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gdp 想变成 县级市 还需要多少的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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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新家网湖南十三个省直管县(县级市)现在都发展怎样了?看来看看你的家乡上榜了没有湖南十三个省直管县(县级市)现在都发展怎样了?看来看看你的家乡上榜了没有四方楼百家号湖南省直管县分布图湖南目前有十三个省管县,下面来看看这些省直管县都发展的怎样,你的家乡有没有上榜?第十三位、蓝山县蓝山县,湖南省永州市辖县,位于湖南省南部边陲,南岭山脉中段北侧,有“楚尾粤头”之称,是湘西南通往广东沿海地区的重要门户。蓝山地处九嶷山东麓,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境内山、丘、岗、平区相互交错,以山地为主,是典型的山区县。经济总量有新突破。初步核算,2016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7亿元,增长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32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35.11亿元,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45.58亿元,增长13%。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为28423元,增长9.3%。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6:37.7:44.7调整为16.8:36.2:47。工业增加值为33.23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4.3%。第一、二、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9%、23.5%和74.6%,分别拉动GDP增长0.17、2.11个和6.71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20.8%。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72.56亿元,增长9.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4.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节能减排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民生进一步改善。全县用于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民生支出达到16666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75%。重点民生实事各项目顺利完成。第十二位、武冈市武冈市,湖南省辖县级市,邵阳市代管,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东麓,南岭北缘,资水上游。地势东、西、南三面环山、中部低平,由南向北倾斜,最高海拔1410米,最低海拔260米。资水由西南流向东北,汇纳众多支流斜贯市境。初步核算,201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32.23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7.5%。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474698万元、249748万元、597949万元,同比分别增长4%、5.6%、11%。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5.4:20:44.6调整为35.9:18.9:45.2,一产业比重上升0.5个百分点,二产业比重下降1.1个百分点,三产业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286元。全市20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全部完成,10项实事项目超额完成指标任务。其中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741人;帮助0-7岁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34人;农村公路建设提质改造92.49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农村危房改造5479户,共落实资金29873万元;完成精准扶贫40767人,投入资金1300万元。第十一位、溆浦县溆浦是怀化市下辖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东北面,沅水中游。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5′-111°01′、北纬27°19′-28°17′。全县辖14个镇、29个乡,总面积3438平方公里。初步测算,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138.9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2.94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5.2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0.83亿元,增长11.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达18443元 。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构成由上年的24%、33.8%和42.2%调整为23.7%、32.5%和43.8%。全年全社会用电量8.5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4%。第十位、慈利县慈利县隶属湖南省张家界市,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东部,地处武陵山脉东部边缘,澧水中游,东北与石门县毗连,东南与桃源县接壤,西北与桑植县相邻,西南与永定区连接,是一个“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山区县。经济总量稳步扩张。初步核算,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167.08亿元,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1796万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516692万元,增长6.2%;其中工业实现增加值448720万元,同比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882320万元,增长10.8%。全县人均生产总值27301元(按常住人口计算),按2016年平均汇率折算约为4110美元。经济结构调整稳步推进,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17.0:32.4:50.6优化为16.3:30.9:52.8。2016年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87.9%,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04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52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50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210人。围绕家庭服务业免费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班110期,累计培训540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4%。第九位、茶陵县茶陵县,隶属株洲市,位于湖南东部。北抵长沙,南通广州,西接衡郴、东邻江西,面积2500平方公里(2013年)。地处东经113°20′~113°65′,北纬26°30′~27°7′之间,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茶陵县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个以茶命名的行政县。因地处“茶山之阴”,而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崩葬于茶乡之尾”而得名。初步核算,2016年全县完成县内生产总值173.78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去年同期增长8.0%。其中: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42741万元,增长2.7%;实现第二产业增加值685171万元,增长7.4%,其中完成工业增加值576432万元,增长7.5%,建筑业增加值110796万元,增长6.7%;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709912万元,增长11.2%。三次产业分别拉动GDP增长0.6、3.0、4.4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比由上年的19.7:40.9:39.4调整为19.7:39.4:40.9。第八位、安化县安化县位于资水中游,湘中偏北,雪峰山北段,东与桃江、宁乡接壤,南与涟源,新化毗邻,西与溆浦、沅陵交界,北与常德、桃源相连。安化是湖南有名的有色金属大县,水能资源大县,林业资源大县,茶叶生产大县,药材产业大县,先后获得“中国厚朴之乡”、“羽毛球之乡”、“中国竹子之乡”、“中国最美小城”、“中国最佳养生休闲旅游胜地”等称号。经济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6.3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7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72.3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79.3亿元,增长11.3%。三次产业比为22.8:36.8:40.4,一产业比重下降0.2百分点,二产业比重下降0.4个百分点,三产业比重上升0.6个百分点。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依次为10.6%、30.3%和59.1%,分别拉动GDP增长0.8、2.3、4.5个百分点。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GDP为21499元。市场物价基本稳定。除猪肉等少数几种商品外,其他大多数民生商品价格未出现明显波动,物价总体保持稳定。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100.8%,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1.9% ,服务项目价格指数101.8%,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105%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100.4%,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100.7%,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106.8%,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指数104.2%,通信服务价格指数100%。第七位、宜章县宜章县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南端,距郴州市人民政府驻地50公里。宜章古称义章,建县于公元617年。976年,为避宋太宗赵光义讳,改称宜章。宜章是湘南起义的策源地,宜章县养育了中国早期工人运动杰出领袖邓中夏,以及毛科文、胡少海、张际春等一大批党政军优秀人才。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初步核算,2016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99.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63亿元,比上年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81.34亿元,比上年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96.4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产业结构持续转优。三次产业结构比重由上年的10.68:42.53:46.79调整为10.84:40.78:48.38。其中,第二产业比重较上年下降1.7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较上年上升1.59个百分点。就业创业形势良好。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921人,比上年增长15.4%;失业人员再就业1512人,比上年增长12.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5%,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率100%。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11.64万人,比上年增长1.5%;在外务工总收入44.21亿元。第六位、新化县新化县,湖南省娄底市属县。境内多为山丘盆地,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环境宜人,素有“湘中宝地”之称。新化是重点林区县,矿产资源有煤、硅、钨、砷、石墨、锡、铅、锌、铜、锑、镁、黄金、高岭土和石灰石等。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23.37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93068万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687001万元,增长6.8%;第三产业增加值953639万元,增长11 %。三次产业结构为26.6:30.7:42.7。全年全县财政总收入11.71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7912万元,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43221万元,增长8.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55928万元,增长14.4%。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升1.7%,商品零售价格总水平上涨0.6%,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下降0.5%。第五位、石门县石门,隶属于湖南省常德市,是湘西北门户,地形呈现弯把葫芦状,地势自西向东南倾斜,纵横全境的河流沟溪有236条。境内年平均气温16.7℃。是湖南省矿产资源大县,有储量居世界之冠的雄磺矿、居亚洲之冠的矽砂矿、磷矿。石门是“中国名茶之乡”、“中国茶禅之乡”、“全国绿茶出口基地县”;“中国柑橘之乡”、“中国早熟蜜橘第一县”。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县总户数233035户,户籍总人口670876人,其中城镇人口154469人,农村人口516407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345943人,女性人口324933人。年末常住人口60.2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5.4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2.19%,比上年末提高了2.8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6450人,人口出生率9.6‰;全年死亡人口5720人,死亡率8.5‰;全年自然增长人口73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1‰。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38.01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1.48亿元,增长3.8%;第二产业增加值97.73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98.80亿元,增长10.9%。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5%、42.5%和50.0%,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7个百分点、3.8个百分点和4.5个百分点。全县人均GDP为39563元(现价)。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7.7:41.2:41.1调整为17.4: 41.1:41.5,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75.15亿元,增长10.5%,占全县GDP的73.6%。第四位、平江县平江县,隶属于湖南省岳阳市,位于湖南省东北部,处汨水、罗水上游,汨罗江自东向西贯穿全境。平江县是湘楚文化源头之一,被誉为“蓝墨水的上游” ,有“中华诗词之乡”的美誉。平江是著名桂花蜜源之乡、黄金产地及林业重点县之一。2016年平江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实现程度88.3%,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经济发展类实现程度80.7%,人民生活类实现程度87.7%,社会发展类实现程度98.9%,民主法治类实现程度100%,生态文明类实现程度95.8%。全县完成GDP 239.09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84亿元,同比增长3.1%,对GDP的贡献率7%,拉动GDP增长0.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104.32亿元,同比增长8.3%,对GDP的贡献率43.8%,拉动GDP增长3.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88.92亿元,同比增长11.7%,对GDP的贡献率49.1%,拉动GDP增长4.2个百分点。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19.4: 44.8:35.8 ,调整为:19.2:43.6:37.2,第一、第二产业占比分别下降了0.2、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第三位、湘乡市位于湖南省中部,湖南省县级市,属湘潭市管辖,中南地区、华中地区城市,湘军故里,楚南重镇,古称“龙城”。2016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为365.65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07亿元,同比增长3.4%;第二产业增加值183.37亿元,同比增长9%;第三产业增加值122.21亿元,同比增长14.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45465元,同比增长9.2%。三次产业比重为16.4:50.2:33.4,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5.9%、47.5%、46.7%。第二位、耒阳市耒阳市位于衡阳市南部,五岭山脉北面。耒阳市区现建成区面积50平方公里。素有“荆楚名区”、“三湘古邑”的美称。是湖南省市区面积最大的县级城市、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中国油茶之乡。耒阳为中国四大发明之首造纸术发明家蔡伦的故乡,具有2200多年的历史,因地处耒水北岸而得名。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2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7.9%。其中,一产业实现增加值69.16亿元,增长3.5%;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54.8亿元,增长6.7%;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04.65亿元,增长10.5%。一、二、三产业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分别为7.0%、31.7%、61.3%,分别拉动全市GDP增长0.6、2.5、4.8个百分点。按平均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6393元,增长10%。全市三次产业比为16.1、36.1、47.8。与上年相比,一产业占比持平、二产业占比下降1.5个百分点,三产业占比提高1.5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5.3%,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31.4%,拉动GDP增长2.5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城镇就业984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129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637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第一位、浏阳市浏阳,湖南省县级市,由长沙市代管。浏阳古为吴楚咽喉,因县城位于浏水之北(阳面)而得名。浏阳既是革命老区,也是世界闻名的花炮之乡,享有“中国花卉苗木之乡、中国蒸菜之乡、中华诗词之乡、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湖南省文明城市”等美誉,是中国发展改革试点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县(市)。201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218.2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2.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840.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74.8亿元,分别增长4.5%、11.2%和12.9%。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依次为3.5%、71.5%和25%,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4个百分点、7.9个百分点和2.7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为8.4∶69∶22.6。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四方楼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居住问题的答疑者,舒适生活的提案人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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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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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日
为切实做好年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是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城镇带动、民生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加快建设美丽新桃源、努力实现“一个翻番、两个突破、三个建成”的发展目标的现实需要。全县上下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重要意义,把握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全力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确保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5年创建,我县经济总量居全市第一,进入全省县域经济20强,农村和城市居民人均纯收入比2012年翻一番;单位GDP能耗保持在0.9吨标煤/万元以下,二氧化硫综合削减率下降20.16%;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显著增强,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95%以上;工业、农业、城镇发展的功能区形成,资源循环利用机制建立;工业、农业、城镇废物资源化,无公害处理率达90%;土地利用节约,耕地、林地、湿地保护全面加强,面积保存率达99%以上;城乡居民生态环境意识显著增强,习惯良好、文明;村容村貌整洁,城镇街道清洁,水源清澈。到2017年,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各项考核指标达标,顺利通过上级验收。三、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十大工程”开展创建工作:1.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工程。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建设,科学调整工业布局,引导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和鼓励企业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及技术设备和改善管理、加强原材料和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按照国家定期发布的导向目录,限期淘汰浪费资源和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等。2. 土地空间开发和节约工程。充分利用我县地域面积广、土地可开发利用潜力大的优势,加大土地空间开发力度,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土地整理项目,整合资金,实施土地开发,全力拓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空间;注重节约土地资源,实现集约用地;保护基本农田、耕地、林地、湿地等土地使用空间,确保不越基本农田“红线”。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商务局(招商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各乡镇等。3. 放心食品生产和加工工程。突出抓好粮食、油料、蔬菜、茶叶、养殖的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加快无公害基地建设;培育知名品牌企业龙头,确保“三品一牌”农产品认证达到100个;加大养殖业违规使用抗生素和添加剂的查处力度,依法取缔违法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从源头上杜绝“地沟油”等食品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食安办、县质监局、县工商局等。4. 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达标排放,对污染较严重的印染、化工、建材、食品企业开展在线监测,督促企业加大对废气、废水的治理力度,认真做好辣妹子整体搬迁、杰新纺织入园等工作;着力抓好矿山污染整治工作,禁止五氧化二矾等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涉重金属有关项目进驻,牯牛山、西安等乡镇的金矿、钨矿和严重影响黄石水库水质的矿产开采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加强医源性废水和废物的处理,加强放射源的有效监管和重金属超标监测。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卫生局、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乡镇等。5. 城乡统筹示范带建设工程。扎实推进桃源大道(原常桃路城乡统筹示范带)建设进度,实现桃源大道沿线城镇化率达70%以上,“三品”认证面积或规模养殖占示范区总量的比重达80%以上,村级道路硬化率达85%以上。努力将桃源大道沿线的陬市镇建成为新型工业重镇、生态农业基地、物流集散中心、现代宜居新区;将枫树维回乡建成为现代农业先行区、民族风情特色区、秀美田园风光带;将青林回维乡建成为创业发展地、娱乐休闲地、现代物流中心。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农业局、有关乡镇等。6. 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工程。积极对接国家政策,加强沅水水系综合治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的政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山洪等造成的地质灾害。加强城区和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完成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取缔水源地保护区排污口,加强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禁止投肥养殖,大、中、小型水库全面实现生态养殖;将黄石水库作为市级备用水源切实加强保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黄石水库灌区管理局、各乡镇等。7. 农村环境整治和清洁工程。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成陬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启动漆河镇、盘塘镇、茶庵铺镇等乡镇的污水处理站建设,其他乡镇也要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有效减少废水排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区域建成乡镇垃圾中转站,搞好垃圾的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积极扶持 “宝胜”沼气发电、三尖有机肥厂等项目建设,确保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及时回收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控农业面源污染,认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引导农民合理使用有机肥、农药化肥,减少农药、除草剂、农膜等的使用,确保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少于250千克/公顷。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发改局、县规划局、有关乡镇等。8. 森林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开展全民绿化行动,在沿江洲滩地、公路、田园化主干道大力发展防护林,形成功能齐全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和平原绿化林区体系,实现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m2以上;抓紧做好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规、桃源沅水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和万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确保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7%;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工程,认真开展森林生态系统恢复、森林可持续经营、木材储备和石漠化治理等工程,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确保森林生态质量大幅提升,覆盖率达63%。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执法局、有关乡镇等。9. 县城宜居和文明建设工程。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实现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收集处理率达100%;完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启动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二期工程,实现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完成漳江创业园、陬市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确保工业园污水处理率达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以上;加大县城区小锅炉整治力度,加快天然气入桃工程建设,确保县城区锅炉全部使用天燃气等清洁能源;结合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全力落实卫生保洁、门前三包等卫生管理制度,全面禁止县城区烟花鞭炮燃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城管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投公司等。10. 生态旅游工程。充分发挥独特的地理地貌、丰富的森林资源、优质的山水环境、迷人的田园风光和独具魅力的人文环境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栖憩旅游项目;积极抢抓国家大力扶持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鼓励发展小城镇的机遇,以桃花源大开发为契机,全力拓展乌云界森林、沅水湿地旅游开发空间,形成“西有张家界东有乌云界”、“上有古城凤凰下有沅水湿地”的生态旅游线路,努力将我县打造成全市的生态旅游中心和“桃源文化”的旅游中心。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文广新局、县林业局、乌云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有关乡镇等。四、工作步骤1. 动员准备阶段(2013年2月—2013年12月)(1)成立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分解创建指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2)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环发〔2007〕195号)文件要求,聘请专家对《桃源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调整修编。(3)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2013年度创建工作任务。2. 全面创建阶段(2014年1月—2016年12月)(1)2014年启动省级生态县的申报工作,2015年完成省级生态县验收。(2)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创建任务和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2014年80%以上乡镇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标准并获命名,2016年80%以上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验收标准并获命名,有关单位承担的生态县建设指标全面达标。(3)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要求,扎实做好基本指标和各项考核指标的材料收集及汇编工作,按年度装订成册,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县生态办。3. 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月—2017年12月)(1)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照《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要求,做好迎检前的各项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2)县生态办根据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条件和考核指标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汇总、编印和包装工作,向省环保厅申请国家级生态县预验收,根据预验收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提高。(3)省环保厅预验收合格后,提请国家环保部对我县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积极配合验收工作组做好各项检查验收工作。五、工作保障1.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由魏岳林任组长,胡文科、黄沅敏(常务)、林行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行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环保局。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确保国家级生态县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扎实落实、有序推进。2. 落实创建责任。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将创建责任落实到人;要按月、按季对创建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自查,不断查找差距,完善措施,整改落实;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对破坏生态环境,干扰生态县建设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各乡镇要重点加快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步伐,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等实行有效结合;县生态办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按时完成创建任务。3. 加强督促考核。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纳入2013年绩效评估范畴,单列考核,分值3分,由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考核细则,负责日常考核;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任务不落实、完成不及时、责任不明确的单位进行严格问责,并限期整改落实;对工作不力,未按期完成创建指标和工作任务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附件:1. 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表2.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3. 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指标达标情况年度报表附件1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表时间工作内容责任单位2013年一季度1.成立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单位调度会议,制定下发《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县生态办二季度2.盘塘镇、龙潭镇、青林回维乡、枫树维回乡等4个乡镇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黄石镇、热市镇、观音寺镇、九溪乡、牛车河乡、牯牛山乡、芦花潭乡、郑家驿乡等8个乡镇及相关村完成生态建设规划编制。有关乡镇3.陬市镇、剪市镇、凌津滩镇、理公港镇、钟家铺乡、杨溪桥乡、兴隆街乡、深水港乡等8个乡镇及相关村完成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资料的编制与上报。有关乡镇4.根据国家环保部对国家级生态县的最新考核要求,对《桃源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修编,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县生态办5.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按《桃源县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有关要求,指导各乡镇完成畜禽养殖业“三区”的划定,按年度制定年禁止养殖区内关闭和限期治理的畜禽养殖业名单,逐步完成关闭和限期治理。县畜牧兽医水产局有关乡镇6.督促杰新纺织制定搬迁规划;加强企业除尘设施的运行监管。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2013年三季度7.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8.推进绿色消费行动,引导和督促各乡镇机关、县直和驻桃单位逐步替换一次性塑料纸杯。各乡镇县直和驻桃各单位9.完成三尖农牧有机肥厂建设并投产运营。县畜牧兽医水产局10.开展县城 “禁燃”工作。县城管执法局11.漳江镇、双溪口乡、三阳港镇、漆河镇、架桥镇、郝坪乡、车湖垸乡、木塘垸乡等8个乡镇及相关村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资料的编制、汇报光碟的制作与上报。有关乡镇12.启动生态环境教育试点,确定2—3所学校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县教育局13.开展“两区一园”建设,完成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规、桃源沅水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和万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县林业局乌云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季度14.完成剪市镇、凌津滩镇、理公港镇、钟家铺乡、杨溪桥乡、兴隆街乡、深水港乡、陬市镇等8个乡镇和相关村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验收。有关乡镇15.积极向上争取生态项目,新建监测业务用房,配齐监测设备;对县城区2个大气环境监测站进行升级改造,按照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PM2.5的监测。县环保局16.完成漳江镇、双溪口乡、三阳港镇、漆河镇、架桥镇、郝坪乡、车湖垸乡、木塘垸乡等8个乡镇和相关村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验收。有关乡镇17.督促20家小锅炉整治单位完成治理任务,完成烟控区修编并制定《县城烟控区污染管理办法》;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县环保局18.各责任单位按《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责任分工,报送生态县建设年度工作资料。有关单位2014年1.完成各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取缔水源地保护区排污口,加强水源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农村改水工程;大、中、小型水库实现生态养殖,巩固禁投成果。县水利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2.完成黄甲铺乡、泥窝潭乡、寺坪乡、浯溪河乡、佘家坪乡、太平铺乡、太平桥乡等7个乡镇及相关村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建设及验收;完成黄石镇、热市镇、观音寺镇、九溪乡、牛车河乡、牯牛山乡、芦花潭乡、郑家驿乡等8个乡镇及相关村的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建设及验收。有关乡镇3.完成宝胜沼气发电建设并投产运行;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确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县畜牧兽医水产局4.加快“三品”基地建设和认证, “三品一牌”农产品认证数在2013年基础上提高20%,确保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60%以上;执行保护性林业开发政策,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上升;加强农业水利建设,整修灌溉沟渠,确保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0.55%以上。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5.完成辣妹子、杰新纺织搬迁入园工作;对牯牛山、西安金矿和黄石水库区内矿产开采业进行专项整治;完成创元铝业固废填埋场建设并投入运行,确保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县政府办县工信局县环保局6.推行企业节能技术改造,确保单位GDP能耗维持在0.9吨标准煤/万元以下;开展专项整治、限期治理,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确保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小于4.5千克/万元(GDP)。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环保局7.开展 “碧水蓝天”行动。对污染较重的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的监测与管理,确保大气、水、噪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县环保局8.各责任单位于12月10日前,按《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责任分工,报送生态县建设年度工作资料。有关单位2015年1.完成省级生态县的验收。有关单位有关乡镇2.开展城市公园建设,完成1—2个休闲公园的规划审批,争取年内启动建设;在城镇区域内开展植树绿化,确保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m2以上。县城管执法局3.完成剪市镇、凌津滩镇、理公港镇、钟家铺乡、杨溪桥乡、兴隆街乡、深水港乡、陬市镇等8个乡镇及相关村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建设和验收。有关乡镇4.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确保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县林地面积的47%;严格执行土地政策,保护并提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封山育林地等面积,确保全县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0%以上。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5.完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管网服务县城人口率达90%以上,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陬市镇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漆河镇、盘塘镇、茶庵铺镇等乡镇启动污水处理站建设,其他乡镇制定规划,减少废水排放;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确保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小于3.5千克/万元(GDP)。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乡镇6.加强农村清洁能源推广,确保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达50%以上;加强农村秸杆的管理,确保秸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县能源办县农业局7.加大农村“改厨、改厕”力度,推广卫生厕所建设,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县卫生局县爱卫办8.各责任单位于12月10日前,按《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责任分工,报送生态县建设年度工作资料。有关单位2016年1.启动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完成漳江创业园、陬市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确保企业污水处理率达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以上。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局2.完成黄石镇、热市镇、观音寺镇、九溪乡、牛车河乡、牯牛山乡、芦花潭乡、郑家驿乡等8个乡镇和相关村的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建设和验收。有关乡镇3.开展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对国控、省控重点企业进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支持和鼓励企业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及技术设备和改善管理、加强原材料和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上消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确保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维持在20m3/万元以下。县工信局县水利局4.减少农药、化肥施用,推广使用生物农药、生物化肥和生物农业种植技术,确保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小于250千克/公顷。县农业局5.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强化监督性水质监测,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县卫生局县水利局6.开展农民增收与计划生育专项行动,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加强农村经济建设,提升农民收入水平,确保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7000元/人以上;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国家政策。县财政局县人口计生局有关乡镇7.加强财政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整合全县项目资金,治理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对环保项目的申请、报批力度,提升环保社会投入比例,确保总体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达3.5%以上。县财政局县发改局8.各责任单位于12月10日前,按《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责任分工,报送生态县建设年度工作资料。有关单位2017年全县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率达80%以上,22项建设指标全面达标,集中开展国家级生态县申报。各乡镇县直和驻桃各单位附件2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类别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协调配合部门(16个)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农村工作部、县人大城环委、县人大财经工委、县人大农工委、县政协经科人资环委、县规划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乌云界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方案》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态建设工作任务,确保生态县建设顺利实施。2.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设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工作方案。3.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本单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对照研究、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4.严格服从县生态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积极、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生态县建设工作任务。5.配合环保部门进行环保执法和生态保护工作,做好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防范工作。6.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积极报送生态建设信息。重点建设部门(20个)县发改局1.会同县环保局开展生态县建设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等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2.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建立生态项目储备库,指导各级、各部门的产业投资。3.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消耗资源性项目进入。4.大力引进环保产业项目,逐步增加社会环保投入,并负责汇总统计年度环保社会投入,与县财政局配合,确保2016年末全县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达3.5%以上。5.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确保到2016年全县单位GDP能耗维持在0.9吨标准煤/万元以下。6.提供相关资料。县财政局1.根据生态县建设工作需要,安排生态工作经费,及时拨付建设经费。2.按生态县建设指标要求,逐步增加财政环保投入,并负责汇总统计年度环保财政投入,会同县发改局确保2016年末全县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达3.5%以上。3.加强经济建设,逐步提升收入水平,确保2016年末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人以上。4.提供相关资料。县农业局1.扩大有机、绿色及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会同县林业局共同进行数据汇总统计,确保2016年末全县主要农产品中“三品”种植面积比重达60%以上。2.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少农田径流污染,降低化肥使用量,增施有机肥,确保2016年末全县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小于250千克/公顷。3.推广应用深耕覆盖、堆沤等技术,确保2016年末全县秸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4.提供相关资料。县水利局1.加强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管理,结合水土保持治理工程、下山脱贫工程、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以及其他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工程,开展对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完成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措施的监督管理与沙土流失治理的任务指标。2.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依法严厉打击河边违法采砂行为,保持河道水环境生态安全。3.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4.加强农业水利建设,确保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5%以上。5.加强工业企业用水监管和指导,确保到2016年全县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维持在20m3/万元以下。6.提供相关资料。县林业局1.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对全县林业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确保2016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以上。2.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保护和建设,加强对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的管护,不断提高封山育林等面积,会同县国土资源局汇总统计数据,确保2016年末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0%以上。3.指导并监督全县无公害油茶基地的建设和推广,会同县农业局共同进行数据汇总统计,确保2016年末全县主要农产品中“三品”种植面积比重达60%以上。4.提供相关资料。县国土资源局1.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确保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工作,确保废弃矿山生态恢复率达到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2.按照“绿色矿山”的建设内容、考核标准和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建设工作,达到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的目标。3.坚持落实矿山生态环境“谁破坏,谁治理”的法定责任,落实采矿权人的责任和义务,为矿山生态环境“确保不欠新帐”提供保证。4.严格执行土地政策,会同县林业局汇总统计数据,确保到2016年末全县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0%以上。5.提供相关资料。县城管执法局1.加强环卫工作监督,确保城镇卫生保洁全面到位。2.对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运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到2016年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3.科学规划,加大城镇公共绿地建设、城市公园建设,确保到2016年末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以上。4.提供相关资料。县人口计生局1.指导全县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保持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确保到2016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国家政策,达到验收要求。2.提供相关资料。县工信局1.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抓好循环经济建设和清洁生产工作。2.加强工业企业用水监管,确保2016年末全县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维持在20m3/万元以下。3.开展工业企业专项整治,确保2016年末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9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率达80%以上。4.加强工业用能管理,确保2016年末工业企业单位GDP能耗小于0.9吨标煤/万元。5.提供相关资料。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认真做好水源保护区建设工作。2.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管理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陬市镇、漆河镇、盘塘镇等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不断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确保到2016年末达80%以上。3.对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完成与县城管执法局的移交。4.提供相关资料。县环保局1.负责督促协调相关机构完成《桃源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2.负责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督促各乡镇、县直和驻桃有关单位及企业按《生态县建设考核标准》和《桃源生态县建设规划》要求,完成职责任务。3.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积极处理较大环境事件和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与相关部门配合处理外来物种在当地生存繁殖问题,防止对当地生态或经济构成威胁破坏。4.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确保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5.协助全县各乡镇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工作。6.按照规划区的功能要求,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生态县相关建设指标。7.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的督促指导,按照节能减排总体要求,确保到2016年末全县COD和二氧化硫排放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8.提供相关资料。县畜牧兽医水产局1.指导各乡镇编制规划,合理划分“三区”(即禁养区、限养区、适度规模养殖区),对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完成关停和拆迁工作。2.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确保2016年末综合处理利用率达95%以上、规模化养殖场(户)标准化建设达95%以上。3.提供相关资料。县能源办1.合理开发、利用农村能源资源,提高农村生活能源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引导农村生活和生产用能方式的转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确保到2016年末全县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达50%以上。3.提供相关资料。县卫生局1.组织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废水、废气处理和医疗废物的收集、暂时贮存和交接等工作。2.加强城镇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和监测,确保到2016年末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3.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确保到2016年末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4.提供相关资料。县爱卫办1.组织开展建设卫生城镇、卫生单位活动,规划、指导、协调农村的改水、改厕等“五改”工作。2.开展农村卫生厕所建设,确保到2016年末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3.提供相关资料。县教育局1.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确立环境教育以学科渗透为主渠道、地方课程为辅、校本课程为重要补充的体系,积极开展生态环保教育、弘扬绿色环保理念,促进绿色文明行为的养成。2.以建设“绿色学校”为抓手,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积极指导、督促县属学校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努力配合开展生态县建设活动。3.在中小学校中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综合实践活动,在有条件的学校成立学生环保小分队等组织,鼓励学生开展污染调查、环境保护对策研究等探究性、实践性活动,形成“环境教育在学校、绿色环境行动在社会”的良好氛围。4.提供相关资料。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办1.对全县生态建设工作各个阶段和环节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2.提供相关资料。县统计局1.按政策法规要求,指导各乡镇、县直和驻桃有关单位及企业上报生态建设数据并负责审核,确保考核指标达标。2.提供相关资料。各乡镇1.大力发展经济,通过实施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确保2016年末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7000元/人以上。2.各乡镇要积极编制生态保护规划,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确保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到2016年,全县所有乡镇建成省级生态乡镇,80%的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3.严格按照《桃源县畜禽养殖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要求,对辖区进行“三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划分,并对区内畜禽养殖户按“三区”要求进行监管。4.配合相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源管护工作。附件3国家级生态县创建指标达标情况年度报表序号名称单位指标说明2005年2012年达标情况责任单位经济发展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经济欠发达地区县级市(区)县元/人≥6000 &≥4500约束性指标32176347达标县财政局2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0.9约束性指标1.480.99未县发改局县工信局3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m3/万元≤20 &≥0.55约束性指标38329.460.3未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水利局4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60参考性指标078.4达标县农业局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5森林覆盖率山区丘陵区平原地区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75 &≥45 &≥18 &≥90约束性指标53.761达标县林业局6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山区及丘陵区平原地区%≥20 &≥15约束性指标2122达标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7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约束性指标基本达标达标达标县环保局8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且省控以上断面过境河流水质不降低约束性指标基本达标达标达标县环保局9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约束性指标基本达标达标达标县环保局生态环境保护10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千克/万元(GDP)<3.5<4.5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约束性指标7.914.36 &4.18未县环保局11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用水重复率%≥80 &≥80约束性指标0100 &85达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信局12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 &≥9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约束性指标0 &98.40 &100未县城管执法局县工信局13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12约束性指标10.68.4未县城管执法局14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比例%≥50参考性指标1652达标县能源办15秸秆综合利用率%≥95参考性指标85.791达标县农业局1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5约束性指标92.630未县畜牧兽医水产局17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千克/公顷<250参考性指标267387未县农业局18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约束性指标10010075未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1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参考性指标5378未县卫生局县爱卫办20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3.5约束性指标12.01未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社会进步21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国家或当地政策约束性指标符合符合达标县人口计生局22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95参考性指标9296达标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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