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双纲标夫纲是指什么么意思

改革粮食收储制度(一):粮食收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摘要:分流人员,解决“三老”,放开市场,风险基金直拨农户,皆是治标,要根本解决粮食收储企业亏损挂账不断、经营机制不活的问题,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历了统购统销,议购议销,税收征实,保护价收购到市场全面放开的过程,其着力点是促进粮食收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与消除企业历史包袱上。十多年来其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活力有一定增强,但距改革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企业购销不畅,经营管理简单、僵化,体制不顺,亏损潜亏不断增加。究其原因,关键是只治了标,未治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这个“本”。 一、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的表现 (一)政府与粮食收储企业仍然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是粮食企业法人代表、经理仍由主管局任命。由此产生的后果,是粮食主管局调进人员企业要接,借钱要给,变着戏法分享企业利益要让,干预经营活动要听。衍生了企业经理关心的不是如何搞好经营,而更重要的是如何与粮食主管局搞好关系,以免“掉帽子”,“变位置”。二是企业不能自主决定人员的进出。冗员虽多,政府安排的军转人员要接,主管局从粮食工副业调入的人员也要接。而分流人员时,该分流的分不走,业务能力强的留不住。三是政府经常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要求企业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在公路边、城市入口制作大型广告,在街道旁悬挂灯箱广告。政府有大的活动,要企业制作展板,陈列产品壮威助势。只为政府政绩造势,不管企业的目标客户在何方,广告效应如何,必须当作政治任务完成,更不管企业是否能够承受。四是主管局切留分割企业利益。这与主管局改革不彻底,人员分流作数字游戏密切相关,费用不足想方设法侵占基层企业利益,基层敢怒不敢言。 (二)粮食收储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仍未理顺。由于改革成本筹措难,不能做到全员了断身份。分流后留下的人不仅是正式职工,而且还集了资,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更紧密,但与股份合作又相去甚远,要分流这部分人员,必须先退集资款,再了断身份,其分流难度更大。照样不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和人员的正常流动,铁饭碗、大锅饭、平均主义等分配制度仍未打破。 二、产权制度不改的弊端 (一)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到目前为止,粮食企业实质上仍是“政策性企业”。其表现为:其一,管理体制是主管部门隶属下的国有企业;其二,必须按保护价收购一些粮食品种,承担着粮食安全的任务。其三,接受了国家的储粮利费补贴。其四,承担着因政策性原因形成的历史包袱。前几年只重消化历史包袱,而未解决行政干扰和政策性任务问题,效果并不理想。只有标本兼治,才能真正使粮食企业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制度。 (二)改革成果有被吞蚀的危险。一是人员分而又肿。粮食收储企业辛辛苦苦分流人员,主管局却又从粮食工副业调人,人员有再次臃肿的危险;形成了前走后进的反常现象。二是企业人员结构畸形化。业务人员和一线职工分流了,管理股室未减少,而副站长、副经理在增加,官办企业现象更突出。三是主管局侵占基层粮站利益,威胁收购资金安全。 (三)阻碍改革的深入进行。一是阻碍了收储企业分流人员的进程,主管部门随意调人,损伤了现有职工利益,增大了企业改革成本,分流人员难度更大。二是助长了企业等待观望思想。原来分流人员快的企业进人也快,经营效益好的被分割利益越多,经营差的反而能享受主管部政策优惠,改革还能顺利进行下去吗?

三、对粮改的几点建议 (一)打破认识误区,放开粮食市场。即打破只有国有粮食企业才能敞开收购粮食,才能保护农民利益和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这个误区。理由有二:其一,只要

种粮有利益,农民就愿意种粮,种粮面积不减,单位产量不减,全国粮食总产就不会少。其二,经营粮食的企业不论是国有还是民营,只要有利,就会收购,粮食流通就不会滞留。所以,完全可以放开粮食市场。国家通过粮食储备企业掌握部分粮源,适当调控市场价格后,完全可以由市场来优化配置粮食资源。 (二)彻底改革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首先彻底解除粮食收储企业与主管部门的关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小的粮站可以整体拍卖,实现民营化。大中型收储企业在认真清产核资,界定国有资产真实数量的基础上,吸收个人、民营企业,用粮工业企业参股,变成股份合作制。其“三老”问题应一次认定,能处理的处理,不能处理的账务分开。一次性了断,使企业轻装上阵。但要借鉴前几次财务挂账的经验教训,认定后,企业按市场方式承担政策性任务,即必须与粮食全面市场化、产权制度改革同时进行,新老划断,经营不善的不再承担政策性收购任务,经营好的与众多企业一道按市场价收购销售,只享受利率优惠。不然将继续出现亏损要求挂账问题。 (三)政策优惠不再按所有制来定。只要生产粮食,不论是农场、还是农民,只要种粮都享受粮食风险基金直拨的优惠。相反种果树种草则不享受直拨政策。收购环节,只要收购粮食或储备粮食达到一定规模,有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达到农业发展银行风险管理要求,都可以申请政策性收购贷款,享受贷款利率优惠,让市场促进粮食流通。

改革粮食收储制度(二):2015粮食收储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摘要:分流人员,解决“三老”,放开市场,风险基金直拨农户,皆是治标,要根本解决粮食收储企业亏损挂账不断、经营机制不活的问题,必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本文就此作一探讨。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经历了统购统销,议购议销,税收征实,保护价收购到市场全面放开的过程,其着力点是促进粮食收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与消除企业历史包袱上。十多年来其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活力有一定增强,但距改革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企业购销不畅,经营管理简单、僵化,体制不顺,亏损潜亏不断增加。究其原因,关键是只治了标,未治粮食购销企业的产权制度这个“本”。

一、产权制度改革不彻底的表现

(一)政府与粮食收储企业仍然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是粮食企业法人代表、经理仍由主管局任命。由此产生的后果,是粮食主管局调进人员企业要接,借钱要给,变着戏法分享企业利益要让,干预经营活动要听。衍生了企业经理关心的不是如何搞好经营,而更重要的是如何与粮食主管局搞好关系,以免“掉帽子”,“变位置”。二是企业不能自主决定人员的进出。冗员虽多,政府安排的军转人员要接,主管局从粮食工副业调入的人员也要接。而分流人员时,该分流的分不走,业务能力强的留不住。三是政府经常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要求企业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在公路边、城市入口制作大型广告,在街道旁悬挂灯箱广告。政府有大的活动,要企业制作展板,陈列产品壮威助势。只为政府政绩造势,不管企业的目标客户在何方,广告效应如何,必须当作政治任务完成,更不管企业是否能够承受。四是主管局切留分割企业利益。这与主管局改革不彻底,人员分流作数字游戏密切相关,费用不足想方设法侵占基层企业利益,基层敢怒不敢言。

(二)粮食收储企业与职工的关系仍未理顺。由于改革成本筹措难,不能做到全员了断身份。分流后留下的人不仅是正式职工,而且还集了资,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更紧密,但与股份合作又相去甚远,要分流这部分人员,必须先退集资款,再了断身份,其分流难度更大。照样不利于加强经营管理和人员的正常流动,铁饭碗、大锅饭、平均主义等分配制度仍未打破。

二、产权制度不改的弊端

(一)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到目前为止,粮食企业实质上仍是“政策性企业”。其表现为:其一,管理体制是主管部门隶属下的国有企业;其二,必须按保护价收购一些粮食品种,承担着粮食安全的任务。其三,接受了国家的储粮利费补贴。其四,承担着因政策性原因形成的历史包袱。前几年只重消化历史包袱,而未解决行政干扰和政策性任务问题,效果并不理想。只有标本兼治,才能真正使粮食企业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制度。

(二)改革成果有被吞蚀的危险。一是人员分而又肿。粮食收储企业辛辛苦苦分流人员,主管局却又从粮食工副业调人,人员有再次臃肿的危险;形成了前走后进的反常现象。二是企业人员结构畸形化。业务人员和一线职工分流了,管理股室未减少,而副站长、副经理在增加,官办企业现象更突出。三是主管局侵占基层粮站利益,威胁收购资金安全。

(三)阻碍改革的深入进行。一是阻碍了收储企业分流人员的进程,主管部门随意调人,损伤了现有职工利益,增大了企业改革成本,分流人员难度更大。二是助长了企业等待观望思想。原来分流人员快的企业进人也快,经营效益好的被分割利益越多,经营差的反而能享受主管部政策优惠,改革还能顺利进行下去吗?

(一)打破认识误区,放开粮食市场。即打破只有国有粮食企业才能敞开收购粮食,才能保护农民利益和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这个误区。理由有二:其一,只要种粮有利益,农民就愿意种粮,种粮面积不减,单位产量不减,全国粮食总产就不会少。其二,经营粮食的企业不论是国有还是民营,只要有利,就会收购,粮食流通就不会滞留。所以,完全可以放开粮食市场。国家通过粮食储备企业掌握部分粮源,适当调控市场价格后,完全可以由市场来优化配置粮食资源。

(二)彻底改革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首先彻底解除粮食收储企业与主管部门的关系,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小的粮站可以整体拍卖,实现民营化。大中型收储企业在认真清产核资,界定国有资产真实数量的基础上,吸收个人、民营企业,用粮工业企业参股,变成股份合作制。其“三老”问题应一次认定,能处理的处理,不能处理的账务分开。一次性了断,使企业轻装上阵。但要借鉴前几次财务挂账的经验教训,认定后,企业按市场方式承担政策性任务,即必须与粮食全面市场化、产权制度改革同时进行,新老划断,经营不善的不再承担政策性收购任务,经营好的与众多企业一道按市场价收购销售,只享受利率优惠。不然将继续出现亏损要求挂账问题。

(三)政策优惠不再按所有制来定。只要生产粮食,不论是农场、还是农民,只要种粮都享受粮食风险基金直拨的优惠。相反种果树种草则不享受直拨政策。收购环节,只要收购粮食或储备粮食达到一定规模,有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达到农业发展银行风险管理要求,都可以申请政策性收购贷款,享受贷款利率优惠,让市场促进粮食流通。

改革粮食收储制度(三):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

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一:

一、xx年主要工作总结

1、转变观念树立服务"三农"意识。

我粮食局一直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将本部门服务"三农"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及省、市、县党委、政府的政策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只是农业部门的事,与粮食部门关系不大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也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积极参与扶贫、"6.3"地震恢复重建、林改挂钩点的新农村建设,捐资、捐物,尽了最大努力。

2、依法监管粮食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农利益。

(1)加强对粮食流通政策法规的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对社会粮食流通领域进行管理的行政法规,其内容涉及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规定了各方面管理者的职责、义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加大了对《条例》等粮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经营者合法经营,提高了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其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及时受理粮食经营者入市收购申请,严格审查资质条件,对符合粮食收购条件的及时核发收购许可证。在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了对粮食经营户的管理,及时为粮食收购经营户提供收购业务指导和服务,并对有资质的粮食经营者进行监督,逐步规范粮食收购作为。

(3)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依法管理粮食流通市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我局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法保护和规范各类粮食经营者的合法经营,维护粮食市场的正常秩序。依法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粮食收购中的无证经营,短斤少两,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和扰乱粮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我局还会同工商、质检、物价、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管理合力,维护粮食交易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一年一次的粮食供求平衡调查及日常粮食流通统计、市场粮价监测,为县人民政府及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3、千方百计筹措粮源,按质按量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收储任务。由于近年来我县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大,如甘蔗下田等原因,种粮面积产减少,导致我县粮食产需不足。在本县无法完成储备粮收储任务的情况下,征得分管领导的同意,从西双版纳、思茅等地调入45万公斤稻谷,足额完成了县级储备粮的收储任务。

4、抓好军粮供应保障是我局肩负的一项政治任务。

我县地处边境,驻军兵种多,兵源来自全国各地,伙食单位多且分布散,边防连队进城购粮不分节假日,配供粮油手续繁杂,军粮供应财务管理严格,稍有不慎便会捅到军区。因此,军粮供应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去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深化军粮供应管理体制改革,实行电子售粮卡和由市上统购分销两项改革,强化了军粮财务管理和保障了军粮质量。我局不断加强对军粮站职工的教育管理,并注意与驻军后勤部门的协调沟通,广泛听取后勤机关及边防连队对军粮工作的意见,要求军粮站根据部队需要,从满足官兵味口、品种出发确保军粮质量,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获得了驻军官兵的好评。

5、认真抓好行政向责四项制度的落实,加强责任目标管理,全面推进粮食行政管理。年初,我局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签订了《粮食行政管理责任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食品安全责任状》等责任目标。年初,我局认真分解各项责任目标、明确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年终,各项考核均能完成任务。

1、县级储备粮规模小,与国务院要求地方建立县级储备的规定差距大,难于适应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应急需要。

2、缺粮食干燥设施,无法保障科学储粮,无法与县内外个体粮贩挣抢粮源,国有粮食企业难以发挥流通主渠道作用。

3、粮食加工设施老化且规模小,在特殊情况下难以保障应急加工需要。

4、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装备不足,难于开展正常的监督执法活动。

5、粮食监督检查机构尚未健全,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监督检查经费不足也是执法力度不强的原因之一。

1、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及思想道德水平。

2、继续做好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推动监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管理转变,切实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全县粮食安全;

3、千方百计抓住国家拉动内需的机遇,争取国家改善粮油仓储设施、科学储粮项目,为今后我县粮食安全创造好的仓储条件,不断适应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需要。

4、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切实服务"三农"工作,为全县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二: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巩固和完善"粮食购销、粮食执法、粮食安全"三大体系,积极完成县粮食企业改制后续工作,实现工作重心大转移、粮食产业大发展、粮食工作面貌大改观,促进全县粮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搞活粮食流通。一是抓好粮食物流。在原得利饲料厂兴建城南大市场,把城南大市场打造成为全县占地面积最大(5349㎡)、功能齐全、履盖面积最广的粮食物流中心。二是抓好粮食收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保障农民利益,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全县粮食生产。三是抓好龙头企业。力争用3年时间把鸿祥公司打造成集"产、收、储、加、销(供)"为一体资产规模达1亿元的现代粮食企业。

(二)推进依法治粮。一是加强粮食政策法规宣传。二是加强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统计,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粮油质量。

(三)确保粮食安全。一是加强县级储备粮安全检查,确保县级储备粮食安全。二是大力推广科学储粮进农户工程。计划在全县推广2000个科学储粮示范户,帮助农户彻底改变传统的储粮方式,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四)发展粮食产业。一是建设粮源基地,提高粮食品质。计划建设 2-3 个千亩连片高档优质稻基地,粮食订单收购达到 20 万亩。二是以全省粮食系统"千亿产业百亿物流"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做好争资立项和招商引资。

(五)做好粮企改制后续工作。一是积极做好资产处置工作,筹措改制资金。二是落实为改制职工续缴养老保险费。三是妥善解决国有资产被侵占问题。

(六)围绕自身建设,实现跨越发展。 一是建一流干部队伍。二是创一流工作业绩。三是树一流机关形象。

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三:

20xx年,做好粮食流通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的要求以及国家和省对粮食工作的部署,顺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抢抓桥头堡战略机遇,抓住落实好《意见》和《规划》这个"牛鼻子"和"关键点",以"稳市场保供给、强产业促发展"为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切实做好各项粮食流通工作,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和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做出新的贡献。重点要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落实《意见》和《规划》作为"牛鼻子"和"关键点",带动全市粮食流通工作全面发展

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意见》和《规划》,把构建粮食流通安全体系的目标上升到了市级战略层面,全市粮食系统,要以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明确责任抓落实,强化监督抓落实,凝心聚力抓落实。构建粮食流通安全保障体系,要走活加快产业发展这盘棋,形成齐心合力抓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凝结共识。要树立加快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是粮食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支撑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力量的思想。必须进一步改善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环境,夯实产业基础,推动产业突破,把发展产业作为粮食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第一要突出产业发展意识。全市粮食系统要营造学习、研究和培育产业发展的意识。树立起产业强则实力壮,实力壮则基础牢,唯有坚实和发达的产业体系,粮食系统方能具备保障市场供应的能力,方能真正担当起"确保粮食安全"责任的思想。第二要突出我市是全省粮食流通中心枢纽的区位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构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体系,提高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在全省发挥中心城市的引路和示范作用。第三要突出《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关键在跨越,重点在加快。做到一套班子、一抓到底、一以贯之,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进度完成。第四要突出招商引资。在培育壮大原有产业的同时,继续加快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有实力的粮食企业到我市发展,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

二是综合配套。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务必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第一要把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纳入市对各县(市)区及五个开发区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目标考核内容,做到统一安排、分级负责、上下齐心、整体推进。第二对列入《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要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市、县(市)区两级财政的资金扶持力度。第三要着力推出一批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产业转移、并购重组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作为争取金融单位信贷支持的重点。第四要积极争取给予产业发展相关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第五要积极争取上级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在开辟融资渠道的同时,要争取中央和省级的资金投入,还要引导社会的资金投向,用于落实《规划》所列的重点项目。第六要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的《意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项目选址、手续报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三是上下联动。首先,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需要自上而下有步骤地推动和落实。要争取各级政府按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项目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项目,明确目标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和相关政策措施,自上而下逐一落实,确保顺利推进。其次,县(市)区粮食系统要担当起产业发展的大任。"十二五"期间,在机遇大于挑战的客观环境下,正是粮食流通产业发展难得的重要机遇期,机遇稍纵即逝。大力促进产业发展关键在领导,关键在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属粮食企业的领导一班人,特别是一把手。我们要牢固树立兴粮创业的思想,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粮食安全服务,尽心尽力为老百姓的吃饭问题效力,义不容辞以加快产业发展为己任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就是核心价值观在粮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为此,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振奋精神,激扬斗志,求实、务实、落实,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埋头苦干、实干快干、干出样子,干出业绩;要采取过硬措施,细分建设项目,落实责任主体,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保证建设项目的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产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市局将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的督导,加强督促检查,重抓措施落实,狠抓任务完成。结合实际,实施差别化、非均衡考核,形成产业发展"争先进位"的竞争格局。还要完善领导联系企业、项目制度,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尽快实现重点项目建设的重点突破。

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加快粮食流通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

一是兴产业,重点推进以昆明金马粮食物流中心项目为代表的一批粮食产业项目建设。如:官渡区区级粮食储备库、西山区储备粮中心库、石林县储备粮中心库等的建设和虹山面粉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等。二是壮实力,做优做强做大粮食龙头企业。国有粮食企业是粮食流通工作的重要载体,国有粮食企业能不能做优做大做强,主渠道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全市粮食安全的大局。为此,要按照市政府要求,遵循权责一致的原则,继续完善对两户市属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体制。加大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同时,支持大型粮食经营企业的培育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积极争取金融、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市局对黄龙山(饲料)工贸有限公司集团组建将给予大力支持。三是抓园区,推动集聚发展。重点依托黄龙山粮食集聚区、晋宁青山中储粮昆明粮食加工仓储项目和益海嘉里集团粮油加工建设项目以及宜良饲料工业园区建设,促进粮食产业集群发展、粮油加工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四是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在现有34个点的基础上,扩大网点覆盖面。加强放心粮油宣传推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真正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实办好,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改革粮食收储制度】

三、以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作为工作落脚点,夯实调控市场的物质基础

一是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充分发挥昆明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甘南县建立的储备粮轮换基地的作用,加强粮食收购和调入,狠抓粮源。鼓励其它企业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粮食产销合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以区域性国际城市和桥头堡城市建设为平台,与国内粮食主产区和周边粮食主产国建立良好的粮食贸易关系,逐步形成多元化的产销合作格局。二是创新储备粮管理机制。认真执行《创新储备粮管理机制降低储备粮费用的方案》(昆政办〔2015〕207号)。按照"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责任"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地方储备粮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争取扩大中央和省级储备粮在我市的存储规模,逐年适度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推进储备粮轮换进场交易及公开招标承储,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布局合理、规模存放、管理经济、安全优质"的原则,加快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推广运用绿色、高效、节能的储粮新技术,推进信息化管理及电子监控设施建设。三是继续做好军粮供应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军粮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军粮管理体制,建立军粮粮源统筹和应急保障长效机制。

四、以粮油稳价保供作为首要任务,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

一是牢固树立"稳价保供"的思想观念,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以昆明国

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昆明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良田粮食转运有限公司、云南金谷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昆明市滇中粮食贸易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为骨干,鼓励其它各粮食企业,不断加强粮食产销协作,积极调粮入昆,抓好粮食收购、管理等各项工作,千方百计狠抓粮源、充实库存。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稳价保供措施,切实做到市县联动。在已设立145个省政府粮油平价销售点和43个市粮油稳价保供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供应网点数和扩大市域覆盖面,积极推进与生鲜超市的无缝对接,实现米袋子与菜篮子的有机结合,切实做到稳粮价、惠民生,确保全市粮油价格基本稳定。三是加强市场监测监管,严格落实市场监测日报和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稳定群众心理预期,为促进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积极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增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能力。

五、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长效机制,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一是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紧密结合当前省、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司其职尽其责,形成重农、抓粮、保供应、保安全的工作合力,切实承担起应有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粮食总量安全、质量安全和价格安全。二是巩固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工作机制。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主动承担责任,切实履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牵头单位职责。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范围做到市域全覆盖,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及倘甸产业园区纳入考核。同时,充实完善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体系,推进差别化考核,充分发挥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在确保粮食安全、完成稳价保供任务等方面的制度保障和抓手作用。【改革粮食收储制度】

六、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和制度建设为重要目标,积极推进依法管粮

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监督检查和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是政府宏观调控和保障食品安全的必然要求,更是粮食部门的职责所在。一是严格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经营者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定期进行审核。二是严格粮油库存和市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大粮油收购、储存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加强对储备粮和商品粮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严禁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粮油流入口粮市场。三是各县(市)区要进一步稳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四是健全和完善粮食经营信息统计制度,督促粮食经营、用粮企业完善统计台账,坚持报送粮食统计报表,开展好供需平衡调查,准确及时掌握辖区内粮食企业和粮食物流动态信息,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五是积极开展粮食科技周、世界粮食日等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管粮、鉴粮、识粮、节粮意识。六是加强"三安"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七是重视发挥粮食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完成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做好2015年工作,实现既定工作目标,组织保障是关键。系统各级党组织必须强化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粮食系统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组织化、制度化、长期化,既能解决"知识断档"、克服"本领恐慌",更能通过学习强化党组织的共同意志,顺应时代变革及发展要求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突围"的力量源自学习。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在学习中谋发展、抓工作、解难题,化学习"软实力"为粮食事业发展的"硬武器"。今年要重点抓好创先争优、四群三深入、基层组织年建设等活动。通过各种学习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鼓舞斗志形成千方百计谋发展、凝心聚力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继续推进党组织关系属地化管理进程,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指导和服务工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推动粮食流通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作为领导班子成员,今天我要着重强调三项严格要求。即讲政治、重团结、干实事。第一讲政治,就是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确保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摇摆,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的重要工作指示,做到执行坚决、不搞变通,确保政令畅通。第二,重团结。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班子中形成和谐共事、团结干事的良好风气。要靠思想境界促进团结,自觉做到襟怀坦荡、以诚待人,心胸开阔、和衷共济,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多从大局、事业和他人着想。第三,干实事。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吃透上情,摸清下情,不能浑浑噩噩、不思进取、坐而论道、只说不干。要坚决摒弃"难字当头、难于上青天"的不良思潮。什么是领导?领导就是为解决问题、克服困难而生的,做领导就要敢担当,敢克难。要大力营造崇尚实干、鼓励实干的浓厚氛围,对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有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劲头,对看准的、议定的事情,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要做好《昆明市"十二五"粮食人才规划》的完善、修订和配套措施的出台工作,为粮食流通科学事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和人才支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国有粮食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拨任用和后备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工作,加强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社会软环境,建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纠风工作,加强对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并监督各项工作落实。

继续加强制度创新做好企业的指导和服务。落实包保责任制,形成合力做好系统稳定工作。继续做好老干部和工青妇工作。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制度,树立全市粮食系统良好形象。

2015年粮食工作计划四:

20xx年是我县进一步推进粮食企业改革改制的关键一年。为切实抓好的各项工作,履行好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职责,结合粮食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第十二次人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政策,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促进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全面完成国有企业改革,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强化管理,开拓经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规范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促进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1、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大力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成立粮食监督检查股,加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规范粮食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确保粮食食品安全。

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快我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程,争取用一年时间完成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组建四个股份制企业,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

3、继续争取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争取区储备粮的储存任务,做好相关工作。

4、正确指导粮食企业开展粮食购销经营活动,计划全年总购进粮食万公斤,总销售粮食万公斤,企业实现万元盈利,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大米厂年加工稻谷万公斤,实现利润万元。

改革粮食收储制度(四):2015分配制度改革

第1篇: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矗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锄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2篇: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不断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家庭财产稳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的。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再分配调节功能,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彻底取消农业税,大幅增加涉农补贴,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大幅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持续提高,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态势开始显现,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有所提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同时,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有待优化。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阶段性特征,也与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直接相关。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分配不公问题,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处理好劳动与资本、城市与农村、政府与市场等重大关系,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区域之间发展条件差异大,城乡二元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还在深入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5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

--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3、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大力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和公益性岗位、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借鉴推广公务员招考的办法,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职工带薪最短培训时间。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建立健全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研究发布部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研究出台劳务派遣规定等配套规章,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

6、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高管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当期业绩和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非国有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7、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8、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保障技术成果在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允许和鼓励品牌、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9、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落实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度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保护存款人权益。严格规范银行收费行为。丰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

10、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11、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水等公共资源出让机制,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防止通过不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

12、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地方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13、加大促进教育公平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补助。切实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当地中考、高考问题。

14、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15、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等。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等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16、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十二五"期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17、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十二五"期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水平达到75%以上,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逐步增加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8、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十二五"期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按质量标准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000万户以上,实现全国游牧民定居目标。

19、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孤儿集中供养,建立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20、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公益慈善组织的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

务等公益事业。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1、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和乡村旅游,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22、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向粮农和种粮大户倾斜。完善林业、牧业和渔业扶持政策。逐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细化和稳步扩大农村金融奖补政策。

23、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流转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24、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时期,对240万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异地扶贫搬迁;按照人均2300元(2015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到2015年扶贫对象减少8000万人左右。

25、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公开透明的各类城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重点推进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反腐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基础工作,提升技术保障,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26、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研究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完善财产法律保护制度,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27、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别化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28、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抓紧出台规范改革性补贴的实施意见。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格公务招待费审批和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规范车辆配备和使用、业务招待、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项目和标准,职务消费接受职工民主监督,相关账目要公开透明。

29、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对隐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抽查、核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继续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条件和要求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30、严格规范非税收入。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31、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围绕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堵住获取非法收入的漏洞。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反洗钱工作和资本外逃监控。

32、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大力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完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整合公安、民政、社保、住房、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一体化制度。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33、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4、突出重点,强化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鼓励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35、深入宣传,注重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深入宣传坚持科学发展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切实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解读工作,加深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3篇:中国30年分配制度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30年来,我国的分配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效。

一、30年我国分配制度变迁轨迹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体制改革的历史,不难发现我国的分配政策在不断地调整,分配体制改革在一步一步地深化。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由于长期"左"倾思想的影响,平均主义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前分配体制的最根本特征。平均主义分配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破坏,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提出要实现党的工作重心转变,即由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经济建设上来。针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首先以农村为突破口,"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质;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克服平均主义是"文革"之后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出的。随后农村普遍地推行了土地家庭承包制,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原则,从根本上打破了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贯彻了多劳多得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改善,农业生产跨上一个新台阶。

(二)1984年10月召开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要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共同富裕。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经验,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要由农村转向城市,把如何增强企业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增强企业活力就需要扩大企业自主权,在企业内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平均主义。要打破平均主义,必然会有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就要求破除同步富裕的观念。也只有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才能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宏伟目标。《决定》分析了建国之后我国生产力发展缓慢,企业经济效益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严重。"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要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从微观上对城市分配制度改革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这就是:1。"企业职工奖金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决定,国家只对企业适当征收超限额奖金税"。2。"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更好地挂起钩来。"3。"在企业内部,要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差别。当前尤其要改变脑力劳动报酬偏低的状况。"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要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则是使职工工资同本人肩负的责任和劳绩密切结合起来。"可以说,企业内部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从此就彻底失去了制度基础。

在对企业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还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作了深刻而详细的阐述:1。要坚决反对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思想根源就是"长期以来在消费资料的分配上存在一种误解,似乎社会主义就是要平均,如果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劳动收入比较多,出现了较大的差别,就认为是两极分化,背离社会主义。这种平均主义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是完全不相容的。"而且指出平均主义的严重后果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生产力"。2。社会主义的目标是要达到共同富裕,但是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主义和同步富裕。"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如果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不但做不到,而且势必导致共同贫穷。"3。达到共同富裕的办法就是"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4。对于各类贫穷的人要给予积极的救济、扶持和帮助

,"必须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实行社会救济,对还没有富裕起来的人积极扶持,对经济还很落后的一部分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其它贫困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并给以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援。"5。论述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由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产生的差别,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而绝不是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于贫穷的两极分化。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的,是整个社会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反对平均主义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让一部分个人、一部分地区通过勤奋劳动和诚实经营先富起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这也标志着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三)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地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决定分配的性质和结构。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这也就决定了在分配制度上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顺应这种历史潮流,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具体而言,就是:1。在收入分配方式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以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会出现凭债权取得利息;随着股份经济的产生,就会出现股份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含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2。非劳动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政策是"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4。"对于过高的个人收入,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节;对以非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要依法严厉制裁。"5。当前收入分配中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互相攀比",要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加以克服。6。从分配量上来看,要保证两个不超过,一个就是"保证社会消费基金的增长率不超过可分配的国民收入的增长率",另一个就是"职工平均工资奖金的增长率不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使生产和分配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收入分配问题上的突破主要就是提出了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其它分配方式存在和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促进社会公平,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雏形,是收入分配理论的巨大进步,多种分配方式更进一步具体化。

(四)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大突破。也就要求进一步回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执行什么样的分配政策。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分配体制的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收入分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可见,其它分配方式与按劳分配的关系是并存的,而且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2。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上,首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4。在继续执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的前提下,"提倡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5。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国有企业在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劳动就业供求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6。行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公务员的工资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并参照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和调整,形成正常的晋级和工资增长机制。"7。"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有条件的可以实行企业工资制度。"8。提出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个人收入的货币化和规范化。9。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完善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在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上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和把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到了相当的高度。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分配政策上主要有三大突破:一是突破了十三大提出的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第一次提出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其它分配方式在整个分配方式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在公平和效率这个二难选择上,突破了以前的兼顾效率与公平,第一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三是第一次提出了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问题。

(五)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90年代中期以来,我们面临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就是生产要素要不要参与分配,这个问题在十三大报告中已经提出来了,但未能取得突破。在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就是如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和调节过高收入。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比较详细和完善的分配政策:1。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2。"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4。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共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5。"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并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6。"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199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国有企业的分配问题上有了的突破,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突破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普通工人一样只获得工资,收入与贡献不挂钩导致的收入偏低问题,也是贯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政策的具体体现。【改革粮食收储制度】

(六)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我国的分配制度和分配体制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2、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并继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继续坚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贯彻这一原则的途径就是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4、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5、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6、建立健全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分配问题上的突破主要表现在提出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提出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七)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针对我国分配领域中的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一些要点:一是在继续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前提下,第一次提出了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二是提出了要提高"两个比重",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三是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四是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政策的变迁,可以清晰地看出其演变轨迹,这就是:打破平均主义→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以按劳分配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董事会、经理层等经营管理阶层可以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等。这一路径体现出明显的从计划经济分配体制转向市场经济分配体制的特征,体现出更加关注民生的特征。

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效

30年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居民收入来源看,非劳动收入量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多元化收入来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居民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单一劳动报酬制,非劳动报酬几乎为零。唯一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就是银行利息,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210、6亿元,人均为22元,人均利息收入不足1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经过30年的改革与发展,非劳动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1990年,非劳动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达到344元,占当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78%,到2015年,我国城市居民的非劳动收入已经达到3733、1元,占当年可支配收入的27、08%。我国农村居民的非劳动收入1990年为29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3%,2015年农民的非劳动收入达到了385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30%。从发展趋势来看,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二)从分配方式来看,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已经形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分配方式,只有劳动一个生产要素可以获得收入,即使劳动也并不是按贡献分配的,而是按照平均主义方式进行分配。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我国多种所有制格局的形成,在分配制度上形成了多种分配方式。除了按劳分配方式之外,还出现了新型的分配方式,如按资本、技术、管理等分配,初步形成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

(三)从分配过程来看,打破了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劳动者收入与其贡献的正相关性越来越强。对农民来说,一是推行了土地家庭承包制,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法。随后我国又免除了"农业三税",从事农业的农民不需要为国家缴税,相应地也就取消了以前和税收连带征收的各种费用,农民的劳动与收入直接挂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多劳多得。二是一部分农民转移到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到城市,获得了更多的工薪收入,他们的工资基本上是按照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和每个人的实际贡献形成的。三是一部分农民兴办了企业,获得更多的农业以外的经营收入,还有不少农民成为企业家,获得了更多的非劳动收入。对于城市居民来说,一是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都进行了深刻的制度变革,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深化了国有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改革,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收入分配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不复存在,职工收入与每个人的绩效在更大程度上挂钩。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职工的分配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职工工资与职务级别等与其贡献、职责等相联系。三是一部分城市劳动力从事个体、私营企业活动,其收入状况直接与企业效益相联系。总之,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与其贡献相关性愈来愈强,直接刺激了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

(四)从分配结果来看,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和生产

经营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综合国力增强。从生产力发展来说,我国从一个短缺经济国家转变为物质和服务产品极大丰富的国家,诸多工农业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或前列。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底,我国钢材、水泥、煤炭、化肥、棉布、谷物、肉类、籽棉、花生、油菜籽、茶叶、水果等产量均位居世界第一。从人民的生活水平来看,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大幅度提高,2015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3786元,是1978年的40、19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是1978年的30、9倍。正是由于收入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如衣食住用行等各个方面都得到极大改善。从综合国力来看,也有了极大增强。2015年我国gdp总量已经达到24、95万亿元,是1978年的68、46倍。我国经济总量在世界各国的位次由1978年的第11位上升到第4位,人均国民总收入由1978年在188个国家中位居175位,提高到2015年在20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129位。

三、当前我国分配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应该认识到我国分配领域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收入差距过大。30年来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都有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及内部、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及部分行业内部收入差距呈现逐年扩大趋势,目前已经进入过大区间,而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有可能产生两极分化。造成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规律自身作用和影响、二元经济结构及政策、地理条件的巨大差异、灰色收入及非法收入的存在等。

(二)分配秩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分配缺乏依据。3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处于一个转轨的过程中,旧的分配体制被打破,而新的分配体制还未建立起来,结果导致收入分配缺乏依据,既不是按劳分配也不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因为按劳分配的社会条件、技术条件等还未达到,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条件也不完全具备。因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前提是具有充分、公平竞争的生产要素市场,只有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才能形成合理的生产要素价格,扭曲的市场只能产生扭曲的价格。目前我国生产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具体表现为:一般劳动力市场竞争过度,劳动力使用者与劳动力处于不对等的谈判地位上,导致普通劳动力价格过低;企业家市场还未形成,定价机制不合理;土地市场不规范,内部交易仍然存在,导致土地价格不合理;资本市场残缺不全,资本利息率实质上处于双轨制,一方面国有银行基本实行的是同一利率,另一方面,地下融资规模庞大,利率差别极大。总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前提不完全具备,结果导致我国目前的分配依据缺乏。

二是政府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一方面,从全国来看,不同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收入差别过大。从同一地区内部来看,不同部门公务员收入差距也非常大。另一方面,工资外收入不规范。最近公务员工资实行改革以后,总体上看,公务员的收入规范化程度提高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奖金津贴名目繁多如季度奖、年终奖、业绩奖以及各种过节费仍然保留,有的地区实行了车改,有的地区没有实行;有的地区以经济适用房的形式解决公务员的住房,有的地区以货币形式给予补贴,差别很大。

三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我国事业单位千差万别,收入分配状况更是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全额拨款,有的是差额拨款,有的是自收自支。问题不在于这些,而在于有些单位既享受全额拨款,又利用自身条件搞创收,为职工滥发奖金福利;一手拿政府补贴,一手得市场好处,其结果不同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大相径庭。

四是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秩序混乱。从全社会来看,同为国有企业,竞争性越充分,则收入越低,垄断程度越高往往收入越高,职工收入与贡献相关性小而与其所在行业是否具有竞争性相关性大,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职务消费不规范,没有约束。在同一国有企业内部,存在二元分配体制,同为国有企业的员工,付出同样的劳动,如果是合同工,则工资高,福利待遇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是农民工或其他属于"临时工"性质,则工资低、没有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只因身份不同产生了巨大收入差距。

(三)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中的公平是指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分配中的不公平就是等量贡献没有获得等量报酬,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

【摘要】:"以粮为纲"是毛泽东最早提出的用来指导农业生产的基本方针。毛泽东提出这个方针,既是其历来重视粮食问题的真实反映和自然延续,也包含着满足工业化的需求和以农业的"大跃进"促进工业的"大跃进"的现实考虑。这个方针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发挥了使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粮食工作常抓不懈以及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业科技工作的独特作用,同时,这个方针的片面实施也造成很多地方过度开发土地,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最终被迫终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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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太原4月12日电(记者孟晖)曾长期遵循“以粮为纲”思想的大寨村,如今加快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昔日的“海绵田”已经有一半以上退耕为林。

  六七十年代,山西省昔阳县大寨村在山坡上大面积修建梯田,修造的梯田像海绵一样松软,能涵养大量的水分、养分,所以人们称其为“海绵田”。正是靠修造“海绵田”,大寨村的玉米亩产由100公斤提高到600公斤,从而成为中国农业的榜样。

  郭凤莲说:“那种单纯追求粮食产量的观念已经过时了。”大寨村过去种玉米,投入高,效益低,加上近几年持续干旱少雨,全村人畜吃水都发生了困难。为确保粮食丰收,大寨人还得四处拉水浇田。1999年全村玉米产量不到10万公斤,仅为正常年份的20%。

  近年来,大寨将自然坡度在30度以下的坡地全部退耕还林,提出以林养土,以林蓄水,改善生态环境的思路,这便使原本光秃秃的虎头山变了样。如今,大寨虎头山上,“海绵田”种上了经济价值较高的优质干鲜果树,以及松、柏等耐旱、易成活的风景树。郭凤莲说:“栽种经济林,既能增加经济效益,又能改善气候环境,发展生态旅游,何乐而不为?”

  1995年以来,大寨村每年都要投资10多万元用于造林绿化和调整种植结构。目前大寨栽植了200亩银杏、红甘露桃,200亩红枣和风景林,退林为林面积占到了大寨耕地总面积的一半以上。目前全村林木面积已超过2500亩。

  在生态环境改善后,大寨还成立了旅行社,建起了旅游饭店,一座颇具规模的森林公园也矗立在世人面前。一直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大寨瞄准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旅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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