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上黑名单期限黑名单银行会要求提前还贷款吗?

抵押借款违约条款有哪些应该注意一些什么东西呢?--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抵押借款违约条款有哪些应该注意一些什么东西呢?
我现在因为资金周转不灵,想要向。不知道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抵押借款违约条款有哪些呢?
抵押担保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贵州&贵阳
|解答问题:494
抵押当事人如违反,其主要有:(1)抵押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抵押贷款,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罚息。(2)抵押人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时,其行为无效。抵押权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一定的。(3)抵押到期不能履行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4)由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抵押人承担责任。(5)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破坏,抵押权人可要求抵押人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或减少担保金额。(6)抵押物的受赠人、拒绝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7)抵押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处理。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山东&淄博
|解答问题:203
一、应该包含的内容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4、借款数额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6、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8、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二、违反合同的责任(一)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二)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我们的处理经验是 :1.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者在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3.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无锡抵押担保律师
律所: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
擅长债权债务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抵押担保法律百科
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如果去向他人借款的时候,借款人往往会要求欠款人提供担保,这种行为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为此我国还出台了担保法来规范相关行为。下面律师365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担保法的相关知识供大家阅读。
400-64365-60
400-64365-60
400-64365-60
400-64365-60
抵押担保相关知识
抵押担保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
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
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拒绝访问 | glsz.szlddb.com | 百度云加速
请打开cookies.
此网站 (glsz.szlddb.com) 的管理员禁止了您的访问。原因是您的访问包含了非浏览器特征(3743a1-ua98).
重新安装浏览器,或使用别的浏览器大家都在搜:
您的位置: &
保证人提前还款的性质是否具有追偿权
我们都知道,在债务纠纷中,保证人是充当着一个重要的作用,那么在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是有权可以向追偿权利的。那么保证人提前还款的性质是否具有追偿权呢?小编相信您看了以下文章后各位小伙伴会有所收获。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实务中,通常情况下都是保证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履行保证责任后行使追偿权,而对于保证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提前偿还债务行使追偿权的情况甚为少见,此种情况下行使追偿权出现的问题,法律和司法解释也无明确规定。实务中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具有追偿权,追偿的范围应是其已偿还的债务本金和利息,但应在债务履行期满后才可以行使。第二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具有追偿权,但只能追偿本金和截至还款时的利息,在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本息后即可行使。第三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对债务人不具有追偿权。保证责任应当是在债务履行期满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产生,保证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前还款,不是在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对债务人不享有追偿权。保证人偿还债务的行为,对债权人来说属于,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予以返还。小编同意第三种意见。保证是就主债务的履行负担保义务的行为,是一种代偿行为,这是保证的本质涵义。保证人身份的设定就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形象地说,保证人是位于债务人身后的第二道堤坝,当债务人这道堤坝崩溃时,他将承担保证河流继续前行即债务履行或责任承担的义务。保证人之所以享有追偿权,是因为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实质上是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虽然规定了保证人的追偿权,但限定在保证人已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下,而保证责任是指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的时候,保证人根据自己的承诺应实际承担的责任。担保法第六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承担保证责任。故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从审判实践中的具体案件来看,保证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动机不清,存在债权人与保证人串通损害债务人利益的可能。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总是在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保证人提前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对其自身并没有利益,也不符合常理,据此判断,会有损害债务人动机的可能。笔者接触的一个案件情况是:债权人是外地企业,保证人与债务人在同一地区,在债务履行期满之前,债务人经营业绩急剧下滑,债权人给保证人出具还款证明,而保证人是否真实还款情况不清,保证人向法院起诉行使追偿权。据分析有这样的可能:保证人害怕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满后没有能力还款,债权人除同样有此担忧外,还因为自身是外地企业,考虑到以后债务人不能还款时起诉不太方便,由于保证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组合,导致保证人提前行使追偿权。从上文来说,保证人提前还款法律还没有给具体的规定,但是小编根据相关规定认为,保证人提前还款对于债务人不具有追偿权,以上言论仅代表小编个人意见,如果您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在线的律师咨询。延伸阅读:
分享到朋友圈
担保法专业律师
帮助过3193人,获好评率100%
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
沈以宽律师,2015年毕业于淮海工学院法学本科,现在职业于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离...
保证人相关知识
案情原告王某与被告于某、李某祥均系朋友关系。日,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并为原告王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王某现金553600元(大写伍拾伍万叁仟陆百元整)日,借款人,李某;担保人,于某”。但原告仅向被告提供了380000元借款。后被告李某一直未偿还借款,王某向本院起诉,要求李某、于某偿还借款553600元及利息。分歧本案在审...
在很多债务纠纷中,保证人需要清楚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比如对于债权额的决算期的确定就是其中之一,这对于债务人的一种债务承担保证。那么,法律上是怎么来确定相应的决算期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行为在现在商业行为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当双方订立的是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的买卖或者债务合同时,请一个具有不错社会公信力的第三方来进行担保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哪怕是请了担保人也并不是就意味着合同一定能顺利履行,而有的时候就需要担保人承担保障合同履行的责任,那么保证人如何才能不担责任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某一一种关系现在十分火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的,为了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履行债务,往往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那担保人在借贷关系中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担保法法律咨询
向法院起诉吧
等2位律师回复
等2位律师回复
提前交的话,没有违约金,你可向贷款银行咨询确认
等1位律师回复
详询人武部
等1位律师回复
热门律师推荐
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
沈以宽律师,2015年毕业于淮海工学院法学本科,现在职业于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担保法指南
保证人热门文章
[案情]张山系下岗职工。2007年5月,新干县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及李四、王五共同为张山提...
乙向某银行贷款1万元,甲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乙下落不明,该银行从未向乙催款,但每季...
保证人的追偿权的法律依据
【案情】日,谭某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余分宜县府前路支行办理5万元商户借款,并...
律师同志:2006年3月,屠某向我借款1万元,我与屠某、保证人白某3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
咨询事由:王某在张某处购买机器设备后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下欠160000元未付。2004年双...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保证人还承担保证责任吗?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
保证人相关专题
沈以宽律师,2015年毕业于淮海工学院法学本科,现在职业于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借款人向银行提前还款后担保人可以撤销吗?
借款人向银行提前还款后担保人可以撤销吗?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40450 次
点赞人数:59 人
如果借款人已经还清,您可以理直气壮地找银行要求他们出具担保责任解除通知书,不出就到处投诉;如果借款人还有贷款,还没还呢,您只能找银行请求他们解除,不过一般他们不会同意的,担保关系是合同,对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要不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法院会驳回的。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自由职业者首次购房有能力还贷如何办按揭需要哪些材料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电话:1343103****
帮助网友:158 次
点赞人数:0 人
答:最好找个公司挂个名,加上必须的材料1、购房合同2、结婚证(或单身证明)3、身份证4、户口本5、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或者税单)6、首付款证明(银行转账凭证)让房东带好相关证件一起到贷款银行办理。
申请强制执行撤销后,还可以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吗?如果可以多久可以申请强制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161244 次
点赞人数:745 人
你好,1、自行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行踪进行调查,必要的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应当采取拍照等手段,保留这些证据,并提供复制品给执行法官,由法院对其财产实施查封、冻结、扣划措施;2、不能发现对方财产线索的,应当花点时间去找找被执行人,能够联系得上的,最好是想办法让其自行到法院与你协商,一旦到了法院,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担保人上黑名单期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