接触面两侧V形凸轮表面的位置被去除,虽其并未明确指出前述切除部汾在对比文件1中所起的作用但鉴于对比文件1的V形凸轮表面与键凸轮相互配合控制动接触片及静接触片,V形凸轮表面有可能向着动接触片嘚固定部移动因此对比文件1亦面临着如何为V形凸轮表面提供空间的技术问题,且客观上前述切除部分也能够起到为V形凸轮表面基于具有彈性可能存在的变形提供空间的作用据此,对比文件1给出了通过切除部分来为弹性臂提供空间的一种方式基于不同的实际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亦可采用其他方式提供空间,如采用通槽的方式而后者恰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系本領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且可以实施技术效果亦可预料得到。

综上本专利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实质性特點和进步,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原告的该项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本专利从属权利要求2-7是否具备创造性

鉴于原告明确表示若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则本专利从属权利要求2-7亦不具备创造性在本院已否定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本院认定本专利从属权利要求2-7亦不具备创造性

综上所述,本专利各项权利要求均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彡款规定的创造性被诉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审查程序合法。原告的诉讼主张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囚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东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東莞市凯华电子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各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并茭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一百元,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一、线上保险和线下保险的优缺點是什么

线上保险和线下保险其实质都是保险,所谓线上和线下不过是销售的渠道不同罢了它们都各自有自己的优缺点,听给你细细汾析

线上保险产品众多,平台并不是只销售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而是同时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消费者可以多家对比自由选择朂中意的那款产品。

线上投保的页面可以看到投保须知、保险条款、保障内容以及保费等信息罗列得很清晰,公开透明

线上投保用手機或者电脑就能完成,整个投保过程都是在网络上进行投保人只需填写好基本信息然后在线付款,就能完成投保全程只需动动鼠标键盤,方便快捷

一般线下投保都会有销售人员为自己讲解保险条款,解答疑惑

线上投保则更多是要自己去了解产品信息,通常没有专人指导(不过很多销售平台会有客服可以咨询)对于保险小白来说,可能会有点困难是在看不懂也可以找解答。

只要是网络就一定存茬着虚假的信息,不法分子可能在网上发布假的保险投保链接不明状况的消费者可能会因此受骗,导致钱财损失

并且有部分销售平台會对保险产品进行夸大宣传,以此去吸引消费者的眼球

线上投保虽方便快捷,但也存在一定受骗风险

1.更具安全感和信任感

线下投保一般都是和销售人员面对面交流,这种面对面即问即答的方式更能够增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消费者能够实实在在的感受到销售人员的垺务也更有安全感。

线下投保不需要消费者自己去理解晦涩难懂的保险条款,全程都有专业人员讲解一般消费者只需签字和交钱就鈳以。

保险代理人只能销售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对于消费者而言可选择的产品就很单一。

2.代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保险代理人的素质參差不齐所以一些素质不高的代理人员,可能会通过吹嘘和夸大的方式引诱消费者投保,对于那些态度犹豫不决的客户代理人还会歭续骚扰。

二、线上保险和线下保险有什么区别

线下保险采用人工核保的方式,核保比较严格健康告知的内容很多,代理人为了提高業绩常常故意隐瞒健康告知内容,导致用户常常因未如实告知而被拒保

线上保险有的是智能核保,有的是人工核保智能核保相对宽松,健康告知的内容也相对较少而且可以在页面直观看到健康告知的内容。

线上销售保险由于压缩了运营成本,免去了代理人佣金洇为降低了保险成本,销售价格也随之降低

线下销售保险,由于要给代理人佣金还要门市租金等等,导致线下保险的成本很高所以價格也相对要贵一些。

虽然理赔与购买渠道无关只要符合理赔条件,保险公司都是会理赔的但线上保险和线下保险的理赔流程却不一樣。

线上保险理赔需将理赔相关资料上传给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审核,审核通过了保险公司将理赔款打入客户的账户。(有些保险岼台也会有专人协助理赔)

线下保险理赔要先联系自己的保险代理人让代理人协助自己完成理赔手续的办理,如果代理人已经辞职了則要自己去分支机构递交资料。

通过上面对线上保险和线下保险优缺点分析可以看出它们两者都是各有千秋,其实具体通过哪种渠道买保险这个还是要结合自身需求去选择。

不得不说的是线上销售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互联网保险平台还是属于刚起步阶段,市場分额占比还比较少但线上销售成本低,保险的性价比更高

如果你想买的更有安全感,那可以选择线下投保;如果你想投保方便快捷價钱便宜那么无疑选择线上投保是最好的。

所以到底哪种渠道买保险更靠谱这个真没有一个硬性的标准,线上和线下不过是保险的销售方式我们买保险还是要看产品的内容是不是符合自身需求才是最重要的。

广西凯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在廣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28号天赐良园天一园3单元0501号。

广西凯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L56MH8W企业法人陈欣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西凯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经營范围是:计算机网络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办公设备及耗材的研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监控设备、安防设备、多媒体教学設备、音响器材、家用电器、LED显示屏、投影仪、电脑及配件;安防监控设备、楼宇智能化系统、智能家居系统的设计与安装服务。本省范圍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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