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工伤保险赔付标准需要事故单吗

  职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进行了赔偿,于是公司就不肯再为职工申报工伤认定。为此,职工吴先生向本报求助。
  据吴先生反映,他是外来务工人员,来上海工作已经五六年了,家人也都在上海工作和生活。与上一家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后,他于一个半月前应聘进入了一家离住地不远的公司工作。上班第一天,公司就和他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公司给予的工资待遇也不错。离家近,工资不少,总之,这份新工作让他十分满意。可没多久,他就遭遇了不幸。那天下班路上,他正骑车回家,突然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机动车撞倒。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了事故,他也被送往医院,经过医生检查确诊,他手臂骨折以及多处擦伤。事后,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对方机动车驾驶员负全责。肇事驾驶员也同意按规定给予他赔偿。休养了一个月后,他听说,自己这种情况应该可以报工伤的,便打电话给公司人事部询问。人事部的员工问清了他的情况后,告诉他,因为他已经得到肇事驾驶员的赔偿,就不可以再申报工伤了。而且,因为他入职时间短,发生事故时,公司还没能给他缴纳社保费,所以即使申报工伤,也拿不到什么待遇的。真的是这样吗?
  上海昭华劳动保障咨询公司的董兆华先生表示,这位人事部员工的回答不正确。一,应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明确,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采取的是竞合处理原则。一般来说,两个赔偿中相同并重复的赔偿项目采取的是就高原则,而不重合的部分,职工可以分别享受。所以,工伤保险待遇和交通事故赔偿是两个概念,有重合也有区别,并不是拿了交通赔偿就不可以再申请工伤认定了。
  董先生特别指出,这位人事部员工所说的&没能给他缴纳社保费,所以即使申报工伤,也拿不到什么待遇的&讲法也是错误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sdnywzl&|[上海 上海];& 19: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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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也是按照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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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来工与本地工工伤赔偿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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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存在一定的差别,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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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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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范围:&
1、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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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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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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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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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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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事故伤害后,首先要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为并非职工发生的任何伤害都是工伤,为此需要劳动部门来进行认定。进行认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伤害治疗的医疗材料。
一旦为劳动部门受理后,要积极举证。
2、如果劳动部门最终结论是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等伤治疗结束后向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最终结论不是工伤的,你可以对此结论提起行政复议再有行政诉讼。
3、根据劳动能力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你就可以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当然,如果你事发时单位为你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则应当由当地社保部门向你支付;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则应当由单位向你支付,单位拒付的,你可以凭着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并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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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申报工伤医疗待遇时,经办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的;   (二)伤者的;   (三)工伤员工医疗的有关材料和有效票据,所提供票据应与病历本上的日期、姓名一致,并附上明细;   (四)工伤员工填写的《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劳务鉴定》或提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五)经部门核准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大型治疗项目准单》(使用特殊检查治疗项目的);   (六)《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单位出具事故相关各方(含保险公司赔付)承担伤者医疗费的(属于机动车事故的);   (七)其他相关材料。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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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给我们交工伤保险,现在出了工伤事故,请问公司应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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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版主]
你好,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先去申报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有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
[VIP+版主]
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先去申报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公司自行承担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款,员工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届时会处罚单位
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你工伤待遇
公司自行承担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款,员工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届时会处罚单位
公司应该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向你赔偿
公司承担所有的工伤保险赔付责任
公司承担所有责任,支付保险的一切费用,不免除应该由公司支付的赔偿。
你好,由单位承担你的一切工伤赔偿责任。如有疑问请致电。
你好,可以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先去申报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有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我。
你自己去申报工伤,并进行工伤鉴定,之后的相关赔偿都由单位承担
应该由告诉承担相关赔偿,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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